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豪迈科技:拟收购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时间:2013年12月14日 00:09:51 中财网
山东豪迈机械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拟收购山东豪迈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部分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0号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9
五、评估基准日 ................................................... 9
六、评估依据 ..................................................... 9
七、评估方法 .................................................... 1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4
九、评估假设 .................................................... 16
十、评估结论 .................................................... 1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7
十三、评估报告日 ................................................ 18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 18
备查文件 ........................................................ 19
评估明细表(见另册)
一、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二、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三、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四、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五、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
六、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七、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
八、 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
九、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明细表
十、 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
十一、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
评估说明(见另册)
第一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说明
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二、 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 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 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 可能影响评估工作重大事项的说明
六、 资产清查情况的说明
七、 资料清单
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说明
一、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说明
二、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三、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四、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
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
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
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评估报告
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
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
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使用限制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0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 评估目的:为满足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
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对拟收购资产
进行评估,为本次资产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委托方拟收购的山东豪迈机
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为位于高密市豪迈
密水工业园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土地使用权(证号:高国用
[2009]第260号、高国用[2010]第445号及高国用[2011]第626号)、位于
上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及部分设备类资产。
三、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选择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2013年11月30日。
五、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六、 评估结论: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131,358,028.77
元,资产评估值147,614,229.87元,评估值比帐面净值增加了
16,256,201.10元,增值率为12.38%。
七、 本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为一年,自评
估基准日2013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八、 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均位于高密市密水工业园的山东豪迈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厂区及B厂区内,申报房屋总建筑面积69814.93平方
米。上述两个厂区所占土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亦在本次资产收
购范围之内;厂区内的主要工业厂房也均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办证房屋
面积67344平方米,占申报全部房屋面积比例为96.46%;另有下料车间、
空气瓶车间及卫生间等零星房屋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未办证房屋面积
2470.93平方米,占申报全部房屋面积比例为3.54%。
对于未办证房屋,其建筑面积是根据企业申报数据并经现场核查后确
定的,如与最终办理产权证时的面积不符,应相应调整评估结论。
九、 评估报告日: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0号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山东豪迈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1月
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 称: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785228000693
住 所: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恭运
注册资本:贰亿元
实收资本:贰亿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轮胎模具及橡胶
机械、数控机床研发、生产、销售;高端零部件铸锻加工;进出口业务(需
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
(二) 被评估单位: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名 称: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785200000510
住 所:高密市豪迈路2069号(密水科技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张恭运
注册资本:伍仟伍佰万元
实收资本:伍仟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专用机械设备、汽车零部
件,本企业产品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
营的项目;设计、制造、销售压力容器(此项经营范围须取得国务院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并报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生
产经营)。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4日,初始注册资本
500万元,系由张恭运等(47人)出资组建,其中张恭运出资229.5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45.90%,其他46人出资27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1%;
2008年11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万元,
其中张恭运出资114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90%,其他46人出资
135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1%;2012年3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00
万元,全部由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变更后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55%,张恭运等(47人)出资25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45.45%。2012年6月公司股东赵文忠、张公立、单既芳、刘
宗好、赵常福分别将其持有的豪迈制造公司3.5万、2万、2万、1.5万、
1.5万股权转让给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其中:豪迈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301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74%,张恭运等(42人)出
资248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26%。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定位于为国内外高端客户提供零部件加工
业务、压力容器、专用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与销售。公司
