现代制药:拟将债权转为股权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日期:2018-02-19 / 人气: / 来源:本站
现代制药:拟将债权转为股权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告日期 2015-04-09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债权转为股权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 0410 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总 目 录
1、《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债权转为股权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说明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2、《长期股权投资之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3、《长期股权投资之武汉中联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4、《长期股权投资之武汉中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5、《长期股权投资之武汉中联药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说明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 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摘要) ............................................. 3资产评估报告书 ....................................... 8一、绪言 ............................................. 8二、委托方即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8三、评估目的 ........................................ 18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 18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1六、评估基准日 ...................................... 21七、评估依据 ........................................ 21八、评估方法 ........................................ 23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 30十、评估假设 ........................................ 32十一、评估结论 ...................................... 34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6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0十四、评估报告日 .................................... 41评估报告签字盖章页 .................................. 42评估报告附件 ........................................ 44
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森”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委派评估人员对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针对本评估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在我们认知的最大能力范围内,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申报表、历史年度经营成果、盈利预测数据及相关法律权属资料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及项目组成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抽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对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六、本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评估目的实现的价格保证,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本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八、本报告未考虑评估对象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尚应承担的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也未对各类资产的评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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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报告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在资产实际作价时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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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将债权转为股权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 0410 号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一、绪言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行为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即被评估单位
委托方即被评估单位: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对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变为股权,本次评估系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经济行为已获得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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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对象为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金额 52,222,972.41 元。拟转让股权持有单位已声明其所持有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属瑕疵事项,并承诺该股权权属清晰,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事项。
具体评估范围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拟进行债转股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 38,617.82 万元,负债总额 33,395.52 万元,所有者权益 5,222.30 万元。评估前账面值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41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7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七、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八、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合理性分析后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如下: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9,715.42 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玖仟柒佰壹拾伍万肆仟贰佰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4,493.12 万元,增值率 86.04 %。
本评估报告仅供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不应当被视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和本次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建议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在参考分析评估结论的基础上,结合债转股方案及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进行决策。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二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二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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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非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
(一)被评估单位房屋所在的武汉市江汉区复兴一村 24 号土地(土地面积为30168.77 ㎡)已转让,并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过户至武汉华汉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号已变更为江国用(2012)第 08820 号。根据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联药业重组框架协议,该厂区将于 2014 年 12 月底前进行整体搬迁,并约定不对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地上房屋及附着物进行补偿。根据上述规定,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设定纳入评估范围的此土地上的房屋及附着物剩余经济使用年限为 0.42 年,未考虑房屋残值的影响。本次设备的重臵成本中对所有设备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对不能搬迁的设备,只考虑剩余 0.42 年经济使用年限的价值及残值。是否能够搬迁的设备均由被评估单位提供,本次未考虑能够搬迁设备的搬迁费用和安装调试费用。
