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日期:2017-03-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山东聊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山东海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山东聊城鲁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东聊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给山东聊城鲁能热电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对委估资产在2007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总额账面值9,328.08万元,调整后账面值9,328.08万元,评估值9,188.72万元,金额大写为玖仟壹佰捌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比调整后账面值增值-139.36万元,增值率-1.49%。
本次评估委托方未委托评估土地使用权,故评估结果中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资产客观市场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报告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
1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本评估报告结果有效期为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对评估报告披露的特别事项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张凤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管基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蕾
山东海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1月25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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