的机械加工能力得到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美国卡特彼
勒公司、日本东芝公司、美国卡麦龙公司、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潍柴动
力等多家公司认可,并在大型精密机械零部件领域展开了广泛的合作。
(三)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资产收购目的使用,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
者。
二、评估目的
为满足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对拟收购资产进行评估,为本次
资产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拟收购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固定
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为位于高密市豪迈密水工业园的山东豪迈机
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土地使用权(证号:高国用[2009]第260号、高国用
[2010]第445号及高国用[2011]第626号)、位于上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及部分设备类资产。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报资产账面净值13,135.80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7,878.24万元,在建工程73.90万元,无形资产5,183.66万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情况简述如下:
(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申报账面净值为5,976.39万
元,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共计39项,包括房屋建筑物16项,构筑物23项。
申报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分别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豪迈社区豪迈路2069
号——山东豪迈机械制造厂区(东厂区)、高密市密水街道朝阳大街1号山
东豪迈机械制造厂区(B厂区)。
其中:申报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豪迈社区豪迈路2069号——山东豪迈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东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3929平
方米,主要为山东豪迈机械制造厂区(东厂区)的2号—6号大型生产车
间、空气瓶车间、4号车间前平房、下料车间、3号车间前浴室等,共计
10项;申报构筑物类资产共计13项,主要为院墙、路面、车棚、停车场、
东门外广场、球场、3-4号车间连跨、物理实验室等;该厂区院内的房屋
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为2009年至2012年陆续建成,结构类型主要为钢结构
结构及砖混结构。经现场察看,位于高密市豪迈路东侧、杏坛西街北——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厂区(东厂区)内的房屋状况因建成及装修年代较近,
房屋维护保养良好,结构整齐,基础稳定,主体连接良好,相关的水电配
套设施良好,运转正常,企业对房屋建筑物修缮维修良好,维修维护保养
良好,能满足持续使用状态,在用状况良好。
申报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朝阳大街1号——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厂区(B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5885.93平方米,主要为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厂区(B厂区)的1号、2号大型生产车间、卫生间、警
卫室等,共计6项;申报构筑物类资产共计10项,主要为料场、路面、围
墙、车棚、空压机房、压力罐房、酸洗钝化车间等;该厂区院内的房屋建
筑物类资产主要为2013年建成,结构类型主要为钢结构结构及砖混结构。
经现场察看,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朝阳大街1号山东豪迈机械制造厂区(B
厂区)内的房屋状况因建成及装修年代较近,房屋维护保养良好,结构整
齐,基础稳定,主体连接良好,相关的水电配套设施良好,运转正常,企
业对房屋建筑物修缮维修良好,维修维护保养良好,能满足持续使用状态,
在用状况良好。
(二)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申报账面净值为1,901.85万元,山
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次申报评估的设备类资产共计178项186台套,
其中机器设备130项132台套、电子设备48项54台套。大部分安装分布
在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厂区2、3、4、5、6号厂房和办公楼内,
以及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B厂区1、2号厂房内。委估设备按其使用
用途可分为起重设备、机加工设备、变配电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办公用
电子设备等。
申报主要设备为2008年以后购置并投入使用,设备整体技术状况良
好,能够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
(三)在建工程:申报账面净值为73.90万元,,为“制造公司南厂区
地下工程”及“压力罐房”,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上述工程尚在建设中。
(四)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申报账面净值为5,183.66万元,为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三宗国有出让土地,分别为位于高密市
豪迈路东侧、杏坛西街北(现地址为高密市密水街道豪迈社区豪迈路2069
号)——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厂区占地的一宗地,面积为106152.9
平方米;高密市朝阳大街北侧、规划纵一路西、杏坛西街南侧及高密市石
庵路南、西环城路东、朝阳大街北侧(该两宗地的现地址为高密市密水街
道朝阳大街1号)——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B厂区占地的两宗地,
面积分别为11005平方米及6474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出
让年限50年,土地使用权分别终止日期为2059年9月17日、2060年12
月29日和2061年10月18日。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选择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
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
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1月30日,本次评估一切取价标准
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选取2013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确定的,该评估基准日
企业财务资料比较齐全,评估资料便于收集,有利于该项经济行为的操作,
并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及评估人员现场工作时间较为接近。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经济行为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6、 《房地产估价规范》;
7、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8、 《企业会计准则》;
9、 其他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9、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10、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 《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权属依据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2、 《房地产权证》;
3、 资产入账凭证及购置合同、发票等;
4、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产权证明材料。
(五)取价依据
1、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相关工程项目转资表及预、决算资料;
2、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3、 《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4、 《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5、 《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6、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综合解释;
7、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
8、 《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
9、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10、 《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11、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13、 《高密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报告》;
14、 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的高密市近期土地市场招拍挂出让信息;
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08】137号
16、 机械工业出版社近期《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17、 近期《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
18、 互联网上获取的产品价格信息;
19、 企业与供货厂家签订的设备购置合同;
20、 相关资产的竣工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21、 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方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2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4、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25、 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各项收费标准及其他价格信息。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的资产不具备用于独立经营并获利的前提条件,且受市场交
易条件所限不易获取足够数量的参照资产及可比信息,故不宜采用收益法
