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股份: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日期:2018-03-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75%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1】第 171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O 一二年一月十日
总目录
第一册 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5
第一章基本情况...................................................................................................................................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5
二、评估目的 ............................................................................................................................ 17
三、评估基准日 ........................................................................................................................ 17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7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 18
第二章评估依据................................................................................................................................. 19
一、经济行为依据.................................................................................................................... 19
二、法律法规依据.................................................................................................................... 19
三、评估准则依据.................................................................................................................... 19
四、资产权属依据.................................................................................................................... 19
五、取价依据 ............................................................................................................................ 20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 21
第三章评估方法................................................................................................................................. 21
第一节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22
第二节收益法 ............................................................................................................................ 29
一、评估技术思路.................................................................................................................... 29
二、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29
三、非经营性资产.................................................................................................................... 30
四、其他资产 ............................................................................................................................ 31
五、溢余净资产 ........................................................................................................................ 31
六、非经营性负债.................................................................................................................... 31
七、其他负债 ............................................................................................................................ 31
八、有息债务 ............................................................................................................................ 31
第四章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 31
一、进行前期调查.................................................................................................................... 31
二、编制评估计划.................................................................................................................... 31
三、开展现场工作.................................................................................................................... 32
四、整理评估资料.................................................................................................................... 33
五、进行评定估算.................................................................................................................... 33
六、进行汇总分析.................................................................................................................... 33
七、提交评估报告.................................................................................................................... 34
第五章评估假设................................................................................................................................. 34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 34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35
第六章评估结论................................................................................................................................. 36
一、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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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二、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 .................................................................................................. 36
三、评估结论 ............................................................................................................................ 37
第七章特别事项说明 ........................................................................................................................ 37
第八章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40
第九章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及其他 .................................................................................................. 41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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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在评估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
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签章确认;保证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
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和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其法律权属状
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其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
露,且已提请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完善产权以满足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并充分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评估结论反映的仅是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估计数额,是经济行为实现
的参考依据,,而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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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购买
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75%股权项目
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1】第 171 号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购
买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的 75%股权事宜,而对山东蓝帆
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此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此次资产评估的评估范围为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通常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
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在评估中,我们对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
进行了验证审核,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勘察和核实,还实施了其他的必要程序。
在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以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
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山东蓝
帆化工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110,200.56 万元,评估值 123,517.68 万元,评估增值 13,317.11 万元,增
值率 12.08%。负债账面价值 79,233.61 万元,评估值 79,233.6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
资产账面价值 30,966.95 万元,评估值 44,284.07 万元,评估增值 13,317.11 万元,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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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43.00%。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85,060.47 85,032.86 -27.61 -0.03
非流动资产 25,140.09 38,484.82 13,344.72 53.08
长期股权投资 15,120.56 25,619.84 10,499.28 69.44
固定资产 5,597.11 5,923.72 326.61 5.84
在建工程 2,978.09 2,978.09 - -
工程物资 14.44 14.44 - -
无形资产 1,378.97 3,897.80 2,518.83 182.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3 50.93 - -
资产总计 110,200.56 123,517.68 13,317.11 12.08
流动负债 76,233.61 76,233.61 - -
非流动负债 3,000.00 3,000.00 - -
负债合计 79,233.61 79,233.61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0,966.95 44,284.07 13,317.11 43.00
以下事项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1. 齐鲁增塑剂的 30 万吨装置目前实际产能为 22 万吨,未来预测产能 20 万吨,剩
余产能指标租赁给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8.45 万吨多品种产品【主要生产 DOTP
(LF-30)、TOTM】。
2. 山东蓝帆化工核定产能 3 万吨,目前实际产能 4.55 万吨,评估人员未来按照
4.55 万吨预测。
3. 根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通知书鲁经信改核
