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日期:2017-04-08 / 人气: / 来源:本站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7-00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市北高新”)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6 号《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上海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各 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

  字【2014】第 0342156 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和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

  第 0343156 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的评估净值分别为 1,420,,539,831.39 元、

  7,110,143.01 元,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427,649,974.40元。

  本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以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9.82 元/股。鉴于上市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中公告的 2013 年分红计划,拟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566,449,19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31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并于2014 年 6 月 25 日上市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2014 年 8 月 13 日发放现金红利。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9.79 元/股。

  本公司向市北集团发行145,827,372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市北发展

  和泛业投资各 100%股权,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79 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30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市北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45,827,372 元。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各 100%股权合计出资人民币 1,427,649,974.40 元,认购本公司股份,

  增加本公司股本 145,827,372 元。

  (2)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在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实施的基础上,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8,020,517 股,面值为

  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91 元,共计募集配套资金

  475,883,323.47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

  集资金人民币 465,951,208.24 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31160011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465,951,208.24 元已于 2015 年 8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 310066645018800004784 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 201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规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用途为对市

  北发展进行增资,用于市北发展在建项目(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提高资产重组的绩效。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5]31160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465,951,208.24 元

  用于增资市北发展,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缴存市北发展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开立的 31001518000050033973 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 9 月 1 日,市北发展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465,951,208.24 元全部用于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7,202.35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市北发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

  民币 175,113.50 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及售房款资金尚未划出之余额。

  鉴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经与湘财证券、开户银行商议,公司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于 2016年 9月将上述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310066645018800004784 账户,以及市北发展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31001518000050033973 账户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

  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807243 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 1,144,658,363.11 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 201500086),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

  投资 49%股权的最终作价为 560,882,597.92 元。

  2016 年 8 月 19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176,355,32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699,999,995.13 元,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不足 1 股的余额部分 13.04 元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本公司。

  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 49%股权作价 560,882,597.92 元进行出资,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向欣云投资换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6332402487R 的《营业执照》,欣云投资 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公 司 已 收 到 其 他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认 购 人 缴 入 的 出 资 款 人 民 币

  2,139,117,410.25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 23,929,999.96 元后,余额人民币

  2,115,187,410.29 元,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开立的 2900000810120100015138 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 140 万元后的金额

  2,113,787,410.29 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 2016 年 9 月 2 日缴存欣云投资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 2900000810120100015007 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837,661.93 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本年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到账日期 支付其他中介费用 增资欣云 收到利息 年末余额

  2,115,187,410.29 2016-8-19 1,400,000.00 2,113,787,410.29 1,837,661.93 1,837,661.93

  欣云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986,217,538.18 元,为收到的募集资

  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项目开发款后的余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 到账日期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支付项目开发款

  收到利息 年末余额

  2,113,787,410.29 2016-9-2 88,310,562.76 54,527,541.00 15,268,231.65 1,986,217,538.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储余额 备注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310066645018800004784 — 2016年9月12日销户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31001518000050033973 — 2016年9月26日销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储余额 备注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2900000810120100015138 1,837,661.93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储余额 备注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2900000810120100015007 1,986,217,538.18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本公司或市北发展及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

  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序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湘财证券 增资市北发展

  2 市北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湘财证券 在建项目开发及运营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本公司或欣云投资及湘财证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序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湘财证券 增资欣云投资

  2 市北发展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湘财证券

  壹中心项目(14-06地块)的开发及运营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 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6,827.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372.0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9,732.1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

  (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142,053.98

  142,053.98

  142,053.98

  142,053.98

  -

  100.00

  2015 年 6

  月 9 日

  19,326.28是

  (注

  1)否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新中新项目

  46,595.12

  46,595.12

  46,595.12

  46,595.12

  -

  100.00

  2015 年 9

  月 1 日否上海泛业投资有限公司

  711.02

  711.02

  711.02

  711.02

  -

  100.00

  2015 年 6

  月 9 日

  90.82

  - 否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 2016 年 8 - 否

  司 56,088.26 56,088.26 56,088.26 56,088.26 56,088.26 - 100.00 月 16 日 834.73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壹中心项目

  211,378.74

  211,378.74

  -

  14,283.81

  14,283.81

  - -

  2019 年 5月否

  合计 -

  456,827.12

  456,827.12

  245,448.38

  70,372.07

  259,732.19

  20,251.83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无,公司承诺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直接费用)全部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由壹中心项目开发付款进度决定。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310,562.7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尚余 1,986,217,538.18 元,为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北集团”)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市北集团确认并承诺,市北发展 100%股权所对应的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及 2017 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配套募集资金所带来的效益后)分别为 1,857.32 万元、11,345.79 万元、16,603.72 万元、17,482.11 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实施完毕,市北集团承诺市北发展 100%股权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对应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不低于预测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即分别不低于 11,345.79 万元、16,603.72 万元、17,482.11 元。若标的资产市北发展 100%股权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预测利润数额,市北集团应向公司补偿。2016 年度市北发展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030.9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配套募集资金所带来的效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26.28 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310,562.76 元。

  欣云投资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欣云投资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

  第 31160031 号)验证,欣云投资自 201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止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8,310,562.76 元,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 市北?壹中心项目 2,113,787,410.29 88,310,562.76

  合计 2,113,787,410.29 88,310,562.76

  欣云投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无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其他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无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本公司已将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人民币 465,951,208.24 元按相关

  规定全部用于增资市北发展,市北发展已将收到的募集资金 465,951,208.24 元按相关规定全部用于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7,202.35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市北发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

  民币 175,113.50 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及售房款资金尚未划出之余额。

  2016 年 9 月,鉴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经与湘财证券、开户银行商议,本公司及市北发展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本公司及市北发展将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 26,962.14 元、175,162.27 元转入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募集资金目前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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