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更新后)

日期:2016-11-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它现行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

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

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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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

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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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734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

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

额配售不超过 10 亿元,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

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二、受公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

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

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

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0,595.26 万元、-32,117.97 万元、-1,284,157.07 万元和

362,848.84 万元。近三年,发行人出现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主要

原因一是公司主动增持了北京核心区域的优质写字楼,该部分不产生经营活动现

金流入;二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发行人项目的投资及工程支出与销售回

款之间存在时间滞后,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现象。

五、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

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89.39 亿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为 74.8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6.6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26.91 亿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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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

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六、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

9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5 亿元,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

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115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9.74%。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A,说明

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

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

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

影响。

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

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

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

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九、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中诚信证券评估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

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

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

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券评估并

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券评估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

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证券评估的定期和不定

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券评估网站()和深

交所网站予以公告,且深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

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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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评估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

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十一、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

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

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

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

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

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二、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

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

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三、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行业与公民经济发展之间

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受公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一般而言,在宏观经济周

期的上升阶段,行业投资前景和市场需求都将看好;反之,则会出现市场需求萎

缩,经营风险增大,投资收益下降。因此,能否正确预测公民经济发展周期的波

动,并针对经济发展周期各个阶段的特点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

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业绩。

十四、公司受行业相关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

同时也带来投资过热、住房供应结构失衡、住房价格上涨较快、抑制日常消费等

负面影响。为引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新“国

十条”、“国五条”等政策,利用土地、信贷、税收等多种手段促进房地产土地供

应、保障改善性需求,以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国

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将成为行业的常态。上述情况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把

握市场的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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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五、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由于

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

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

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

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

司。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

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

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十六、发行人 2016-2018 年有息债务到期规模分别为 63.58 亿元、59.96 亿元、

116.84 亿元。针对未来债务到期情况,发行人将合理安排本期债券发行节奏,科

学管理未来各年度债务到期规模,避免集中偿付风险。

十七、发行人综合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取得融资支持。近三年及一期为支持业

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入规模较大,有息负债上升。2013 年、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 3,024,425.58 万元、4,174,734.09

万元、5,802,881.59 万元和 6,177,056.94 万元。

十八、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

房 地 产 分 别 为 1,146,877.63 万 元 、 1,411,962.65 万 元 、 1,763,746.54 万 元 和

1,883,427.73 万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5.08%、16.12%、16.69%和

16.38%,近三年发行人主动增持北京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投资性房地产规模逐

年上升。近三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22,868.44 万元、

102,967.44 万元和 212,077.5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85%、24.40%

和 66.11%,若当地房地产出现极端恶化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公

允价值下滑,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和公允价值造成影响。但公司目前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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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位于北京和天津的核心区域,资产保值能力较强,增值空间

较大。

十九、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988,257.20 万元、2,203,588.57 万元、1,556,475.00 万元和 616,703.59 万元,发

行 人 毛 利 润 分 别 为 746,116.13 万 元 、 674,846.03 万 元 、 467,793.29 万 元 和

249,754.01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7.53%、30.62%、30.05%和 40.50%。2015 年度

发行人由于主动增持了北京核心城区的优质写字楼项目,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规划建筑面积调减,部分项目结算延后,导致当期营业收入下滑。由于各年

间房地产项目结算结构及项目自身开发利润率的差异,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开发

毛利润率及毛利润出现波动。若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

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未来发行人将积极采取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存货去化、

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控等措施改善上述情况。

二十、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波动。尽管房地产行业呈现回暖态势,但在宏观经

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结构性供求矛盾凸显的背景下,近期房地产行业景气度

波动,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或对金融街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二十一、公司在建拟建项目较多,计划投资规模较大。截至 2015 年末,公

司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861.59 亿元,累计已投资 619.05 亿元。随着公

司在建拟建项目开发推进并继续拓展新的项目,对公司融资及资金调配带来一定

压力。

二十二、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呈现固

定投资增速放缓、消费趋于平稳、工业产能部分过剩、房地产库存高企等现状。

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会表现出周期性的波动,2015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完成 95,979 亿元,同比增长 1.0%,其中,住宅增长 0.4%,办公楼增长 10.1%,

商业用房增长 1.8%,房地产行业已进入“促销售、去库存”的新周期。发行人整

体去化情况良好,但不同区域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针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周

期波动,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2015 年,发行人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

自身存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但如果发行人在公民经济和行业发

展周期的不同阶段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和发展前

景产生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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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拥有规划建筑面积约 914 万平方米的可结

算资源,其中地上规划建筑面积约 717 万平方米,项目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

等一线城市以及天津、重庆等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2015 年,发行人实现

销售签约面积 85 万平米,同比增长 42%;实现销售签约金额 150 亿元,同比增

长 15%。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发行人库存集中

于一线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2015 年度总体去化率超 60%,但不同区域去化程

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发行人需要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应对

去库存压力。

二十四、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政府近年来一直

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房地产行业走势等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2015 年,国家房地产政策提出“促销售、去库

存”的总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存货去化工作。2015 年度,发行人总体去化率超

60%,但不同区域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房地产政策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

产业务及去库存情况,如果未来国家房地产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房地

产业务及去库存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二十五、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房地产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 864.59 亿元,

累计投资金额为 619.05 亿元,尚未投资金额为 245.54 亿元;2016-2018 年到期有

息负债规模分别为 63.58 亿元、59.96 亿元、116.84 亿元。未来发行人将合理安

排项目开发节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加快销售签约进度,提升销售回款效率,

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 级,资信情况良好,将积极拓宽

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保证公司现金流安全

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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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 录............................................................................................................................ 9

释 义.......................................................................................................................... 1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4

一、发行人简介................................................................................................... 14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15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5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9

五、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19

六、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

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2

第二节 风险因素........................................................................................................ 24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2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25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33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33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33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35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39

一、增信机制....................................................................................................... 39

二、偿债计划....................................................................................................... 39

三、偿债资金来源............................................................................................... 39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40

五、偿债保障措施............................................................................................... 41

六、违约责任....................................................................................................... 4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5

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5

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46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49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61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64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68

七、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84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91

九、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92

十、发行人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况..................................... 112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114

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 114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122

三、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8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29

五、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52

六、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53

七、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154

八、其他重要事项............................................................................................. 159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163

一、募集资金规模............................................................................................. 163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63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163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64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66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66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66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175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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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75

第十节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88

一、发行人声明................................................................................................. 189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90

三、主承销商声明............................................................................................. 19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01

五、审计机构声明............................................................................................. 202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03

七、受托管理人声明......................................................................................... 20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05

一、备查文件..................................................................................................... 205

二、备查地点.....................................................................................................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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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金融街、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街集团 指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 指 北京市西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或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中瑞

瑞华事务所 指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原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3 年合并后成立

中诚信、中诚信证券评估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金融街控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首期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合格投资者 指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司章程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理人)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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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工作日 指

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法定假日 指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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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NANCIAL STREET HOLDINGS CO., LTD.

法定代表人:刘世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融街

股票代码:000402

注册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设立日期:1996年6月18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号码:010-66573955

传真号码:010-66573956

互联网网址:

电子邮箱:investors@jrjkg.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0283066XF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冷、

热饮、糕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停车服务;

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技术

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

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主要开发地区涵盖北京、上海、广州、

天津、重庆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累计开发面积超过千万平方米,其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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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地产比例超过 70%,形成了在城市运营和区域开发领域独特的竞争优势,成为

国内领先的商务地产开发企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计 10,567,867.59 万元,负债总计

7,667,512.92 万元,所有者权益 2,900,354.67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1,556,475.00

万元,利润总额 320,784.94 万元,净利润 226,505.54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225,318.55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总计 11,496,966.64 万元,负债总计

8,603,059.28 万元,所有者权益 2,893,907.36 万元,201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616,703.59 万元,利润总额 106,148.30 万元,净利润 75,406.66 万元,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862.31 万元。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一)2016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5月27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公司债券。

(三)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34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

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6 金街 01”,债券代码“112455”,

本期债券品种二简称为“16 金街 02”,债券代码“112456”。

(三)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

过 10 亿元。

(四)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基础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 5 亿元;品种二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本期债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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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

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

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

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15 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 10 亿元

的发行额度。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

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

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

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

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对于本期债券品种

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

(八)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

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

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

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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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

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

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

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

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十)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十一)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二)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将采取网下面向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三)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五)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

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

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

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

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

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十六)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七)发行首日:2016 年 10 月 13 日。

(十八)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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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

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率(最后一期含本金)。

(二十)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3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

的 10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一)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

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二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3 日。本期债

券品种二兑付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三)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

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二十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五)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十六)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综合评定,本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十七)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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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二十九)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十)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

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

(三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期:2016 年 10 月 11 日。

发行首日:2016 年 10 月 13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杜美娜

项目组成员:杜美娜、任贤浩、黄亦妙、李文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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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桓朝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大厦 3 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219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肖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9 层

联系电话:010-59312764

传真:010-59312948

邮政编码:100033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17 层

负责人:韩德晶

联系人:张文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17 层

电话:010-66578066

传真:010-66578016

邮政编码: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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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西塔 5-11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联系人:潘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西塔 5-11 层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邮政编码:100077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法定代表人:关静如

联系人:王为芳

联系人:龚天璇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24 楼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任贤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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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西单支行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负责人:任琦

联系人:胡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主楼东配楼中信银行

联系电话:010-66291974

传真:010-66035506

邮政编码:100801

账户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收款账户:811070102900089416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5045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六、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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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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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公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

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

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

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办理上市等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

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或本期债

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

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

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

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最近三年一期与其主

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

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

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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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

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

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

风险的参考值。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

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

了任何判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

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则可能对

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290,595.26万元、-32,117.97万元、-1,284,157.07万元和362,848.84万

元。近三年,发行人出现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主要原因一是公司

主动增持了北京核心区域的优质写字楼,该部分不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二是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发行人项目的投资及工程支出与销售回款之间存在时

间滞后,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现象。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85%、69.40%、72.55%和74.83%。尽管发行人负债规模和负债结构符合发行

人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且发行人负债水平在房地产企业中处于较低水

平,但发行人较高的负债总额和负债率仍使发行人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3、存货跌价的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

为 4,278,982.19 万元、5,065,108.79 万元、6,491,543.41 万元和 6,579,047.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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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6.25%、57.83%、61.43%和 57.22%。发行人存货规模

较大,且占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商务地产开发、住宅房地

产项目开发较多。发行人开发的地产和物业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的黄金地段,需

求相对稳定,且发行人已针对存货制定了合理可行的销售计划,随着存货实现销

售并逐步结算转化为销售收入。但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下滑,将可能降

低发行人存货的价值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有息负债上升较快的风险

发行人综合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取得融资支持。近三年及一期为支持业务发展

需要,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入规模较大,有息负债上升。2013 年末、2014 年末、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 3,024,425.58 万元、

4,174,734.09 万元、5,802,881.59 万元和 6,177,056.94 万元。

5、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风险

因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的部分资产通过抵质押手段来获得银行借款,主要

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等。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发行

人受限资产总计 3,990,436.36 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 37.76%。发行人受限资产规

模较大,如果该部分资产因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6、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

分别为 1,146,877.63 万元、1,411,962.65 万元、1,763,746.54 万元和 1,883,427.73

万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5.08%、16.12%、16.69%和 16.38%,近三年

发行人主动增持北京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投资性房地产规模逐年上升。近三年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22,868.44 万元、102,967.44 万元和

212,077.5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85%、24.40%和 66.11%,若当

地房地产出现极端恶化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公允价值下滑,可能

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和公允价值造成影响。但公司目前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

部位于北京和天津的核心区域,资产保值能力较强,增值空间较大。

7、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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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57.20 万元、2,203,588.57 万元、1,556,475.00 万元和 616,703.59 万元,发

行人毛利润分别为 746,116.13 万元、674,846.03 万元、467,793.29 万元和 249,754.01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7.53%、30.62%、30.05%和 40.50%。2015 年度发行人由于

主动增持了北京核心城区的优质写字楼项目,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规划建

筑面积调减,部分项目结算延后,导致当期营业收入下滑。由于各年间房地产项

目结算结构及项目自身开发利润率的差异,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开发毛利润率及

毛利润出现波动。若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

成不利影响,未来发行人将积极采取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存货去化、调整产品

结构、加强成本管控等措施改善上述情况。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2015 年,中国

GDP 为 67.67 万亿元,实现增速 6.9%。宏观经济呈现固定投资增速放缓、消费

趋于平稳、工业产能部分过剩、房地产库存高企等态势。但同时,政策面通过积

极的财政政策和灵活的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市场面通过结构性减税、

深化金融改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房地产销售加快等利好均为宏观经济提供了发

展动力。

房地产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会表现出周期性的波动。2015 年全国房地产开

发投资完成 95,979 亿元,同比增长 1.0%,其中,住宅增长 0.4%,办公楼增长

10.1%,商业用房增长 1.8%。房地产行业已进入“促销售、去库存”的新周期。

发行人整体去化情况良好,但不同区域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针对宏观

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2015 年,发行人根据市

场形势变化和自身存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但如果发行人在公民

经济和行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

盈利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风险。

2、发行人项目开发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开发商务地产项目和普通住宅项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

具有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占用资金量较大、涉及部门和协作单位多等特点。从

市场调研、投资决策、土地获取、市场定位、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材采购、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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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销售策划、广告推广,到销售服务和物业管理等整个过程中,涉及规

划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广告公司、建材供应商、物业管理等多家合作单位;

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发改委、国土资源、规划、城建、环保、交通、人防、

园林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虽然发行人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但

房地产开发业务存在流程复杂、多方参与以及政府监管等客观问题,使得发行人

对工程开发的进度、质量、投资、营销控制的难度增大,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

将对整个项目开发产生负面影响。

3、去库存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拥有规划建筑面积约 914 万平方米的可结算资源,

其中地上规划建筑面积约 717 万平方米,项目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

市以及天津、重庆等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2015 年,发行人实现销售签约

面积 85 万平米,同比增长 42%;实现销售签约金额 150 亿元,同比增长 15%;。

发行人的库存由商务地产和住宅地产构成,2015 年度总体去化率超 60%,但不

同区域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发行人需要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

场需求,应对去库存压力。

4、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在建拟建项目较多,计划投资规模较大。截至 2015 年末,公司主要在

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864.59 亿元,累计已投资 619.05 亿元。随着公司在建拟

建项目开发推进并继续拓展新的项目,公司未来面临一定的资金支出压力。

5、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住宅市场需求也得到了快

速释放。2013 年来国内房地产波动幅度较大,热门城市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

而供应过剩的城市则面临去化压力。虽然发行人房地产业务采取了稳健的立项决

策程序,主要业务区域位于一二线城市,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但是房地产市

场的波动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房地产的主要原材料土

地和建材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开发成本。近年来一二线土地价格普

遍上涨,如果未来土地价格持续上涨将会增加获取项目的成本,加大项目开发经

营风险。

6、安全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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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经营领域涉及房产开发、物业经营、物业租赁等,其中,房产开发涉

及工程建造和安装,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材料安全都有赖于发行人工程安

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酒店、购物中心、旅游地产自持物业经营涉及与食品

卫生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公共环境管理安全等相关

的风险;物业租赁包括建筑材料、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文明施工情

况、重大危险源防控情况管理等。如果在发行人业务运营过程中出现因前述原因

导致的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公司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并进而影响发行人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管理风险

1、集团管控风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 61 家。目前发行人

已经针对子公司较多的情况,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行,但如果未来

发行人因业务发展继续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可能会出现因管理不到位等导致的风

险。

2、跨区域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布局,发行人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等一线城市及

区域中心城市实现业务布局,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开发、经营项目逐渐增多,发

行人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将随之增加。发行人跨区域的经营,使其在信息传达、

资金运作、税务筹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项

目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工作都面临着新的挑战。虽然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

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

在跨区域管理、经营决策、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

3、人才资源风险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

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较高、忠诚度较高的业内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但发行人在

不断发展过程中,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对发行人的人力资源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要继续保持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标准,需要不断培养或

引进优秀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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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风险

1、宏观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房地产行业与公民经济和公民生活息息相关,长期受到政府和

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从长期看,宏观调控措施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

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短期内产生较大波动。如果

发行人不能适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业务策略调整,将可能对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2、房地产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政府近年来一直根据国内

经济发展、房地产行业走势等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2009 年

以来,政府实施总体趋严但具有差异化的房地产的调控政策;2014 年以来,政

府在限购政策、首套房认定、信贷支持方面的调控政策有所变化。2015 年,国

家房地产政策提出“促销售、去库存”的总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存货去化工作。

2015 年度,发行人总体去化率超 60%,但不同区域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从去库存政策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2015 年以来,货币 5 次降息 4 次

降准,财政契税和营业税大幅下降,首付一套房由 30%降至 20%,二套房由

60-70%下降至 30%。地方政策主要是财政补贴、农民工市民化、公积金政策调

整、棚改货币化安置等,其中财政补贴为主。房地产政策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

产业务及去库存情况,如果未来国家房地产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房地

产业务及去库存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3、信贷政策风险

2014 年 9 月 30 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

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支持房地产开

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等。2015 年以来,央行

不断下调基准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货币政策不断放松。信贷政策的松动对于房

地产市场的复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不排除国家未来信贷政策的调整对发

行人带来的信贷风险。

4、土地政策变化风险

土地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重要要素,土地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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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国家对土地的政策调控包括在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土地审批权限、土地使用成本等方面。自 2006 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土地出让

的规范力度,相继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一系列土地出让政策。2008 年 1 月,《国务院关于促

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发布,进一步强调了节约集约用

地的基本原则,要求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严控政策可能提高发行人取得土地资源的成本,在一