【2011】019 号通知,山东蓝帆化工 15 万吨丁辛醇项目年产 10 万吨辛醇、5 万吨丁醇、
1.6 万吨异丁醇,但企业未来预测主要生产辛醇,若企业未来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需要
重新进行预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170 号),本次评估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前购置的设备按照含增值税确定购置
价,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买的符合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设备按不含增值税确定购置价。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存在由于控股
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同时,还受到股权流动性的影响。我们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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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及
股权流动性的影响,应予以适当考虑。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上述经济行为,由委托方、约定的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
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有效期自 2011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29 日止。但在此期
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评估报告即失效。
本摘要不得被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
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请关注特
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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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75%股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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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1】第 171 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购
买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的 75%股权事宜,而对山东蓝帆
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名称: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股份”)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青田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李振平
注册资本:120,000,000 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82 蓝帆股份
企业历史沿革:蓝帆股份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淄博蓝帆塑胶制品
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422 号文)批准,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由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6,000 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在山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为 370000400004566。
2010 年 3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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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82 号)核准,蓝帆股份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10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为 8,000 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60,000,000 75.00
其中:社会法人股 42,000,000 52.50
外资持股 18,000,000 22.50
二、上市流通股份 20,000,000 25.00
其中:社会公众股 20,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2011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1 年 5 月 27 日末公司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的股份总数为 120,000,000 股。实施后,
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90,000,000 75.00
其中:社会法人股 63,000,000 52.50
外资持股 27,000,000 22.50
二、上市流通股份 30,000,000 25.00
其中:社会公众股 30,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截止评估基准日最近三年,蓝帆股份的控股股东一直为蓝帆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一
直为李振平先生,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1 高玲 708,059
2 林秀桂 535,406
3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526,106
4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63,089
5 吴荷仙 427,034
6 金柏相 341,293
7 张莹 338,097
8 李翠华 321,800
9 甄文江 260,000
10 上海轩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30,215
合计 4,15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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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 PVC 手套及其他塑料制品、料粒,销售蓝帆股份生产的产品;
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
易管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产权持有者概况
名称: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
法定代表人:李振平
注册资本:9,675 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化工业、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投资,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酐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房屋、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
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历史沿革:
蓝帆集团的前身是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20 日名称变更为蓝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28 日。
2003 年 3 月 14 日,285 名自然人分别与李振平签署了《出资信托合同》,将部分资
金信托予李振平,由李振平作为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作为出资投入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
司。
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存在信托出资行为,具体如下:李振平出资人民币
1,12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8.24%,其中李振平本人实际出资为 5,099,000 元,占注
册资本的 39.99%,受委托出资为 6,151,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8.24%;其他三位股东刘延
华、石志博、吕安峰的出资全部系自身出资,不存在受其他自然人委托将信托资金投入
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股东刘延华除自身出资外另有 12,000 元资金信托于李
振平投入到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石志博除自身出资外另有 24,000 元资金信托
于李振平投入到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吕安峰无信托资金。
2004 年 9 月 23 日,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李振平以现金方式
增资 575 万元,刘延华以现金方式增资 27 万元,石志博以现金方式增资 27 万元,吴强
以现金方式增资 47 万元,刘建军以现金方式增资 47 万元,吕安峰以现金方式增资 27
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025 万元。
2004 年 10 月 8 日,332 名自然人(除原信托出资人外新增信托出资人 87 人,原信
托出资人有 40 人放弃本次增资)与李振平签署《出资信托合同》,由李振平作为受托人
将信托资金 4,423,600 元作为出资投入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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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11 月 1 日,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出具鲁仲泰会师验字(2004)第
68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4 年 11 月 1 日,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收到
原股东李振平、刘延华、石志博、吕安峰和新股东吴强、刘建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
民币 7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4 年 11 月 11 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签发了变更
注册资本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5 万元。
本次新增资本存在信托出资的情形,具体如下:李振平新增加的 575 万元注册资本,
其自身认购 1,326,400 元,作为受托人受托出资 4,423,600 元;其余股东刘延华、石志博、
吴强、刘建军、吕安峰的出资全部系自身出资,不存在受其他自然人委托将信托资金投
资予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此外,本次增资中,股东刘延华除以现金方式认
购 27 万元出资外,另将 6,500 元资金信托予李振平投入到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股
东石志博除以现金方式认购 270,000 元出资外,另将 6,500 元资金信托予李振平投入到淄
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吴强除以现金方式认购 47 万元出资外,另将 5,000 元资金信托
予李振平投入到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刘建军除以现金方式认购 47 万元出资外,
另将 6,500 元资金信托予李振平投入到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吕安峰无信托资
金。
2006 年 3 月 30 日,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2006 年 4 月 4 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帆投资签发了变更名称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2006 年 11 月 11 日,股东石志博和李振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石志博将其持有
的蓝帆投资 77 万元出资中的 20 万元转让给李振平。
2006 年 11 月 11 日,蓝帆投资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淄
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
2006 年 12 月 4 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签发了变更名
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 年 12 月 28 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新
增注册资本 225 万元,全部由原股东李振平以现金方式认购。
2007 年 1 月 4 日,淄博正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受托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出具淄
正会师验字(2006)第 11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6 年 12 月 6 日,淄博蓝帆集
团有限公司已经收到原股东李振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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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12 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签发了变更注
册资本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250 万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存在信托出资的情形,具体如下:此次李振平增加投入的注册资
本 225 万元,其本人认购 926,000 元,其余 1,324,000 元系李振平根据与韩邦友、刘文静、
吕万祥、庞军航、王相武 5 名自然人(注:韩邦友等五名自然人均为原信托委托人)签
署的《出资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受托出资。
2007 年 10 月 20 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李振平将持
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韩邦友等 165 名自然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鉴于经过股权
