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城股份:公司投资项目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7-09-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公告日期:2012-10-26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2)第 193 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总
目
录
第一册
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第一章 基本情况.................................................................................................................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二、评估目的...................................................................................................................6
三、评估基准日............................................................................................................... 6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6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7
第二章 评估依据...................................................................................................................8
一、经济行为依据........................................................................................................... 8
二、法律法规依据........................................................................................................... 8
三、评估准则依据........................................................................................................... 8
四、资产权属依据........................................................................................................... 9
五、取价依据...................................................................................................................9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9
第三章 评估方法...................................................................................................................9
一、流动资产.................................................................................................................10
二、固定资产-设备....................................................................................................... 11
三、在建工程.................................................................................................................14
四、无形资产-矿业权................................................................................................... 15
五、长期待摊费用......................................................................................................... 16
六、流动负债.................................................................................................................16
第四章 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16
一、进行前期调查......................................................................................................... 16
二、编制评估计划......................................................................................................... 16
三、开展现场工作......................................................................................................... 17
四、整理评估资料......................................................................................................... 17
五、进行评定估算......................................................................................................... 18
六、进行汇总分析......................................................................................................... 18
七、提交评估报告......................................................................................................... 18
第五章 评估假设.................................................................................................................18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18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8
第六章 评估结论.................................................................................................................19
一、评估结论.................................................................................................................19
二、关于部分股权的价值............................................................................................. 19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20
第八章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20
第九章 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2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23
第二册 资产评估说明
说明一、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说明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说明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说明四、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五、评估技术说明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说明六、评估结论与分析说明
附 件、企业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第三册 资产评估明细表
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在评估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
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签章确认;保证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
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和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其法律权属状
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其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无法对其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
何形式的保证。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并充分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评估结论反映的仅是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估计数额,是经济行为实现
的参考依据,而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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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2)第 193 号
摘
要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投资事宜,而对淄博嘉丰矿业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2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此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
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通常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
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在评估中,我们对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
进行了验证审核,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勘察和核实,还实施了其他的必要程序。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淄博嘉
丰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9 月 30 日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11,130.21 万元,评估值 93,140.65 万元,评估增值 82,010.44 万元,
增值率 736.83%。
负债账面价值 8,017.36 万元,评估值 8,017.36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 3,112.85 万元,评估值 85,123.29 万元,评估增值 82,010.44 万
元,增值率 2,634.58%。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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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110.15
3,110.15
-
-
2
非流动资产
8,020.06
90,030.50
82,010.44
1,022.57
3
固定资产
190.35
234.41
44.05
23.14
4
在建工程
7,132.65
7,408.94
276.29
3.87
5
无形资产
-
81,690.09
81,690.09
6
长期待摊费用
697.06
697.06
-
-
7
资产总计
11,130.21
93,140.65
82,010.44
736.83
8
流动负债
8,017.36
8,017.36
-
-
9
