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铁路丨郑万铁路、郑合铁路许昌段征地补偿

日期:2016-10-08 / 人气: / 来源:本站

郑万铁路、郑合铁路的建设一直备受关注

铁路建成之后

许昌人去重庆或者上海、杭州

那可是“分分钟”的事儿


郑万铁路、郑合铁路(许昌段)

为了不太了解的小伙伴,小编先来讲一下两条铁路在许昌的建设规划情况!

郑万铁路

全长785公里,投资估算974亿元,我市境内59.63公里,投资估算71.556亿元,经长葛设『长葛北站』,至禹州境内设『禹州东站』


郑合铁路

全长484公里,我市境内54.533公里,投资估算65.4396亿元,在许昌小召乡,规划农大路以南,新元大道以北,中原路以东附近设『许昌北站』,在鄢陵县城南设『鄢陵站』

(内容来源: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铁路办)

近日,许昌市政府门户网发布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至万州铁路(许昌段)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许昌段)建设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发布了征地的地上附着物、经济林等的补偿标准。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至万州铁路(许昌段)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许昌段)建设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许政〔2016〕45号

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郑州至万州铁路(许昌段)、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许昌段)建设项目是国家级重点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3〕24号),现对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提出以下意见:

一、地上附着物的范围。

地上附着物包括《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3〕24号)附表所含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和青苗及本文件未涵盖并在郑州至万州铁路(许昌段)、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许昌段)附着物清点中所涉及的附着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建筑物、构筑物的数量、规格采取据实清点丈量方法,由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权利人、地方实施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后确定。

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3〕24号)标准上浮25%执行。如有异议的,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补偿,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线路沿途青苗补偿仍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3〕24号)规定执行。

三、经济林补偿标准参照省林业厅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花卉苗木补偿由园林部门按规定出具补偿价格或按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或国内著名花木交易网上挂牌价格)价格进行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功的,由物价部门组织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现场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对于花卉苗木主产区鄢陵县,由鄢陵县自行制定标准进行补偿。许昌县和鄢陵县交界处的花卉苗木集中区,参照鄢陵县标准进行补偿。

五、对《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3〕24号)中没有涵盖到的附着物,原则上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没有行业标准的由征地和被征地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六、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6月13日

通知中规定补偿标准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3〕24号)标准上浮25%执行 ,其详细划分如下:

(可点击查看大图↓↓↓)


许昌市调整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说明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参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考虑我市物价因素,经综合平衡,对原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新补偿标准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等费用。

二、树木补偿标准:

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花木、苗圃及树林按照园林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价格补偿。

2.经济林按照林业部门规定计算。

三、水井、水渠补偿标准: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通讯、通信、电视、供电线路等补偿标准:

原则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有不符的,以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五、坟墓补偿标准:

补偿费包括迁葬工、料费。

六、其他补偿标准:

未统计入表的其他特殊地上附着物依据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价格补偿或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评估确定。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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