转让公司股东人数超过《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人数的限制,决议将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即经山东振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07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值 9,736.28 万元人民币,折为 9,675 万股,其余 61.28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金。同时名称变更为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 23 日,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瑞师评报字(2007)第
024 号《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为:至评估基准日,
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为 13,753.53 万元,总负债为 2,457.64 万元,净资
产为 11,295.89 万元。
2007 年 10 月 24 日,李振平及 69 名信托委托人与其他 207 名信托委托人签订《信托
受益权转让协议》,207 名信托委托人将其原信托予李振平的所有信托资金及相关一切衍
生权利转让给李振平及其他 69 名信托委托人。根据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7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鲁瑞师评报字(2007)第 024 号《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组
资产评估报告书》,至评估基准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为 11,295.89 万
元。每元信托出资的评估价值为 5.02 元(5.02=11,295.89/2,250)。在信托权益转让时,将
每元信托出资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5 元。
207 名信托受益权出让人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其已经知悉蓝帆集团控股的蓝帆塑
胶目前正在申请国内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事实,其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系其
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其他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其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的情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公证处对上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进行了公证,并于 2007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2007)淄临淄证民字第 366 号-369 号、第 371 号-385 号、第 387 号-
471 号、第 473 号、476 号-578 号公证书,公证如下:“上述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公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上述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的签名、按手印均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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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 24 日,信托自然人完成内部权益转让后,享有信托受益权的 165 名自
然人与李振平签署了《解除信托协议》,一致同意解除信托关系。同日,双方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李振平将解除信托后的股权转移到各信托受益人名下。
2007 年 10 月 24 日,李振平等 167 名自然人签署《设立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书》。
2007 年 10 月 24 日,蓝帆集团召开创立大会。167 名认股人参加会议,代表 9,675 万
股股份,占全体股本的 100%。
经审议,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淄博蓝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
选举产生了蓝帆集团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2007 年 10 月 24 日,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瑞会验字(2007)第 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0 月 24 日止,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玖仟陆佰柒拾伍万元。各股东以淄
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07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实际出资金额超
过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 年 10 月 26 日,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的注册号为 370300280451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 年 5 月 20 日,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结构不变。
截止评估基准日,蓝帆集团的股权结构参见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京信评报字(2011)第 171 号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名称: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蓝帆化工”)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延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己二酸二辛酯、对苯二甲酸二辛酯、
癸二酸二辛酯、工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乙酰基柠檬酸三丁酯、偏苯三酸三辛脂、邻苯
二甲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脂,从事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酐、辛醇的国内批发
业务。
1.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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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历史沿革
2003 年 4 月,新鹏伦出资 1,275 万元、齐鲁增塑剂出资 225 万元,设立蓝帆化工,
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85%和 15%。2003 年 4 月 29 日,蓝帆化工取得淄博市工商局颁发的注
册号为 370300280468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人民币,性
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蓝帆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新鹏伦 1,275.00 85.00 货币资金
齐鲁增塑剂 225.00 15.00 货币资金
合计 1,500.00 100.00
2004 年 11 月 5 日,蓝帆化工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新鹏伦以货币出资 750 万元
认缴蓝帆化工增资,齐鲁增塑剂放弃此次增资认购。本次增资后蓝帆化工的注册资本变
更为 2,250 万元。2004 年 11 月 16 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后,
新鹏伦出资 2,025 万元,占蓝帆化工注册资本的 90%,齐鲁增塑剂出资 225 万元,占蓝
帆化工注册资本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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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新鹏伦 2,025.00 90.00 货币资金
齐鲁增塑剂 225.00 10.00 货币资金
合计 2,250.00 100.00
2004 年 11 月 20 日,蓝帆化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250 万元增
加到 3,000 万元,其中新增资本 750 万元,由香港中轩以等值的美元认购,公司相应变
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新鹏伦和齐鲁增塑剂放弃此次增资认购。同日,新鹏伦、齐鲁增塑
剂和香港中轩签署了《淄博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004 年 12 月 8 日,淄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了淄
外经贸外资准字[2004]123 号文件《关于淄博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的批复》,同意
香港中轩协议购买蓝帆化工增资,批准增资认购协议生效,并随文颁发了山东省人民政
府签发的编号为商外资鲁府淄字[2004]3430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2004 年 12 月 21 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鲁淄总
字第 002159 号。本次增资后蓝帆化工的股东为新鹏伦、齐鲁增塑剂、香港中轩,其出资
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67.50%、7.50%和 25.00%。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鹏伦 2025.00 67.50
香港中轩 750.00 25.00
齐鲁增塑剂 225.00 7.50
合计 3,000.00 100.00
2005 年 6 月 13 日,蓝帆化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
的决议》,同意齐鲁增塑剂将所持的蓝帆化工股权 225 万股全部转让给新鹏伦。外方股
东香港中轩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005 年 6 月 27 日,淄博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签发了淄外经贸外资字[2005]77 号文
件《关于淄博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并随文换
发编号为商外资鲁府淄字[2004]3430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蓝帆化工合资合同、章程做出相应修改。2005 年 6 月 29 日,蓝帆化工取得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股权变更后,蓝帆化工的股东变更为新鹏伦和香港中轩,其出
资分别占蓝帆化工注册资本的 75%和 25%。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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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鹏伦 2,250.00 75.00
香港中轩 750.00 25.00
合计 3,000.00 100.00
2008 年 10 月 23 日,蓝帆化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将公司 2007 年度利润中的 2,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2008 年 11 月 18 日山
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签发了鲁外经贸外资字[2008]1029 号《关于同意淄博蓝帆化工
有限公司增资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批复》,同意本次利润转增资本,并换发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蓝帆化工合资合同、章程做出相应修改。2008 年
12 月 12 日,蓝帆化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转增资本后,蓝帆化工
股东的股权比例不变,股东分别为新鹏伦和香港中轩,占注册资本比例分别为 75%和
25%。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鹏伦 3,750.00 75.00
香港中轩 1,250.00 25.00
合计 5,000.00 100.00
2011 年 8 月 2 日,蓝帆化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 万
元,其中香港中轩以折合人民币 1,250 万元的美元认购,蓝帆集团(新鹏伦投资有限公
司于 2009 年 5 月 20 日名称变更为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3,750 万元认购。2011
年 8 月 24 日,淄博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淄商
务外资字[2011]101 号)。2011 年 9 月 16 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蓝帆集团 7,500.00 75.00
香港中轩 2,500.00 2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011 年 10 月至今,蓝帆化工股权未发生变化。
3.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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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资产状况
(1)房屋建筑物主要为综合办公楼、发货室、门卫室、办公楼、仓库等,构筑物
为产品装车站。房屋建筑物主要为钢混、砖混结构,仓库为钢结构,构筑物为钢结构。
(2)主要生产设备包括:2 套 2 万吨/年多品种装置,其中 1 套装置经企业多次技
术改造,现在产能可达到 4.5 万吨/年。1 套 9 千吨/年装置,1 套 7500 吨/年和 1 套 4000
吨/年装置,合计 5 套多品种增塑剂生产装置。各装置及共用设备均分布在山东蓝帆化工
厂区生产现场。包括生产污水处理系统、供电系统、蒸汽由增塑剂 4 万吨装置所产饱和
蒸汽提供。设备实物状况良好,管理工作到位,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包括设备动力
管理、设备管理考核及设备维修管理等制度)。各类生产设备完全能满足当前生产经营
要求。
山东蓝帆化工目前正在建设 15 万吨丁辛醇项目,丁辛醇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
酯类的 DOP、DBP、DIBP 和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S、DOA、TOTM、柠檬酸酯类等环保
型增塑剂。15 万吨丁辛醇项目于 2010 年 6 月进行项目的前期工作,9 月开始进行大型设
备的订购合同签订,设备安装工程正式开工为 2011 年 6 月。截止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
