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与林权抵押融资试点调查
日期:2017-04-08 / 人气: / 来源:本站
2016-4-15 1:06:40
【农村土地与林权抵押融资试点调查】农户缺乏有效抵押资产以及农村抵押资产变现存在障碍,以及金融机构缺少化解风险的渠道和机制,是涉农融资存在“惜贷、慎贷”的重要原因。探索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最核心的价值,在于解开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死结”,为金融机构下沉农村和开展信贷业务找到切实可行的突破口。(中国经济时报)
农户缺乏有效抵押资产以及农村抵押资产变现存在障碍,以及金融机构缺少化解风险的渠道和机制,是涉农融资存在“惜贷、慎贷”的重要原因。探索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最核心的价值,在于解开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死结”,为金融机构下沉农村和开展信贷业务找到切实可行的突破口。
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融资,是指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与农村住房财产权等为抵押进行融资,是赋予农民完全资产产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既反映了当前我国农村产权改革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农业生产向现代化转型的现实需求,是目前解决农村贷款难、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途径。
农村土地抵押模式与试点推进情况
以200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的下发为标志,全国陆续开展了农村土地与林权的抵押融资试点,包括涉及林地和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房使用权、合作社股权等多种权益的抵押融资,并在实践过程中自发探索形成了多种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模式。但由于当前存在农村土地产权不稳定、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完善、农村土地价值不高以及农村土地抵押权的实现困难等问题,在现实操作中农村土地还很难独立作为有效的抵押物,大多是将农村土地抵押与其他担保方式相结合,共同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当前,我国实践中的农村土地抵押模式大致可分为“信用+抵押”模式、“保证+抵押”模式、“反担保+抵押”模式、“信托+抵押”模式、“土地证券化+抵押”模式五种类型。
随着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试点的推进,近期的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增长较快。湖南省自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以来,截至2014年3月末,全省13个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为9566万元,同比增长1.2倍;25个县开展农房抵押,,贷款余额为84.8亿元(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2014)。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联社自2009年4月与江北区联合推出“两权一房”贷款业务以来,截至2014年5月末,已有2964户农户获得“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累计发放贷款3.86亿元(宁波市区信用联社,2014)。截至2014年1月末,宁夏同心县土地反担保抵押贷款余额2.2亿元,5个乡镇37个行政村的6500余户农户获得贷款,农户抵押土地面积5.3万余亩。
农户接受意愿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实施效果的差异也可以部分由不同地区农户的不同接受意愿来解释。在泰州有近70%的农户愿意参加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是非农就业机会多、融资需求大(林乐芬和赵倩,2009).
在重庆开县,愿意参加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农户达到了74%左右,主要是农户融资需求急迫,现有正规金融满足度低(邱继勤等,2012)。在辽宁省,则有45%左右的农户不愿意参加土地产权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是担心失去土地、不了解政策(于丽红等,2014).
曾庆芬(2010)在成都“试验区”的调查发现,只有37.6%的农户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抵押贷款。郭继(2010)对10个省的调查发现,只有13.6%的农户希望以抵押方式流转土地,主要原因是农民的人情羁绊和金融机构风险无法覆盖。张迎春等(2012)对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发现,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并未得到实质缓解,农村土地产权残缺、不独立和高交易成本,降低了银行的信贷供给意愿,贷款手续繁琐引致的交易费用也使需求者意愿不足。
农业规模经营者对土地抵押融资的需求却较为强烈。于丽红等(2014)在辽宁省的调查研究显示,79.22%的受调查农户认为,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融资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具有不同程度的帮助;45.19%的农户具有土地产权抵押融资的意愿,且随着农户土地面积的增加,农户参与土地抵押融资的意愿相应增强。此外,金媛和林乐芬(2012)对江苏省l0个县598户农户的调查研究显示,农村土地抵押融资意愿与种植业、养殖业收人正相关;刘盈和申彩霞(2013)的调查发现,重庆忠县、开县农户抵押意愿与耕地面积正相关;藏波等(2013)对重庆11个典型村的调查显示,38.4%的农户愿意通过土地入股形式将土地流转给大户或企业,并且愿意接受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农户土地证券化的意愿与非农收入、承包地面积、生产与生活支出显著正相关。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如何看农村土地抵押政策
#p#分页标题#e#350位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调查显示,只有一半人希望国家出台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政策,最主要的原因是认为抵押物处置困难、农业经营风险大。兰庆高等(2013)对辽宁省法库县350名信贷员的调查显示,由于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强、取消赎回权难等,使得金融机构甄别和监督农户非常困难,信贷员因此对于发放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意愿不强。
但调查也显示,农户性质、农村土地规模、农村土地产权稳定性对信贷员发放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意愿影响显著正相关,金融机构更愿意向农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王兴稳和纪月清(2007)的调查发现,大多数信贷员因农村土地价值不高、取消赎回权困难,因而不愿意接受农村土地作为贷款抵押物;但在农村土地价值大于某个阈值后,信贷员开始愿意接受农村土地作为贷款抵押物。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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