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鑫进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竞买公告
日期:2017-11-29 / 人气: / 来源:本站
湖北日报讯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湖北分公司”)已于2017年6月12日10时至2017年6月13日10时在中国信达湖北分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开竞价活动,竞买号为W3134的竞买人出价380万元。因上述竞价只有一方出价,现补登竞买公告如下:
截至处置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我公司持有的随州市鑫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进公司”)债权总额为543.79万元,其中本金481万元,利息62.79万元。该债权由王进以其位于随州市东城青年路34号的房地产设置抵押(证载:建筑面积1561.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4.78平方米);赵军、徐红珍、赵俊敏、王进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特别提示:2017年4月10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2016)鄂1303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鑫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90万元及利息(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18日按年息6.72%计算、2016年1月19日至还清之日止按年息10.08%计算)。(2)被告王进、赵军、徐红珍、赵俊敏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原告对被告王进所有的随州市房权证城区字第20090102727号房屋及随国用(2009B第4272号)土地使用权在变价、拍卖、变卖后在490万元范围内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46000元由被告鑫进公司负担。2017年5月21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依法向被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公告期60日,逾期则视为送达。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它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若在公告期内另无人出价或出价低于380万元,,将确定竞买号为W3134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竞价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湖北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87820506
电子邮件:lishugua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7-8783272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hanyi@cinda.com.cn
该债权的原竞买有关情况请查阅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17年6月16日
截至处置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我公司持有的随州市鑫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进公司”)债权总额为543.79万元,其中本金481万元,利息62.79万元。该债权由王进以其位于随州市东城青年路34号的房地产设置抵押(证载:建筑面积1561.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4.78平方米);赵军、徐红珍、赵俊敏、王进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特别提示:2017年4月10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2016)鄂1303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鑫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90万元及利息(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18日按年息6.72%计算、2016年1月19日至还清之日止按年息10.08%计算)。(2)被告王进、赵军、徐红珍、赵俊敏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原告对被告王进所有的随州市房权证城区字第20090102727号房屋及随国用(2009B第4272号)土地使用权在变价、拍卖、变卖后在490万元范围内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46000元由被告鑫进公司负担。2017年5月21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依法向被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公告期60日,逾期则视为送达。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它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若在公告期内另无人出价或出价低于380万元,,将确定竞买号为W3134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竞价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湖北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87820506
电子邮件:lishugua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7-8783272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hanyi@cinda.com.cn
该债权的原竞买有关情况请查阅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17年6月16日
(原标题:随州市鑫进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竞买公告)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04-10
- 长宁区二手车收购交易市场「颖荣二手回收公司04-03
- 版权评估为金融与文化架桥 10部剧版权=近亿元03-26
-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赔偿基金开启“广03-08
- 普洱日报数字报01-31
-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已评估事项实现率100%01-16
相关内容 Related
- 无形资产评估之非专利技术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哪11-26
-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吗?有什么要求?11-26
- 康盛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04-17
- 我国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成立04-16
-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04-15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