定程度上可能形成潜在风险。

5、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的税收政策,尤其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诸如《关于房地产

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

通知》、《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房

地产行业均有特殊要求,旨在加大税款缴纳力度。这些税收政策将导致公司税款

资金的提前支付,加大项目开发的资金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

运营效率。此外,国家也可通过对居民个人的购房等行为征收消费税、物业税、

交易环节税等举措对个人购房行为加以调控,影响潜在客户的购房意愿和能力,

从而对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6、购房按揭贷款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消费者已普遍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因此购房按揭贷款政策的变

化对房地产销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2014 年 9 月 30 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

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重申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的 0.7

倍;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2015 年 3 月 30 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条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

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未来银行按揭贷款利率上升,这将会大幅提高购房的按

揭融资成本,降低潜在客户的购买力;如果未来银行调高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或

增加其他限制性条件,这将导致潜在的购房者较难或无法获得按揭融资支持。若

由于购房按揭贷款相关政策的变化影响潜在购房者的购买力和购房按揭贷款的

获得,将对发行人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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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境保护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影响周边环境,产生粉尘、噪音、废料

等。虽然发行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房地产项目施工前均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并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完成环境影响

评价备案或取得批复,但是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力度日趋提升,发行人可能会因环

境保护政策的变化而增加环保成本,部分房地产项目进度亦可能会延迟,进而对

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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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中诚信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

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BB、B、CCC、

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和 CCC 级以下(不含 CCC 级)等级外,每一

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中诚信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涵义为受评对象

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中诚信评

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

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正面

(1)商务地产经验丰富,品牌知名度高。依托北京市金融街区域的开发和

运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城市商务功能区商用物业开发建设和运营的经验,并积

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所开发的商务综合体均位于城市核心地段,作为

标志性的区域建筑具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成熟的产品线奠定了金融街在商务地

产领域的领先地位。

(2)股东实力雄厚,政府支持力度大。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融街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代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实施金融街及拓展区域的土地一级开发,并

拥有一定的金融及文化产业资源;同时公司所在的北京市西城区是北京功能核心

区之一,是中央政府及主要金融监管机构所在地,集中了北京市大量的优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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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发展能在项目资源、客户资源等方面获得股东及政府的大力支持。

(3)持有优质物业资源,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公司大部分自持物

业位于北京金融街区域,资源的稀缺性及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得公司物业保持了很

高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能够为公司贡献稳定增长的现金流和利润。截至 2015

年末,公司持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约 83 万平方米,当期实现物业租赁和经营收入

14.82 亿元,自持物业已成为公司利润的重要补充。

(4)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具有通畅的融资渠道,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尚有

397 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在 2014 年成立了香港子公司,作为境

外投融资平台,拓展海外融资渠道,融资渠道较为顺畅。

2、关注

(1)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同时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随着房

地产开发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近年公司债务规模呈上升态势,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总债务增至 617.41 亿元,同期资产负债率和净负债率分别为 74.83%

和 158.87%;同时公司在建拟建项目较多,或对公司未来融资及资金调配能力提

出了更高要求。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大。近年来公司增持部分写字楼,

并在新增物业当年产生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利润总

额中的占比较大;2016 年 1~6 月由于公司未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导致当期

利润总额同比下滑 14.50%至 10.61 亿元,所有者权益收益率降至 5.21%。

(三)跟踪评级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

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

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

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

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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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

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

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和深交所网站予以公告,且

深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

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失效。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744 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397 亿元,未使用额度占总授信额度 53.36%。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

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

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3-1 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债券名称 证券简称 发行规模 起息日 期限 票面利率

30 日偿还情况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 金融街

28 亿元 2015-01-29 5年 4.80% 未到期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MTN00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 金融街

24 亿元 2015-04-27 5年 4.99% 未到期

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MTN002

2015 年境外人民币债券 15 亿元 2015-06-17 3年 5.55% 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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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债券名称 证券简称 发行规模 起息日 期限 票面利率

30 日偿还情况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5 金街 01 40 亿元 2015-08-20 3+3 年 3.84% 未到期

(品种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5 金街 02 10 亿元 2015-08-20 5+5 年 4.20% 未到期

(品种二)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 金街 03 40 亿元 2015-08-31 5+2 年 4.24% 未到期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5 金控 01 20 亿元 2015-10-15 1年 4.00% 未到期

券(第一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6 金控 01 20 亿元 2016-02-25 3+2 年 3.83% 未到期

券(第一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6 金控 02 15 亿元 2016-04-13 3+2 年 3.80% 未到期

券(第二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6 金控 03 15 亿元 2016-06-01 3+2 年 3.85% 未到期

券(第三期)

2、报告期后发行债券情况

自报告期末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5

亿元公司债券,简称为“16 金控 04”。

发行人 2015 年 7 月 28 日获准发行 85 亿元私募公司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已完成全部私募公司债的发行。

表 3-2 报告期后发行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 证券简称 发行规模 起息日 期限 票面利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6 金控 04 15 亿元 2016-07-12 3+2 年 3.73%

券(第四期)

3、存续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以来,发行人存续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合计 227.00 亿元,

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表 3-3 发行人存续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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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序号 证券简称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实际用途

总额

1 15 金街 01 40.00 40.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2 15 金街 02 10.00 10.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3 15 金街 03 40.00 40.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4 15 金控 01 20.00 20.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4.20 亿元用于南宫项

目、8.80 亿元用于重

13.85 亿元用于普通商品 庆融景城项目、0.12

15 金融街 房开发项目、7.59 亿元偿 亿元用于漫香郡项

5 28.00 28.00

MTN001 还银行贷款及 6.56 亿元 目、0.73 亿元用于融

补充流动资金 汇项目、7.59 亿元偿

还银行贷款、6.56 亿

元补充流动资金

3.50 亿元用于海伦项

目、3.00 亿元用于巽

寮湾项目、2.00 亿元

14 亿元用于房地产开发

15 金融街 用于华苑项目、1.50

6 24.00 24.00 项目、10 亿元偿还银行贷

MTN002 亿元用于金悦熙城项

目、4.00 亿元用于广

钢新城(一期)项目、

10 亿元偿还银行贷款

7 16 金控 01 20.00 20.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8 16 金控 02 15.00 15.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9 16 金控 03 15.00 15.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10 16 金控 04 15.00 15.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

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 90

亿元。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5 亿元,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

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 115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9.65%,占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9.74%。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表 3-4 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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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3.10 3.10 2.06 2.21

速动比率 0.86 0.67 0.53 0.64

资产负债率(%) 74.83 72.55 69.40 67.85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1 1.36 1.90 2.42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

362,848.84 -1,284,157.07 -32,117.97 -290,595.26

元)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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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

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

(二)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3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3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0 月 13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的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13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

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

日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

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利保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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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合并报表口径,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

收入分别为 1,988,257.20 万元、2,203,588.57 万元、1,556,475.00 万元和 616,703.5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52,003.49 万元、311,253.78 万元、226,505.54 万元和

75,406.66 万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1,759,858.75 万元、1,908,805.73 万元、1,793,524.60

万元和 1,225,325.28 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业绩稳定,公司较好的盈利能

力与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此外,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

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发行人财务状况优良,信

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

的合作关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

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744 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397 亿元,

未使用额度占授信总额度的 53.36%。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

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

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但由于

银行授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具有强制力,发行人同样存

在无法实现授信,取得融资的风险。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

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

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8,272,914.35 万元和 9,113,254.91 万元,

在需要时,流动资产变现可以保障债券及时兑付。发行人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表 4-1 发行人流动资产具体明细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576,435.90 17.30 854,314.89 10.33

应收账款 81,916.50 0.90 82,799.9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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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付款项 597,847.92 6.56 562,359.94 6.80

其它应收款 116,788.79 1.28 148,302.31 1.79

存货 6,579,047.37 72.19 6,491,543.41 78.47

其他流动资产 161,218.42 1.77 133,593.84 1.61

流动资产合计 9,113,254.91 100.00 8,272,914.35 100.00

注: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上述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受限额度约为 14.80 亿元,存

货受限金额约为 274.87 亿元。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上述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受限

额度约为 14.80 亿元,存货受限金额约为 274.39 亿元。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

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

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

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将设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

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

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

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

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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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

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

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

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

理人”。

(五)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

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违约责任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

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

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追加担保等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

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

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

理和裁判。

(一)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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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

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1 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

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

仍未予纠正;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

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4、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违约事件第 1 项规定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

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

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债券受

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

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以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第 1 项除外),并预计发行人

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并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

4、及时报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监管机构。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

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

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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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违约责任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债券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募

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大

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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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NANCIAL STREET HOLDINGS CO., LTD.

法定代表人:刘世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融街

股票代码:000402

注册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设立日期:1996年6月18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邮政编码:100033

信息披露负责人:范文

电话号码:010-66573955

传真号码:010-66573956

互联网网址:

电子邮箱:investors@jrjkg.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0283066XF

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冷、

热饮、糕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停车服务;

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技术

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

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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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口、代理进出口。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主要开发地区涵盖北京、上海、广州、

天津、重庆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累计开发面积超过千万平方米,其中商

务地产比例超过70%,形成了在城市运营和区域开发领域独特的竞争优势,成为

国内领先的商务地产开发企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计 10,567,867.59 万元,负债总计

7,667,512.92 万元,所有者权益 2,900,354.67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1,556,475.00

万元,利润总额 320,784.94 万元,净利润 226,505.54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225,318.55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总计 11,496,966.64 万元,负债总计

8,603,059.28 万元,所有者权益 2,893,907.36 万元,201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616,703.59 万元,利润总额 106,148.30 万元,净利润 75,406.66 万元,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862.31 万元。

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历史沿革

1、发行人前身

发行人前身为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包装总公司以《关

于设立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包企【1994】266 号文)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为独家发起人。于

1996 年 6 月 6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含 300 万股职工股),

设立时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7,869.15 万股,其中发起人股 4,869.15 万股,由华西包

装集团公司持有。

1996 年 6 月 26 日,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7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6 年 12 月 30 日,300 万股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简称为“重庆华亚”。

2、股权转让及资产置换

1999 年 12 月 27 日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与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后更名北京

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西包装集团公司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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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所持 48,691,500 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资产整体

置换、变更主营业务的决议,并据此于同日与金融街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

前述决议和协议于 2000 年 5 月 15 日获得公司 199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并于 2000 年 5 月 23 日开始实施。2000 年 5 月 24 日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与金融街

集团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

票,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全部国有法人股,公司其余股份均为流通股。

2000 年 8 月 8 日,经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金融

街”。

3、发行人上市以来重大股本变动

2002 年 8 月,发行人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2,145 万股,股本由原来的

125,906,400 股变更为 147,356,400 股。

2003 年 7 月,发行人实施 2002 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总股本由 147,356,400 股增至 294,712,800 股。

2004 年 2 月,发行人实施 2003 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3 股,

2004 年 12 月公开增发 7,600 万股,总股本由 294,712,800 股增至 459,126,640 股。

2005 年 4 月,发行人实施 2004 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5 股,

总股本由 459,126,640 股增至 688,689,960 股。

2006 年 3 月,发行人实施 2005 年度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总股本由 688,689,960 股增至 964,165,944 股。2006 年 12 月,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股票 11,428.57 万股,总股本由 964,165,944 股增至 1,078,451,644 股。

2008 年 1 月,发行人公开增发 30,000 万股,总股本由 1,078,451,644 股增至

1,378,451,644 股。2008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实施 2007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方案,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8 股,总股本由 1,378,451,644 股增至

2,481,212,959 股。

2010 年 5 月,发行人实施 2009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每 10 股转

增 2.2 股,总股本由 2,481,212,959 股增至 3,027,079,809 股。

2014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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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报告书》。截至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38,149,90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4,999.98 万元,回购资金

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014 年 11 月 21 日注销完成后,

发行人总股本由 3,027,079,809 股减少至 2,988,929,907 股。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 5-1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本性质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63,381,619 28.89 A 股流通股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474,524,890 15.88 A 股流通股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

421,555,101 14.10 A 股流通股

组合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1,793,778 2.74 A 股流通股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68,417,008 2.29 A 股流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910,000 1.77 A 股流通股

程海庆 15,216,235 0.51 A 股流通股

富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3,125,930 0.44 A 股流通股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

10,937,875 0.37 A 股流通股

理计划

阿布达比投资局 10,759,658 0.36 A 股流通股

合计 2,012,622,094 67.35 -

(三)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金融街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近三年及一期,金融街集团第一大股东地位未发生变化;北京市西城区国资

委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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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为了实现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发行人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防范风险。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

体系。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近三

年及一期相关机构运行良好。

1、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41 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

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117 条规定,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第

118 条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第 119 条

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能:(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

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

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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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12)制

订本章程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166 条规定,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监事会监事长(召集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

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 167 条规定,监事会行

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

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本章程规定或股

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147 条,发行人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认定的

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第 151 条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

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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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

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治理结构图如下:

图 5-1 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监事会

风险审计部 审计委员会

治理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办公室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经理

风险管理委员会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产 营 成 经 投 财 人 科 行

品 销 本 营 资 务 力 技 政

研 管 管 管 管 管 资 信 管

发 理 理 理 理 理 源 息 理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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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根据战略定位和管理需要,共设 11 个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表 5-2 职能部门职责情况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战略管理、资本运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

1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

2 风险审计部 风险管理、法务管理、内控管理、审计监督

3 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

行政管理、后勤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公关接待、

4 行政管理部

安全维稳

5 科技信息部 信息化建设和维护、流程管理、组织标准化、办公效率提高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

6 人力资源部

培训开发、企业文化

7 经营管理部 业务规划、计划运营、运营监督、信息报送

8 营销管理部 品牌管理、客服管理、媒体管理、销售管理

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战略采购、集中采购、采购监管、供应商

9 成本管理部

管理

产品研发、绿色技术研究、产品标准、产品管理体系、质量体系

10 产品研发部

与标准技术支持

11 投资管理部 投资拓展、股权融资、股权管理、项目后评估

(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促进

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并在经营实践中取

得了良好效果。

为提高发行人的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保障公司发

展规划和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制定了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主要涵盖财务管理、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担保、关联方交

易制度、重大投融资决策、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

1、在财务管理方面:依据董事会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

运资产,加强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发行人制订了《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系

统的财务管理机制,主要包括:(1)建立财务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规则、程权限

和责任等;(2)建立财务决策回避机制:对股东、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与

5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实行回避制度;(3)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投

资者、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

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4)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事项,明确运算管

理的程序、执行时间、权责归属等细节问题;(5)组织机构管理机制:明确财务

管理权职机构及其管理职权和内容;(6)资金筹集制度:明确了对资金筹集的方

式、原则、程序和细则;(7)资产营运: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

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内容包括对建立销售合同、存货

管理管理以及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8)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对外

担保活动应遵守的审批程序和实施职能部门;(9)损益管理制度:说明了收入管

理的内容,成本控制的制度原则以及收益分配的实施内容和条件;(10)清算重

组:明确了重组清算活动的实施原则和程序;(11)财务监督:公司设立审计委

员会和监事会,对公司的审计、定期报告以合作事务所、机构的更换等进行职权

监督和管理。(12)关联交易:明确了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

2、在会计制度管理方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本身

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会计核算:

明确会计要素的确立原则,对会计科目的分类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及会

计核算工作程序;(2)组织与人员:明确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会计凭证、会计档案管理:分别明确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会计凭证的

内容与格式要求,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与借用程序;(4)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

确了货币资金的管理、发票、收据的管理及应收款项的管理;(5)财务内控:明

确了对公司人员财务内控的职责和具体实施规范;(6)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明

确了财务报告披露的时间及内容。

3、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除于《财务管理制度》中专章进行有关规定以外,

发行人制定了独立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计

划、管理工作计划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内容主要涵盖:(1)预算的范

围:包括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及实施管理控制的子公司;(2)预算的种类涵盖

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管理、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等各方面;(3)预算

内容: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组成;(4)预算管理委员会: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由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经理班子成员组

成,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预算的编制、执行、

5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调整、分析和考核;(5)预算区间: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6)预

算管理过程:实行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7)预算管理办公室:在预算管理委

员会下设,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预算管理办公室分类制定相关

项目的预算标准;(8)预算监控:施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机制。每月统计各项预

算指标实际执行结果,召开经营预算(计划)分析会。预算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开

展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及分析;(9)预算调整:预算调

整包括预算目标的调整和不影响预算目标的调整,预算本着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

整的原则;(10)预算考核:每考核期末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预算管理办公室对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预算管理秉承着全

面性、统筹平衡性、积极适度性、刚性和因企制宜性的原则,各全面预算管理组

织、制度、职权明确,相互配合,为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上的

保障。

4、在对外担保制度方面:除公司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有说明外,发

行人还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管理、审批权限和审查程序、

信息披露、监督调查等。(1)对外担保管理:明确对外担保的对象、对对外担保

调查的内容、事项范围。并且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

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不相容的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2)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查程序:对外担保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由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除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以外,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应由董事会审议的

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3)对外

担保合同管理: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

订对外担保合同,所签合同应当符合《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合同

事项明确无歧义。除银行出具的格式对外担保合同外,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合同

需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审查,必要时交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

律咨询意见书。(4)风险监控:明确登记备案管理程序,以及对债权变化的管理。

(5)信息披露:明确了对外担保披露时间和义务。(6)监督检查:明确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5、在关联交易制度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制

度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关联人的范畴及关联关系的定义

(2)对关联交易定义(3)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4)明确关联交易披露内容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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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说明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原则。另有《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对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有规定,并说明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批条件:与关联自然人

资金往来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由

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 万元以

上,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6、在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方面:除于《财务会计制度》中有说明外,发

