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万元拍来的房产不到一年获亿元拆迁补偿
日期:2016-08-03 / 人气: / 来源:本站
新华社杭州6月14日新媒体专电(“新华视点”记者方列)位于浙江金华市区的一幢商务楼因房主银行贷款逾期遭法院执行拍卖。在房主对房屋评估价值过低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仍以3110万元将该商务楼拍卖。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中获得了1亿余元拆迁赔偿。
原标题 3110万元拍来的房产不到一年获亿元拆迁赔偿——浙江金华一拆迁副总指挥涉嫌拆迁腐败追踪
新华社杭州6月14日新媒体专电(“新华视点”记者方列)位于浙江金华市区的一幢商务楼因房主银行贷款逾期遭法院执行拍卖。在房主对房屋评估价值过低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仍以3110万元将该商务楼拍卖。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中获得了1亿余元拆迁赔偿。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证实,在低价购买该商务楼并获得高额拆迁赔偿的过程中,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家人占有15%的股份,以此获利千万元。
快要拆迁的商务楼被低价拍卖
2011年,浙江高恒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所需将位于金华市解放西路298号的一幢九层商务楼抵押给金华银行。2013年贷款逾期,金华银行通过诉讼,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婺城区法院委托金华市立盛资产评估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为4043.93万元。对此,高恒集团提出评估异议,认为这一价格严重失真,远低于市场价格,希望能够延缓执行,待拆迁后用拆迁赔偿款偿还贷款。“金华市二七新村改造工程指挥部此前已经对该房屋进行了摸底排查,预评估价为9000多万元。”高恒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
婺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胡建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高恒公司的书面异议后,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作出复函,认为评估程序合法、价格符合实际。对于当事人提出房屋将要拆迁的情况,法院也向有关部门查询,金华市建设局2013年7月16日回复“目前该地块还不属于征收范围”,实际确定拆迁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
此后,法院以网络拍卖的形式将该商务楼拍卖,2014年1月13日与虞某等四名联合参与竞拍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格为3110万元。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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