-设备安装大型设备的制作建造等均已全面铺开。土建和安装工程完成接近一半,约为
45%左右。各项合同付款进度平均达到 41%。
(3)土地使用权为山东蓝帆化工所属的 4 宗土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委估土地均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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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序 土地权证 用 级 面积(平
坐落 权类 终止日期 四至
号 编号 途 别 方米)
型
东至淄博市临淄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
淄国用 临淄区
工 四 司、南至金岭回族镇金南居委会、西
1 2011 第 纬六路 出让 20483.57 2056-12-23
业 级 至金岭回族镇金南居委会、北至纬六
E00032 号 南
路
齐鲁化 东至淄博市临淄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
淄国用
工区乙 工 四 司、南至雪宫街道垢皋村居委会道路、
2 2011 第 出让 33529.80 2056-12-23
烯北路 业 级 西至齐鲁石化公司排水沟、北至淄博
E05000 号
北 市临淄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临淄区
淄国用 齐鲁化 东至雪宫街道垢皋村居委会、南至乙
工 四
3 2007 第 工区乙 出让 4006.00 2056-12-23 烯北路、西至淄博蓝矾化工有限公司、
业 级
E05744 号 烯北路 北至雪宫街道垢皋村居委会
北
淄国用 临淄区 东至雪宫街道垢皋村居委会、南至淄
工 四
4 2011 第 乙烯北 出让 4273.00 2056-12-23 博蓝矾化工有限公司、西至兴亚路、
业 级
E05001 号 路北 北至纬七路
合计 100750.37
5.主要产品及生产、销售情况
山东蓝帆化工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工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等增
塑剂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部分股权投资业务。
山东蓝帆化工拥有工业用增塑剂生产能力 40 万吨,苯酐生产能力 7 万吨,主要产
品有四大系列二十几个品种。建有亚洲单套生产规模最大的生产装置,工业用增塑剂产
销规模连续 20 年全国行业第一。
山东蓝帆化工在全国首家建立了多功能的增塑剂中试基地,形成了从实验室开发、
中试放大、装置大规模生产相衔接的产品技术开发体系。自行开发的电气级 DOP 获国
家级新产品证书;在全国首家开发生产出医用级 DOP,填补国内空白,成为全国唯一可
生产医用级 DOP 的企业;在全国首家实现 810 酯的工业化生产,填补国内空白,生产技
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本次交易,山东蓝帆化工可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优化资本
结构,扩大自身产能,实现更大的规模经济,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6..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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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12-31 2009-12-31 2010-12-31 2011-9-30
流动资产 13,356.63 11,784.25 33,951.42 85,060.47
非流动资产 16,008.24 16,980.80 18,941.91 25,140.0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0,270.37 10,775.13 11,428.00 15,120.56
固定资产 5,110.86 5,503.68 5,889.96 5,597.11
在建工程 69.06 183.82 2,978.09
工程物资 0.48 21.45 4.06 14.44
无形资产 620.73 607.93 1,400.67 1,378.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0 3.56 35.40 50.93
总资产 29,364.87 28,765.05 52,893.33 110,200.56
流动负债 14,271.97 11,662.96 29,133.38 76,233.61
非流动负债 3,000.00
总负债 14,271.97 11,659.71 29,136.61 79,233.61
所有者权益 15,092.90 17,102.09 23,756.72 30,966.95
近三年一期的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1-9 月
一、营业收入 74,114.52 64,012.18 113,725.25 107,921.45
减:营业成本 68,260.88 56,854.57 103,177.22 101,070.18
营业税费 - - 49.30 134.54
销售费用 542.00 729.28 1,306.33 1,365.31
管理费用 414.65 483.02 492.04 795.63
财务费用 641.86 232.42 578.02 1,929.57
资产减值损失 22.70 -32.21 127.38 62.12
投资收益 -1.62 0.90 3,814.20 382.74
二、营业利润 4,230.81 5,746.00 11,809.16 2,946.85
加:营业外收入 0.43 0.05 0.10 14.55
减:营业外支出 4.37 20.29 1,130.28 129.79
三、利润总额 4,226.87 5,725.76 10,678.98 2,831.61
减:所得税费用 527.29 716.56 1,999.73 621.38
四、净利润 3,699.58 5,009.19 8,679.25 2,210.23
备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11]第 3-031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7.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蓝帆股份与被评估单位山东蓝帆化工均为蓝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中蓝帆
集团对蓝帆股份持有 52.5%股权,蓝帆集团对山东蓝帆化工持有 75%股权,本次评估蓝
帆股份拟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蓝帆集团持有山东蓝帆化工的 75%股权。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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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委托方以及被评估单位以外,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
政府审批部门等。
二、评估目的
蓝帆股份拟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东蓝帆化工的 75%股
权。为此,蓝帆股份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东蓝帆化工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蓝帆股份购买蓝帆集团持有山东蓝帆化工的 75%股权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
以上经济行为已获得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批
准。
三、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
(二)上述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考虑本次经济行为需要所选取。
(三)评估中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
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
债、非流动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总额为 110,200.56 万元,负债总额为
79,233.61 万元,净资产为 30,966.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9-30
流动资产 85,060.47
非流动资产 25,140.0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5,120.56
固定资产 5,597.11
在建工程 2,978.09
工程物资 14.44
无形资产 1,378.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3
总资产 110,200.56
流动负债 76,233.61
非流动负债 3,000.00
总负债 79,233.61
所有者权益 30,966.95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1]第 3-0310 号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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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审计报告。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主要实物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1.存货
存货均存放在被评估单位的仓库,评估人员通过清查,未发现存在残、次、冷、背
等情况,存货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均能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2.房屋建(构)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为综合办公楼、万兴塑料厂房、东办公楼,构筑物主要为产品装车
站。被评估单位是化工企业,房屋建筑物维修保养情况一般。
3.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乙酰丙酸装置设备、精细化工 1115 酯装置设备、一万吨 ATBC 装置
罐、十万吨改造、输水泵 DCS 系统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空调,电脑,服务器等办公设备。
因为被评估单位是化工企业,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一般。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是 15 万吨丁辛醇项目的在建设备,预计 2012 年 8 月竣工,设备均为
最近购入的新设备。
(五)无形资产状况
山东蓝帆化工的土地共 4 宗,全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产权争议。
(六)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资产状况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无账面记录的资产。
(七)列入评估范围的账上有账下无资产状况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账上有账下无资产。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的状态等的了
解,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
和要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 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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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一)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蓝帆股份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修订通过);
(二) 财政部 2008 年 11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接问题
的通知》(财企[2008]343 号);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7 年第 6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
(2008 年 11 月 10 日发布)。
(五) 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一) 财政部 2004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
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7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
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评协[2007]189 号);
(三)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中评协[2004]134 号);
(四)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3 年 1 月 28 日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五) 财政部 200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 号文);
(六)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四、资产权属依据
(一)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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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四)主要设备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协议等财务资料;
(五)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投资协议。
五、取价依据
(一)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
(二) 《固定资产分类代码》(GB/T14885-1994);
(三)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房屋建(构)筑物预决算报告、入账凭证等资料;
(四) 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五)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吕发钦主编);
(六)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
(七) 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八)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
通知(发改价字[2007]670 号);
(九) 财政部(财建[2002]394 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十)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
(十一) 《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前期 工 作 咨 询 收 费 暂 行 规定 的 通 知 》( 计 价 格
[1999]1283 号);
(十二)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鲁标定字[2011]15 号);
(十三) 山东省淄博市工程造价信息(2011 年 8 月);