行人公司章程中,还有《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债务融

资管理办法》中有具体严格的说明。在《股权管理投资制度》中,发行人对于投

资管理规定了严格的权限和审批程序:第六条单笔投资总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的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投资总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投资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来源、使用、信息披露等都

有具体说明。在《债务融资管理办法》中,发行人对融资目的、适用范围、原则、

融资工作管理和资金使用返回,以及融资数据信息的送报都有相应具体规定。

7、在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方面:发行人规定各下属子公司应根据发行人的基

本制度建立公司的管理制度,子公司规章制度与公司一致。发行人针对下属子公

司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下属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和健康的发

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控制公司整体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8、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

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

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维稳工作的一部分,维稳工作内容详见公司其他相关

管理制度。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目标:确保无甲方主

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杜绝“较大级别”(含)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

生产事故;管理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三同时”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

则。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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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

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办公室

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是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人员。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严格遵守相关证券监管

规定的要求。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本

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

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同时,发行人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起有

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部门,向投资者提供沟通渠道,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部

门、投资者的接待与维护的工作规程、机构投资者推介、投资者来访接待等作出

了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有 63 家,基本

情况如下:

表 5-3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 直接设

1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45,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 直接设

2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95,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 直接设

3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59,500 99.96 0.04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 直接设

4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105,000 9.50 90.5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 直接设

5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43,000 100.00 二级

司 立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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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 直接设

6 惠州市 房地产开发 43,000 91.28 二级

司 立

房地产开发、住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 直接设

7 北京市 宿、中西餐、酒 26,583 100.00 二级

限公司 立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 房地产开发、销 直接设

8 北京市 43,771 100.00 二级

限公司 售日用百货等 立

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 房地产信息咨 直接设

9 北京市 500 100.00 二级

有限公司 询 立

室外体育设施

惠州巽寮湾游艇会有限 直接设

10 惠州市 场地租赁、室外 3,000 91.28 三级

公司 立

体育健身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 直接设

11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0 100.00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 投资管理、投资 直接设

12 北京市 1,000 100.00 二级

限公司 咨询 立

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 直接设

13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51.00 二级

发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 直接设

14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81,6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 直接设

15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40,000 50.00 三级

公司 立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 直接设

16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80.00 二级

业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 直接设

17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60,000 100.00 三级

限公司 立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 直接设

18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 直接设

19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70,000 92.36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 直接设

20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二级

业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 直接设

21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120,0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 直接设

22 天津市 投资管理 2,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购物中心(天津) 直接设

23 天津市 销售日用百货 1,0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 直接设

24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51.00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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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 直接设

25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0 80.00 二级

发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 直接设

26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 直接设

27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74.66 三级

限公司 立

金融街融辰(北京)置业 直接设

28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3,000 100.00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 直接设

29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0 100.00 二级

司 立

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 980 万 直接设

30 香港 投资、融资 100.00 二级

公司 美元 立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 直接设

31 上海市 投资管理 1,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 直接设

32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50.00 四级

公司 立

直接设

33 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三级

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 直接设

34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二级

限公司 立

直接设

35 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50.00 三级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 直接设

36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三级

限公司 立

直接设

37 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Start Plus Investments

英属维 100 美 直接设

38 limited (啟添投资有限公 投资、融资 100.00 三级

京群岛 元 立

司)

Power Strive Limited(振 英属维 100 美 直接设

39 投资、融资 100.00 三级

威有限公司) 京群岛 元 立

Stepmount Limited(晋步 100 港 直接设

40 香港 投资、融资 100.00 四级

有限公司) 币 立

北京慕田峪兴旺商品市 直接设

41 北京市 销售日用百货 10 70.00 三级

场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 直接设

42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20,000 50.00 三级

司 立

非同一

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

43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公司

合并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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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非同一

北京怡泰汽车修理有限

44 北京市 汽车修理 2,96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责任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

45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4,00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

46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4,00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

47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20,000 70.00 控制下 二级

服务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缆车

48 北京市 旅游服务业 1,000 80.00 控制下 三级

服务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

49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120,145 100.00 控制下 二级

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

50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30,000 90.00 控制下 三级

公司

合并

非同一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

51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14,585 51.00 控制下 三级

业有限公司

合并

直接设

52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非同一

上海静盛房 地产开发有

53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100 控制下 二级

限公司

合并

金融街升达(北京)科技 技术开发、技术 直接设

54 北京市 2,000 90.00 三级

有限公司 咨询 立

非同一

北京金禧丽 景酒店管理 餐饮服务、物业

55 北京市 1,000 91.28 控制下 三级

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合并

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 房地产开发项 直接设

56 天津市 50,000 80.00 二级

限公司 目筹 立

北京金丰融 晟投资管理 直接设

57 北京市 投资管理 10,000 5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直接设

58 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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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直接设

59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四级

直接设

60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四级

北京金丰万 晟置业有限 直接设

61 北京 房地产开发 10,000 50.00 四级

公司 立

直接设

62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天津融承和 信投资有限 直接设

63 天津 投资 10,000 100.00 三级

公司 立

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表 5-4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类型

金融街(北京)置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 45,000 705,262 403,182 41,332 186,555 139,878

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融展(天津)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20,000 237,089 164,818 223,227 45,837 34,362

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北京)置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 822,256 91,336 277,267 110,262 82,660

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祝艳辉。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放的商品房;

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2)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 9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祝艳辉。经营范围包括以自由资金向房地产业投资。经济信

息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自由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

金交电、机电一体化设备批发兼零售。

6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祝艳辉。经营范围为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共有 4 家,对发行人资产、

负债、收入及利润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基本情况如下:

表 5-5 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核算科目

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6,000 5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博览奇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旅游服务 160 5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0,000 3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5,000 49.00 长期股权投资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28.89%,成立于 1996 年 5 月 29 日,注册资本 218,000

万元。金融街集团系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拥有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

要任务的国有独资公司,坚持“科学发展、基业长青”的公司愿景,逐步打造成为

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的优秀国有投资管

理公司。

金融街集团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

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制作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主营业务涵盖商务运营、金融保险、住宅地产、

6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投资五个板块。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融街集团资产总额为 18,463,680.06 万元,负债

总额为 12,784,401.3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679,278.75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1,975,766.21 万元,利润总额 431,603.11 万元,净利润 312,009.9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1,562.54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金融街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 863,381,619

股,持股比例为 28.89%,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区国资委。西城区国资委为北京市西城区区政府特

设机构。西城区国资委负责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决定区属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和

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

负责指导和规范区属企业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向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委派

董事或股权代表;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派出监事;

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联

系、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负责人任中、离任的经营成果及经济负责实施审计;建

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治理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

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

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

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

产出资人的权益;加强协调解决区属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重大问题的职责;

代表区政府向区属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程工作;主管区街道经济管理

协会和全区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协会;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

事项。

(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示:

图 5-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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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100%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8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体系,在项目立项、土地储备、设

计规划、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销售、物业运营等各环节各方面的经营与运

作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2、资产独立性

发行人在资产所有权方面产权关系明确,拥有独立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的非经营性资

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3、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

职在公司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发行人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兼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发行人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独立管理。发行人

具有良好的人员独立性。

4、财务独立性

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理制度;发行人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和安排,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

制度。发行人财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实行独立

核算,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在银行独立开户,独

立纳税,,不存在为其控制人纳税的情况。发行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由

发行人独立聘用和管理。

6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机构独立性

发行人的机构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

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机构独立性。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

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

下:

表 5-6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

2016 年 6 月末持 2016 年 6 月末持有公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

股数(股) 司已发行债券数(张)

刘世春 董事长 1968 年 2000.6.26-2017.7.31 339,000 -

高靓 董事、总经理 1970 年 2013.4.25-2017.7.31 123,200 -

吕洪 董事 1967 年 2011.6.24-2017.7.31 240,000 -

上官清 董事 1973 年 2011.8.1-2017.7.31 - -

祁怀锦 独立董事 1963 年 2011.6.24-2017.7.31 - -

林义相 独立董事 1964 年 2014.8.1-2017.7.31 - -

牛俊杰 独立董事 1964 年 2015.3.9-2017.7.31 - -

监事会成员

2016 年 6 月末持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任期 -

股数(股)

胡国光 监事长(召集人) 1957 年 2014.8.1-2017.7.31 5,000 -

陈广垒 监事 1970 年 2014.8.1-2017.7.31 - -

卢东亮 职工监事 1971 年 2011.6.24-2017.7.31 - -

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 6 月末持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任期 -

股数(股)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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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靓 董事、总经理 1970 年 2013.4.25-2017.7.31 123,200 -

栗谦 副总经理 1965 年 2011.7.1-2017.7.31 208,022 -

杨轩 副总经理 1969 年 2006.2.18-2017.7.31 208,020 -

王志刚 副总经理 1968 年 2011.7.1-2017.7.31 148,094 -

张晓鹏 董事会秘书 1972 年 2010.1.14-2017.7.31 207,214 -

张梅华 财务总监 1969 年 2011.7.1-2017.7.31 150,000 -

祝艳辉 副总经理 1974 年 2012.1.1-2017.7.31 124,700 -

吕洪斌 副总经理 1974 年 2014.8.1-2017.7.31 - -

盛华平 副总经理 1967 年 2014.8.1-2017.7.31 - -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王功伟先生和公司董事鞠瑾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功伟先生和鞠瑾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一

切职务。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董事会成员简历

刘世春:男,高级工程师,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

长,北京第十九届“五四奖章”、首届“西城区十大杰出青年”、第八届“北京十大

杰出青年”和第十一届“中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和公司董事长。

高靓:女,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金融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和公司董事、总经理。

吕洪:男,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公司董事。

上官清:女,曾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总公司

副总经理,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公司董事。

祁怀锦:男,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后联系人和公司独

立董事。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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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相:男,硕士生导师。现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注册投

资分析师协会主席、深交所指数专家委员会主席、上证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和公司独立董事。

牛俊杰:男,现任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胡国光:男,高级经济师。曾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和公司监事会监事长(召集人)。

陈广垒:男,高级会计师。曾任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金黄

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北

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和公司监事。

卢东亮,男,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

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发展计划部总经理、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靓:其简历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栗谦:男,高级工程师(正高),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融街(重庆)置

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

有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街

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奕环天和置业

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

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南昌金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北

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

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轩:女,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风

险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志刚:男,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融街(北京)

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北京

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北京金融街顾问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晓鹏:男,曾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金融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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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

经理。

张梅华:女,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

财务总监、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祝艳辉:男,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金

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北京)

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吕洪斌:男,曾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惠州置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盛华平:男,曾任公司项目部工程师、设计部门副经理、设计总监,金融街

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包括发

行人下属公司)兼职情况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表 5-7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

在股东单位担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在发行人职务 股东单位名称 是否领取报

任职务 日期 日期

酬津贴

监事会监事长 北京金融街投资

胡国光 党委副书记 2011.6.30 2016.12.30 是

(召集人)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街投资 董事 2013.12.31 2016.12.30

刘世春 董事长 否

(集团)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2014.1.23 2016.12.30

北京金融街投资

陈广垒 监事 总经济师 2014.1.23 2016.12.30 是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街投资

高靓 董事、总经理 董事 2013.12.31 2016.12.30 否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街投资

吕洪 董事 副总经理 2014.8.2 2016.12.30 是

(集团)有限公司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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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单位

在股东单位担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在发行人职务 股东单位名称 是否领取报

任职务 日期 日期

酬津贴

和谐健康保险股

上官清 董事 董事长 2012.3.27 至今 是

份有限公司

2、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表 5-8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在公司单位担任职务 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职务

祁怀锦 独立董事 中央财经大学 教授

林义相 独立董事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

牛俊杰 独立董事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一)经营范围

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冷、热饮、糕

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

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停车服务;出租

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技术培训;

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销售

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分析

1、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

发行人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属房地产开发行业,具

体从事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等业务类型,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

州、天津、重庆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表 5-9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616,703.59 1,556,475.00 2,203,588.57 1,988,257.20

6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营业成本 366,949.58 1,088,681.71 1,528,742.54 1,242,141.07

营业利润 104,547.13 318,897.19 411,624.31 468,675.21

净利润 75,406.66 226,505.54 311,253.78 352,003.49

毛利润 249,754.01 467,793.29 674,846.03 746,116.13

毛利率 40.50 30.05% 30.62% 37.53%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988,257.20 万元、2,203,588.57 万元、1,556,475.00 万元和 616,703.59 万元, 2014

年较 2013 年同比增长 10.83%。2015 年较 2014 年同比下降 29.37%,2015 年同

比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动增持北京核心城区的优质写字楼项目,影响当期营

业收入;二是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在 2015 年度调减,导致

来自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的营业收入相应减少;三是公司部分项目结算延

后,影响当期营业收入。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营

业 成 本 分 别 为 1,242,141.07 万 元 、 1,528,742.54 万 元 、 1,088,681.71 万 元 和

366,949.58 万元。2014 年营业成本较 2013 年同比增长 23.07%,2015 年营业成本

较 2014 年同比下降 28.79%。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 746,116.13

万元、674,846.03 万元、467,793.29 万元和 249,754.01 万元,近三年毛利润持续

下降,主要系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滑影响;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

为 37.53%、30.62%、30.05%和 40.50%,受行业毛利率下滑影响,2014 年度毛利

率下滑明显,2015 年度公司毛利率有所下滑但基本保持平稳。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构

(1)按业务类型分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 5-10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开发 - - - - - - 555.92 0.03

房产开发 524,540.94 85.06 1,400,562.90 89.98 2,078,254.27 94.32 1,876,823.08 94.39

物业租赁 59,398.24 9.63 92,606.85 5.95 69,726.53 3.16 67,301.31 3.39

物业经营 30,191.27 4.90 55,580.48 3.57 51,167.51 2.32 43,269.58 2.18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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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2,573.13 0.42 7,724.78 0.50 4,161.45 0.19 257.1 0.01

合计 616,703.59 100.00 1,556,475.00 100.00 2,203,309.76 100.00 1,988,206.99 100.00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土地开发营业收

入分别为 555.92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土地开发收入逐年下降,主要

原因是随着金融街区域的开发完成,报告期内发行人一级土地开发逐渐减少。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房产开发营业收

入分别为 1,876,823.08 万元、2,078,254.27 万元、1,400,562.90 万元和 524,540.94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5%以上。2015 年发行人房产开发营业收入同比

减少 32.61%,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动增持北京核心城区的优质写字楼项目,影

响当期营业收入;二是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在 2015 年度调

减,导致来自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的营业收入相应减少;三是公司部分项

目结算延后,影响当期营业收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物业租赁收入分

别为 67,301.31 万元、69,726.53 万元、92,606.85 万元和 59,398.24 万元。2014 年

度物业租赁业务收入增长率有所下降,主要是金融街中心项目改扩建导致可租面

积减少。2015 年度物业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3 亿元,同比增长 33%。主要原

因一是部分增持优质写字楼项目投入租赁运营,使租赁收入增加;二是现有写字

楼、商业项目优化客户/业态结构、增加增值服务、创新企划活动,租金价格和

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物业经营收入分

别为 43,269.58 万元、51,167.51 万元、55,580.48 万元和 30,191.27 万元,总体保

持增长趋势。物业经营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物业经营项目内部挖潜增效,各

项目每年收益保持较高水平,经营效益稳定增长。

(2)按业务区域分

按主营区域划分,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5-11 发行人主营业务区域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北京 832,781.92 53.50 1,693,551.13 76.86 1,072,069.64 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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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410,281.50 26.36 102,973.37 4.67 139,433.03 7.01

天津 240,949.32 15.48 337,455.43 15.32 619,648.18 31.17

惠州 72,462.26 4.66 69,390.27 3.15 157,056.13 7.90

合计 1,556,475.00 100.00 2,203,370.20 100.00 1,988,206.99 100.00

3、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2013-2015 年度,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表 5-12 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 销售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一 321,767.05 16.18%

客户二 63,190.25 3.18%

2013 年度 客户三 49,545.71 2.49%

客户四 47,390.41 2.38%

客户五 31,000.00 1.56%

客户一 378,859.37 17.19%

客户二 373,783.95 16.96%

2014 年度 客户三 171,868.20 7.80%

客户四 146,691.99 6.66%

客户五 28,323.65 1.29%

客户一 108,548.55 6.97%

客户二 103,781.41 6.67%

2015 年度 客户三 103,521.61 6.65%

客户四 78,254.20 5.03%

客户五 75,185.32 4.83%

2013-2015 年度,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 5-13 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采购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

供应商一 198,293 39.66%

2013 年度 供应商二 35,257 7.05%

供应商三 28,910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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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四 28,614 5.72%

供应商五 15,480 3.10%

供应商一 209,839 46.03%

供应商二 75,230 16.50%

2014 年度 供应商三 16,901 3.71%

供应商四 15,800 3.47%

供应商五 10,307 2.26%

供应商一 100,016 22.87%

供应商二 40,451 9.25%

2015 年度 供应商三 24,885 5.69%

供应商四 23,643 5.41%

供应商五 19,517 4.46%

(三)经营情况分析

1、房产开发业务

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润的绝大部分来源于房产开发业务,其房产开发业务

包括写字楼、公寓、商业及其配套项目等。

(1)发行人主要经营资质

发行人为住建部批准的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证书编号:建开企【2005】483

号),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

发行人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取得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表 5-1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取得主要资质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建开企【2005】483 号 一级 2017/6/21

2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XC-A-6118 四级 2019/4/25

3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0322510 二级 2017/4/13

粤(惠东)房开证字第 000054

4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三级 2016/9/30

5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XC-A-6166 四级 2018/4/24

6 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SJ-A-6329 四级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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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7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 TZ-A-X1464 四级 2017/5/17