负债合计
8,017.36
8,017.36
-
-
1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112.85
85,123.29
82,010.44
2,634.58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特别事项:
一、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租赁协议》及情况说明,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厂区
和矿区使用土地为租赁用地。
二、根据委托方的安排,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委托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
询有限公司对采矿权进行评估。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淄博嘉丰
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值咨询报告》(青岛衡元德矿咨字[2012]第 010 号),本次评估结
论引用了该报告的数据。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应详细阅读上述机构出具、
有关矿权评估师签署的《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值咨询报告》的相关内容。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股
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存在由于控股权与
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同时,还受到股权流动性的影响。我们提示委托方:
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及股权流动性
的影响,应予以适当考虑。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上述经济行为,由委托方、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有效期自二O一二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
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评估报告即失效。
本摘要不得被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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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2)第 193 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投资事宜,而对淄博嘉丰矿业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2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名称: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124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丽萍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玖仟壹佰捌拾陆万贰仟零贰拾壹元整
实收资本:壹拾壹亿玖仟壹佰捌拾陆万贰仟零贰拾壹元整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场地出租、摊位出租;国内商业、物资经销;广告、咨询服务;
展览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饮食服务业、住宿;项目投资及管理(不含专项审
批)***
成立日期:1993 年 5 月 27 日
营业期限:自 1993 年 5 月 27 日至 2057 年 3 月 28 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名称: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淄博市淄川区商家镇地铺村
法定代表人:张万顺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万元
实收资本:叁仟壹佰万元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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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耐火粘土地下开采(采矿许可证有限期至 2012 年
12 月 22 日;以上经营范围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
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11 月 10 日至 2038 年 11 月 9 日
1、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系淄博鑫耐达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富和投资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批准 ,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截止到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9 月 30 日,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持股
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万)
出资比例%
淄博鑫耐达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77.00
67.00%
青岛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1,023.00
33.00%
合计
3,100.00
100.00%
2、主要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采矿权。
至评估基准日,各类资产产权清晰,实物资产使用状况较好,可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3、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9 月 30 日
一、流动资产合计
1,205,128.46
382,611.91
1,615,887.50
31,101,492.13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1,287,534.47
32,184,500.74
53,949,525.73
80,200,608.05
三、资产总计
12,492,662.93
32,567,112.65
55,565,413.23
111,302,100.18
四、流动负债合计
11,492,662.93
31,567,112.65
54,517,063.23
80,173,565.53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六、负债总计
11,492,662.93
31,567,112.65
54,517,063.23
80,173,565.53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00,000.00
1,000,000.00
1,048,350.00
31,128,534.65
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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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科目名称
2009 年 1-12 月
2010 年 1-12 月 2011 年 1-12 月
2012 年 1-9 月
一、营业收入
-
-
-
7,372.65
二、营业利润
-
-
-
7,372.65
三、利润总额
-
-
48,350.00
80,184.65
四、净利润
-
-
48,350.00
80,184.65
4、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
(三)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未约定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此,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9 月 30 日。
(二)上述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考虑本次经济行为需要所选龋
(三)评估中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
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总额为 11,130.21 万元,负债总额为
8,017.36 万元,净资产为 3,112.85 万元。账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 一、流动资产合计
31,101,492.13
2
货币资金
30,226,177.94
3
预付款项
181,000.00
4
其他应收款
694,314.19
5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80,200,608.05
6
固定资产
1,903,522.18
7
在建工程
71,326,463.36
8
长期待摊费用
6,970,622.51
9 三、资产总计
111,302,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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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0 四、流动负债合计
80,173,565.53
11
应付账款
87,480.82
12
应付职工薪酬
303,545.80
13
应交税费
1,253.35
14
其他应付款
79,781,285.56
15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 六、负债总计
80,173,565.53
17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1,128,534.65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 淄博博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淄博博诚
会师审字(2012)第 04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账面未反映的矿业权资产为商家镇地铺村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该矿业权系由委托方
和被评估单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主要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为购置的生产、办公设备;在建工程为商家镇地铺村
耐火粘土矿井巷工程。
至评估基准日,各类资产产权清晰,实物资产使用状况较好,可以满足企业经营需
要。
(五)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已列示,但账面无记录的资产为商家
镇地铺村耐火粘土矿采矿权。根据《采矿权许可证》证号为 C3703002009126120048640)
该矿区的开采矿种为耐火粘土、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 7.00 万吨/年、矿区
面积 3.7469 平方公里、采矿权证有效期限叁年(自 2009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2 日)。
(六)由其他机构评估的资产
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聘请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涉及《资
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列示的商家镇地铺村耐火粘土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单独
出具了《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值咨询报告》(青岛衡元德矿咨字[2012]第 010
号)。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的状态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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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解,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和
要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第二章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
