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棉: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日期:2017-09-28 / 人气: / 来源:本站

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湘资国际评字【2011】第095号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零一日

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5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7



五、评估基准日 .............................................................. 7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0



九、评估假设 ............................................................... 12



十、评估结论 ............................................................... 13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 14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15



十三、评估报告日 ........................................................... 15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6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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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评估程序,提出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3、 本评估报告书及其评估结论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的基础

上得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

用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是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若因委托

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失实导致评估结果失真而引起的责任,不属于本评估机

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范围。





4、本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

的事项或情况修正我们的评估报告。





5、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权属或负担性限

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只进行一般性的核实。除在评估报告中已揭示事项以外,

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估的权属为良好并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同时不涉及任何留

置权,没有受侵犯或其他负担性限制。





6、评估报告使用者需重点关注本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对评估结论构成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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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湘资国际评字【2011】第 095 号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

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

评估方法,对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淄博杰之盟商贸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股权所涉及的淄博杰之盟商

贸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的淄博杰之盟

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1 年 08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根据对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03 月 10

日,业务尚未进行全面开展,没有完整的历史数据可供参考,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

估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8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计后的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290.02 万元,总负债

为 4,334.91 万元,净资产为 955.11 万元;成本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为 13,857.59 万

元,总负债为 4,334.91 万元,净资产为 9,522.68 万元,净资产增值 8,567.57 万元,

增值率 897.02%。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85.05 85.25 0.20 0.24

非流动资产 2 5,204.97 13,772.34 8,567.37 164.60

其中: 固定资产 3 5,204.92 13,772.34 8,567.42 164.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 0.05 - -0.0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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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5 5,290.02 13,857.59 8,567.57 161.96

流动负债 6 4,334.91 4,334.91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7 - - 0.00 -

负债总计 8 4,334.91 4,334.91 0.00 0.00

净 资 产 9 955.11 9,522.68 8,567.57 897.02



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评估

值为 9,522.68 万元。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8

月 31 日起,至 2012 年 08 月 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

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资产评

估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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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湘资国际评字【2011】第 095 号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

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浙江第五季

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

基准日 2011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采荷五安路 1 号三楼 10 室

2、法定代表人:吴联模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4000081303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市场营



销策划,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设计、制作国内广告,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工



程,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机电,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电子产品,工



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皮具、建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燃料油,化工原料(除化



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



2、产权持有者: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张店区杏园西路 26 号-1 层

2、法定代表人:王婷

3、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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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执照注册号:370300200017886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金属材料、

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

许可证经营)

7、执行的会计政策



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

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

账,固定资产折旧按照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算,预计残值为资产原值的 5%。

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8 日由王婷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资本实

收情况业经山东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鲁正会师验字(2011)第 05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股东王婷将其持有公司股权全部

转让给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3、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单

位及相关备案部门。



二、评估目的



根据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

资产置换,所涉及需对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评估,为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委估资产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性资产、流动负债。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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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一、流动资产 85.05 三、流动负债 4,334.91



二、非流动资产 5,204.97 四、非流动负债 -



其中:固定资产 5,204.92 负债合计 4,334.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5 五、净资产 955.11



资产合计 5,290.02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

了中喜审字[2011]第 0171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

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

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

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

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

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

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2011 年 08 月 31 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

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2、本评估基准日是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

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如评估基准日变动,将会

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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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依据为: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4.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文件和规定。

(二)准则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协[2003]18 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2、财企[2004]20 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本准则》;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7]189 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

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 7 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三)行为依据

1、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

2、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四)权属依据

1、房产证。

2、房产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

(五)取价依据

1、北京科技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参数手册》;

2、评估人员所掌握的淄博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3、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4、委托方提供的房屋买卖价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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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方填写的评估明细表;

6、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清单;、

7、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有关评估准

则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

法(资产基础法)。

根据对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的了解,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03 月 10 日,业务

尚未进行全面开展,没有完整的历史数据可供参考,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被评估企业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的再取得成本的

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资产重置成本与资产的现行市价及收益现值存在着内在

联系和替代,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下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对于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采用监盘的方式进行了现场盘点现金,并根据现金

日记账记录进行合理的倒推计算,经过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现金余额,并与现金

日记账核对,最后以清查核实调整后账面值为评估值;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

试算平衡,并经过银行询证,核对无误后,按核实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对于应收款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簿、