8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 XC-A-5361 四级 2017/3/31

9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 DX-A-7810 四级 2016/9/30

10 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SJ-A-6379 暂定 2019/8/27

11 金融街融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XC-A-8616 暂定 2017/3/10

12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1510595-09 暂定 2016/9/30

13 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510606-01 暂定 2017/1/30

14 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XC-A-0231 暂定 2019/8/5

15 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 DX-A-5844 三级 2019/8/5

16 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 DX-A-5875 四级 2019/2/3

17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 沪房管(虹口)第 0000310 号 暂定 2017/8/13

18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津建房证【2010】第 S1699 号 四级 2017/2/28

19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0325032 二级 2017/8/20

21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津建房证【2012】第 S2097 号 四级 2017/2/28

22 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XC-A-8615 暂定 2017/1/22

23 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限公司 0407337 暂定二级 2017/1/30

24 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 1510610-03 暂定 2017/3/31

25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 0207694 暂定二级 2016/9/10

26 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公司 津建房证【2014】第 S2405 号 四级 2017/2/28

27 上海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沪房管(静安)第 0000206 号 暂定 2017/3/25

28 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 1510617-05- 暂定 2017/5/30

29 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 FT-A-8695 暂定 2017/1/4

30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CP-A-6799 暂定 2017/3/25

31 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 沪房管(闸北)第 0000306 号 暂定 2016/9/11

32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沪房管(闸北)第 0000307 号 暂定 2017/9/14

33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沪房管(闸北)第 0000308 号 暂定 2017/9/14

34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津建房证【2004】第 S1078 号 四级 2017/2/28

35 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公司 津建房证【2014】第 S2364 号 暂定四级 2017/2/28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部分子公司已到期,相关证照正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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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中。

(2)商务地产和住宅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商务地产和住宅的销售情况如下:

表 5-15 发行人商务地产和住宅的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签约额 签约额 销售 签约额

销售签 销售签

签约

约面积 金额 比例 约面积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面积

商务地产 14.83 49.19 32.79 21.90 73.40 56.61 37.27 149.00 66.22

住宅 70.43 100.81 67.21 38.15 56.25 43.39 49.02 76.00 33.78

总计 85.27 150.00 100.00 60.05 129.65 100.00 86.29 225.00 100.00

2013 年度,发行人实现房产销售签约面积约 86.29 万平方米,签约额约 225

亿元;结算面积约 110 万平方米,实现营业收入约 188 亿元。在上述 225 亿元签

约额中,商务地产销售签约额约为 149 亿元,占比 66.22%;住宅销售签约额约

为 76 亿元,占比 33.78%。

2014 年度,发行人实现房产销售签约额约 129.65 亿元,销售签约面积约 60.05

万平方米。按产品类型划分,商务地产销售签约额约 73.40 亿元,占总体销售签

约额比例为 56.61%;住宅销售签约额约 56.25 亿元,占总体销售签约额的比例为

43.39%。2014 年度,发行人签约销售额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42.38%,主要原因为

部分项目受前期手续制约未按计划达到销售条件、部分大客户决策周期较长影响

销售签约;且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发行人大户型产品去化较慢影响销售签约;

同时发行人将核心地段和预期收益较好部分项目由销售转为自持。

2015 年度,发行人实现房产销售签约面积约 85 万平方米,签约额约 150 亿

元;结算面积约 79 万平方米,实现营业收入约 140 亿元。在上述 150 亿元签约

额中,商务地产销售约为 49.19 亿元,占比 32.79%;住宅销售约为 100.81 亿元,

占比 67.21%。发行人天津、重庆、惠州地区销售面积较 2014 年均实现大幅增长,

新进入的广州、上海地区顺利实现销售签约。2015 年度商务地产签约额大幅下

降,一是公司主动增持北京核心城区的优质写字楼项目,影响当期营业收入;二

是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在 2015 年度调减,导致来自金融街

广安中心 C、D 地块的营业收入相应减少;三是公司部分项目结算延后,影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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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营业收入。

(3)发行人房地产开发运营情况

表 5-16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运营情况

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开复工面积(万平方米) 365 315 404

其中:新开工面积 181 115 83

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97 132 206

合同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85 60 86

合同销售金额(亿元) 150 130 225

结算面积(万平方米) 79 85 110

结算金额(亿元) 140 208 188

发行人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合理调整施工节奏。2014 年全年发行人开复

工面积 315 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 115 万平方米。随着前期项目逐渐完工,2014

年公司开发项目竣工面积 132 万平方米。2015 年,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自

身存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实现开复工面积 365 万平方米,同比

增长 16%;其中,实现新开工面积 181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58%;实现竣工面

积 97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27%。

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表 5-17 发行人项目储备情况

规划 总体 地上

所属 权益

项目名称 业态 建筑面积 未结算面积 未结算面积

地区 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金融街(长安)中心 80% 办公、酒店、公寓、商业 383,847 383,847 237,304

南宫嘉园 80% 住宅、商业 152,933 101,133 66,070

金融街(广安)中心

100% 商业、办公 694,069 626,026 456,219

(原中信城项目)

通州商务园 84% 办公 488,111 325,348 208,385

北京

金色漫香林 100% 商业、车位 71,040 55,888 39,206

金融街(月坛)中心 100% 办公、商业 380,573 3,297 3,297

金融街 E6/E6A 地块 100% 写字楼 133,566 87,900 87,900

丰科园项目 50% 办公、商业 150,885 150,885 110,000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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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总体 地上

所属 权益

项目名称 业态 建筑面积 未结算面积 未结算面积

地区 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公园懿府

50% 住宅、商业 286,499 245,062 205,093

(原“南苑项目”)

金融街静安广场 100% 住宅、办公、商业 75,637 75,637 50,296

上海 金融街海伦中心 100% 办公、商业 168,925 168,925 115,067

闸北区上海火车站

100% 住宅、办公、商业 453,192 453,192 326,192

北广场以北项目

融穗澜湾 100% 住宅、商业 128,594 128,594 91,227

融穗华府 100% 住宅、商业 333,164 333,164 236,070

广州 融穗御府 100% 住宅、商业 136,979 136,979 89,346

海珠区石岗路分地块

100% 住宅、商业 168,155 168,155 107,525

二 AH051025 地块

广钢二期项目 50% 住宅、商业 311,122 311,122 227,361

大都会项目 50% 住宅、办公 883,428 360,131 268,927

诺丁山项目

50% 住宅、办公 247,269 225,177 178,539

(原“张家窝项目”)

金融街(南开)中心 77% 住宅、写字楼、商业 439,921 263,296 137,936

天津

金融街(和平)中心 100% 住宅、商业、办公 270,291 165,510 109,359

融汇 97% 住宅 118,509 118,509 91,768

东丽湖项目 51% 住宅 300,717 300,717 195,288

融景城 100% 住宅、办公、商业 1,652,143 1,143,314 833,925

重庆 金悦熙城 100% 住宅、商业 130,646 130,646 90,995

重庆特钢厂 100% 住宅、商业 242,389 242,389 175,210

惠州 惠州巽寮湾 91% 住宅、商业 3,145,029 2,431,801 2,431,801

合计 11,947,633 9,136,644 7,170,306

2015 年度,发行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如下:

表 5-18 发行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可供出售面积 2015 年销售面积 2015 年销售金额

城市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北京 402,280 283,548 691,807

上海 10,720 6,559 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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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面积 2015 年销售面积 2015 年销售金额

城市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广州 77,000 45,297 102,146

天津 351,197 205,031 426,339

重庆 378,323 245,973 178,963

惠州 175,183 62,884 56,366

(4)房地产库存去化情况

2015 年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 649.15 亿元,相比 2014 年新增 142.64 亿元,

2015 年房地产项目可供出售面积 1,394,703 平方米,2015 年完成销售 849,292 平

方米,整体去化率超 60%。总体来看,发行人房地产业务聚焦一线城市,关注人

口吸纳能力强、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的区域中心城市,房地产项目总体去化情况良

好,但不同区域去化程度存在一定差异。2015 年,发行人惠州地区受开发进度

及购房需求影响,去化率较低。

(5)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

图 5-3 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信息收集 招标确定专业监理公司

意向性项目的现场考察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选定拟开发项目 施工计划、施工准备

项目可行性研究 组织施工

竞得土地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推广销售

招标确定设计单位 竣工验收备案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审 房屋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房屋产权证

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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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产开发经营模式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主要通过“招、拍、挂”或项

目公司收购取得土地之后,针对目标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履行土地、规划、施工

等相关手续的报批,符合销售条件时办理预售后销售手续,房产建造完成并验收

合格后交付客户。

发行人房产开发的销售定价模式:在对宏观环境、区域环境和房地产产业环

境市场发展趋势分析与预测基础上,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及

竞争环境的深入研究,结合项目自身特色,在确保开发项目成本收益测算满足公

司既定利润指标的前提下,综合确定开发项目期房和现房销售价格体系。此方法

适用于销售型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业、车位以及特殊用房)价格体系的

制定。

发行人房产开发项目销售模式:通过招、拍、挂或股权收购取得项目的开发

权,并根据项目招、拍、挂约定和市场定位开发相应功能的物业类型。销售模式

为期房销售和现房销售。公司的销售组织以自主销售为主,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

理销售为辅,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市场定位,销售组织与管理

等工作。

2、物业租赁

(1)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表 5-19 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所在区 出租率

自持物业 主要业态 建筑面积

域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金融街中心项目 写字楼 141,619 100 100 100

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 写字楼 53,224 - - -

金融街(广安)中心部分 写字楼 22,131 - - -

德胜国际中心项目 写字楼 31,206 96 100 100

北京

金融大厦 写字楼 12,175 - - -

其他零散写字楼 写字楼 6,600 100 100 100

通泰大厦 写字楼 2,295 100 100 100

其他 车位、配套 30,695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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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购物中心 商业 140,591 96 97.84 96.4

金树街项目 商业 14,771 100 100 100

C3 四合院 商业 2,081 100 - 100

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 商业 57,985 - 100 100

E2 四合院 4 号院 商业 2,235 - 100 100

环球金融中心 天津 写字楼 97,971 51 63 75.30

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京、天津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持有出租物业规划建筑

面积约 61.6 万平方米,其中,写字楼及配套业态面积约 39.8 万平方米,商业业

态面积约 21.8 万平方米。发行人持有办公及配套物业主要集中在北京和天津地

区,其中北京地区以金融街中心和德胜国际中心为主。另外,发行人还持有北京

金融街购物中心、北京西单购物中心、北京金融街 C3 四合院、北京金树街项目、

北京金融街 E2 四合院 4 号院、北京金融街区域的零散写字楼和车位、天津环球

金融中心等出租物业。

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和金融街(广安)中心部分为发行人 2015 年新竣

工转为自持的物业,截至 2015 年末尚未出租。金融大厦近三年由于处于持续改

扩建状态中,并未出租,出租率为 0。

(2)主要商业项目经营情况

表 5-20 主要商业项目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名称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金融街购物中心 29,156 8.96 26,758 9.83 24,363 7.83

金树街、C3 四合院 3,864 4.49 3,698 -3.75 3,842 10.66

北京西单美晟广场(商业) 3,076 17.14 2,626 402.1 523 -

金融街购物中心作为金融街中心广场的地标性建筑,东望紫禁城,南靠长安

街,西临二环路,位于有“中国华尔街”之称的北京金融街内。金融街购物中心建

筑面积 140,591 平方米,汇聚了超过 800 个知名品牌,倾力为顾客打造优质购物

体验。

金树街位于北京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长 300 余米,是北京城区内通过整体规

划审批的餐饮酒吧街,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开业,集休闲餐饮、娱乐餐饮和商务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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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等功能之大成。作为金融街中心广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树街扮演着“生态

商务”的重要角色。

C3 四合院建筑面积 2,081 平方米,按照北京传统的四合院进行规划建设,

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层。

金融街西单美晟广场位于北京黄金商圈的西单北大街,位于北京西单灵境胡

同西口,紧邻地铁 4 号线灵境胡同站,整体建筑面积 57,985 平方米。金融街西

单美晟广场现由来自世界时尚之都巴黎的欧洲最大零售集团之一、法国百货业巨

头 Galeries Lafayette 联手香港 I.T 时装集团整体租赁并于 2013 年 9 月开业,是目

前老佛爷百货在亚洲开设的第一家直营百货店。

(3)主要办公楼项目经营情况

表 5-21 主要办公楼项目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名称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金融街中心 37,477 91.36 19,585 -14.70 22,959 27.30

金融街零散写字楼 4,568 -0.33 4,583 -2.86 4,718 13.44

德胜国际中心 7,685 19.18 6,448 27.61 5,053 3.27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 8,798 40.88 6,245 26.57 4,934 22.28

金融街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是金融街核心区域的

5A 智能甲级写字楼。金融街中心由南塔和北双塔三座写字楼与裙房底商四个部

分组成,总建筑面积逾 14 万平方米(改扩建完成后),由国际知名建筑公司 SOM

公司担纲设计,为金融街区域的地标性建筑。

德胜国际中心位于北京市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是德胜科技园区的代表项目。

总建筑面积 23 万平方米,由 A、B、C、D 四栋国际甲级写字楼和 E 座独立项目

组成,其中 A、C、D 座入驻世界 500 强企业和大型央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津塔写字楼)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2 号,是一座

336.9 米高的世界级地标写字楼。其地上 75 层,地下 4 层,地上建筑面积 20.5

万平方米。津塔写字楼在设计、施工、配套等方面引入的国际一流创新技术在天

津建筑史上写下了多项新纪录,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钢板剪力墙结构,同时也是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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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范围内采用钢板剪力墙结构技术建成的最高建筑。2011 年该建筑获得了美

国加州建筑结构设计奖。

(4)物业租赁经营模式

租赁模式:发行人持有经营物业,通过子公司或自身代理公司进行对外宣传、

招商和租赁活动。在确定相应租户之后,即通过签订租赁协议,将公司自持物业

租赁给目标客户使用,公司收取租金实现收益目标。

租金收取方式为根据租赁客户、租赁位置不同等因素,租金收取方式分为固

定租金、业绩抽成及以上两种方式综合确定的三类模式。

结算方式:金融街购物中心、金树街项目、C3 四合院以及金融街西单美晟

广场基本以按月结算为主。

3、物业经营

(1)物业经营基本情况

表 5-22 物业经营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出租率

自持物业 所在区域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丽思卡尔顿酒店 42,460 70 73 74

金融街公寓 酒店 49,978 78 83 81

北京 公寓

金融街控股体育中心 及配套 6,422 - - -

E2 四合院 5 号院 2,577 - - -

天津瑞吉酒店 天津 酒店 64,630 51 46 50

惠州喜来登酒店 惠州 酒店 43,649 46 45 51

合计 - - 209,716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北京体育活动

中心(原北京金融家俱乐部)、金融街公寓、天津瑞吉酒店、惠州喜来登酒店等

经营物业。发行人与酒店集团签订管理合同,除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的基本管理

费以外,还包括酒店集团完成一定的营业收入指标后获得的更多奖励管理费。

E2 四合院 5 号院及金融街控股体育中心为发行人自主管理运营的物业,并未对

外出租。

(2)主要物业经营情况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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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22 主要物业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名称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

20,826 3.28 20,165 2.02 19,766 -9.09

顿酒店

北京金融街公寓 8,037 13.55 7,078 12.56 6,288 6.40

北京体育活动中心(原

2,628 8.73 2,417 7.33 2,252 8.79

北京金融家俱乐部)

天津瑞吉酒店 6,984 0.82 6,927 -9.38 7,644 6.67

惠州喜来登酒店 6,713 8.99 6,159 -11.46 6,956 -1.78

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东街 1 号,建筑面

积 42,460 平方米。酒店拥有 253 间设施齐全的客房和套房及 500 平方米的大宴

会厅,内部装饰高贵典雅,极具东方风情。发行人聘请拥有 100 多年历史的知名

酒店品牌 The Ritz-Carlton 为酒店管理方并向其支付委托管理费。丽思卡尔顿酒

店管理集团延续其在酒店服务领域的声望与传统,为宾客提供最完善的个人服务

及设施。

北京金融街公寓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1 号,蜿蜒 300 米,紧邻中心广

场办公区和西单商业区。公寓建筑面积 49,978 平方米,拥有 245 套客房,从一

居室到四居室共有大小不同户型 10 余种。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国际金融街

区内的低层低密度板式高档酒店式服务公寓。

北京体育活动中心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8 号金融街购物中心 4-5 层,

建筑面积 6,422 平方米。体育中心拥有全球顶级 Life Fitness 健身设备,客户涵盖

金融街区域内银行、基金等主要金融单位,致力于为金融街精英人士打造一个高

端的商务、专业的健身中心。

天津瑞吉酒店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 158 号,建筑面积 64,630 平方

米。酒店拥有 274 间客房和套房,起居空间宽敞明亮,会议与多功能区 2000 平

方米、大宴会厅 800 平方米、多功能厅 12 个。发行人聘请喜达屋酒店集团为酒

店管理方并向其支付委托管理费。

惠州喜来登酒店位于广东省惠东巽寮金海湾金海路 1 号,是落户于惠州市金

海湾的首家国际度假酒店,俯瞰风景如画的巽寮湾金海湾。酒店建筑面积 43,649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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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拥有 293 间客房及套房,可观赏 180 度环南中国海景景观,日落美景尽