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修订通过);
(三)财政部 2008 年 11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接问
题的通知》(财企[2008]343 号);
(四) 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一)财政部 2004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
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7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
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
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
评协[2011]227 号);
(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0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的《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中评协[2010]214 号)和《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
评协[2011]2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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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五)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六)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四、资产权属依据
(一)《采矿许可证》;
(二)企业财务部门提供的各类凭证、合同复印件;
(三)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一)《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二)国家统计局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
(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四)委估资产的购置合同、协议;
(五)2010 版冶金矿山概预算定额;
(六)《ZOL 中关村在线 IT 产品报价》、《IT168-IT 主流资讯平台》等专业电子设
备价格信息网站;
(七)2012 年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电设备全球报价系统》;
(八)评估师收集的其他取价依据等。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二)企业提供的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及凭证;
(三)企业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第三章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按
照《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
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对于市场法,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
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
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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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但是,
由于企业(井巷工程)尚处于建设期,未来的收益期限、经营收益无法准确预测计量,
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无法精确估算,且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也存在诸多不确
定因素,故不适合采用收益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
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
目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
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
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及流动负债,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一)货币资金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对货币资金中的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核实。
对库存现金,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首先核对账表,然后对现金进行监
盘,评估采取盘点推算方法计算,由基准日现金余额加基准日至盘点日现金收入,减基
准日至盘点日现金支出,推算出盘点日现金余额,与实盘现金核对,并同现金日记账和
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的方法确认评估值;对银行存款,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账户的
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及银行存款申报表,首先与银行对账单的评估基准日余额相核
对,如有差额,再利用余额调节表上的未达账项,查明差额原因,并逐笔核对其是否影
响净资产,同时评估人员对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函证,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二)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结合相关合同,对所有预付账款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由财务人
员及相关人员详细介绍各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评估人员按照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及准则
的要求,具体分析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的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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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定评估值
(三)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结算账户、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
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状况,
对大额账款发函进行了询证和确认,根据核实后的可收回款项金额确定评估值。
二、固定资产-设备
本次评估涉及的各类设备主要为生产经营用途,根据评估目的要求,采用重置成本
法进行评估。
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
值,或在综合确定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备评估值的方法。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
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一)重置成本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
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
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1.17+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时尚未正式投产,因此计算重置成本时不对设备
购置价扣减增值税,则设备重置成本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1)重要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重要设备,如果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购置价;
对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
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设备购置价。
确定设备购置价后,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
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和资金成本,以确定设备的重置成本。
在确定设备重置成本时,对设备现行市场售价中约定包含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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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凡能在公开市场查询到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为准确定。
凡无法从市场直接查询到市场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 2012 年的机电设备报价手册、
《机电设备全球报价系统》检索确定。
凡无法查询价格的设备,采用类比法即按照替代原则,以可替代设备的价格加以修
正后确定。
②设备运杂费的确定
当地零星购置设备运杂费按购置费的 0.2~0.5%取费。
国内从外地零星购置设备按下表取费:
运输里程
取费基础
费率(%)
运输里程
取费基础 费率(%)
1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0.8
1250KM 以内 设备原价
2.0
2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0.9
15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2.2
3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1.0
1750KM 以内 设备原价
2.4
4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1.1
20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2.6
5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1.2
2000KM 以上每增
设备原价
增 0.1
750KM 以内
设备原价
1.5
250KM 增加
1000KM 以内
设备原价
1.7
--
--
--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③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根据设备的结构、安装复杂程度以及设备安装要求,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参照《机
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第六篇《设备安调费概算指标》和《资
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选用适宜的费率计龋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④基础费的确定
根据设备类别、结构、重量、安装技术要求,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参照《机械工
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第五篇《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和《资产评
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选用适宜的费率计龋
基础费=设备购置价×基础费率
设备基础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部分已单独考虑的不再重复计算。
⑤其他费用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中应计取的其他费用,按照项目总的投资规模,参照国家、地方