(二)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占地面积 1242.98 平方米,建筑面积2,334 平方米,是 2004 年 4 月 28 日从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450 万元购买,已支付 190 万元房款,尚有 260 万元价款未支付。此土地性质原为“划拨”用地,按照转让协议由开发区管委会将“划拨”用地改为“出让”用地,并承担办理该手续的所有费用,但至今未办理,也未将该房产过户至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按账面值进行了列示。
(三)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 103#同城广场 D 栋 16 层 7室的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市字第 200502017 号,系被评估单位与武汉医药行业协会于2005 年 5 月共同出资购臵,并签订房屋使用协议(2005 年 5 月 23 日),协议约定该房屋产权归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医药行业协会享有 12 年使用权(自 2005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武汉医药行业协会使用期届满,即交被评估单位处臵。本次评估考虑了此协议对房屋价值的影响,扣除了评估基准日至 2017 年 12 月之间占用权益的价值。
(四)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注册批件中有 121 项未生产,截止评估基准日,鳖甲煎丸申请的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的延期尚未获得批准。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此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五)第 1299875“中联大药房”商标已过期,目前正在申请续期。深圳市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注册不当为由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于 2010 年 5 月裁定撤销该商标。2012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知行初字第 647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1]第 28089 号关于第 1299875 号“中联大药房”商标争议裁定,责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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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第 1299875 号“中联大药房”商标提出的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重新做出裁定。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此事项的影响,评估值中亦未对其进行计算。
(六)根据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18 日签订的中联药业重组框架协议第四条: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和重组后的中联药业共同依法依规负责妥善安臵职工,并负责离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之前的管理。具体安臵方案由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和武汉中联制定,对不在岗职工依据武汉市现行企业改制和职工安臵规定测算全部安臵费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进入中联药业后,按照相同的规定测算全部安臵费用后,超出 1500 万元部分,由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解决。2013 年 7 月,现代制药收购武汉中联,根据产权交易协议,同意武汉中联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另外根据武汉中联母公司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福利负债初步精算结果,截止2014 年 6 月 30 日武汉中联尚需要支付的现有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遗属及在岗人员未来支付的所有补贴、工资及社保缴费等各项费用于评估时点的贴现值为 26,565,695.11 元,根据重组协议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尚需要支付剩余职工补偿款 20,363,955.54 元。由于企业无法确定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相关方是否能够支付剩余部分,企业冲减了留存收益,我们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列示,如今后收到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相关方的补偿款,应该相应调整评估值。
(七)子公司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175 项药品批号中有 52 项目前正在生产中,39 项准备在产品种,84 非在产品种(恢复生产时需省局现场检查并抽检一批产品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药品批准文号 Z42020941 蛇胆川贝液和 Z20070034 山楂精降脂软胶囊的再注册批件目前正在审批。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此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八)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0 年 1 月 21 日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一种降压脉君安胶囊的制备方法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独占无偿许可给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使用。合同有效期为 2009/6-8 至 2019/6/7。目前此产品公司没有生产。
异维 A 酸红霉素凝胶的新药证书是由重庆医药工业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此项目所有权属于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此两项技术是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使用,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其它无形资产评估值中已包含此技术的价值。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此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九)子公司武汉中联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没有进行经营。2007 年 12 月25 日,武汉中联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健康人家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经营协议书,协议书主要条款有:双方各投资 20 万元开办湖北健康人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民意分店,药店联营期限: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截止评估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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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日,我们尚未拿到湖北健康人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民意分店的清算报告。由于与湖北健康人家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协议经营期限已到,公司与武汉汉深医药有限公司(湖北健康人家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各出资 40 万元又成立了中联大药房民意店,目前未签订投资协议。截止评估基准日,我们未拿到中联大药房民意店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产清单等会计资料。本次评估以账面值列示对中联大药房民意店投资的评估值。
(十)武汉中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中联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目前没有进行生产经营。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此事项的影响。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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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将债权转为股权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 0410 号
一、绪言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行为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即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即被评估单位
1、概况
名 称: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联”或“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钟倩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肆佰贰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
实收资本:壹亿贰仟肆佰贰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09 日
经营期限:1998 年 04 月 09 日至****
工商注册号:420100000083303
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微丸)、糖浆剂、露剂、煎膏剂、酒剂、酊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生产(有效期与许可证核准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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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限一致);中药材收购;纸制品加工、销售;房屋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2、企业简介及历史沿革