收眼底。金融街控股聘请喜达屋酒店集团为酒店管理方并向其支付委托管理费。

(3)物业经营模式

自主经营管理模式:即在市场研究分析基础上,确定项目市场定位与经营业

态,针对自持物业成立项目管理公司,以项目公司盈亏作为投资收益。发行人自

主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提高项目公

司盈利水平,实现控股公司收益目标。自主经营的为金融街公寓、金融街控股体

育中心和 E2 四合院 5 号院。自主经营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固定资产折旧、日常办

公费用、人工成本、能源费。

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物业和市场分析与评估,确定项目

市场定位与经营业态。由被委托的专业机构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公

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控股公司通过审批项目年度经营预算与各项工作计划,以及

其他各种监控手段监督项目运行情况,实现收益目标。委托经营的物业主要有丽

思卡尔顿酒店、天津瑞吉酒店、惠州喜来登酒店。委托经营的主要成本是固定资

产折旧。

4、土地开发

发行人进行土地开发业务是由发行人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一级开发权,

并组织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发行人向国土局申请土地公开出

让,国土局受理并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确定挂牌底价,以“招、拍、挂”方式

向社会公开出让。国土局履行完“招、拍、挂”程序后,与竞得人签订协议,由竞

得人支付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政府应收取的综合地价款和合理的土地开发利润。

最后,由国土局支付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和应得的土地开发利润。

公司自 2000 年资产置换上市以来,积极参与北京金融街区域的整体开发与

管理,先后开发的区域包括鑫茂大厦(B1)、富凯大厦(B5)、国际金融中心(B7)、

金融街中心(A5)、金融街购物中心(F9)、丽思卡尔顿酒店(F9)等,开发建

筑面积总计约 400 万平米。 在区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促进金融街

区域的发展,并且利用良好的区域环境和服务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和总部的入

驻,促进了北京地区金融业的发展。

2013 年至 2015 年,发行人取得土地开发收入分别为 555.92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2013 年以后,随着随着金融街区域的开发完成,发行人一级土地开发业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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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基本停止。

土地开发项目的定价方式,目前经营性土地出让都需要进行“招、拍、挂”,

公司委托国土局公开出让土地的定价方式为:国土局聘请专业机构对土地价值进

行评估,评估的土地价值一般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政府应收取的综合地价

款和合理的土地开发利润。最终国土局根据土地评估价确定项目的出让价格。

七、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发行人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属房地产开发行业,具

体从事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等业务类型,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

州、天津、重庆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

(一)房地产行业现状

2015 年,国家房地产政策提出“促销售、去库存”的总基调,中央陆续出台

降息降准、降低首付、减免税费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存货去化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 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 12.8 亿平米,同比增

长 6.5%;商品房销售额 8.7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4%,全国商品房销售有所回升。

2015 年末,全国商品待售面积同比增长 15.6%,全国商品房库存水平创历史

新高。其中,一线城市去化周期回归健康,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约 17%;二三四

线城市的去化周期依然保持在高位,销售价格下跌约 1%。不同城市库存去化压

力分化更加明显。

2015 年,全国土地成交价格同比上涨 11.3%,地价涨幅高于房价涨幅 3.9 个

百分点;尤其是一线城市土地溢价率攀升至近 30%,甚至出现地价高于房价情况。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15 年,北京、上海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分别增

长 28%、46%,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增长 7%、17%,销售去化周期约为 12

个月,市场供求关系有所改善,项目投资竞争加剧,北京、上海土地溢价率分别

为 38%、30%的历史高位;广州商品房销售额和 2014 年基本持平,商品房销售

面积同比增长 7%,销售去化周期约为 17 个月,市场销售去化存在一定压力,广

州土地溢价率达到 10%;天津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 20%,商品房销售面积同

比增长 10%,销售去化周期约为 22 个月,市场销售去化压力较大,天津土地溢

价率依然达 8%;重庆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 5%,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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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去化周期约为 17 个月,市场销售去化压力较大,重庆土地溢价率保持在 2%

的较低水平。

根据世邦魏理仕市场报告,2015 年末,北京、上海甲级写字楼整体空置率

分别为 6%、5%,甲级写字楼整体租金同比分别上涨 0.2%、5.4%,北京、上海

的甲级写字楼出租市场目前处于供求健康、租金上涨状态;天津甲级写字楼整体

空置率为 28%,甲级写字楼整体租金同比下跌 2.4%,天津甲级写字楼出租市场

短期存在供大于求的压力。

发行人主要业务地区为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和惠州。根据国家统

计局数据,2015 年,北京商品房销售面积 1,554 万平米,同比增长 7%;商品房

销售金额 3,518 亿元,同比增长 28%;商品房销售价格 22,632 元/平米,同比上

涨 20%。2015 年,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 2,431 万平米,同比增长 17%;商品房

销售金额 5,094 亿元,同比增长 46%;商品房销售价格 20,949 元/平米,同比上

涨 25%。2015 年,天津商品房销售面积 1,771 万平米,同比增长 10%;商品房

销售金额 1,790 亿元,同比增长 20%;商品房销售价格 10,107 元/平米,同比上

涨 10%。2015 年,重庆商品房销售面积 5,381 万平米,同比增长 6%;商品房销

售金额 2,952 亿元,同比增长 5%;商品房销售价格 5,486 元/平米,同比微降 1%。

2015 年,广州商品房销售面积 1,653 万平米,同比增长 7%;商品房销售金额 2,416

亿元,和去年同期持平;商品房销售价格 14,612 元/平米,同比下降 7%。2015

年,惠州商品房销售面积 1,300 万平米,同比增长 32%;商品房销售金额 800 亿

元,同比增长 36%;商品房销售价格 6,158 元/平米,同比上涨 3%。

(二)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

持续向好的经济形势、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口红利是支持中国房地产行

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来看,上述根本因素没有发生改变,因而我国房地产行

业的中长期前景依然向好。但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并在宏观调控政策的推动下,

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关键时期。我国房地产行业目前面临如下发

展趋势:

1、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房地产发展长期向好

根据世界银行研究表明,住宅需求与人均 GDP 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人均 GDP

在 600-800 美元时,房地产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期;当人均 GDP 进入 1,3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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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时,房地产行业进入稳定快速增长期。2014 年我国人均 GDP 约为 7,590 美

元,房地产行业已步入稳定快速增长期。

2、持续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及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不断改善有利于继续推动

房地产的发展

人口的大规模向城市迁移是房地产市场需求的重要支撑。截至 2014 年末我

国城市化率水平为 54.77%,与发达国家平均 70%-80%的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根据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经验,城市化率在 30%-70%期间是加速城市化的时期。

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到 2015 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 54.9%;到 2020

年,我国城市化率水平将达到 59.9%左右。假设“十二五”期间年新增城镇的人均

居住使用面积为 0.8 平方米;人口年自然增长率为 0.45%,“十二五”期间每年新

增的商品化住宅需求为 13.8 亿平方米。而 2012-2014 年,我国年均住宅销售面积

为 12.09 亿平方米,供需矛盾依然存在。

3、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我国房地产行业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目前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时期,行

业内并购重组正在宏观调控下加速,未来的行业格局可能在竞争态势、商业模式

等方面出现转变。房地产行业曾经高度分散,但随着消费者选择能力的显现及调

控政策的推动,房地产企业竞争越发激烈,行业的集中度将不断上升,重点市场

将出现品牌主导下的精细化竞争态势。同时随着行业对效率和专业能力的要求不

断上升,未来将从“全面化”转向精细分工,不同层次的房地产企业很可能将分化

发展。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资本实力强大并具有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将逐步

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并在行业收购兼并的过程中获得更高的市场地位和更大的

份额,行业的集中度也将逐步提高。

4、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呈现下降趋势

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部分地区房地产市

场过热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房地产销售价格上涨势头放缓,同时部分三、四线城

市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房地产销售难度显著增加。另一方面,作为房地产基本

生产资料的土地价格持续上升,建材及人工费用亦呈上升趋势,房地产企业开发

成本压力不断显现。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将呈现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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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政策

2015 年房地产政策坚持促销费、去库存的总基调,供需两端宽松政策频出

促进市场量价稳步回升,行业运行的政策环境显著改善。从需求全来看,中央多

轮降准降息,并通过降低首套及二套房首付比例、减免税费、放开准入等措施,

构建宽松的市场环境。地方政策灵活调整,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取消限购

外等多措施刺激消费。从供应端来看,土地供应控规模、调结构,并加大保障性

住房货币化安置,改善市场环境。

在限购方面,(1)2014 年 40 多个城市全面放开限购,截止到 2014 年末全

国 47 个限购城市当中仅有北上广深和三亚维持限购政策,购房资格的放开也从

根本上释放出大量的各类置业需求。(2)2015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落

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旨在通过放开城镇流

动人群购房、医疗、教育等城市综合福利鼓励农民工进城置业,加速库存去化。

(3)2015 年 8 月商务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

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十年来首次打破境外人士在国内买房的限制。至此,

在非一线城市城镇居民,流动人口以及海外人员的购房门槛已经基本完全放开,

为其他宽松政策的实施提供最根本的需求支撑。

限贷和限首付方面,(1)2014 年 9 月 30 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首套房贷

款利率下限重回 0.7 倍,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和各地银行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

同年《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降低公积金门槛,实行异

地互认并表态支持二次使用。(2)2015 年 3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

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

下调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有效降低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的资

金门槛。(3)2015 年 8 月 31 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

付款比例的通知》对于拥有 1 套住房且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的首付比例进一步下调 10%至 20%。(4)2015 年 9 月 30 日《关于切实提高住房

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提出提高贷款额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并将贷款期限

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最长贷款年限 30 年。同期《关于进一步完

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非限购城市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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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下调至 25%。(5)2016 年 2 月 2 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再次将非限购城市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分别下调至最低

20%和 30%。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杠杆率的连续提升在本轮调控中发挥了重要的接

力作用,也是推动 2015 年市场成交全面复苏的主要力量。至此非限购城市商业

贷款的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与公积金政策规定基本一致,最低首付比例分

别为 20%和 30%,回归第二轮调控之前 08 年的合理水平,使得各类贷款方式能

够切实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资金门槛的大幅降低也将发挥较强的杠杆作用,

继续撬动更多的刚需和改善型需求入市。

在税费方面,(1)2015 年 3 月 30 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

通知》将营业税免征年限由 5 年缩短至 2 年。(2)2016 年 2 月 19 日《关于调整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取消契税征收环节“非普通住宅”

的限定,144 平米以上首套房、90 平米以下和以上的二套房的契税税率分别降至

1.5%、1%和 2%。并将非普通住宅二手房营业税的免征年限同样缩减为 2 年。其

中契税自 2010 年收紧以来首次松动,对于大户型市场的改善效果突出,也象征

着新一轮税费调控的开始,为此前个税抵扣购房贷款提供了更多的想象空间。

购房金融支持方面,(1)2015 年 1 月 14 日《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

市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 REITs 试点,多来源增加住房租赁市场资金供

给。(2)2015 年 11 月 20 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

求意见,拟放宽提取条件,扩大覆盖人群,申请发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3)

2015 年 2 月 17 日《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

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住房金融系统重要支

持的公积金体系依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资产证券化的开启预计能够释放万亿资

金规模,大幅提升对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此外 REITS,住房保障银行等新

兴金融体系的快速发展也能够为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安置货币化以及政府回购商

品房方面提供资金支持。未来多层次的住房金融系统将成为支撑房地产市场改革

的中坚力量。

(四)发行人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发行人已完成的开发项目主要为北京金融街区域,该项目的功能以金融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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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为主,高档公寓、酒店等配套服务设施为辅。在该项目的建成区中,吸引了几

百家金融管理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国家电信运营商及知名公司入驻,

基本确立了金融街作为国家级金融管理中心区的格局,树立了“北京金融街”的良

好市场形象,使金融街成为金融机构、大企业总部首选的办公场所之一。

2、地区优势

2014 年 3 月,中央政府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京津冀一体

化协同发展的持续推进对发行人的发展提供重要机遇和发展空间。

发行人坚持以商务地产为主导,适当增持优质自持物业,以快速周转型项目

为补充的发展战略,重点关注供求关系健康的重点城市,抓住土地市场机会继续

加大商务地产土地储备力度,并适度补充快速周转型项目;积极探索旅游文化、

医疗、教育、养老等产业和地产协同发展模式,抓住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及其

他区域的机遇,储备未来发展资源;继续增持包括金融街及拓展区域物业在内的

重点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持续提升自持物业经营收益。

3、管理优势

发行人根据房地产价值规律,加强对投资管理、产品管理、营销管理、成本

管理、合规管理等的标准、体系建设,同时以业务为导向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

经营决策支撑水平。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一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强化

风险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依法合规

经营。

对于内部行政管理,发行人持续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场和竞争原则改

革管理机制,高管按照公司行业竞争地位、个人业绩实现等确定个人激励薪酬。

发行人员工全面实施“定岗位、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员工薪酬与岗位价值、

业绩贡献挂钩。通过改革,在发行人内部营造市场竞争氛围,形成内生发展机制。

4、业务协同优势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利用其运营业务上下

游较强的渗透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性、规模性特点,对业务信息、产品与服务、

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进行协同整合。发行人积极推动业务管理模式的转变,成立

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推动业务间实施分业、专业化管理;引进市场化、专业化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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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客户种类多,数量大,结构丰富,客户不局限于单一产业,金融、电

信、电力、投资、外资等大型机构均为公司的优质客户,形成覆盖完整的产业链。

发行人客户实力非凡,业务不断扩张,有庞大的商务物业需求,客户一般规模较

大、实力较强,业务遍布全国各地,是各行各业中的领袖。发行人客户黏性强,

维持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随着客户业务继续壮大,往往会考虑扩租,或者购入

新的办公场所;当发行人开发新项目时,客户愿意跟随落户,优先选择发行人产

品。

(六)发行人经营方针和战略

2016 年,公司坚守“以商务地产为核心,以住宅地产为基础,适当增持优质

物业,提升全价值链运营能力”的业务模式,开发业务加强存货去化、提升产品

溢价,自持业务优化业态结构、提升管理能力,创新发展房地产细分市场和价值

链前后端业务,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合规经营,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2016 年,公司完善制度体系、深化风险调研、强化内控监督,使风险管理

和内控监督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提高公司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和

有效性,保障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和安排项目的

工程建设、销售签约、手续办理等工作,全力争取实现年度经营计划。

2、调整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2016 年,公司通过调整存货结构、优化自持结构、改善债务结构,综合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通过采取积极销售策略、运用新型营销工具、全面落实

4C 服务体系、加强营销渠道管理等措施,加大存货去化力度,加速现金回流;

公司优化自持物业结构,适当增持北京、上海等核心城市核心区域优质物业,逐

步减少低效资产,提升自持业务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改善债务结构,加大

直接融资力度,探索和推进项目供应链融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

融资成本。

3、深耕一线,积极获取优质项目资源

2016 年,公司计划新增项目投资权益金额约 133 亿元。公司坚持“聚焦一线

城市,把握京津冀一体化机遇,关注人口吸纳力强、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的区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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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城市”的项目投资策略,科学把握房地产市场规律,拓展项目获取方式,重点

加强一线城市核心城区城市更新、产业升级等项目获取力度,以合理价格获取优

质项目资源。

4、提升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016 年,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溢价能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强化成本管理

能力、深化信息管理能力,苦练内功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加强产品研发,打造

以客户体验和客户价值为核心的全方位精品,提升产品溢价能力;公司完善客户

服务体系,增加增值服务内容,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公司精细管控成本,加强项

目全周期目标成本管理,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公司结合企业战略与业务需求,深

化信息系统全面应用,提升信息管理能力。

5、创新发展,打造全价值链服务能力

2016 年,公司商务产品和住宅产品重点完善“智慧楼宇+4C 中心+O2O 服务”

和“健康社区+O2O 服务”,自持业务完善运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抓住旅游行业

快速增长机遇,进行旅游业态升级,实现“旅游+地产”协同发展;完善“Life 金融

街”的功能、内容和体验,力争成为国内成功的商务核心区生活社交平台;提升

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逐步形成资产管理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开拓轻资产

运营服务,实现资产管理服务对外输出业务的发展;打造金融集,构建更具活力、

更加前沿的金融平台型场所,将公司服务从空间租赁、物业服务延伸至商务服务

和资源对接。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

并范围子公司 63 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行人近三年的业务经营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

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

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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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关联方关系情况如下:

1、 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表 5-25 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持股比 表决权比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例(%) 例(%)

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

北京市西城

北京金融街投 业管理;承办展览展销活动;经

区金融大街

资(集团)有 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 21.80 亿 28.89 28.89

33 号通泰大

限公司 制作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组

厦 B 座 11 层

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2、 发行人子公司

表 5-26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 直接设

1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45,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 直接设

2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95,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 直接设

3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59,500 99.96 0.04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 直接设

4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105,000 9.50 90.5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 直接设

5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43,000 100.00 二级

司 立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 直接设

6 惠州市 房地产开发 43,000 91.28 二级

司 立

房地产开发、住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 直接设

7 北京市 宿、中西餐、酒 26,583 100.00 二级

限公司 立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 房地产开发、销 直接设

8 北京市 43,771 100.00 二级

限公司 售日用百货等 立

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 房地产信息咨 直接设

9 北京市 500 100.00 二级

有限公司 询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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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室外体育设施

惠州巽寮湾游艇会有限 直接设

10 惠州市 场地租赁、室外 3,000 91.28 三级

公司 立

体育健身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 直接设

11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0 100.00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 投资管理、投资 直接设

12 北京市 1,000 100.00 二级

限公司 咨询 立

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 直接设

13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51.00 二级

发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 直接设

14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81,6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 直接设

15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40,000 50.00 三级

公司 立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 直接设

16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80.00 二级

业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 直接设

17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60,000 100.00 三级

限公司 立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 直接设

18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 直接设

19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70,000 92.36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 直接设