及行业有关收费规定计取,包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环境评价费、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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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及招投标代理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其他费率
⑥资金成本的确定
根据评估基准日与合理工期相对应的贷款利率,按资金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折
半计算。计算方法为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
和为基数乘以合理工期计龋合理工期在半年以内者,不计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贷款利率×合理工期/2
(2)一般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一般设备,主要指价值相对较低且市场上常见设备的价格,由于该类设备多为
通用设备,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
对于这类价值量较型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其运杂费、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购置价
中,不再单独计算。对此类设备不计算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
2、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电子设备,通过查阅经销商报价和《ZOL 中关村在线 IT 产品报价》、《IT168-IT 主
流资讯平台》等专业电子设备价格信息网站确定电子设备的重置成本;对市尝生产厂
家询价和查阅相关价格资料都无法获得购置价格的设备,则采用类比法通过以上途径查
询类似设备的购置价并根据设备差异进行修正后确定。
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
(二)成新率的确定
1、对于重要的大型设备,按照观察法(即勘查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结合使用
年限法确定的成新率综合确定。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60%
观察法是评估人员通过视觉、听觉和嗅觉,或借助其他鉴定机构的成果,根据经验
对标的物(如震动、噪声、温度、加工精度、生产能力,能耗和故障等)技术状况和损
耗程度做出的判断。
观察法确定的成新率权重为 60%,年限法确定成新率权重为 40%。其中年限法成新
率计算公式如下:
尚可使用年限
年限成新率=
× 100%
尚可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式中“尚可使用年限”是评估人员依据机器设备的现实技术状况,结合考虑机器设
备的有效役龄,做出的专业判断。“尚可使用年限”取值为正整数。
对于较新且使用维护正常的设备,年限法成新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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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寿命年限 - 已使用年限
年限成新率=
× 100%
经济寿命年限
2、对于一般的普通设备和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年限法为主确定设备的成新率。
对更新换代速度快、价格变化快、功能性贬值较大的电子设备,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
寿命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经济寿命年限 - 已使用年限
成新率=年限成新率=
× 100%
经济寿命年限
当设备的技术状况偏离根据其经济寿命年限计算出的成新率时,按照下式计算成新
率:
尚可使用年限
成新率=
× 100%
尚可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三)评估值的确定
1、评估值确定
根据成本法评估的原理,将重置成本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其基本计算公式如
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2、部分陈旧在用小型设备,按照市场法的思路确定评估值。这些设备主要是指那
些型号已经停产的电子设备等。
评估值=旧设备市场售价
三、在建工程
(一)冶金矿山工程(包括地下井巷工程和地面土建工程)
该项目为被评估单位自行购置材料,自行掘进施工。经对在建土建工程财务帐簿、
总帐、明细帐、凭证等查询,在建土建工程账面价值均为支付工程材料款、工人工资、
电费等辅助成本费用。在建土建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付款比例基本一致。但由于
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成本费用明细没有按照在建各单项工程严格区分入账,因
此申报各项实物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实际发生的真实成本不能完全一一对应。
因此,我们对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拟采用重编工程预算并计入合理资金成本的评估
方法来确定其价值。其计算公式: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值=在建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综合造价
其综合造价的确定主要以工程施工图纸资料为基础,到现乘实完成的工程量的前
提下,以冶金矿山概预算定额(2010 版)为计价依据,采用当地现行的建筑材料、人工、
机械价格,综合取费按地区类别相应标准套取费率,重编工程预算,测算委估对象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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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造价。
2、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被评估单位将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列支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故本处评估不
再重复计算。
3、资金成本
即建筑物正常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或资金机会成本,以工程综合造价和
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为基数,假定房屋建(构)筑物、井巷工程重新建造时其资金投入
为均匀投入,资金利息率按中国人民银行 2012 年 7 月 6 日公布的银行现行各年期贷款
利率进行计算。建设工期按正常施工进度合理考虑确定。
(二)其他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中第三大项“其他”的内容包括预付工资、工
程物资好炸药。预付工资为未分配到各在建单项工程中的人工费支出,由于在上述在建
土建工程的评估值中已经考虑,本处不重复评估为零值。工程物资主要为被评估单位购
置的零星剩余工程建筑材料,均为近期采购,并可为后续扩建工程所使用,故按照其账
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四、无形资产-矿业权
委托方聘请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涉及评估范围内的矿业
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单独出具了《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值咨询报告》(青
岛衡元德矿咨字[2012]第 010 号)。本次评估结论引用了该报告的数据。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和《中
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对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其计
算公式为:
n
P = [(CICO)t ] (1+i)
t
t=1
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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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年序号(t=1、2、3、……、n)
n—评估计算年限
五、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明细表,了解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原始发生
额和摊销期,核查所形成的资产或者权利是否已在其他类型资产中反映。
在确认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存在尚存的资产或者权利、摊销期合理及摊余
额正确的前提下,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六、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
根据被评估单位评估清查明细表中所列债权人、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以及评
估人员与该公司财务人员的交谈取得的信息,分析债务或义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
评估程序,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各项债务支付或义务履行的可能性。
对上述负债的评估,在充分考虑其债务和应履行义务的真实性的因素后,以审查核
实后的金额作为评估值。
第四章
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一、进行前期调查
2012 年 10 月 10 日,我公司接到委托方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到委托方和被
评估单位与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
经济行为、评估对象、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
分布情况和特点,了解企业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等相关情况,了解委托方对
评估基准日的考虑和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
具备承担此项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
况下,与委托方洽谈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编制评估计划
2012 年 10 月 10 日-2012 年 10 月 11 日,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
安排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成评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
经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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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
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作出相
应的时间安排。
三、开展现场工作
2012 年 10 月 12 日-2012 年 10 月 16 日,评估人员开展现场工作。
(一)向被评估单位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同时,指导
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二)向被评估单位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各类合同或发票以及财务报表、项目
(矿产)开发开发利用方案等。
(三)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资产核实和现场查勘:
1、检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照资
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点项目,
将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各类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式进
行数量核实,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同时,对设备进行现场查勘,形成详尽的查勘记
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谈,查阅设备运行使用、修理记录;对在