原始凭证,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介绍的情况采用个别认

定法及账龄分析法相结合综合分析并函证确认其评估值,经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大

部分均在 1 年以内,业务往来频繁,且客户信誉度较好,无证据证明其无法收回,

该部分款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在有证据证明个别往来单位款项确实

无法收回的,以及计提资产坏账准备,评估按零值处理。

2、关于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的非流动资产为经营性房地产,根据本次评估房产的性质,采用收益

法对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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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首先确定评估项目的年总收益,扣除年经营费用,计算出年纯收益,通

过适当的资本化率进一步求取房地产总价格,得出委估对象房地产现值,其计算的

结果比较客观。收益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为导向求取评估对象的价值。

一般公式:



n ai

V i

i 1 (1 r )





式中:



V —— 房地产价格;

ai

—— 房地产未来某年的净收益(假设发生在年末);



r —— 房地产的资本化率;



n —— 房地产自评估时点起至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



房地产未来某年的净收益和房地产的还原利率可能都是变化的,可以将上述公



式调整以后进行套用。在净收益的确定上,我们遵循基本公式:

净收益=年总收益-年总费用

3、关于负债的评估

公司只有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评

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企业

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

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的资产评估约定函所约定的事项,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实施了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

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资产占有方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

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财务

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关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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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接受委托方的委托,

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托方

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主

要资产调查表、对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

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

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主要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评估对象

产权证明文件等。

2、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

和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真实准确。

对货币资金,我们通过查阅日记账,盘点库存现金、审核银行对账单、银行存

款询证函及余额调节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总账、明细账、抽查合同凭证等方式确定资

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固定资产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房屋建筑物。评估

人员,查阅了相关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2)资产实际状态的调查

我们对房屋建筑物状态进行了实地勘察,对房屋建筑物的现状进行勘察并拍照,

了解房屋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在勘察的基础上完善勘察表。

(3)实物资产价值构成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

根据资产占有方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重点核

查固定资产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查阅了有关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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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以及房屋建筑物采购合同等资料。

(4)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修改和完善,撰写资产评估说明;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8 日- 12 月 01 日。

3、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所进

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成本法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按照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书。

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

复核,经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01 日-12 月 02 日。



九、评估假设



本次成本法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

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

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

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

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

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它是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作为评估对象而做出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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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

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

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5、评估对象中的房地产能在 2012 年年初到达预定的使用状态。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

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部分使用的是现行的政策条

款,部分是评估人员在评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行业参数,并认定

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

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8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计后的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290.02 万元,总负债

为 4,334.91 万元,净资产为 955.11 万元;成本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为 13,857.59 万

元,总负债为 4,334.91 万元,净资产为 9,522.68 万元,净资产增值 8,567.57 万元,

增值率 897.02%。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85.05 85.25 0.20 0.24

非流动资产 2 5,204.97 13,772.34 8,567.37 164.60

其中: 固定资产 3 5,204.92 13,772.34 8,567.42 164.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 0.05 - -0.05 -100.00

资产总计 5 5,290.02 13,857.59 8,567.57 161.96

流动负债 6 4,334.91 4,334.91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7 - - 0.00 -

负债总计 8 4,334.91 4,334.91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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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资 产 9 955.11 9,522.68 8,567.57 897.02



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评估

值为 9,522.68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以下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敬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重点关注。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均以委托方提供的申报明细表为准,其申报

账面值已经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1】第 0171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形成

的,我们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

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评估报告假定委托方提供的

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合法。因资料不真实而造成评估结果误差,本公司不

承担任何责任。

3、本评估结果是对 2011 年 08 月 31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

允反映。当基准日后发生对企业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

用本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

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

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

的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未考虑已经办理的或正在办

理的抵押、担保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未对资产评估增值做任何纳税准备,也未考虑

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诉讼所可能产

生的任何影响,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

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

价格的影响。

5、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将

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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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

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构成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

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本评估结论是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为本报告列明的评估

目的而提出的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的参考意见,该

评估结论未考虑控股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及股权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

响;报告使用者应当理解,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

权比例的乘积。

4、未经我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

上,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

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08 月 31 日起,至 2012 年 08 月 30 日止。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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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零一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何振廷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郭云波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韩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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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1、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 2011 年 08 月 31 日审计后会计报表;



4、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评估明细表;



5、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评估测算表;



6、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签字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1、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及其他附件;



12、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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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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