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文化、科技企业可申请版权质押贷款了

日期:2018-04-25 / 人气: / 来源:本站

  日前,市版权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版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文化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创新举措,《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促进企业利用版权保护创新成果、拓展融资渠道,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意见》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版权质押贷款活动,明确了版权质押贷款涉及的作品范围,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同时,对不予办理版权质押贷款的情形也进行了明确,包括借款人不是版权人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出质版权的保护期届满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版权保护期的、出质版权存在权属争议的、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六类。

  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版权融资支持企业创新,《意见》提出,银行要建立适合文化科技企业版权质押贷款特点的风险评估、审批授信、尽职调查和激励约束机制。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银行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申请版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登记手续?《意见》要求,申请版权质押贷款需到国家版权局办理版权质权登记手续,确保银行为优先受偿人。银行要按照版权质权登记管理要求,配合借款人办理质权登记手续,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版权质权登记手续。版权管理部门应建立版权质押贷款咨询回复制度,在银行机构、借款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办理版权质押贷款评估、处置变现业务时,根据其申请,积极提供政策辅导,并组织协调版权服务机构及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此外,《意见》还对版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强调银行要建立和完善版权质押评估管理制度,审慎评估版权质押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地动态评估质物的价值。银行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出质版权进行评估,也可以自行评估。版权资产评估机构应遵循独立性、公平性、科学性、重要性、真实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对版权价值进行评估;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因重大过失提供有遗漏的报告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出,各银行应切实加强版权质押贷款管理,建立健全版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和贷款收回与总结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版权质押贷款业务。

  《意见》的发布与实施,为具有版权资源的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提供了政策指导。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意见》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是化解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措施,是落实“天津八条”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措施,为申请版权质押贷款解决了难题,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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