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日期:2016-09-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股票简称: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300244 公告编号:临 2016-097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5-6层)

2016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开发行公司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3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1、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

司”或“迪安诊断”)已于 2016 年 9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01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4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每

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为 800 万张(含不超过 400 万张超额配售额度),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

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31,802.68 万元(2016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43.2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6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8 亿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09.33 万元、12,458.44 万元和 17,479.47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1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无。

8、特殊权利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简称为“16 迪安 01”,债券代码为“112453”。本期债券的询

价区间为 3.0%-4.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T-1 日)向网

2

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T 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

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

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浙江迪安诊

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

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

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 级,符合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浙江迪安诊断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9 月 23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上。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3

()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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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迪安诊断 指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的公司债券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下询价的日期

2016 年 9 月 27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 日) 指

购的起始日期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

承销团 指

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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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迪安 01;债券代码:112453)。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8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4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

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

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2016 年 9 月 27 日。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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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2、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特殊权利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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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增信措施:无。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评级出具的《浙江迪安诊断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

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

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2、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

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与本息偿付。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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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6 年 9 月 2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6 年 9 月 26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6 年 9 月 27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专

(2016 年 9 月 28 日)

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0%-4.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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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T-1 日)9:00-11:00,参与询

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9 月 26 日(T-1 日)11:00 前将《浙江迪安诊断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

之前到达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9 月 26 日(T-1 日)9:00-11:00 之

10

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608456、010-65608457;

联系电话:17600860016、1851867893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T 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本期公司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4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

11

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9 月 27 日(T 日)的

9:00-17:00 和 2016 年 9 月 28 日(T+1 日)的 9: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9 月 26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

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

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

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 迪安 01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

12

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银行账号:7112310182700000540

大额支付行号:302100011235

联行行号:711231

开户行联系人:刘晶媛

银行查询电话:010-66018836

银行传真:010-66034013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5-6 层

1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5-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海斌

董事会秘书:徐敏

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1-88933708

传真:0571-88918912

邮政编码:31003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周伟

项目组其他人员:孔林杰、李一睿

电话:021-68801581

传真:021-68801551

邮政编码:200120

(本页以下无正文)

14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

附件一: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本表一经机构投资者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

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机构投资者发出的、对机构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为 3.0%-4.5%)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

小变动单位为 0.01%;2、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

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

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

时认购申请人的新增需

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

不累计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T-1 日)9:00-11:00 之间连同法人

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传真:010-65608456、65608457,咨询电话:17600860016、18518678939

本期债券简称:16 迪安 01,代码:112453;

起息日:2016 年 9 月 27 日,缴款日:2016 年 9 月 28 日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3、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

券配售结果;主承销商向申购人发出《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

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

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

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

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0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40% 1,000

4.50% 2,000

4.60% 3,000

4.70% 4,000

4.8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5,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80%,但高于或等于 4.7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70%,但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

机构投资者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

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

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处。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

概无效。

传真:010-65608456、010-65608457,咨询电话:17600860016、18518678939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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