建工程现场查看形象进度,了解施工质量,掌握工程款实际支付情况;
3、对大额、重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主
要负债的相关协议、合同,了解发生时间、形成过程,偿债情况。
4、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查明流动资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开
发的项目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五)开展被评估单位外部的调研活动,包括走访市瞅查询市场资讯,进行电话
询问、现场咨询等形式的市场调查,获取价格手册、媒体资讯以外的工程建设成本、设
备采购等价格信息。
四、整理评估资料
2012 年 10 月 16 日,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每一份资料的可靠性、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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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可用性,其过程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分析和筛选,汇集所有合理、可靠的资
料。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即按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等类别,对评估
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五、进行评定估算
2012 年 10 月 16 日-2012 年 10 月 17 日,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
息进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
据、参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六、进行汇总分析
2012 年 10 月 18 日-2012 年 10 月 19 日,对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及负
债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资产项目的估算过程和估算结果进行适当修
改,在确认单项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基本合规合理和资产、负债无重评漏评的情况下,
进行汇总,得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七、提交评估报告
2012 年 10 月 19 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经过本评估机构内部
三级复核后,形成报告初稿。就报告初稿向委托方征求意见,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
托方进行必要沟通。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
委托方对报告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然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第五章
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而所有公允的评估结论都是有条件约
束的。资产评估假设正是表现资产评估条件约束的重要形式。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一)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主要资产不改变用途;
(二)评估范围内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四)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真实、可信。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若被评估单位改变经营方向,主要资产改变用途,会造成部分资产评估方法、取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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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的选择不当;
若评估范围内资产权属不够清晰,存在产权纠纷,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
资料不够真实、合法、完整,或者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不够真实、
可信,会影响评估时的认定、判断和分析、估算;
这些,均直接影响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与公允性;严重时,评估报告和评
估结论不能成立。
第六章
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淄博嘉
丰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9 月 30 日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11,130.21 万元,评估值 93,140.65 万元,评估增值 82,010.44 万元,
增值率 736.83%。
负债账面价值 8,017.36 万元,评估值 8,017.36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 3,112.85 万元,评估值 85,123.29 万元,评估增值 82,010.44 万
元,增值率 2,634.58%。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110.15
3,110.15
-
-
2
非流动资产
8,020.06
90,030.50
82,010.44
1,022.57
3
固定资产
190.35
234.41
44.05
23.14
4
在建工程
7,132.65
7,408.94
276.29
3.87
5
无形资产
-
81,690.09
81,690.09
6
长期待摊费用
697.06
697.06
-
-
7
资产总计
11,130.21
93,140.65
82,010.44
736.83
8
流动负债
8,017.36
8,017.36
-
-
9
负债合计
8,017.36
8,017.36
-
-
1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112.85
85,123.29
82,010.44
2,634.58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关于部分股权的价值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部分股权的价值。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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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存在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
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同时,还受到股权流动性的影响。我们提示委托方:在切实
可行的情况下,对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及股权流动性的影
响,应予以适当考虑。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对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
虑;未考虑资产所欠付的抵押、担保、诉讼事项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
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
二、受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以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申报
评估的资产及负债为限。
三、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由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负责提供,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对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就此向本公司出具了
承诺函。
四、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控股权溢价、少数股权折价
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未考虑股权转让行为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
变化。
五、本项目涉及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评估结论含增值税。
六、根据委托方的安排,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委托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
询有限公司对采矿权进行评估。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淄博嘉丰
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值咨询报告》(青岛衡元德矿咨字[2012]第 010 号),本次评估结
论引用了该报告的数据。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应详细阅读上述机构出具、
有关矿权评估师签署的《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值咨询报告》的相关内容。
七、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租赁协议》及情况说明,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厂区
和矿区使用土地为租赁用地。
第八章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由委托方、约定的其他
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对于委托方、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
目的或作其他用途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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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目的实现日距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且评估对象状况未
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未发生较大波动时有效。我们不对委托方、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超出有效期使用评估报告或者在评估对象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已发生较大
波动时仍然使用评估报告承担责任。
三、未征得我公司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
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九章 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评估报告日是注册资产评
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二、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见附件目录),附件是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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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万晓克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剑
报 告 复
核 人:
张富泉
法 定 代
表 人:
周国章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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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易所)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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