2.1 企业简介
武汉中联目前形成了包括中成药、化学制剂、生产、销售及医药商业运营等在内的综合性产业格局,成为集科研、教学、生产、流通、外贸于一体的大型医药公司。公司目前正在生产的品种有六类剂型,40 个品种。公司产品开发重点为心脑血管用药、妇科用药、肝脏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等。目前公司已形成以脉君安片、心脑清软胶囊为代表的心脑血管用药系列,以加味生化颗粒、三维制霉素栓为代表的妇科用药系列,以鳖甲煎丸为代表的肝脏用药系列,以金叶败毒颗粒、鼻炎片、强力感冒片为代表的呼吸道用药系列。武汉中联现有产品批号 300 多个,包括片剂、丸剂、颗粒剂、糖浆剂、软胶囊剂、散剂和软膏、栓、凝胶等外用制剂。中药薄膜包衣系列片剂、浓缩丸、软胶囊的生产工艺居全国先进水平。其中中成药拥有注册品种 186 个,有 96 个品种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60 多个品种列入国家非处方药物,中联鼻炎片、中联强力感冒片、中联脉君安片等 9 个品种被列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其中有6 个被列为独家中药保护品种。
2.2 历史沿革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创建于 1952 年,由金同仁、陈太乙、初开堂、九千年、刘有馀等 199 家中药店铺前店后厂联合组建而成,1954 年公私合营,1960 年转为全民所有制。
经原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原全民所有制企业武汉市中联制药厂作为主要发起人,与其他八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以发起方式设立武汉中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8 年 4 月 9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641.52 万元。主要发起人武汉市中联制药厂以整体改制的方式,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将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公司。经原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武中会(1997)29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武汉市中联制药厂经营性资产的净资产值为 4551.52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获得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确认(武国资办评[1997]119 号)。根据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武汉中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武国资企[1997]125 号),武汉市中联制药厂经营性资产按 1:1 比例折价入股,折为公司 4551.52 万股股份。其他八家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并均以 1:1 比例折价入股,折为相应的公司股份。上述出资经湖北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鄂中南验字 9702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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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4551.52 80.68%
武汉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0.35%
武汉第四制药厂 20 0.35%
武汉神威实业公司 100 1.77%
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 100 1.77%
上海强生医用塑料制品厂 20 0.35%
江苏靖江宏发玻璃制品总厂 10 0.18%
湖北夏美医药包装厂 20 0.35%
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工会委员会 800 14.2%
合 计 5641.52 100%
1999 年,公司发起人武汉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第四制药厂、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武汉神威实业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 万股、20 万股、100 万股、70 万股(合计 210 万股)转让给发起人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工会委员会。武汉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第四制药厂、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武汉神威实业公司还持有公司 30 万股股份,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工会委员会持股增至1010 万股。
2000 年,公司发起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 2400 万股国家股转让给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年,公司发起人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 479.4 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还持有公司 2151.52 万股股份,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工会委员会还持有公司 530.6万股股份,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79.4 万股股份。
2002 年,公司发起人湖北夏美医药包装厂、江苏靖江宏发玻璃制品总厂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 万股、10 万股转让给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夏美医药包装厂和江苏靖江宏发玻璃制品总厂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 万股。
2002 年 11 月,公司发起人武汉神威实业公司将其持有的 30 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神威实业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增至 60 万股。
2002 年,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 6400 万股。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增至 9279.4 万股。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同意将中国药材公司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批复”(计投资[2001]1115 号),武汉中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委托贷款本息转为国家资本金,由中国药材公司代行出资人职能。2002 年,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债权转股权的决议。以增资扩股方式,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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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药材集团公司对公司 4,795,916.67 元的债权按 1:1.25 折算转为公司 3,836,733.3 股股份。公司上述增资扩股共增加股本 6783.67 万股,总股本由 5641.52 万股增至 12425.19万股。2002 年 5 月,湖北省人民政府鄂证股函[2002]25 号文批准了公司该次增资扩股事宜。上述出资经武汉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武振验字[2002]第 91 号验资报告。
2002 年 6 月,公司股东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4000 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5279.4 万股。2002 年 7 月 15 日,中百集团转让公司法人股 4000 万股给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 1.25 元,转让资金 5000 万元。2002 年 11 月21 日,武汉中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汉受让武汉神威实业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本 30 万股,每股作价 1.25 元,资金总额为 37.5 万元。2004 年 3 月 17 日,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工会委员会 530.6 万股转让给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 1.25 元,转让资金 663.25 万元。2005 年 5 月 12 日,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每股 1.3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590.6 万股全部转让给武汉东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9 年 8 月,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279.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2.49%),转让给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持有的公司股份 2151.5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3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持有公司法人股 7430.9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9.81%。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167.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5.49%),转让给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的公司股份 590.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法人股3758.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24%。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32.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7%),转让给武汉德邦尚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0 年 5 月,武汉德邦尚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本 832.5 万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武汉市元嘉投资有限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单位 股份总额(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7430.92 59.81%