(十四)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十五) 本公司掌握的房地产价格资料和实地调查的有关情况。
(十六)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部分设备购置凭证、设备构建工
程的予决算书以及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合同及凭证、设备管理制度等;
(十七) 2011 年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十八) 原国家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国经贸[1998]407 号《关
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十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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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0 日发布);
(二十) 2011 年 8 月《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二十一) 委托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等权属资料;
(二十二) 估价人员实地查看及市场调查获取资料。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 山东蓝帆化工申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二) 山东蓝帆化工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本构成表、财务费用表、
技术经济指标等财务会计资料;
(三) 山东蓝帆化工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四) 山东蓝帆化工提供的企业会计政策、资产管理文件、经营业绩等相关资料;
(五) 评估师现场勘查和市场调查取得的其他评估相关资料等。
第三章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按
照《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对于市场法,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
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
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
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
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东权
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
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
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
目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
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
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对两种方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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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评估值进行分析比较后,以其中一种更为合适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一节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评估范围为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
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总额为
110,200.56 万元,负债总额为 79,233.61 万元,净资产为 30,966.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9-30
流动资产 85,060.47
非流动资产 25,140.0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5,120.56
固定资产 5,597.11
在建工程 2,978.09
工程物资 14.44
无形资产 1,378.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3
总资产 110,200.56
流动负债 76,233.61
非流动负债 3,000.00
总负债 79,233.61
所有者权益 30,966.95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 [2011]第
3-031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对于现金,评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出纳共同清点了现金,评估采取盘
点推算方法计算,由基准日现金账面值加基准日至盘点日现金收入,减基准日至盘点日
现金支出,推算出盘点日现金余额,与实盘现金核对,并同现金日记帐和总帐现金帐户
余额核对的方法确认,评估价值按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
(2)对于银行存款,根据当期开户行提供的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企业编制的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并通过向其开户银行函证,核对账实相符,评估价值按核实后账面价值
确定。
(3)对于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核对了相关的原始单据和资料,并向保证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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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银行进行了函证,账实相符,评估值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4)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通过查阅了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结算对象、票据
种类、出票日、到期日、票面利率等情况;对截止评估现场日尚存的库存票据进行实地
盘点;对不带息票据以其票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5)对于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簿、原始凭证,
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相结合,综合分析
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及未来可收回金额的评估风险损失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6)对于预付款项,首先对各项预付款项进行逐笔核对,查看其是否账表相符。
抽查相关业务合同,核实业务的真实性,通过核实预付账款是否可以收回的相应货物形
成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7)对于应收利息,查阅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以证实应收利息的真实性,以核
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8)对于应收股利,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
是否相符,查阅相关协议,核实企业投资产品利息支付的方式,以证实应收股利的真实
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相符,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9)对于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对于原材料及在库周转
材料,由于周转较快且市场价格水平比较稳定,以其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评估值。产成
品根据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1)对于具有控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
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
评估值,对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的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同山东蓝帆化工相同资产的评估
程序及评估方法。
2)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分三种情况进行评估:
第一、长期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采用评估基准日的经审计的企业净资
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第二、对于未经审计的企业,评估人员采用经长期投资单位确认的评估基准日的企业净
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第三、对于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蓝帆化工与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以2011年10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转让山东蓝帆化工对山东建兰化工的股权,具体
协议条款正在商讨中。评估人员采用2011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的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账
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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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
本次建(构)筑物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所谓重置成本法是指按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计算
重置同类建(构)筑物所需投资(简称重置成本)乘以综合评价的建(构)筑物的综合
成新率确定被评估建(构)筑物价值的一种方法。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评估人员根据相关施工图纸及对主要建筑物(大型、重要、价值高)进行实地勘察
测量,结合建筑物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分析、计算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依据建筑工程预
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材料价差调整文件,采用预(决)算调整法、重编概(预)算法、
参照物对比法测算建安工程造价;按照委估资产所在地区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筑物建
造取费标准确定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确
定资金成本,进而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A.预(决)算调整法
对于竣工决算资料齐全的建(构)筑物工程,评估人员依据原竣工资料所确定的各
分部分项工程量,重新套用当地现行的单位工程估价汇总表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
算得出定额直接费,再按照当地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调差文件
确定出建安工程造价。
B.重编概(预)算法
对于缺乏工程预结算资料的工程,评估人员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工程造价。根据
施工图纸及实地测量计算的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以工程量为依据按现行定额计算出定
额直接费,然后依次计算各项取费、材料差价、人工费调整,最后确定单位工程的工程
造价和单方造价,进而确定项目建安工程造价。
C.类比法
首先,选择典型工程作为参照物,运用预决算调整法或重编预算法计算其定额直接
费,再按照现行的当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和其他法令性文件,确定典型工程的单方
造价;其次,比较委估工程和参照物的异同,查找、确定它们的相异点对单位造价的影
响系数,由此确定影响数额;最后,将参照物的单方造价与影响数额相加,得出评估对
象的单方造价,进而确定建安工程造价。
2)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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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
响评价费。根据被评估单位规模等确定合理的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费率,按照各费
用的取费基准与费率的乘积确定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
3)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根据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按照现行贷款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费、其他费用
两项之和为基数确定。以平均投入、单利计算。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前期及其他费用)× 合理的建设工期÷ 2× 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建(构)筑物的综合成新率根据使用年限法、勘察法两种方法计算的成新率加权平
均后确定。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100%
勘察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打分值× 权数+装修部分打分值× 权数+安装部分打分值×
权数
通过评估人员对各建(构)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构)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
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
的勘察,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建筑物的现场勘察成新
率。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经以上两种方法计算后,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成新率× 40%+勘察法成新率× 6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
4.关于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所谓重置成本法是指按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设备类资产的特征计算重置
同类设备类资产所需投资(简称重置成本)乘以设备类资产的综合成新率确定被评估设
