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亭湖官商勾结低价征地致集体资产流失

日期:2016-08-11 / 人气: /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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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城西村七组村民代表,今天向中央、省、市、区领导及新闻媒体反映盐城市国土局及城西村委员会进行官商勾结,低价出让土地等重大涉嫌问题。现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规范的通知》、《江苏省征地赔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国土厅关于贯彻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地赔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盐城市征地赔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保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惩治腐败,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八项规定”和整“四风”的精神为动力,做到“苍蝇”“老虎”一起打,现将有关问题通过网络投诉举报如下:

盐城市市国土局行政乱作为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发改委乱批立项给经商者夏某建宏派国际大酒店。

我们城西村七组原有集体资产停车场7.72亩,金工车间、集体浴室等几十间经营适用房,面积达2448多平方米。在2007年被盐城市国土局进行征收。那么,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有关规定,市国土局理应召开村民会议,举行听证程序,结果却未履行法定程序,强行征用了该宗土地,剥夺村民参与权。土地被征后,盐城市国土局和城西村民委会干部,暗箱操作,官商勾结,让经商者夏某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该地使用权。盐城市国土局违反《行政法》相关程序,行政乱作为,以550万元直接拍卖给夏某。夏某打着城西村新建“村民就业服务中心”的“幌子”为旗号,取得了盐城市发改委的立项批复195号文件。该批文第一项说明:“为发展地方经济,解决村民就业难,推进村民致富,原则同意亭湖区先锋街道办城西村新建村民就业服务中心项目”。然而,夏某取得盐城市国土局非法低价出让的土地后,砌建了宏派国际大酒店,而实质上是“挂羊头卖狗肉”,根本不是所谓“城西村就业服务中心”,而实质上是“宏派国际大酒店”。到目前止,无一村民在此就业上班,此大楼则是夏某赚钱的经营场所。夏某招揽各类生意,每晚放鞭炮,严重地影响周边村民的休息权,请环保部门、安监部门依法查处,对其实施处罚和停业。盐城市国土局作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理应依法行政,但是,却不然,明知城西村七组集体资产经营性房产几十间,价值近千万元以上,结果土地和房产作价550万元被征用。那么,根据国土资发20号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规范的通知》第一条:“要进一步健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价程序,地价需经专业评估,底价应由被征地农民集体决策。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为确定出让地价提供参考依据”。所以,我们村民认为,盐城市国土局和城西村委员会以李某为首搞“一言堂”独断专行,胆大妄为,违法地出卖了该宗地。盐城市国土局究竟是谁在充当经商者夏某的“保护伞”,村干部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拿我们村民的集体土地和资产作“权钱”交易。对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土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生管理制度的意见》及《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作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查的通知》精神,我们村民强烈要求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检察院对盐城市国土局这起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城西村现任书记李某涉嫌重大有关问题予以督办查处。

村干部李某官商勾结巧立名目为夏某提供便利建城西村就业服务中心楼为幌子,村民土地被征地至今社保机制无人问津村民叫苦不迭。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精神,李某作为城西村一村之长,理应处处为村民的困难着想,但其却不然,平素工作浮夸走形式,欺上瞒下骗领导,不务正业混日子的村干部。据了解,李某在担任村主任到书记以来,工作上一直以权谋私,虚报政绩捞好处,从不为村民办实事,是个典型的腐败村官。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地赔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26号令第十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地赔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未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赔偿安置费用和16周岁以下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规定足额支付,将进入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不低于70%的农民用地赔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巧立名目骗取市发改委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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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民土地被征已经近八年时间,城西村干部李某一点行政不作为,庸政懒政,盐城市国土局监管不力,没有督促该村履行职责,将社保资金纳入个人帐户。我们这些村民土地被征,集体房产被流失,人一天天变老,却晚年生活保障无着落。江苏省人民政府第二十六号令第25条明确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赔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盐城市国土局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关,是谁在滥用职权,低价出让该土地,市发改委工作渎职,调查不实,行政乱作为,非法立项审批城西村“就业服务中心”幌子项目,城西村干部以李某为首玩忽职守,工作失职,,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义务为村民办理社保机制,请求纪委对李某的涉嫌问题予以迅速查处。

权利意味着责任,当干部要干事,那些“不作为”的“好好先生”干部,他们有了好处就办事,没有好处拖办事,工作上做表面文章,为官不为。这次中央组织督查问责工作组,给“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敲响了警钟,对此,我们请求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对这起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事件予以严肃查处。依照2016年7月8日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盐城市国土局、盐城市发改委、城西村书记李某进行查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城西村涉及重大腐败线索问题较多,欢迎各大媒体到实地了解群众采访曝光,我们村民拭目以待。

(原文链接:?read_id=17360)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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