20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二级

业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 直接设

21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120,0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 直接设

22 天津市 投资管理 2,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金融街购物中心(天津) 直接设

23 天津市 销售日用百货 1,0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 直接设

24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51.00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 直接设

25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0 80.00 二级

发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 直接设

26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 直接设

27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74.66 三级

限公司 立

金融街融辰(北京)置业 直接设

28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3,000 100.00 二级

有限公司 立

29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0 100.00 直接设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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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司 立

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 980 万 直接设

30 香港 投资、融资 100.00 二级

公司 美元 立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 直接设

31 上海市 投资管理 1,000 100.00 二级

公司 立

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 直接设

32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50.00 四级

公司 立

直接设

33 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三级

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 直接设

34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二级

限公司 立

直接设

35 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50.00 三级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 直接设

36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三级

限公司 立

直接设

37 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Start Plus Investments

英属维 100 美 直接设

38 limited (啟添投资有限公 投资、融资 100.00 三级

京群岛 元 立

司)

Power Strive Limited ( 振 英属维 100 美 直接设

39 投资、融资 100.00 三级

威有限公司) 京群岛 元 立

Stepmount Limited(晋步 100 港 直接设

40 香港 投资、融资 100.00 四级

有限公司) 币 立

北京慕田峪兴旺商品市 直接设

41 北京市 销售日用百货 10 70.00 三级

场有限公司 立

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 直接设

42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20,000 50.00 三级

司 立

非同一

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

43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怡泰汽车修理有限

44 北京市 汽车修理 2,96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责任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

45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4,00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

46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4,000 100.00 控制下 二级

公司

合并

9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非同一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

47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20,000 70.00 控制下 二级

服务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缆车

48 北京市 旅游服务业 1,000 80.00 控制下 三级

服务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

49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120,145 100.00 控制下 二级

公司

合并

非同一

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

50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30,000 90.00 控制下 三级

公司

合并

非同一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

51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14,585 51.00 控制下 三级

业有限公司

合并

直接设

52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非同一

上海静盛房 地产开发有

53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1,000 100 控制下 二级

限公司

合并

金融街升达(北京)科技 技术开发、技术 直接设

54 北京市 2,000 90.00 三级

有限公司 咨询 立

非同一

北京金禧丽 景酒店管理 餐饮服务、物业

55 北京市 1,000 91.28 控制下 三级

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合并

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 房地产开发项 直接设

56 天津市 50,000 80.00 二级

限公司 目筹 立

北京金丰融 晟投资管理 直接设

57 北京市 投资管理 10,000 50.00 三级

有限公司 立

直接设

58 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直接设

59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四级

直接设

60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四级

北京金丰万 晟置业有限 直接设

61 北京 房地产开发 10,000 50.00 四级

公司 立

直接设

62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 房地产开发 10,000 100.00 三级

63 天津融承和 信投资有限 天津 投资 10,000 100.00 直接设 三级

9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主要 注册资 持股比例 取得方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备注

号 经营地 本 直接 间接 式

公司 立

3、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

表 5-27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核算科目

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6,000 5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博览奇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旅游服务 160 5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 3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5,000 49.00 长期股权投资

4、 其他关联方

表 5-28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华融金晖置业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华融金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通泰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首都华融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天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9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北京金融街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住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斯汀酒店 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 本公司董事担任基金会的理事

(二)关联交易政策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发

行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内

容包括:(1)明确了关联人的范畴及关联关系的定义(2)对关联交易定义(3)

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4)明确关联交易披露内容(5)说明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原则。另有《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有规定,

并说明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批条件: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

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由发行人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

准;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

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决定。

2、定价政策

(1)销售货物

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销售遵循独立核算的原则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

价原则。

(2)接受劳务

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按双方协议进行结算。

(三)关联方交易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2013 年度关联交易

(1)关联方交易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

9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的余额 0 元,发行人本次计提担保费 112.6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金融街集团为发行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余额 33.6

亿元,为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 104.40 亿元,发行人 2013 年度计

提担保费 8,932.86 万元,2013 年度支付担保费 5,611.75 万元。

发行人 2013 年度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借款 15 亿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15 亿元,发行人 2013 年度向北京金融

街资本运营中心支付借款利息 11,941 万元。

发行人 2013 年度与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签订《金融街广安中心 B 地块项

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收取预付款 55,060 万元。与恒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街广安中心 B 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

收取预付款 15,255 万元。

2013 年 1-12 月,发行人向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管理

费 1,746.01 万元,向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

费 3,693.05 万元,向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房租 125 万元,向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 139 万元,共计 5,703.06 万元。

(2)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

表 5-29 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预付款项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38.75

合计 2,138.75

其他应收款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4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73.64

合计 676.79

(3)关联方应付、预收款项

表 5-30 关联方应付、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预收款项

9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55,060.0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55.00

合计 70,315.00

其他应付款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5.6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282.86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487.94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1.54

合计 7,337.95

2、2014 年度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 5-31 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度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 4,746.70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4,000.61

北京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酒店、餐饮 138.84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 304.17

北京首都华融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告服务 186.63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费 32.20

合计 9,409.15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 5-32 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度

北京天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75.64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经纪 4.00

北京华融金晖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18.00

北京华融金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23.54

北京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30.00

9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年度

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3.00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费 25.00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管理服务费 58.00

合计 237.18

(3)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表 5-33 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4 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LED 显示屏 201.27

北京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公司 商铺 160.56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写字楼 247.48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停车场 43.05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啤酒屋 23.42

合计 675.78

(4)发行人承租关联方资产

表 5-34 发行人承租关联方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4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车位 44.53

北京金通泰投资有限公司 写字楼 22.21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写字楼 70.86

合计 137.59

(5)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 5-35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2012.3.2 2014.3.1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012.10.22 2014.4.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 2012.11.30 2014.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2012.10.22 2014.10.22

1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2012.12.19 2014.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12.12.13 2017.12.13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2013.2.4 2014.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3.9.11 2015.9.10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4.3.25 2019.3.2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13.9.5 2018.9.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14.9.23 2017.9.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 2014.3.25 2019.3.2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9,510 2013.3.29 2015.3.28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13.6.19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13.11.19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13.12.20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14.11.28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00 2013.2.4 2015.10.22

合计 1,624,010

注:2014 年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提供

担保的余额为 151.40 亿元,其中 61.45 亿元借款仅提供保证担保、89.95 亿元借

款同时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的余额 0 元,发行人 2014 年支付以前年度尚未支付的担保费 112.60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金融街集团为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余

额是 151.40 亿元,发行人 2014 年计提担保费 8,600.10 万元,支付担保费 6,282.86

万元。

(6)资金拆借

表 5-36 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拆入: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100,000.00 2012.3.2 2014.3.1 到期偿还

10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100,000.00 2014.1.29 2014.4.30 提前偿还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

80,000.00 2014.1.28 2014.4.30 提前偿还

公司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50,000.00 2013.7.23 2014.4.30 提前偿还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50,000.00 2014.10.11 2015.10.10 尚未到期

合计 380,000.00

发行人 2014 年度向金融街集团支付借款利息 1,635.56 万元;发行人 2014

年度向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支付借款利息 6,151.6 万元。

(7)关联方应收项目

表 5-37 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应收账款

北京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13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7.48

合计 568.60

预付款项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38.75

合计 2,138.75

其他应收款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9.27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4.42

北京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1.29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38.08

合计 1,173.06

(8)关联方应付项目

表 5-38 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预收款项

10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55,060.0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55.00

合计 70,315.00

其他应付款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85.10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600.10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375.33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20.24

北京首都华融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80.00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6.00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36

合计 11,267.14

应付款项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54.43

合计 854.43

3、2015 年度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 5-39 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 2,827.75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6,120.06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 358.24

北京首都华融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告服务 608.23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费 86.83

合计 10,001.1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 5-40 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北京天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81.65

10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北京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5.00

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3.00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费 25.00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管理服务费 30.00

合计 144.65

(3)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表 5-41 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LED 显示屏 228.46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写字楼 247.48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停车场 33.05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写字楼 168.21

合计 677.20

(4)发行人承租关联方资产

表 5-42 发行人承租关联方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车位 18.99

北京金通泰投资有限公司 写字楼 12.95

合计 31.94

(5)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 5-43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9,510.00 2013/3/29 2015/1/1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3/9/11 2015/2/10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 2014/9/23 2015/3/23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 2013/2/4 2015/4/21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2013/6/19 2015/4/21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3/9/11 2015/4/28

10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3/9/11 2015/5/7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3/9/11 2015/5/1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3/9/11 2015/6/10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 2014/9/23 2015/9/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3/11/19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3/12/20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4/11/28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500.00 2013/6/19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5/1/29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5/3/20 2015/10/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2012/12/13 2015/12/13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9,990.00 2014/9/23 2017/9/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2013/9/5 2018/9/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2014/3/25 2019/3/2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 2014/3/25 2019/3/2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2015/2/10 2020/2/9

合计 1,721,010.00

注:2015 年末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提

供担保的余额为 919,990.00 万元,其中 769,990.00 万元借款仅提供保证担保、

150,000.00 万元借款同时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的余额 0 元,公司本期支付以前年度尚未支付的担保费 3,753,324.65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金融

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是 919,990.00 万元,公司本期计提担保费 80,695,370.12

元,本期支付担保费 86,000,992.47 元。

(6)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资金拆借

表 5-44 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 注

10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拆入: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50,000.00 2014/10/11 2015/10/10 已到期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0,000.00 2015/10/21 2018/10/20 未到期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0 2015/8/31 2017/8/30 未到期

拆出: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15,300.00 2014/11/21 2018/11/20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35,520.00 2014/12/30 2018/11/20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14,700.00 2015/2/12 2018/2/11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45,956.18 2015/3/20 2018/2/11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6,277.82 2015/4/27 2018/2/11 未到期

发行人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

司分别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3 日、2015 年 5 月 21 日。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

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2015 年 5 月实际出资。

②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

公司 2015 年向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支付借款利息 29,402,777.78 元。公

司 2015 年向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支付借款利息 8,763,888.90 元。

③关联方借款利息收入

公司 2015 年收到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利息 1,339,914.91 元。

公司 2015 年收到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的借款利息 23,377,200.00

元 。 公 司 2015 年 收 到 北 京 未 来 科 技 城 昌 金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利 息

48,751,751.76 元。

(7)关联方应收项目

表 5-45 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余额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91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228.46

合 计 253.37

10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预付款项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12.62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93

合 计 1,656.55

其他应收款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1.39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38.67 164.78

北京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48.75 24.38

北京金融街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3.33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55,631.91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71,809.18

合 计 129,013.23 189.16

(8)关联方应付项目

表 5-46 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预收款项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55,060.0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55.00

合 计 70,315.00

其他应付款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91.05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69.54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64.57

北京金融街住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2.73

合 计 9,527.89

应付款项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8.79

合 计 108.79

(9)银行存款

表 5-47 银行存款

10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2,320.34

(10)长期借款

表 5-48 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70,000.00

4、2016 年 1-6 月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 5-49 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 849.76

北京金融街住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 11.94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1,292.78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宣传费 12.18

合计 2,166.67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 5-50 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北京天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17.71

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4.00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费 20.00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管理服务费 20.00

合计 61.71

(3)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表 5-51 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6 年 1-6 月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LED 显示屏 96.67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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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华融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商铺 133.59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写字楼 82.49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停车场 10.3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写字楼 435.50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

写字楼、车位 53.86

有限公司

合计 812.42

(4)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表 5-52 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44,100.00 2016-6-29 2021-6-29

合计 44,100.00

(5)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 5-53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9,985.00 2014-9-23 2017-9-2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2013-9-5 2018-9-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2014-3-25 2019-3-2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 2014-3-25 2019-3-24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2015-2-10 2020-2-9

合计 919,985.00

(6)资金拆借

表 5-54 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拆入: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00.00 2016-2-24 2018-2-24 未到期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0,000.00 2015-10-21 2018-10-20 未到期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0 2015-8-31 2017-8-30 未到期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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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拆出: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15,300.00 2014-11-21 2018-11-20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35,520.00 2014-12-30 2018-11-20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3,750.00 2016-1-19 2018-11-20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1,290.00 2016-6-14 2018-11-20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5,390.00 2016-1-19 2018-2-11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16,556.18 2015-3-20 2018-2-11 未到期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6,277.82 2015-4-27 2018-2-11 未到期

(7)关联方应收项目

表 5-55 关联方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斯汀酒店 20.00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20.00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22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325.13

合计 400.35

预付款项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12.62

合计 1,612.62

其他应收款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93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02.56 163.04

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斯汀酒店 57.85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6.22

北京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48.75 24.38

北京金融街住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4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1.43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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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58,331.54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31,479.46

合计 91,589.09 187.42

(8)关联方应付项目

表 5-56 关联方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预收款项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55,060.0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55.0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2.21

合计 70,377.21

其他应付款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7.82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82.58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81.80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42.00

北京金融街住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6.72

合计 4,410.91

应付款项

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 4.10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17.16

合计 421.26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

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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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况

(一)关于是否涉及闲置土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查询国土资源部网站,报

告期内,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项目土地

为应被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的情况,亦

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关于是否涉及炒地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将开发建设投资未达到项目总投资 25%以上(不含土

地价款)的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外转出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国土资源部网站,报

告期内,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通过转让

土地赚取差价的“炒地”行为,亦无被国土资源部门就炒地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

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涉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及纳入合并

范围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捂

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

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均已承诺:发行人及纳入合并

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国发【2010】10 号文、国办发【2013】17 号文中禁止的土

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

查的情况。报告期内相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

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

查的情况。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向金融街控股和债券持有人承担补偿责任。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

11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不存在项目土地为应被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闲置土地的情况,亦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转让土地赚取差

价的“炒地”行为,亦无被国土资源部门就炒地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

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

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

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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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其中关于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以

及2015年度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1-6月的财务数据摘引

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16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2013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经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由该机构分别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第01340008、瑞华审字【2015】

01370008号和瑞华审字【2016】013700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

发行人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根据上述政

策,发行人对2013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进行了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中以上科目数

据均为发行人调整后数据。

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 6-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76,435.90 854,314.89 806,191.96 977,405.44

应收账款 81,916.50 82,799.96 167,996.31 38,820.99

预付款项 597,847.92 562,359.94 593,265.66 535,015.51

其他应收款 116,788.79 148,302.31 65,314.00 37,701.58

存货 6,579,047.37 6,491,543.41 5,065,108.79 4,278,982.19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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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161,218.42 133,593.84 144,059.49 161,365.81

流动资产合计 9,113,254.91 8,272,914.35 6,841,936.20 6,029,291.5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790.55 14,132.03 15,361.09 13,261.12

长期股权投资 8,945.83 9,038.29 3,694.11 3,652.70

投资性房地产 1,883,427.73 1,763,746.54 1,411,962.65 1,146,877.63

固定资产 270,783.22 288,553.96 287,156.69 260,380.67

在建工程 1,171.92 1,128.43 297.5 8,589.19

无形资产 66,505.73 79,135.22 80,887.32 81,711.14

长期待摊费用 205.77 257.31 233.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414.72 118,039.53 95,381.70 40,549.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466.27 20,921.94 21,833.27 22,744.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83,711.73 2,294,953.24 1,916,807.77 1,577,766.12

资产总计 11,496,966.64 10,567,867.59 8,758,743.96 7,607,057.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7,500.00 152,500.00 53,000.00 126,000.00

应付账款 345,781.47 403,833.89 403,273.47 427,034.98

预收款项 1,397,459.34 861,793.62 881,245.04 1,193,493.83

应付职工薪酬 10,611.80 15,567.76 20,571.02 17,847.67

应交税费 173,460.74 214,105.55 278,362.13 251,415.62

其他应付款 137,621.00 386,499.40 485,137.79 103,083.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7,041.51 633,555.34 1,200,331.51 608,979.84

流动负债合计 2,938,881.94 2,667,855.56 3,321,920.96 2,727,855.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310,700.98 3,174,616.67 2,582,497.25 2,285,377.15

应付债券 2,108,814.45 1,597,587.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4,661.92 227,453.12 174,039.33 148,26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64,177.34 4,999,657.36 2,756,536.57 2,433,637.15

负债合计 8,603,059.28 7,667,512.92 6,078,457.54 5,161,492.36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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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

股本 298,892.99 298,892.99 298,892.99 302,707.98

资本公积金 688,502.72 688,425.52 710,335.97 731,503.58

其它综合收益 55,773.84 4,397.59 6,065.04 4,595.07

盈余公积金 109,771.71 109,771.71 109,385.09 84,022.93

未分配利润 1,403,695.48 1,447,239.25 1,297,030.58 1,105,324.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56,636.75 2,548,727.07 2,421,709.67 2,228,153.77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37,270.61 351,627.60 258,576.75 217,411.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93,907.36 2,900,354.67 2,680,286.43 2,445,565.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11,496,966.64 10,567,867.59 8,758,743.96 7,607,057.64

权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表 6-2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16,703.59 1,556,475.00 2,203,588.57 1,988,257.20

其中:营业收入 616,703.59 1,556,475.00 2,203,588.57 1,988,257.20

二、营业总成本 513,120.01 1,457,118.02 1,897,267.28 1,552,446.70

其中:营业成本 366,949.58 1,088,681.71 1,528,742.54 1,242,141.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802.01 147,891.45 182,193.29 222,574.65