和市场法。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选用成
本法(资产基础法),可在合理评估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价值的基础上,确
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具有直观性,便于评估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具体如下:
(一)固定资产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① 重置价值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价值考虑了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其他费用及资金
成本等价值构成因素后综合确定。
② 成新率的确定:
分别不同情况,采用打分法、年限法综合确定。
2、设备类资产
① 重置价值的确定:
对从购置到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设备,重置价值一般按设备现行不含
税购置价并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建设期间发生的资金成本等因素后
确定;对其他设备,重置价值按其现行不含税购置价并考虑运杂费、安装
调试费后确定。
②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年限法、打分法或采用其中两种方法综
合确定;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与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种方法分别
求取并根据其可信度赋予不同权重加权后确定最终的评估值。
1、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
的,且在估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
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就是指在求取一宗待估宗地价格时,根据当
时土地基准地价水平,参照与待估宗地相同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该类用
地地价标准和各种修正因素说明表,根据两者在区域条件、个别条件、土
地使用年限、市场行情、容积率、微观区位条件等,确定修正系数,修正
基准地价从而得到估价对象地价的一种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工作于2013年11月29日开始,至2013年12月10日结束。具
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讨论、阅读基础材料,进行
必要的初步调查,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等共同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
项,分析评估项目风险、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独立性。
(二)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在明确上述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基础上,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书包括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出具
报告书时间要求、收费额及报告书使用范围等内容。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时间要求,考虑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状
况、评估业务风险、评估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
数量及分布状况、相关资料收集状况及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及
助理人员配备情况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我们将评估人员分成房产、设备二个评估小组,
由项目负责人带领评估人员于2013年11月29日进入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全面清查各项资产。现场调查工作于2013年11月30日结束。
根据委估资产的类别不同,采用不同的资产勘查或现场调查方式,全
面、客观了解评估对象,核实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如:对固定
资产逐项现场勘查,确认其真实性及准确性等等。
(五)收集评估资料
通过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
方式,对评估对象或被评估单位资料进行了解;在具体资产清查过程当中,
注意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相关当事方索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并
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同时,在评估机构日常工作中收集的信息资料中
筛选与本评估项目有关的资料加以使用。
(六)评定估算
评定估算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理论和技术,对影响资产评
估价值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和判断的过程,主要包括:分析资
产评估资料、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运用资产评估方法形成初步评估结
论、综合分析确定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等具体工作步骤。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的前提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
告》等规范的要求,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
估明细表》等,并按业务约定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
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将在资产评估工作中形成的、与资产评估
业务相关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图像等资料进行整理并装订
后,及时予以归档。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委估资产在本次特定评估目的下的市场价值,没
有考虑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或特殊交易
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估价的影响。并且,本次评估结论是基于
以下假设得出的:
(一) 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企业所处地区的政治、经
济、行业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 影响企业经营的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所属行业的基本
政策无重大变化;
(三) 委估资产按其法定或设计用途持续经营并发挥资产效应;
(四) 委估资产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使用、占有、环
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 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上述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
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十、评估结论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131,358,028.77
元,资产评估值147,614,229.87元,评估值比帐面净值增加了
16,256,201.10元,增值率为12.38%。
评估结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及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1流动资产- - -
2非流动资产13,135.80 14,761.42 1,625.62 12.38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4投资性房地产- - -
5固定资产7,878.24 9,494.30 1,616.06 20.516在建工程73.90 73.90 - 0.007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183.66 5,193.22 9.56 0.188长期待摊费用- - -
9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0资产总计13,135.80 14,761.42 1,625.62 12.38
项 目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均位于高密市密水工业园杏坛西街南
北两侧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厂区及B厂区内,申报房屋总建筑
面积69814.93平方米。上述两个厂区所占土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
证》,亦在本次资产收购范围之内;厂区内的主要工业厂房也均已办理《房
地产权证》,办证房屋面积67344平方米,占申报全部房屋面积比例为
96.46%;另有下料车间、空气瓶车间及卫生间等零星房屋未办理《房地产
权证》,未办证房屋面积2470.93平方米,占申报全部房屋面积比例为
3.54%。
对于未办证房屋,其建筑面积是根据企业申报数据并经现场核查后确
定的,如与最终办理产权证时的面积不符,应相应调整评估结论。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出具评
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媒体;
(四)本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为1年。自2013年11月30日至2014
年11月29日。在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内,评估目的实现时,应以评估结
果作为参考依据(还需结合重大期后事项进行调整)。超过有效使用期或评
估假设前提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
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评估师的责任;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2013年12月10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备查文件
.
1、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经济行为的《股东会决议》;
3、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委托方承诺函》;
6、 《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7、 《国有土地使用证》;
8、 《房地产权证》;
9、 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11、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12、 参加评估的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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