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758.1 30.24%
武汉市元嘉投资有限公司 832.5 6.7%
中国药材公司 383.67 3.09%
上海强生医用塑料制品厂 20 0.16%
合 计 12425.19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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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14 日,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大会决议如下:同意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10.05%的股份转让给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20.19%的股份转让给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同意武汉元嘉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6.70%的股份转让给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上海强生医药塑料厂将持有公司 0.16%的股份转让给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持有公司合计 66.67%的股份划转给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12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国资产权[2012]1162 号关于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了上述决议。
此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投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10,792.78 86.86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48.74 10.05
中国药材公司 383.67 3.09
合 计 12425.19 100
2013 年 7 月 29 日,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与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占总股本的 86.86%)全部转让给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投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792.78 86.86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48.74 10.05
中国药材公司 383.67 3.09
合 计 12425.19 100
4、近年资产、损益状况
企业 2011 年至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 1 至 7 月
流动资产 110,446,052.26 88,051,892.97 140,413,097.53 192,381,724.56
非流动资产 49,920,410.12 87,341,351.27 130,791,348.55 193,796,444.75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7,332,983.77 35,192,983.77 35,192,983.77 35,192,983.77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393,867.20 10,068,592.54 8,532,188.97 6,986,996.51
在建工程 - 40,644,108.63 85,853,520.48 150,530,3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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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10,193,559.15 1,435,666.33 1,212,655.33 1,086,065.58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总计 160,366,462.38 175,393,244.24 271,204,446.08 386,178,169.31
流动负债 88,010,556.74 114,053,043.23 209,206,962.42 198,855,196.90
非流动负债 23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35,100,000.00
负债总计 88,240,556.74 114,153,043.23 209,306,962.42 333,955,196.90
净资产 72,125,905.64 61,240,201.01 61,897,483.66 52,222,972.41
注:本次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长期股权投资中评估。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 1 至 7 月
主营业务收入 66,004,426.30 82,191,344.20 90,828,319.05 48,530,627.83
减:主营业务成本 40,607,909.59 42,137,891.37 42,264,345.03 21,400,047.4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58,762.81 1,456,636.89 1,538,949.86 872,516.26
营业利润 -40,965,830.72 -1,092,494.43 -8,900,017.08 -11,822,295.04
利润总额 -40,157,417.57 11,884,231.47 657,282.65 -9,674,511.25
减:所得税 - - - 0.00
净利润 -40,157,417.57 11,884,231.47 657,282.65 -9,674,511.25
注:表中数据已经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经营管理架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核心技术、研发状况、无形资产、管理层构成等经营管理状况。
5.1 经营管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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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企业的核心技术
161 项药品批准文号(包括六个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4 个日本厚生省颁发的医药品制造销售证书、1 个 GMP 证书、二项发明专利、四项外观设计及多项非专利技术、9 项商标等。
6、主要产品品种;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分析;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策略等;
6.1 主要生产品种
公司目前正在生产的品种有六类剂型,40 个品种。公司产品开发重点为心脑血管用药、妇科用药、肝脏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等。目前公司已形成以脉君安片、心脑清软胶囊为代表的心脑血管用药系列,以加味生化颗粒、三维制霉素栓为代表的妇科用药系列,以鳖甲煎丸为代表的肝脏用药系列,以金叶败毒颗粒、鼻炎片、强力感冒片为代表的呼吸道用药系列。武汉中联是湖北省第一家整体通过 GMP 认证的中成药企业。主要产品连续几年荣获武汉市优质免检产品,“中联牌”商标是湖北省著名商标,企业被武汉市政府授予“武汉老字号”企业。
6.2 企业优劣势分析(SWOT)
优势(S)
①营销优势:目前正在实施的混合终端营销模式(临床、物流、第三终端、招商、外贸、OTC 等),销售模式比较健全,其中在临床销售方面具有了一定的经验;多年积累的商业渠道比较畅通;企业及产品品牌具有区域性优势。
②产品优势:保留了较好的中药生产技术传承;生产严格执行国家药典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标准远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资源丰富,有 300 多个文号,14 个独家品种,3 个国家独家医保品种;产品质量稳定,疗效显著;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
③管理优势:基本形成了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和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有一批素质较高,忠诚于企业的员工队伍;有一套相对规范的管理制度;全体员工都具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愿景。
④平台优势:随着 2013 现代制药入驻武汉中联,从而纳入国药集团的管理、销售平台,成为国药集团中的一员,成为国药集团在华中地区最大的综合性的生产运营基地,大大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劣势(W)
①营销方面: 产品及企业品牌虽在局部区域具备较高知名度,但在全国市场还没有形成知名品牌;处方药销售受各地招投标影响较大,中标价格在局部地区逐年在降低;还没有形成年销售超 5000 万元以上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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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产方面:设备陈旧,机械化程度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效率低;生产的品种多,没有规模效应,工时利用率低,生产成本高。
③研发方面:缺乏产品研发能力,现有产品工艺技术、剂型老化,无技术储备,缺乏权威的临床数据。