备类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
(1)设备类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
1)对于国产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主要通过市场询价、查阅近期设备报价手册、《2011 年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以及参考资产占有单位近期签订的设备购销合同等方式,采用以上一种或几种途径相结
合的方法确定设备购置价,然后适当考虑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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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考虑)、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设备的建设时间较短的,可不考
虑资金成本。
2)对于车辆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汽车交易市场现行销售价格以及查阅“太平洋汽车网”“汽车价格信息”等行情价
格,并根据车辆的车型类别确定被评估车辆的购置价。再加上国家统一规定的车辆购置
税等税费以及地方收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确定重置成本。即:
重置成本=车辆含税购买价+车辆购置税+有关税费
3)对于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要运输安装的设备按照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计算方法确定。
对于不需运输和安装的电子设备,如一般的办公用电脑、打印复印设备,家用空
调设备等,首先通过查阅《2011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及“太平洋电脑网”等行情的
价格确定电子设备的重置成本。
对市场、生产厂家询价和查阅相关价格资料都无法获得购置价格的设备,则采用类
比法通过以上途径查询类似设备的购置价并根据设备差异进行修正后确定。
对于超期服役的电子设备,直接按二手市场价确定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
(2)设备类资产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设备类资产的综合成新率是在年限法成新率的计算基础上,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检维
修、技改及检测资料,与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检维修人员座谈等方式了
解设备的设计、制造、实际使用、维护、修理、大修理改造情况,以及现有性能、运行
状态和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通过打分计算技术鉴定成新率,对年限法成新率进行调
整后确定综合成新率。
1)机器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 40%+勘察法成新率× 60%
A.对主要生产设备、关键重要设备,分别采用年限法和勘察法(分析打分法)进行
测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将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取适当权重测定综合成新率来确定委估
对象的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
勘察法,是综合分析设备各部分在设备中所占的权重,确定设备各部分的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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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根据各部分实际技术状况确定设备各部分的评估分,最后加总确定设备的勘察法成新
率。
B.对于超期服役的设备,年限法成新率按尚可使用年限考虑设备继续使用的可能。
同时根据其有形损耗和可预见的无形损耗因素,以及在使用中负荷程度及技改、修理的
具体情况,以现场技术勘察综合分析后再按权重确定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勘察法,是综合分析设备各部分在设备中所占的权重,确定设备各部分的标准分,
再根据各部分实际技术状况确定设备各部分的评估分,最后加总确定设备的勘察法成新
率。
2)车辆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按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占40%,勘察法成新率占60%。
具体公式为: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 40%+勘察法成新率× 60%
A.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分为行驶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根据国经贸经[1997]456号文
《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1998]407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
标准的通知》和2000年12月18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
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成新率,其基本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100%
行驶里程法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 100%
对上述两种成新率,按孰低原则确定。
B.勘察法成新率,是根据对车辆的现场技术检测和观察,结合车辆的外观成色、实
际技术状况、能源消耗情况、车辆原始制造质量和车祸情况等统计资料,结合评估人员
了解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的意见,经综合分析车辆各部分在车辆中所占的权重(价值组
成)确定车辆各部分成新率的理论分,再根据各部分实际技术状况确定车辆各部分成新
率的实评分,最后加总确定车辆的勘察法成新率。
3)电子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一般价值量小的通用电子设备,主要采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的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或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3)评估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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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
5.关于在建工程的评估
对于在建工程,主要为正在建设的未转固的在建土建工程、在建设备安装工程,评估人
员以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资产明细为基准,深入现场,与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广泛的接触与
交流,实地查看项目进展状况,并对工程状况进行了实地勘察。评估人员认为企业在建工程
支出真实合理,项目周期合理,付款进度与形象进度基本一致,价格变化不大,故评估中以
经过核实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6.关于工程物资的评估
详细了解工程物资所对应的项目进展情况,对于工程物资的购入和领用情况进行财务调
查,抽查有关凭证,核实购买合同;对在账的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盘点,核对账实相符情况,
因工程物资近期价格变化不大,故以经过核实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7.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
评估人员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首先进行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土地情
况、地上建筑物、建筑结构等情况的核实,并与有关人员座谈,了解土地四至,交通状况,
周边环境,土地开发现状,规划与现行实施状况;然后进行了相关市场调查,收集当地土地
市场交易案例等有关资料,取得土地评估的计价依据。
根据所收集掌握的有关资料,本次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在评估待估宗地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发
生交易的类似宗地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地产的交易情况、期
日、区域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宗地在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的公式
计算公式:V=VB× A× B× C× D
其中:V--估价宗地价格
VB--可比实例价格
A--估价对象交易情况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估价对象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可比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可比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8.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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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查看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账、凭证、产生暂时性差异的相关资料,并根据税
法核实账面记录是否正确,经核查,账务记录符合规定,余额正确,故本次评估以经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9.关于负债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及应付利息、长期借款。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企业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第二节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
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
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不难看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
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产生的利润越多,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一、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模型,即预期收益(Ri)是公司全部投资资
本(全部股东权益和有息债务)产生的现金流。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加上非经营性资
产、其他资产、溢余资产价值,再减去非经营性负债、其他负债、有息债务,得出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其他资产+溢余资
产-非经营性负债-其他负债-有息债务
二、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包括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和明确的
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
预测期之后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一)明确的预测期
蓝帆化工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增塑剂生产企业,拥有亚洲单套生产能力最大的连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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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塑剂生产装置,是全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增塑剂专业生产企业。其子公司齐鲁增
塑剂工业用增塑剂产销规模连续 20 年全国行业第一,在增塑剂生产技术、市场占有、
科研开发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被推选为中国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主营业务和运营状
况平稳,结合 15 万吨丁辛醇项目的投建,并考虑蓝帆化工的未来生产经营达到稳定状态
的时间,故明确的预测期取定到 2019 年。
(二)收益期
由于企业的运营及依托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各种资产状况均可保持长期的正常运行;
也未发现企业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三)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前利润× (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
金追加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
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折旧及摊销+税后利
息(税后)-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四)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 E/(D+E)+Kd× D/(D+E)× (1-T)
式中:
Ke 为权益资本成本;
Kd 为债务资本成本;
E 为权益资本;
D 为债务资本;
E/D 为根据市场价值估计的被估企业的目标债务与股权比率;
T 为所得税率。
三、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
包含其价值的资产。本次评估无非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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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未包含其价值的资
产。本次评估其他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六、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
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负债,本次评估无非经营性负债。
七、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未包含其价值的负
债。本次评估无其他负债。
八、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评估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第四章 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一、进行前期调查
2011 年 10 月 20 日,我公司接到委托方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到委托方和被
