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警察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2016-09-06 / 人气: / 来源:本站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警察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16〕253号 [福建省物价局] 2016-09-01 字号: |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的《福建警察学院关于核定新4号楼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闽警院〔2016〕81号)收悉。根据福建警察学院新4号楼学生公寓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规定,经研究,现核定福建警察学院新4号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3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收费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福建警察学院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资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7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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