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

日期:2018-04-25 / 人气: / 来源:本站

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


策划丁国华采写毛应厚 摄影平磊
    在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19日,山西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
    会议传达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高院制定的相关文件,决定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库、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调研联系点,,并向太钢等8家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成果丰硕企业颁发“知识产权审判调研联系点”牌匾,向杨志军等7名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技术专家颁发“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聘书。
    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回顾总结了我省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就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A
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明显攀升
    2015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986件,其中刑事案件137件、行政案件11件,全部审结;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838件,2015年 318件,2016年547件,2017年973件,共审结1773件,审结率97%,调解结案709件,调解率达40%。
    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商标权纠纷案件870件,占53.9%;著作权纠纷案件427件,占26.4%;专利权纠纷案148件,占9.1%;其他类型案件168件,占10.6%。
    从三年的审判情况来看,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新类型案件增加,审理的难度增大。
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为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机制和审判体制,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省高院结合全省实际,在总结太原中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我省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全省法院确定知识产权审判庭名称以及“三合一”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作出详细规定。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中级法院要因地制宜,在太原中院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三合一”审判工作。
    这一《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整体效能的有效发挥,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司法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B
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亮点:
创新审理卡拉OK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为破解长期困扰法院的在审理卡拉OK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遇到的司法难题,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以侵权纠纷审理、以解决许可使用费裁判,审理、裁判脱节,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今年3月,省高院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创新性的审判思路,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西高院关于审理卡拉OK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卡拉OK版权使用等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受理、审理和裁判规则,将案由确定为侵害著作权纠纷或著作权使用纠纷,将以往以侵权歌曲计算补偿数额的裁判模式,变更为以包间数量为基数,并合理确定每个包间的使用费标准,计算版权使用费或侵权补偿数额,确立操作性较强的裁判评价机制。《指导意见》将于下月起开始实施,这将向全社会传导合法使用作品、依法收缴费用、侵权必受严惩的价值取向,对今后卡拉OK版权使用等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起到规范作用,促进著作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立专家库破解侵权事实认定难
    为着力破解知识产权审判中经常面临的知识产权技术事实认定困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选任、使用和管理工作,拓展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及时掌握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培育、创新、运用中的现实需求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3月份,省高院制定下发了《山西高院关于聘任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以及建立知识产权审判调研联系点的通知》。
    据悉,首批选定7名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并将8家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成果丰硕的企业作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调研联系点。《通知》为公平、公正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优化我省创新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为了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在预防和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作用,提高纠纷化解效果,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协调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省高院牵头与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协调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构建了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意见》对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C
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点:
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理念
    坚持平等保护和严格保护的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享有平等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坚持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引领和适度,正确把握技术成果类、经营标记类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和特点,妥善界定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根据知识产权的不同类型和领域分类施策,使保护方式、手段、标准与知识产权特质、需求相适应。
建立符合产权案件特点新规则
    在当事人提供证据与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及保全证据的基础上,大胆运用证据披露与排除证据妨碍等证据规则,大胆运用技术专家、委托鉴定以及行业评估等制度和机制,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赔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举证难度大、事实认定难、补偿数额低”的问题。
构建集中型立体审判新模式
    各中院要遵循知识产权司法规律,构建符合实际的集中型立体审判模式,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相关刑事司法保护文件的顶层设计出台前,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问题。
健全产权纠纷非诉讼解决新机制
    加强与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等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与仲裁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沟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预防和化解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解决便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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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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