评估单位与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
经济行为、评估对象、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
分布情况和特点,了解企业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等相关情况,了解委托方对
评估基准日的考虑和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
具备承担此项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
况下,与委托方洽谈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编制评估计划
2011 年 10 月 20 日-2011 年 10 月 22 日,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安
排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成评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经
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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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作出
相应的时间安排。
三、开展现场工作
2011 年 10 月 22 日-2011 年 11 月 20 日,评估人员开展现场工作。
(一)向被评估单位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同时,指导
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二)向被评估单位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房屋建筑物、
车辆、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以及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统计
资料、近年审计报告、发展规划、项目可行性论证等。
(三)根据评估操作规范要求进行资产核实和现场查勘:
1.检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照资
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点项目,
将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各类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式进
行数量核实,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同时,对房屋、重点构筑物和重点设备进行现场
查勘,形成详尽的查勘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谈,查阅房屋维
修记录、设备运行日志和大中修记录;对在建工程现场查看形象进度,了解施工质量,
掌握工程款实际支付情况;对存货,检查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存储情况并了解领(使)
用制度,了解产成品销售情况和销售成本构成;
3.对照土地资料,实地查看地形、地貌,了解四至范围、环境、交通及土地开发
利用程度、实际用途等情况;对其他无形资产,了解形成或取得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的
作用、对企业获取收益的贡献程度等;
4.查阅长期投资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评
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等资料,了解长期投资的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对控股
的长期投资,到被投资企业实施与投资方相同的资产评估程序,以评估出被投资企业在
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
5.对大额、重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主
要负债的相关协议、合同,了解发生时间、形成过程,偿债情况;
6.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并对可能影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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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主
要产品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五)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之“未来经营
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中的未来主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预测数据进行历史比对、
能力衡量、横向比较、趋势分析,以判断其未来实现的可能性或可实现程度,及在收益
法评估时的可利用程度。
(六)开展被评估单位外部的调研活动,包括走访市场或查询市场资讯,了解企业
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趋势、市场占有情况和同行业其他企业产品的相应情况,以及市
场竞争态势;通过网站、专业刊物等媒体,了解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行业
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市场分析、行业发展意见和行业统计数据。
四、整理评估资料
2011 年 11 月 20 日-2011 年 11 月 30 日,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每一份资
料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可用性,其过程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分析和筛选,汇集所
有合理、可靠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即按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负债和
收益法评估等类别,对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五、进行评定估算
2011 年 12 月 1 日-2011 年 12 月 20 日,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进
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据、参
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六、进行汇总分析
2011 年 12 月 10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对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及负债
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资产项目的估算过程和估算结果进行适当修
改,在确认单项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基本合规合理和资产、负债无重评漏评的情况下,
进行汇总,得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同时,对收益法评定估算的全过程、
各项数据的形成、各项参数的选取等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数据、参数进行适当调整,
以进一步完善评估,保证评估结果的相对合理性。然后,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充
分的分析和比较,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其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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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数量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七、提交评估报告
2012 年 1 月 1 日-2012 年 1 月 10 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经
过本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形成报告书初稿。就报告书初稿向委托方征求意见,并
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
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委托方对报告书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然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
产评估报告书。
第五章 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而所有公允的评估结论都是有条件约
束的。资产评估假设正是表现资产评估条件约束的重要形式。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一)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采用的假设
1.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主要资产不改变用途;
2.评估范围内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4.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真实、可信。
(二)收益法评估采用的假设
1. 影响企业经营的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所属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
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企业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
化;
2. 企业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稳定持续经营;
3. 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4. 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5. 公司管理团队无重大变化,并尽职尽责按照目前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计划持续经
营;
6. 公司按照评估基准日可确认或可预测的规模和主营业务持续经营;
7. 公司完全遵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
8. 假设经营期限内每年的收入支出均发生在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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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企业15万吨丁辛醇项目能够按计划建成,生产工艺技术无重大变化,并能按预计
的生产规模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10. 企业以后生产能力能达到目前实际生产能力;
11. 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若被评估单位改变经营方向,主要资产改变用途,会造成部分资产评估方法、取价
依据的选择不当;
若评估范围内资产权属不够清晰,存在产权纠纷,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
资料不够真实、合法、完整,或者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不够真实、
可信,会影响评估时的认定、判断和分析、估算;
这些,均直接影响评估报告书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与公允性;严重时,评估报告书
和评估结论不能成立。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收益法评估假设中关于未来经济环境的各项(1-4 项)
假设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若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由于假设条件的改变而
推导出不同的评估结论(但这不是我们的责任);
若被评估单位改变经营方向,非持续经营,意味着评估的前提条件丧失;
若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资产权属资料不够真实、合法、完整,或
者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不够真实、可信,会影响评估时的认定、判
断和分析、估算;
若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履行其职责的能力变差,或者未能全面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会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若被评估单位采用与现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不一致的的会计政策,会导致评估中对
净现金流量的测算出现差异;
这些,均直接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严重时评估报告书和评估结论不能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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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估结论
一、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一)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
山东蓝帆化工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110,200.56 万元,评估值 123,517.68 万元,评估增值 13,317.11 万元,增
值率 12.08%。负债账面价值 79,233.61 万元,评估值 79,233.6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
资产账面价值 30,966.95 万元,评估值 44,284.07 万元,评估增值 13,317.11 万元,增值率
43.00%。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85,060.47 85,032.86 -27.61 -0.03
非流动资产 25,140.09 38,484.82 13,344.72 53.08
长期股权投资 15,120.56 25,619.84 10,499.28 69.44
固定资产 5,597.11 5,923.72 326.61 5.84
在建工程 2,978.09 2,978.09 - -
工程物资 14.44 14.44 - -
无形资产 1,378.97 3,897.80 2,518.83 182.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3 50.93 - -
资产总计 110,200.56 123,517.68 13,317.11 12.08
流动负债 76,233.61 76,233.61 - -
非流动负债 3,000.00 3,000.00 - -
负债合计 79,233.61 79,233.61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0,966.95 44,284.07 13,317.11 43.00