销售费用 22,789.71 55,086.96 37,517.33 38,435.57

管理费用 28,178.11 61,615.28 62,312.64 49,352.07

财务费用 41,560.09 90,813.28 64,699.62 21,508.73

资产减值损失 -159.50 13,029.34 21,801.86 -21,565.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 212,077.52 102,967.44 22,868.44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963.55 7,462.68 2,335.58 9,996.27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92.46 -105.82 41.41 -0.67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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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利润 104,547.13 318,897.19 411,624.31 468,675.21

加:营业外收入 2,833.82 4,795.07 11,914.98 9,181.25

减:营业外支出 1,232.65 2,907.31 1,626.55 6,448.35

四、利润总额 106,148.30 320,784.94 421,912.74 471,408.11

减:所得税 30,741.64 94,279.40 110,658.96 119,404.63

五、净利润 75,406.66 226,505.54 311,253.78 352,003.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5,862.31 225,318.55 292,745.52 289,151.73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55.65 1,187.00 18,508.26 62,851.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51,376.25 -1,667.45 1,469.97 200.84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6,782.91 224,838.09 312,723.76 352,204.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27,238.56 223,651.10 294,215.49 289,352.56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455.65 1,187.00 18,508.26 62,851.76

综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 6-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62,882.00 1,619,906.97 1,794,927.56 1,719,956.9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11.81 - 522.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443.28 167,705.82 113,878.17 39,379.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5,325.28 1,793,524.60 1,908,805.73 1,759,858.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6,977.47 2,312,787.08 1,467,602.87 1,609,664.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710.26 76,835.74 66,044.73 59,122.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5,656.49 302,226.02 297,796.38 278,717.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132.23 385,832.83 109,479.72 102,949.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2,476.45 3,077,681.66 1,940,923.70 2,050,45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848.84 -1,284,157.07 -32,117.97 -290,595.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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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 217,567.41 400,000.00 65,677.2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56.00 7,568.50 2,294.17 9,996.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34 16.89 56.54 12,952.52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064.34 225,152.80 402,350.71 88,626.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06.09 15,570.49 19,720.87 5,684.4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 223,850.00 548,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14,281.35 62,039.39 417,747.64 2,978.85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387.44 301,459.88 985,468.51 8,663.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23.10 -76,307.08 -583,117.80 79,963.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100.00 2,500.00 40,49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160,100.00 2,500.00 40,49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4,839.15 2,315,452.45 1,944,185.00 1,876,327.7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98,750.00 1,762,160.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3,589.15 4,237,713.17 1,946,685.00 1,916,817.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6,018.67 2,393,834.20 1,122,629.52 1,605,289.0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49,492.49 348,709.98 354,809.70 261,546.54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3,487.19 16,667.49 12,806.25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15.42 234,659.41 25,217.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9,026.58 2,977,203.59 1,502,656.71 1,866,83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562.57 1,260,509.58 444,028.29 49,982.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2.70 77.50 -6 3.2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2,121.01 -99,877.07 -171,213.48 -160,646.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6,314.89 806,191.96 977,405.44 1,138,051.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8,435.90 706,314.89 806,191.96 977,405.4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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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1,146.77 106,220.88 414,822.17 515,959.32

应收账款 36,950.79 41,258.44 153,051.84 16,328.01

预付款项 1,377.98 640.13 152,069.08 4,765.62

其他应收款 3,568,460.84 3,647,079.52 2,618,277.37 1,867,124.02

存货 107,328.57 132,444.25 320,552.19 1,023,560.55

其他流动资产 39,511.39 39,275.76 39,896.04 92,357.59

流动资产合计 4,394,776.34 3,966,918.98 3,698,668.68 3,520,095.1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650.55 13,992.03 15,221.09 13,261.12

长期股权投资 1,131,762.21 1,131,762.21 1,104,411.01 798,185.87

投资性房地产 560,693.16 441,011.97 425,703.75 206,382.00

固定资产 63,581.03 78,594.93 79,288.80 82,234.97

无形资产 24,419.69 36,546.14 37,177.05 36,820.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467.62 53,504.22 54,370.52 26,238.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466.27 20,921.94 21,833.27 22,744.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1,040.53 1,776,333.43 1,738,005.48 1,185,867.52

资产总计 6,265,816.87 5,743,252.42 5,436,674.17 4,705,962.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7,500.00 147,500.00 50,000.00 50,000.00

应付账款 83,191.99 109,619.68 143,438.04 86,035.59

预收款项 19,056.19 17,311.30 44,784.03 524,912.64

应付职工薪酬 4,083.64 4,288.13 13,127.62 11,447.49

应交税费 43,037.12 48,762.69 151,088.90 90,224.31

其他应付款 625,815.84 559,134.45 782,117.60 618,822.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5,925.00 271,775.00 1,074,010.00 450,931.41

流动负债合计 1,248,015.86 1,158,391.25 2,258,566.19 1,832,374.37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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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27,418.31 1,544,878.05 1,517,941.08 1,382,183.95

应付债券 1,959,934.03 1,448,984.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228.24 50,019.12 46,784.30 32,218.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54,580.59 3,043,881.84 1,564,725.38 1,414,402.76

负债合计 4,802,596.45 4,202,273.09 3,823,291.57 3,246,777.13

股东权益:

股本 298,892.99 298,892.99 298,892.99 302,707.98

资本公积金 739,492.18 739,492.18 739,492.18 760,894.68

其它综合收益 54,072.15 2,635.50 4,181.73 2,711.76

盈余公积金 109,771.71 109,771.71 109,385.09 84,022.93

未分配利润 260,991.38 390,186.94 461,430.59 308,848.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463,220.42 1,540,979.33 1,613,382.59 1,459,185.50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6,265,816.87 5,743,252.42 5,436,674.17 4,705,962.63

权益)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表 6-5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3,598.67 327,315.70 1,171,577.29 737,209.44

减:营业成本 8,695.58 234,298.50 793,043.15 486,076.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906.72 36,208.58 102,258.65 85,205.76

销售费用 789.82 3,797.12 6,222.25 6,368.53

管理费用 10,400.32 24,215.49 27,952.66 21,837.30

财务费用 16,046.52 41,692.46 18,907.95 -8,404.65

资产减值损失 -795.04 5,503.95 1,947.31 7.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90.69 58,750.29 1,809.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56.00 8,205.07 36,829.68 24,128.46

二、营业利润 -11,589.25 4,595.38 316,825.30 172,056.94

加:营业外收入 41.30 2,750.89 10,662.78 1,922.55

12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减:营业外支出 1,138.47 1,548.01 235.46 49

三、利润总额 -12,686.42 5,798.26 327,252.63 173,930.50

减:所得税费用 -2,896.93 1,932.04 73,631.03 39,681.73

四、净利润 -9,789.48 3,866.22 253,621.59 134,248.7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1,436.66 -1,546.24 1,469.97 200.84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647.18 2,319.98 255,091.57 134,449.6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 6-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158.05 402,716.98 595,917.99 683,373.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0,356.80 4,755,239.45 2,783,351.87 2,593,575.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0,514.85 5,157,956.44 3,379,269.86 3,276,948.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737.37 47,446.68 171,939.53 133,990.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01.49 19,576.18 17,479.80 17,779.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42.18 150,793.35 84,934.77 87,809.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5,692.13 5,671,050.99 3,153,479.46 3,098,81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1,873.17 5,888,867.20 3,427,833.56 3,338,39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641.68 -730,910.77 -48,563.70 -61,443.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 200,067.41 400,000.00 48,677.2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56.00 8,205.07 36,829.68 24,128.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8.01 5.39 0.24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856.00 208,280.49 436,835.07 72,805.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75.08 1,767.66 1,721.17 1,441.76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 278,912.62 964,440.41 94,694.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175.08 280,680.27 966,161.57 96,136.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93 -72,399.78 -529,326.51 -23,3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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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39,550.00 1,502,700.00 1,280,516.2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98,750.00 1,613,97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8,750.00 2,853,525.00 1,502,700.00 1,280,516.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7,459.73 2,120,573.03 737,780.56 1,074,127.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85,686.98 238,242.71 262,944.71 171,658.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5,217.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3,146.72 2,358,815.74 1,025,942.76 1,245,786.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603.28 494,709.26 476,757.24 34,730.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4.1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4,925.89 -308,601.29 -101,137.15 -50,044.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220.88 414,822.17 515,959.32 566,003.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1,146.77 106,220.88 414,822.17 515,959.32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一)201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增加3家二级子公司

(1)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由发行人与山南锦融金融文

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于2013年7月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换发的110102016050202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发行人持

股比例为51%,山南锦融金融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9%。

(2)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批准,由发行人与北京实兴腾飞

置业发展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取

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换发的110107016203062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持股比例

为80%,北京实兴腾飞置业发展公司持股比例为20%。

(3)发行人向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4,184.64万

元,于2013年12月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换发的110116008705097

12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后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实收

资本20,000万元,股东由2名增加为3名,其中发行人持股比例为70%,北京怀胜

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5%,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

例为14.5%。

2、本年增加4家三级子公司

(1)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批准,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金

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金融街购物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于2013年3

月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换发的120101000121844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金融街购物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2)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购

物中心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取得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换发的11000001659808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3)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

置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取得重

庆是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分局换发的 50010700039373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4)北京市慕田峪长城缆车服务有限公司系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

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发行人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201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增加 6 家二级子公司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发行人出资设立金融街融辰(北京)

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换发的

11010201674098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发行人在香港设立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取得香港

12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注册处颁发的 2029777 号公司注册证书,注册资本为 980 万美元,发行人持

股比例为 100%。

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批准,发行人出资设立金融街广州置业有

限 公 司 , 于 2014 年 3 月 取 得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荔 湾 分 局 换 发 的

44010300019494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批准,发行人出资设立金融街

(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

验区分局换发的 31014100007328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分局批准,发行人出资设立广州金融街融展置

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分局换发的

44010800009400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发行人收购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4 月 取 得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虹 口 区 分 局 换 发 的

31010900052071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20,145 万元,实收资

本 120,145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2、本年增加 10 家三级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收购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

公司 90%股权,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换发的 12019300008384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30,000 万

元,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90%。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收购天津紫宸庄园置业有限

公司 51%股权,天津紫宸庄园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东丽分局换发的 12011000000082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4,585 万元,实收资本 14,585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51%。2015 年,天津紫

宸庄园置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

12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取得重庆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换发的 50010600295098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金融街重庆置业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批准,由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慕田峪长城

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北京慕田峪兴旺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换发的 110116017505466 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 万元,北京市慕田峪

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区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广州置业有

限公司出资设立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番禺区分局换发的 44012600047350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为 100%。

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

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换发的 50010600552095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

公司与北京天恒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110000018009586 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其中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北京天恒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

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

公司与广州方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换发的 440103000220715 号《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其中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广州方荣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 50%。

12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 Start Plus Investments limited(啟添投资有限

公司),公司注册证书号 1824064,注册资本 100 美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收资本为 100 美元,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发行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 Power Strive Limited(振威有限公司),公司

注册证书号 1825586,注册资本 100 美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收资本

为 100 美元,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3、本年增加 2 家四级子公司

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青分局批准,由非全资子公司天津盛世鑫和置业

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取得天津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西青分局换发的 12011100015529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为 100%。

发行人在香港设立 Stepmount Limited(晋步有限公司),并于 2014 年 7 月

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 63602259 号公司注册证书,注册资本为 100 港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收资本为 100 港币,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三)201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发行人于 2015 年 3 月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购买方为上海静盛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以现金购买的方式取得其 100%股权,购买成本为

12,325.3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发行人于 2015 年 11 月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购买方为北京金禧丽

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以现金购买的方式取得其 100%股权,购买成

本为 1,097.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

2、本年新设 1 家二级子公司

经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

清开发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取

得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120222000321179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3、本年新设 4 家三级子公司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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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

问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金融街升达(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换发的

91110102344396678E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其中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90%,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 10%。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

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北京金丰融晟投资管理有

限 公 司 , 于 2015 年 7 月 取 得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西 城 分 局 换 发 的

11010201943292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

中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

股 50%。

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

(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取得上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310108000606096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为 100%。

经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

司组建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取得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

局换发的 91440105MA59AC0K5W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本年新设 3 家四级子公司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

置业有限公司下属非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丰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北京

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换

发的 11010601978429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北京金丰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

(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出资组建上海融兴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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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 31010800060757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

(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出资组建上海融御

置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 31010800060756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四)2016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经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

司出资成立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花都分局换发的 91440114MA59DE2H5W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为 10,000 万元。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经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

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取得天

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91120101MA05K5Y6XP 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三、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表 6-7 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3.10 3.10 2.06 2.21

速动比率 0.86 0.67 0.53 0.64

资产负债率(%) 74.83 72.55 69.40 67.8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49 12.41 21.31 63.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06 0.19 0.33 0.31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6 0.16 0.27 0.27

总资产报酬率(%) 2.39 4.35 6.11 6.96

12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6 9.03 12.61 13.79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1 1.36 1.90 2.42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362,848.84 -1,284,157.07 -32,117.97 -290,595.26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6)总资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7)总资产报酬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

计+期末资产总计)/2]×100%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的通知的规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 = P/(E0 +

NP÷2 + Ei×Mi÷M0 - Ej×Mj÷M0) 。其中:P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

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0)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1)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

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财务安全性较高。为完整、真实的反应发行人的

12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基

础。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 6-8 发行人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9,113,254.91 79.27 8,272,914.35 78.28 6,841,936.20 78.11 6,029,291.52 79.26

非流动资产 2,383,711.73 20.73 2,294,953.24 21.72 1,916,807.77 21.89 1,577,766.12 20.74

资产总计 11,496,966.64 100.00 10,567,867.59 100.00 8,758,743.96 100.00 7,607,057.64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

7,607,057.64 万元、8,758,743.96 万元、10,567,867.59 万元和 11,496,966.64 万元,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增长 15.14%,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长 20.66%,资产

规模保持较快增长。

1、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表 6-9 发行人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576,435.90 17.30 854,314.89 10.33 806,191.96 11.78 977,405.44 16.21

应收账款 81,916.50 0.90 82,799.96 1.00 167,996.31 2.46 38,820.99 0.64

预付款项 597,847.92 6.56 562,359.94 6.80 593,265.66 8.67 535,015.51 8.87

其它应收款 116,788.79 1.28 148,302.31 1.79 65,314.00 0.95 37,701.58 0.63

存货 6,579,047.37 72.19 6,491,543.41 78.47 5,065,108.79 74.03 4,278,982.19 70.97

其他流动资产 161,218.42 1.77 133,593.84 1.61 144,059.49 2.11 161,365.81 2.68

流动资产合计 9,113,254.91 100.00 8,272,914.35 100.00 6,841,936.20 100.00 6,029,291.52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6,029,291.52 万元、6,841,936.20 万元、8,272,914.35 万元和 9,113,254.91 万元,

13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9.26%、78.11%、78.28%和 79.27%,保持相对稳定态

势。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

款。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上述五项合计占公司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32%、97.89%、98.39%和 98.23%。公司流动资产的具

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

别为 977,405.44 万元、806,191.96 万元、854,314.89 万元和 1,576,435.90 万元,

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21%、11.78%、10.33%和 17.30%。2014 年末公

司货币资金余额比 2013 年末减少 171,213.48 万元,减幅为 17.52%,发行人调节

融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同时存货开发成本支出增加所致。2015 年度,公司

及时把握资本市场融资机遇,加强直接融资工作,全年以较低的成本实现直接融

资 177 亿元,保证了公司货币资金的稳定。

(2)预付款项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

535,015.51 万元、593,265.66 万元、562,359.94 万元和 597,847.92 万元。预付账

款主要为预付土地款等。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系预付北京中信房地产有

限公司的地价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欠款前五名客户金额合计为 543,466.81 万元,占

预付账款总额的 96.64%,具体情况如下:

表 6-10 主要预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法人一 501,057.20 1 年以内、2-3 年、3 年以上 预付地价款

法人二 26,779.09 1 年以内 预付款

法人三 8,473.00 1-2 年 预付工程款

法人四 5,544.91 1 年以内、1-2 年、2-3 年、3 年以上 预付设计费

法人五 1,612.62 3 年以上 预付款

合 计 543,466.81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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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8,820.99万元、167,996.31万元、82,799.96万元和81,916.50万元,应收账款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4%、2.46%、1.00%和0.90%。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工程

款、应收租金和应收房款。

发行人2014年末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32.75%,主要原因是公司整售写字楼项

目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尚未收回的项目尾款增加所致。2015年公司收回上

述项目销售尾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欠款前五名客户金额合计为66,218.55

万元。应收账款的账龄大多在两年以内,表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欠款单位情况如下:

表 6-11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欠款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法人一 22,505.17 1-2 年

法人二 18,942.97 1-2 年

法人三 12,190.00 0-3 个月

法人四 68,30.60 0-3 个月

法人五 5,749.81 0-3 个月

合 计 66,218.55

(4)其他应收款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37,701.58万元、65,314.00万元、148,302.31万元和116,788.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0.63%、0.95%、1.79%和1.28%。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外单位往来款、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等。2014年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73.37%,主要系支付的投

标保证金的增加。2015年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125.19%,主要系公司对参股公司

按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而导致往来款的增加。

表 6-12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等 2,130.82 56,268.00 31,809.40

代垫款 7,122.86 5,332.00 3,626.20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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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 138,267.25 3,948.46 1,832.82

其他 3,103.39 1,338.37 1,312.67

合 计 150,624.32 66,886.83 38,581.09

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13.83亿元,其中与关联方有关的往来

款合计12.90亿元,占比93.31%,全部为经营性往来,具体形成原因如下:

表 6-13 发行人 2015 年度主要往来款情况

单位:万元

往来方与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5 年初 2015 年度 2015 年末

上市公司 往来累计发 往来资金 往来形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资金 偿还累计 往来资金余

