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建摩B: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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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建摩B: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强)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20:21:23 中财网    

[公告]建摩B: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强)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5-024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刘志强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2014年5月聘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
席了公司董事会2014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一、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1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6次(其中通讯方式1次),本人应出席4次,其中现场出席
3次,通讯方式参加1次,委托出席0次,无缺席的情况。2014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3次,本
人应出席1次,即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公司201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4年5月23日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4年8月1日

《关于公司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通知规定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4年8月1日

《关于实施实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4年8月1日

《关于201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发生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4年8月1日

《关于实施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4年8月1日

《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4年10月17日

《关于变更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
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事项进
行核查、监督并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
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视公司定期报告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做了认真的审核工作。为做好2014年年度报告,本人认真学习了《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
和《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 — 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2015年1月9日修订)》,并
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及其他独立董事共同与公司财务人员和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行沟通。

(四)不断提高履职职能力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提高个人履职能力,本人经常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和查阅相关资料,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4月10日,参与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会议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奖励激励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考核情况,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奖励激励制度》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5年4月10日,参与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
议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后,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五、2014年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

2014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刘志强

电子邮箱:zhiqiang.liu@tahota.com



新的一年,本人仍将恪尽职守,关注公司经营和发展,加强自身学习,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
稳健经营作出贡献。



独立董事:刘志强

2015年4月23日


  中财网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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