④管理方面:企业制度多,执行少,执行力不强,管理体系不全存在管理漏点;管理意识、管理手段、管理方法还需要提升;绩效考核体系还要完善,考核指标、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量化,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不够通畅。
机会(O)
①国内人均收入在增加,新医改的开展,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的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逐步深入和人口老龄化问题使得医药市场增长迅速。
②随着以预防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加快建设,国家鼓励发展中药产业等政策,促使未病先防的观念在国民逐步建立,中药养身保健市场增长较快。
③消费者对 OTC 药物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提高,中联商标在局部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
④中联强效片、鼻炎片及脉君安等进入湖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并以较理想的价格中标。
⑤中联药业加入国药集团带来新的契机,其中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即将投产必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威胁(T)
①新版 GMP 规范对医药行业的人力资源和生产设备条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提高了企业成本。
②宏观经济通涨压力高涨,生产成本上升压力较大。
③受医疗体制改革等措施的出台,给药品营销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性。
6.3 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策略
“一个目标”:努力发展成为在现代中药健康产业领域具有突出核心竞争力,广泛行业影响力,强大资源整合力的细分市场领先企业。未来 5 年以强力感冒片、鼻炎片、鳖甲煎丸、脉君安片、加味生化颗粒、金叶败毒颗粒、足光散、心脑清软胶囊为重点品种,同时突出基药产品的销售。在 5 年内通过技术开发,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逐步培育产品的技术竞争优势,实现产品的升级。
①建立、夯实以终端销售为主要运作平台的混合终端营销体系和盈利模式;
②建立武汉中联药业集团与经销商、终端客户、专家网络互惠双赢、战略同盟的价值链共享体系;
③建立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绩效激励和营销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用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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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建立以产品线组合发展、主导产品跨越式发展,以及独家产品特色发展的中药产品文化营销品牌传播体系。
7、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者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
武汉中联中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于 2013 年 5 月正式开工,预计 2014 年 12 月完工搬迁至新厂,至估价基准日房屋主体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完成 85%。工程总概算价值约 4 亿元,达产后处理中药材为 3500 吨/年,设计产能如下:
企业目前的设计能力统计表
生产线生产
剂型 产品名称 备注
年能力
加味生化颗粒
板蓝根颗粒
颗粒剂 2500 万袋 妇炎康颗粒
健儿素颗粒
金叶败毒颗粒
阿归养血糖浆
脑乐静
金刚藤糖浆
糖浆剂 600 万瓶
鸡血藤糖浆
当归养血糖浆(出口)
妇宝当归胶
口服剂 600 万瓶 复方甘草口服溶液
酒剂 80 万瓶 壮骨酒
强力感冒片
鼻炎片
脉君安片
脉君安片(异型)
补脑安神片
牛黄解毒片
抗骨增生片
片剂 8 亿片
三七片
复方丹参片
补肾强身片
豨莶风湿片
灵仙跌打片
安神补脑片
鼻炎片(糖衣)
牛黄上清丸
大活络丸
丸剂 750 万瓶 小活络丸
乌鸡白凤丸(大蜜丸)
天麻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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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生产
剂型 产品名称 备注
年能力
鳖甲煎丸
大黄蛰虫丸
乌鸡白凤丸(水蜜丸)
知柏地黄丸(水蜜丸)
耳聋左慈丸
六味地黄丸(浓缩丸)
肚痛丸
防己关节丸
喉痛解毒丸
喉痛消炎丸
星火逍遥丸
星火鼻渊丸
8、长期股权投资
武汉中联有 4 家是绝对控股长期投资, 家长期投资股权比例在 50%以下(含 50%)。
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
序
被投资单位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值
号
1 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2002-4-28 100.00% 22,260,000.00
2 武汉中联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1998-8-27 100.00% 5,000,000.00
3 武汉中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2-10-22 90.00% 90,000.00
4 武汉中联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2004-8-20 98.00% 980,000.00
5 武汉市新特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97-2-27 11.676% 6,312,983.77
6 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01-3-7 0.625% 500,000.00
7 武汉市恒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01-7-30 10.00% 50,000.00
合计 35,192,983.77
注:本次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长期股权投资中评估。
9、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即被评估单位。
(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使用于本评估目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单位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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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目的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对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变为股权,本次评估系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经济行为已获得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评估对象、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金额 52,222,972.41 元。拟转让股权持有单位已声明其所持有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属瑕疵事项,并承诺该股权权属清晰,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事项。
具体评估范围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拟进行债转股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 38,617.82 万元,负债总额 33,395.52 万元,所有者权益 5,222.30 万元。评估前账面值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41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 19,238.17
非流动资产 2 19,379.6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长期股权投资 5 3,519.30
投资性房地产 6
固定资产 7 698.70
无形资产 8 108.61
在建工程 9 15,053.04
长期待摊费用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资产总计 12 38,617.82
流动负债 13 19,8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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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账面价值
非流动负债 14 13,510.00
负债总计 15 33,395.52
净 资 产 16 5,222.30
(二)评估范围中价值较大实物资产情况及特点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形成了包括中成药、化学制剂、生产、销售及医药商业运营等在内的综合性产业格局,成为集科研、教学、生产、流通、外贸于一体的大型医药公司。其实物资产的种类主要有:存货、设备、房屋构筑物、在建工程。
其中价值较大实物资产情况及特点:
1、存货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存货为制作药品的原材料、包装物以及在产药品、库存商品,经过了现场勘查与核实,结合收发存明细表的盘点,账面数量与评估基准日相符合,少部分存货和产成品已经报废,报废金额约为 107,764.66 元。
2、设备
①车辆
委估车辆合计 9 辆,经过了现场勘查与核实,所有车辆均使用正常。
②电子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为电脑、冰箱、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电子办公设备数量较多,除部分报废的以外均在正常使用。
③机器设备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的机器设备分为主要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中主要为纯化水制备、各种贮罐、发酵罐、灭菌、灌封、过滤、浓缩、干燥、压片、制粒、包衣、贴标、包装印刷等制药专业设备。
