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阜新市林权抵押贷款难的调查
日期:2016-07-04 / 人气: / 来源:本站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是银行金融机构为支持服务“三农”而开展的一项金融产品创新,一度为农民大面积植树造林,推动农林产业化升级,改变落后山区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然而,这项得到政府支持、深受农民欢迎的金融创新产品,在辽宁阜新地区却遭遇了尴尬。目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在该地区已基本处于停办状态。
辽宁省阜新市地处内蒙古科尔沁沙地南缘。本世纪初,当地政府克服多种阻力,组织农民进行了大面积的退耕还林。绿化荒山,植树造林已成为当地农民的习惯,更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但由于林权抵押贷款难,农民植树造林缺资金,,已严重影响了林业产业化的发展。
这一样一项政府支持、农民欢迎、银行推动的工作为何在辽宁阜新遇到阻力?对此,我们调查中发现,林权抵押贷款在阜新主要有“三难”:
抵押资产评估难。林权价值的确认是确定林权抵押贷款额度的基础,从理论上讲,既要按照林权专业评估部门评估的价值,也要根据调查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对民间林权交易价格的了解来确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一定难度和缺陷。一是林权评估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评估部门及具备评估资质的人员缺乏。二是评估部门管理缺乏规范,评估行为存在随意性。目前,林权评估机构多为林业部门设立,从某种意义上讲属于内部创收部门,缺乏权责方面的制约。个别评估机构往往受评估委托人的意识影响,按受托人需要的价值进行评估,造成林权价值失实。甚至有的评估机构为了达到高估林权价值的目的,对林权的评估不以当前价值为应有价值,而是以林地承包期末预计价值为评估价值。仅以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受理的一笔贷款申请为例,一客户购买了一片林权,交易价值为10万元,100亩林地,3年生杨树。一家林权评估所出具了评估报告,总评估价值达到100万元。其评估依据是承包土地还有27年,杨树成材后的价值。而信贷调查人员既无林权评估知识,又缺乏林权交易方面的经验和信息。如果金融机构以100万元评估价值为依据发放贷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处置抵押物将远远不能抵偿贷款本息。三是评估机构收费较高,借款申请人难以接受。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林业评估费用按评估标的额3%-6%的标准收取。
抵押资产管理难。一是森林资产分布在乡间村落的广袤地区,且林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相关联,涉及到村集体组织、林地承包户、林地毗邻户等多个主体,虽有林业部门和林地拥有者的管理,但是偷伐、盗伐、私下交易等破坏或违规侵占林权的现象仍难以控制,甚至有的林地进行贷款抵押后,“自盗”现象也时有发生,客观上加大了贷款风险管理的难度。二是保障机制不尽完善。目前,办理森林资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很少,且保险范围单一,仅限于火灾,未包含病虫害等其他自然灾害。同时,保险费用偏高。如各地已启动森林火灾保险,但保险公司通常要收取较高的保险费用(约1%),与农业政策性保险相比,费率偏高,客户往往难以接受。据调查,阜新地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的林权抵押贷款均未办理保险。三是林权登记不规范。林权登记部门在设置林权抵押后,仅就登记期限内登记有效,登记期限过后,即使贷款没有结清,林权登记部门也自行解冻,一旦出现抵押物纠纷,林权登记部门并不再负责,为贷款增加了风险。
抵押资产处置难。一是《森林法》对采伐林木规定严格,处置林木抵押权困难重重。如《森林法》第35条规定:“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此外,林地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将难以实现抵押权。《森林法》第8条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果林地被划为生态公益林,抵押权无法实现,难以得到补偿。二是林权流转市场不完善。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林木资产流转体系尚未真正建立,给林权抵押变现时的贷款受偿率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影响林权抵押的实际担保效果,增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的顾虑。
针对上述难点,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林权资产评估体系。各级政府部门推动组建较为权威公正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确保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建立严格的评估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权评估价值科学、公正、真实。同时,合理设置收费标准,减少收费环节,将评估收费等控制在农民可承受范围内。
#p#分页标题#e#二是构建林权资产管理体系。首先,积极研究和探索林业保险服务工作,增加林业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范围,根据树种、树龄、生长环境等因素确定林木资产保险的合理保费和赔偿标准。财政部门应提高林木火灾保险费分摊比率,从而减轻林农交纳保费的负担,达到农民交得起、财政补得起、保险陪得起的目的。其次,积极探索林权贷款担保模式。建立林户贷款联保制度,在贷款行开立贷款互保金专户,林农之间相互担保,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积极拓宽林业信贷品种,在林业主产区,可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组建林业担保公司,推动设立林业投资担保基金,解决仅凭林权担保而保障不足的问题。
三是构建林权抵押贷款管理体系。逐户建立贷款档案,加强贷款检查,特别应关注抵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定期检查抵押物价值是否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同时,构建政府、林业管理部门、林权评估部门与金融机构间的协调工作机制。林业部门应协助银行搞好抵押林木的监督管理,对已作抵押的林木砍伐须征得金融机构同意,并不办理林权的过户转让手续。在贷款出现风险、需要处置抵押林木时,林业部门应优先安排砍伐指标。四是建立林权资产流转体系。开展林产品实物交易,进行林权的转让交易,实现林业资产和资本的有序流动,确保抵押林权及时流通变现。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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