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江西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共计12条

日期:2016-10-09 / 人气: / 来源:本站

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 日前,江西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1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泰和县灌溪镇新市场及商品房开发不按乡镇规划图建,没有排污通道也没安全通道,没单位管;建起来了就投入使用,开发商和市场管理的只知道要钱,不办房产证也不管市场的卫生。现在市场内是污水满街流,没人管!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灌溪镇新圩镇市场违建及未办房产证问题。经查,灌溪新圩镇开发于2007年底启动,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位于灌溪镇原农贸市场地块,项目用地面积5055.5㎡,建筑面积10900㎡;第二期为原灌溪国税分局地块,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2年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用地面积1270㎡,建筑面积5417.02㎡。新圩镇两期共建商住楼70套,截至目前,已签订购房合同60套。房屋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一是由于该项目用地中有一块800㎡左右地块未经招拍挂程序,系由镇政府购买灌溪中学土地后直接卖给开发商;二是项目尚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三是二期项目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建筑面积2917.02㎡,存在超容积率等问题。2015年12月,,泰和县“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组对灌溪圩镇市场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根据《关于印发<县城规划区内“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第七次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泰办字[2015]157号)精神,要求该项目开发商应在缴纳处罚款、回购款、补交规费等合计689892.55元后,方可补办相关手续及办理房产证。但因开发商一直未补缴相关税费及罚款,以致房产证仍无法办理。下一步,泰和县将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召开由国土、城建、房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督促开发商按照上述处理意见尽快上缴有关费用,然后再督促县房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房产证手续。二、关于灌溪镇新圩镇市场卫生差问题。经查,灌溪圩镇市场卫生属灌溪居委会管理,已聘请了6名保洁员进行卫生清扫。由于项目开发商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市场地下排污管道小,地面排水口少,加上近段时间雨水多,造成下水道堵塞,地面污水较多。下一步,泰和县将责令灌溪镇政府对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并完善卫生设施,严格圩镇卫生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日常保洁制度,增加卫生管理经费和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扫日清,彻底解决圩镇市场卫生差的问题。(泰和县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吉安市阳明商城夜市,一到晚上阳明商城道路两边的人行道都烧烤,炒菜推车占据,油烟一直到凌晨2、3点才会消停,曾经向市长信箱反映,吉州区环保局的回复说这些小店没有办证不归他们管。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阳明商城道路两旁的夜市摊点已经营5年左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摊主进行劝离,也依法采取过强制取缔手段,但摊主抵触情绪激烈,为防止矛盾升级,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暂时中止了强制取缔手段。目前,我区正对夜市摊点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管理方法,正在合理规划夜市摊点区域,让夜市摊点从居民聚集区有序撤出。同时,为加强阳明商城夜市摊点的过渡期管理,我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已制定了错时轮班的管理制度,以规范商城内夜市摊点经营的区域和时间段,尽最大努力杜绝夜宵摊扰民现象。(吉州区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崇仁县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什么时候会发放到位?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省、市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精神,在学习借鉴和均衡兄弟县区做法的基础上,我县及时印发了《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已会同各乡镇,对符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人员和享受标准进行了审核,目前审核工作基本结束,工作补贴将于近期发放到位。(崇仁县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南昌中骏蓝湾的一名业主,现在小区的南边正在建设高压电塔,离小区内的幼儿园非常近;小区的西面和北面已有高压线和高压塔,如果再在南边建设高压塔,我们业主们都觉得造成叠加辐射的可能性非常大;经济发展需要用电,这个我们都理解,我们也希望南昌能够快速发展;当初在高新置业也是看上高新区的环境和定位,高新区作为一个科技产业区如果地面到处出现高压电塔对新区形象也有很大的损害,我们小区内2000多户居民也将受到辐射。希望书记有空可以了解一下情况,百忙之中让您关注这事,实在抱歉;只是关系小孩健康问题,我们也只能厚着脸给你留个言!