辅助生产设备有供电(变压器、配电屏等)、供汽(锅炉等)、供气(空压机等)、真空(真空泵等)、供水(各型号泵、阀等)、计量检测、搬运提升(电动葫芦、叉车等)、中央空调(大型空调机组、冷水机组等)、热交换(风机、冷却塔、热交换器等)、环保(除尘、脱硫、空气净化、污水处理)等设备。此外还有少量的机修、炊具等设备。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实物设备除少部分设备购臵时间较长、状态较差外,其他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3、房屋建筑物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房屋建筑物 23 项,其中 21 项房屋为工业用途房屋,均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复兴一村 24 号被评估单位厂区内,该厂区内房屋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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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涉及到的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面积为 20,890.19 ㎡,主要为提取车间、制剂及办公楼、固体制剂车间、中心实验室、前处理车间、原料仓库等;其中该厂区内共有 15 项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均为武房权证江字第 200506454 号,已办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为 18,739.43 ㎡,未办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为 2,150.76 ㎡;另有 1 项房屋为商品住宅房屋,位于江汉区万松园路 103#同城广场 D 栋 16 层 7 室(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市字第 200502017号 建筑面积 101.01 ㎡ );还有 1 项为位于江汉区江兴路 1 号建筑面积为 2,334.00 ㎡办公楼,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办公楼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联药业重组框架协议和相关资料,上述房屋构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土地面积为 30168.77 ㎡)已转让,并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过户至武汉华汉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重组各方并约定武汉中联将于 2014 年 12 月底前整体搬迁出,并不对被武汉中联所拥有的地上房屋及附着物进行补偿。根据上述规定,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复兴一村 24 号地上房屋及建筑物剩余经济使用年限为 0.42 年。
4、在建工程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高科路以东,神墩二路以南,采用总承包的建设方式,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和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建设用地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取得,总用地面积为 129174.55㎡。建设项目于 2013 年 5 月正式开工,预计 2014 年 12 月完工,至估价基准日房屋主体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完成 85%。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其它无形资产账面主要包括异维 A 酸和间苯三酚的技术转让款。
账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161 项药品批准文号(包括六个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4 个日本厚生省颁发的医药品制造销售证书、1 个 GMP 证书、二项发明专利、四项外观设计及非专利技术、9 项商标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主要是上述账外无形资产。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本次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账面数据,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已提供给资产评估机构。
具体评估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范围外可能存在的资产及负债。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承诺,申报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范围一致,未重未漏,不存在影响评估价值的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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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考虑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是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评估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7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确定,确定的理由是评估基准日有利于评估目的实现,本次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七、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括: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02 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 14 号令;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政部财企[2001]802 号;
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8、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941号;
9、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1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4、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准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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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中评协[2010]121 号;
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6、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7、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8、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9、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11、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12、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13、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9]211 号;
15、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1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 号;
17、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 号;
(三)经济行为文件
1、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文件、重大合同协议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有产权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2、车辆行驶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重要设备购买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决(结)算书,工程(设备)竣工验收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6、重大资产的付款凭证;
7、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采用的取价标准依据
1、2014 年机电产品报价系统();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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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第 678 号);
6、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 号);
7、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 号);
8、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
9、太平洋网站市场报价查询;
10、常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经济指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
11、国家统计网、湖北省统计局公布的固定资产价格指数及建安工程价格指数;
1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08]216 号)
13、湖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标;
14、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2014 年 7 月);
15、主要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图、工程合同及工程结算资料;
16、主要建筑物竣工图、工程合同及工程结算资料;
17、Wind 资讯金融终端等。
(六)参考资料
1、评估基准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2、企业财务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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