(二)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
山东蓝帆化工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30,966.95 万元,评估值 46,611.22 万元,评估增值 15,644.27 万
元,增值率 50.52%。
二、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
通过对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二种方法的评估
结果的差异额 2,327.16 万元,差异率 5.26%。我们认为,两种评估结果的差异率是在合
理误差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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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折
现,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
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材料、人
工成本变化等未来经营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大。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账面记录的资产、负
债为出发点,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被评估企业
股权的评估价值。
山东蓝帆化工公司成立以来,通过改扩建,生产规模、经营效益稳步提高,目前,
企业的资产规模与实际经营状况基本稳定。考虑到未来化工产品的价格波动,而且成本
法与收益法差异较小,我们认为采用成本法比较合理,故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比较合理。
三、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的评估结论是: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
下,山东蓝帆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30,966.95 万元,评估值 44,284.07 万元,评估增值 13,317.11 万元,增值率 43.00%。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一、 评估结论系根据前述依据、方法、程序、假设而得出,只有在上述存在的条
件下成立。
二、 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
价值,没有考虑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
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
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
一般会失效;
三、 本评估结果是对 2011 年 9 月 30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
映,评估基准日期后资产价值发生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在评估基
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
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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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四、 受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为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
限公司审计的资产及负债。
五、 山东蓝帆化工的其他货币资金中质押存款 192,100,000.00 为流动资金借款质
押,以定期存单作为质押,质押合同号 2011 年淄中临质字第 050 号、051 号、052 号。
六、 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因素产生的溢价(或少数股权因素产生的折价),也未
考虑资产的非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七、 山东蓝帆化工的长期股权投资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评估:
(1)对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单独进行了
整体资产评估,具体情况,参看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
(2011)第 171 号资产评估说明。
(2)对齐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的评估值,评估人员采用评估基准日被
投资单位的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3)对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的评估值,评估人员采用
评估基准日经被投资单位确认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被投资单位
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未经过审计)
(4)山东蓝帆化工与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以 2011 年 10 月 31 日每股净
资产值转让山东蓝帆化工对山东建兰化工的股权,具体协议条款正在商讨中。评估人
员采用 2011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
值。
八、 山东蓝帆化工、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管线、设备基础等隐蔽
资产,评估人员只能根据相关技术资料、现场情况及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描述进行
资产评估。
九、 山东蓝帆化工的房产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山东蓝帆化工承诺 委托评估的房
屋建筑物归山东蓝帆化工所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房屋建筑物面积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并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后确定,本次评估我们视为山东蓝
帆化工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均属于山东蓝帆化工所有。
十、 山东蓝帆化工的淄国用 2011 第 E00032 号宗地,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办理抵押
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抵押面积:20483.57 平方米;
抵押金额:6206520 元;抵押日期:2011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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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证号:淄他项(2011)字第 E00182 号。
十一、 山东蓝帆化工的淄国用 2011 第 E05000 号地,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办理抵押
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抵押面积:33529.8 平方米;
抵押金额:10159500 元;抵押日期:2011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他项权利
证号:淄他项(2011)字第 E00180 号。
十二、 山东蓝帆化工的淄国用 2011 第 E05001 号宗地,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办理抵
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抵押面积:42731 平方米;
抵押金额:12947520 元;抵押日期:2011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他项权利
证号:淄他项(2011)字第 E00181 号。
十三、 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的 30 万吨装置目前实际产能为 22 万吨,未来
预测产能 20 万吨,剩余产能指标租赁给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8.45 万吨多品种产
品【主要生产 DOTP(LF-30)、TOTM】。
十四、 山东蓝帆化工核定产能 3 万吨,目前实际产能 4.55 万吨,评估人员未来按照
4.55 万吨预测。
十五、 根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通知书鲁经信改核
【2011】019 号通知,山东蓝帆化工 15 万吨丁辛醇项目年产 10 万吨辛醇、5 万吨丁醇、
1.6 万吨异丁醇,但企业未来预测主要生产辛醇,若企业未来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需要
重新进行预测。
十六、 2011 年 4 月 25 日,东营天元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塑业”)向山东
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称由于自齐鲁增塑剂采购的邻苯二甲酸二
辛酯中掺有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导致其生产的塑料薄膜出现质量问题。天元塑业向齐
鲁增塑剂索赔各项损失共计 1,994.06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本次收益法预测尚未考虑齐鲁增塑剂公司由于诉讼可能承担的费用。
十七、 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
评估值,评估人员采用评估基准日经被投资单位确认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
定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未经过审计)
十八、 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除齐城 1 号、服务楼(劳服)、经营
楼取得房屋产权证(未取得土地使用全证)外,其余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齐鲁增塑剂
承诺房屋建筑物不存在产权瑕疵,房屋所有权证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房屋建筑物
面积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并经现场工作人员清查核实后确定,本次评估我们视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9-
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为齐鲁增塑剂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均属于齐鲁增塑剂所有。
十九、 上海蓝帆化工对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由于评估人员已经取得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故,评
估人员采用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被投资
单位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未经过审计)
二十、 上海蓝帆化工的其他货币资金为流动资金的质押款,以定期存单作为质
押,质押合同号 MTSH2010G2-4033、MTSH2010G2-4043。
二十一、 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二十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70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
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次评估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前购置的机器设备按照含增值税确定购置价,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买的符合
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设备按不含增值税确定购置价。
二十三、 本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及若干备查文件,附表、附件及备查文件构
成本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仅用于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目的,由委托方、约定的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对于委托方、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将本评估报告用于
其他目的或作其他用途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目的实现日距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且评估对象状况
未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未发生较大波动时有效。我们不对委托方、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超出有效期使用评估报告或者在评估对象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已发生较
大波动时仍然使用评估报告承担责任。
三、未征得我公司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
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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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第九章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及其他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提出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10 日。
二、本报告书含有若干附件(见附件目录),附件是本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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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页无正文)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报告复核人:
法定代表人: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O 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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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3-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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