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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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中骏蓝湾香郡项目位于南昌市高新区创新二路以东、艾溪湖南路以南,共46栋建筑。项目用地南侧原规划有110KV昌罗线,退项目西南侧用地15米,为架空高压线。因建设需要,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将对昌罗线进行迁改,迁改方案委托南昌通源电力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迁改路径为沿规划A路、长胜北路,线路埋设于长胜北路北侧人行道位置,距离长胜路道路中心线9.5米位置(距离中骏用地红线5.5米位置),离建筑最近24.5米。高新区规建局已多次就该小区南侧建高压线一事接访了小区业主,并书面回复了南昌中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为:1、该线路迁移工程已经国网电力公司批复,完全符合规范要求,考虑长胜北路道路建设及以后电力建设需要,须先按国网公司批复的架空方式先行施工和作业。为兼顾业主诉求,规建局同意将本次线路中骏蓝湾香郡段落仅列为临时线路。2、本次架设的中骏蓝湾香郡段落线路今后将采取下地方式改造。3、目前规建局正与电力公司商谈,将于近期明确中骏蓝湾香郡段落线路下地方案及完成时间。(南昌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座落于南昌青山湖区市政公用广场南侧的这两家公司共用一座办公大楼,市政公用广场中央为绿化区,平时无机动车行驶,南北两侧分别是这两家共用的办公楼和市政公用集团公司。在江西铁路投资公司、江西民航投资公司共用的大楼一楼大厅门前十米远处,横穿一条东西走向的弯曲的非机动车道,而且非机动车行驶量非常小。我认为绝对没有必要在距大楼门十几米远的而且弯曲的非机动车道上安装减速带。不需要安装的理由:1、这条不到一百米的非机动车产道弯曲、而且非机动车流量非常小;2、这条非机动车道弯曲,不用设非机动车也不会快速行驶;3、非机动车道与大楼大厅门前距离有十几米,一出大厅就可看到左右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情况,而且是台阶逐级下来的(没有机动车的);4、非机动车行驶人也能在远处预见到大楼是否有人出来等等。绝对没有前后安装四条高耸的减速带的必要和意义。这四条减速带对非机动车行驶人带来的是百分之百的不安全和麻烦。可这两家国有公司,无视民意无视非机动车行驶人的安危,仅仅为了自已百万分之一的所谓的不安全,对非机动车埋下重重隐患。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只想到自已百万分之一的不安全,而没有或不想非机动车行驶人百分之百的不安全,我认为是缺乏最基本的党性,走群众跟线对他们来说只是唱赞歌一句空话,实际上一点都没有群众的观念。不光是我个人,我每天路过此地时经常都能听到非机动车行驶者的牢骚话。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管一管。(对这事已五次打过省长手机热线,但就这样一件简单的事就是解决不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市公安交管局核查,并与江西民航投资公司沟通确认,其门前的减速带确为该公司自行安装,其目的是消除机动车对过往行人及非机动车的安全隐患。因该路段有机动车进出,且为转弯道,现有减速带建议保留。至于非机动车通行问题,经市公安交管局督促协调,该公司已对现有的四条减速带进行了调整,即各减速带两端分别拆除2米,留出非机动车道供非机动车通行。(南昌市公安局)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南昌市新建区“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的业主,这个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始预售,合同约定2014年12月交铺,但开发商从2014年12月停工至今,地下室积水严重,停工原因是开发商资金不足,交铺至今无望,业主向开发商维权无果。近400户业主其中有的是全款付清的,有的银行按揭贷款已经还款近三年,也有的倾尽一生的积蓄购买商铺。部分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推诿不管,盼望我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书记的关注,帮助我们尽快解决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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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通过网上竞拍方式,摘得了新建区溪霞镇店前村的158.134亩土地,2013年着手进行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项目建设,至2014年上半年,该项目已完成6.2万平方米地下广场和8.7万平方米苗木交易区等主体工程建设。2013年12月,项目开始对外销售,核准预售面积86659.87平方米(1314套),目前已经销售备案22031.15平方米(391套)。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和项目本身在总体功能布局上的缺陷,后续投资、建设、销售出现了困难,2014年下半年至今,该项目一直处在停工状态,已经预售的部分商铺虽到交房期限,但因尚未办理竣工验收而无法交房。 目前,新建区房管局已约谈了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项目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完成工程建设。该司表示正积极谋求合作伙伴及加强融资,以便项目能够完工及营运,若融资不成,公司将会请评估公司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以便将资产进行转让或拍卖,转让、拍卖所得将优先赔偿已购江南花卉苗木大市场商铺的业主。(新建区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您好,南昌市是全国未实现教育属地化管理的为数不多的城市之一,在南昌县向塘镇有好几所公办学校和幼儿园是市教育局直属管辖和西湖区教体局管辖。去年7月份我省印发了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我们从市人社局相关单位咨询得知像我们这种情况需上级单位对我们工作所在地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乡镇而不是街道就可以享受乡镇补贴。经过我们了解向塘镇被南昌县政府认定为乡镇,所有在向塘镇上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可享受补贴,而我们不属于南昌县管辖。而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以我们是市直属和区管辖学校为由认为我们不能享受乡镇补贴。在这里想咨询书记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否享受乡镇机关补贴?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8号)文件规定:乡镇工作补贴执行范围为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南昌铁路第二中学(原南昌市铁路局向塘子弟中学)系2004年11月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南昌铁路局移交地方管理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赣编办发[2004]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南昌铁路局自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移交我市管理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04]88号)文件精神,由南昌铁路局移交给南昌市教育局管理;南昌市水电中学(原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水电学校)系2006年7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电力公司南昌市人民政府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机构(中小学校)移交协议》中的有关协议,由江西省水电工程局移交给南昌市教育局管理。以上两所学校在划归市教育局管理前是国企自办的企业性质的学校。根据赣人社发[2015]28号文件规定,市教育局所属的铁路二中及市水电中学虽然地处向塘镇,但不属于乡镇工作补贴执行范围。(南昌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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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政、韩月)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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