的关联关 生金额(不 的利息 成原因

余额 发生额 额

系 含利息) (如有)

北京金融街物业 同受同一 代垫水

管理有限责任公 关键管理 139.27 161.64 - 219.52 81.39 电费等

司 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第一 同受同一 代垫水

太平戴维斯物业 关键管理 904.42 1,593.14 - 1,058.89 1,438.67 电费等

管理有限公司 人员控制

北京华融新媒广 同受同一 租金

告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 38.08 - - 38.08 -

人员控制

北京西环置业有 同受同一 往来款

限公司 关键管理 - 48.75 - - 48.75

人员控制

北京金融街影院 同受同一 代收款

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管理 - 3.33 - - 3.33 项

人员控制

北京金禧丽景酒 同受同一 预付管

店管理有限责任 关键管理 91.29 - - 91.29 - 理费

公司 人员控制

北京未来科技城 同受同一 开发项

昌融置业有限公 关键管理 - 50,820.00 4,811.91 - 55,631.91 目的股

司 人员控制 东借款

北京未来科技城 同受同一 开发项

昌金置业有限公 关键管理 - 66,934.00 4,875.18 - 71,809.18 目的股

司 人员控制 东借款

(5)存货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存货分别为4,278,982.19

万元、5,065,108.79万元、6,491,543.41万元和6,579,047.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70.97%、74.03%、78.47%和72.19%。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开发成本、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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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周转房、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其中开发成本和

开发产品构成了存货的主体部分。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账面价值持续增长,

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商业及住宅地产开发业务持续增长,处于开发中的项目产品增

加。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4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

为重庆融景城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发行人采用以下方法对减值迹象进

行判断:新拍地块或尚未销售项目结合近期同一地区竞品地块进行分析,若竞品

地块楼面地价低于本项目10%,则视为存在减值迹象;在售项目结合销售毛利情

况分析,对于报表日前最近一期销售毛利低于10%的在售项目,视为存在减值迹

象。经过上述方法,发行人对所有存货进行了判断。截至2015年末,重庆融景城

C3地块可变现净值-2,675.86万元,A2地块可变现净值-1,746.12万元,因此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201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21.98万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1,966.07万元,其他存货未发现减值迹象。

2、非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表 6-14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790.55 0.58 14,132.03 0.62 15,361.09 0.8 13,261.12 0.84

长期股权投资 8,945.83 0.38 9,038.29 0.39 3,694.11 0.19 3,652.70 0.23

投资性房地产 1,883,427.73 79.01 1,763,746.54 76.85 1,411,962.65 73.66 1,146,877.63 72.69

固定资产 270,783.22 11.36 288,553.96 12.57 287,156.69 14.98 260,380.67 16.5

在建工程 1,171.92 0.05 1,128.43 0.05 297.5 0.02 8,589.19 0.54

无形资产 66,505.73 2.79 79,135.22 3.45 80,887.32 4.22 81,711.14 5.18

长期待摊费用 205.77 0.01 257.31 0.01 233.45 0.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414.72 4.97 118,039.53 5.14 95,381.70 4.98 40,549.08 2.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466.27 0.86 20,921.94 0.91 21,833.27 1.14 22,744.59 1.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83,711.73 100.00 2,294,953.24 100.00 1,916,807.77 100.00 1,577,766.12 100.00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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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766.12万元、1,916,807.77万元、2,294,953.24万元和2,383,711.73万元,占资

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74%、21.89%、21.72%和20.73%。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构成。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上述四类合计占公司

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94%、97.84%、98.02%和98.13%。公司非流动资产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1,146,877.63万元、1,411,962.65万元、1,763,746.54万元和1,883,427.73万元,占非

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69%、73.66%、76.85%和79.01%。发行人的投资

性房地产均为房屋、建筑物。根据适用会计准则,发行人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

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

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算,计算

依据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

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性房地产总体呈增长趋

势,是因为发行人积极扩张商务地产运营业务,新增自持商务地产持续增长,且

自持商务地产在会计上计作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表6-15:2015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明细

单位:平方米、万元

当期租金 2015 年末公

项 目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收入 允价值

金融街购物中心 西城区金城坊街 2 号楼 91,164.53 22,412.80 330,025.76

西城区金城坊街 1 号、3 号、5 号太

金树街底商 平桥 27 号 14,771.14 3,638.20 47,218.33

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9 号、11 号

金融街中心 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 141,641.50 36,735.28 543,770.43

C3 四合院 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23 号 2,080.56 375.28 19,090.81

E2 四合院 西城区丁章胡同 3 号 2,234.79 1,041.16 26,536.57

美晟国际广场项目 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楼 48,977.93 3,076.04 191,607.50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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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月坛)中心 西城区月坛南街 53,224.00 - 229,212.61

西城区德外关厢德外危改中心区

德胜国际中心 31,205.88 7,719.09 69,469.58

(KLM)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2 号 97,970.72 7,711.34 230,748.30

大吉写字楼 菜市口东南角大吉片危改小区 C、D 23,801.73 - 76,066.64

合计 - 1,763,746.54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均位于市内人口聚集区,所在商圈汇集众多办公及商业

项目,商业配套完备。2013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合计八处,分别是北京

金融街购物中心、北京西单美晟广场、北京金融街金树街、北京金融街 C3 四合

院、北京金融街 E2 四合院、北京金融街中心、北京德胜国际中心和天津环球金

融中心写字楼,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市场调研报告,发行人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估价

结果为 143.67 亿元,扣除涉及的流转税和土地增值税后入账价值为 114.69 亿元。

2014 年,发行人新增自持金融街月坛中心,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014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合计九处,根据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报告,发行人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估价结果为 178.17

亿元,扣除涉及的流转税和土地增值税后入账价值为 141.20 亿元。2015 年,发

行人金融街中心写字楼改扩建(A5 改扩建)部分于竣工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

算、大吉写字楼(北京金融街广安中心 C 地块部分写字楼)于竣工日转入投资性房

地产核算。2015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合计十处,所处区域情况如下:

表6-16:投资性房地产所处地域

序号 投资性房地产 所在城区 坐落位置 周边区域

东临金融大街,南邻武定

1 金融街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 9 号楼 侯街,西邻金融街洲际酒

店,北邻新盛大厦

东临南二环,南邻月坛南

2 金融街月坛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 月坛南街 1 号院 街,西邻月坛公园、南礼

士路,北临月坛大厦

西临金融大街、北邻金融

金城坊街 2 号、金

3 金融街购物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 街中心广场、南临金城坊

融大街 18 号

东街、东临太平桥大街

东临中组部机关、西临西

4 美晟国际广场 北京市西城区 西单北大街 110 号 单北大街、南邻西单商

场、北临灵境胡同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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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性房地产 所在城区 坐落位置 周边区域

东临德胜门外大街,南邻

德胜门外大街 77 德胜科技大厦,西邻德胜

5 德胜国际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

号 里二区住宅区,北邻德胜

里一区住宅区

东临果子巷,南邻中信禧

菜市口东南角大

6 广安中心 C 座 北京市西城区 园,西临米市胡同,北邻

吉片危改小区 C

骡马市大街

金城坊街 1 号、3

东至太平桥大街,南至金

号、5 号、7 号、9

7 金树街 北京市西城区 树街,西至金融大街,北

号、11 号、太平桥

至武定侯街

大街 27 号底商

东临太平桥大街,南临恒

8 E2 四合院 4 号院 北京市西城区 丁章胡同 3 号 奥中心,西邻什锦坊街,

北临阜成门内大街

东临金融大街,南临学院

金 融 大 街 甲 23

9 C3 四合院 北京市西城区 胡同,西邻投资广场,北

号、乙 23 号

邻平安大厦

东至大沽北路,南至兴安

天津环球金融中

10 天津市和平区 大沽北路 2 号 路,西邻津塔公寓,北至

张自忠路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中

国的十个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机构对估价时点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十

个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估价对象”)项目的特点和实际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

分析,并研究了发行人提供资料及评估机构所掌握的资料,在实地勘察和调研的

基础上,依据估价原则,结合估价目的,并综合考虑其物业所处区域、物业性质、

特点及影响其市场价值的各类因素,采用比较法、收益法评估物业之市场价值。

公司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相关评估报告已随年报

在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 2015 年末评估情况如下:

表6-17:2015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总价(万元) 773,775

“金融街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46

总价(万元) 244,809

“金融街月坛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60

“金融街购物中心”商业房地产 总价(万元) 4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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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平方米) 4.72

总价(万元) 228,300

“美晟国际广场”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66

总价(万元) 104,825

“德胜国际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3.36

总价(万元) 82,743

“广安中心 C 座”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3.48

总价(万元) 72,905

“金树街”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94

总价(万元) 32,068

“E2 四合院 4 号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4.35

总价(万元) 27,785

“C3 四合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3.35

总价(万元) 260,571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2.66

合计 总价(万元) 2,257,809

上述估价对象总建筑面积为 507,072.78 平方米,于 2015 年末在估价假设和

限制条件下,其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257,809.00 万元。2015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

房地产较 2014 年末增长 35.18 亿元,其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董事会形成决议,将

金融街中心项目改扩建部分和广安中心 C 地块部分写字楼长期持有,计入投资

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上述项目原在开发成本采用成本计量,竣工

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公允价值与开发成本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金融街控股在“开发成本”归集的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竣工前由董事

会决议明确用于自持,本质上确属于自行建造的拟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

法进行初始计量,不属于拟用于出售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在项目竣工前后分别

在“开发成本”和“投资性房地产”计量主要受初始成本无法分类归集的影响,后续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实质属于《会计准则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不属于《会计准则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六

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因此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分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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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260,380.67 万元、287,156.69 万元、288,553.96 万元和 270,783.22 万元,占

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50%、14.98%、12.57%和 11.36%。公司固定资

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14 年末固定资产同比增长 10.28%,主要由于房屋及建

筑物的增加。

(3)无形资产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

别为 81,711.14 万元、80,887.32 万元、79,135.22 万元和 66,505.73 万元,占非流

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8%、4.22%、3.45%和 2.79%。无形资产主要构成为

土地及海域使用权。账面原值基本稳定,随着摊销,账面价值逐年降低。

(4)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分别为40,549.08万元、95,381.70万元、118,039.53万元和118,414.72万元,占非流

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7%、4.98%、5.14%和4.97%。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

产同比增长135.23%,主要原因系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增加。2015年递

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23.75%,主要原因系可抵扣亏损增加。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总体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 6-18 总体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2,938,881.94 34.16 2,667,855.56 34.79 3,321,920.96 54.65 2,727,855.21 52.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64,177.34 65.84 4,999,657.36 65.21 2,756,536.57 45.35 2,433,637.15 47.15

负债合计 8,603,059.28 100.00 7,667,512.92 100.00 6,078,457.54 100.00 5,161,492.36 100.00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5,161,492.36万元、6,078,457.54万元、7,667,512.92万元和8,603,059.28万元。随着

发行人资产规模的增加、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负债规模也在逐年增加。

从负债结构看,非流动负债总体上升,流动负债总体下降。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

司不断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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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表 6-19 发行人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47,500.00 5.02 152,500.00 5.72 53,000.00 1.6 126,000.00 4.62

应付账款 345,781.47 11.77 403,833.89 15.14 403,273.47 12.14 427,034.98 15.65

预收款项 1,397,459.34 47.55 861,793.62 32.30 881,245.04 26.53 1,193,493.83 43.75

应付职工薪酬 10,611.80 0.36 15,567.76 0.58 20,571.02 0.62 17,847.67 0.65

应交税费 173,460.74 5.90 214,105.55 8.03 278,362.13 8.38 251,415.62 9.22

应付股利 119,406.08 4.06 - - - - - -

其他应付款 137,621.00 4.68 386,499.40 14.49 485,137.79 14.6 103,083.27 3.78

一年内到期的

607,041.51 20.66 633,555.34 23.75 1,200,331.51 36.13 608,979.84 22.32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938,881.94 100.00 2,667,855.56 100.00 3,321,920.96 100.00 2,727,855.21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727,855.21 万元、3,321,920.96 万元、2,667,855.56 万元和 2,938,881.94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2.85%、54.65%、34.79%和 34.16%,总体占比呈现下

降趋势。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和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

上述五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0.13%、91.00%、91.39%和 89.67%。

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26,000.00万元、53,000.00万元、152,500.00万元和147,500.00万元,占流动负债

的比重分别为4.62%、1.60%、5.72%和5.02%。

(2)应付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

为 427,034.98 万元、403,273.47 万元、403,833.89 万元和 345,781.47 万元,占流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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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15.65%、12.14%、15.14%和 11.77%。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

系房地产项目预提的工程成本和费用。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表 6-20 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末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215,513.67 53.37

1-2 年 118,317.36 29.30

2-3 年 34,366.97 8.51

3 年以上 35,635.89 8.82

合 计 403,833.89 100.00

(3)预收款项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

别为 1,193,493.83 万元、881,245.04 万元、861,793.62 万元和 1,397,459.34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43.75%、26.53%、32.30%和 47.55%。截至 2015 年末,

公司预收款项账龄结构如下:

表 6-21 发行人预收款项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末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488,146.67 56.64

1-2 年 271,698.34 31.53

2-3 年 71,829.29 8.33

3 年以上 30,119.32 3.49

合 计 861,793.62 100.00

(4)应交税费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251,415.62 万元、278,362.13 万元、214,105.55 万元和 173,460.74 万元,占流动

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22%、8.38%、8.03%及 5.90%。2014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

较 2013 年末增长 26,946.51 万元,增幅为 10.71%;应交税费的增长幅度与业务

规模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土地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

税,还包括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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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目。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

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应交土地增值税合计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为

90.42%、87.24%、88.03%及 94.92%。

(5)其他应付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分别为 103,083.27 万元、485,137.79 万元、386,499.40 万元和 137,621.00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78%、14.60%、14.49%和 4.68%。2014 年末公司其他

应付款比 2013 年末上升 382,054.52 万元,增幅 370.63%,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

项目通过合作方式获取,合作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导致其他应付款较上

年同期增加较多。

表 6-22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往来款 298,618.00 387,674.06 34,207.46

投标、租赁保证金等 31,337.39 34,227.96 20,933.24

代收代缴契税、维修基金等 14,261.00 19,968.09 28,318.35

担保费 8,069.54 8,975.43 6,770.79

违约金 8,125.79 8,125.79 8,125.79

其他 26,087.68 26,166.46 4,727.64

合 计 386,499.40 485,137.79 103,083.27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608,979.84 万元、1,200,331.51 万元、633,555,34 万元和

607,041.51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2.32%、36.13%、23.75%和 20.66%。

2014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 2013 年末上升 591,351.67 万元,增幅

97.11%,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表 6-23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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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3,310,700.98 58.45 3,174,616.67 63.50 2,582,497.25 93.69 2,285,377.15 93.91

应付债券 2,108,814.45 37.23 1,597,587.58 31.95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4,661.92 4.32 227,453.12 4.55 174,039.33 6.31 148,260.00 6.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64,177.34 100.00 4,999,657.36 100.00 2,756,536.57 100.00 2,433,637.15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

为 2,433,637.15 万元、2,756,536.57 万元、4,999,657.36 万元和 5,664,177.34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15%、45.35%、65.21%和 65.84%,其主要构成为长

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发

行人经营业务规模扩大,资产规模不断上升,相应资金需求及企业所得税逐年上

涨。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比 2014 年末增加 2,243,120.79 万元,增幅

81.37%,主要系应付债券的增加。

(1)长期借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

分别为 2,285,377.15 万元、2,582,497.25 万元、3,174,616.67 万元和 3,310,700.98

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总计的比例分别为 93.91%、93.69%、63.50%、58.45%,长

期借款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近三年一期长期借款增加的原因是公司项目开发量

增加引起项目配套资金需求增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借款主要组成情况:

表 6-24 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质押借款 258,500.00 152,000.00

抵押借款 1,772,247.01 2,300,268.76

保证借款 1,035,990.00 614,500.00

信用借款 539,660.00 716,06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31,780.34 1,200,331.51

合 计 3,174,616.67 2,582,497.25

(2)应付债券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应付债券分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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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0 万元、0 万元、1,597,587.58 万元和 2,108,814.45 万元。2015 年,公司发

行了 2015 年度中期票据 52 亿元、海外人民币债券 15 亿元、公募公司债券 90

亿元、发行私募债券 20 亿元。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发行私募债券 50 亿元。

(3)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分别为 148,260.00 万元、174,039.33 万元、227,453.12 万元和 244,661.92 万

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总计的比例分别为 6.09%、6.31%、4.55%和 4.32%。近三

年及一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期末价值增加引起企业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发行人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不存在

拖欠税费的情况。

(三)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 6-25 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848.84 -1,284,157.07 -32,117.97 -290,59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23.10 -76,307.08 -583,117.80 79,963.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562.57 1,260,509.58 444,028.29 49,982.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2,121.01 -99,877.07 -171,213.48 -160,646.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8,435.90 706,314.89 806,191.96 977,405.4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0,595.26 万元、-32,117.97 万元、-1,284,157.07 万元和

362,848.84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主要是因为开发项目不断增加,

但开发产品需要一定周期,项目开发投入与项目销售不同步所致,同时发行人为

支持企业长期发展,每年保持稳定的土地储备增加,新增土地支付款亦计入经营

活动现金流出。未来随着发行人近年新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的转化和土地储备节

奏的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将逐渐好转。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相

比 2014 年减少了-125.20 亿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公司主动增持北京核心区域的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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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写字楼和商业,该部分不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二是公司抓住房地产市场

投资机会,项目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9,963.43 万元、-583,117.80 万元、-76,307.08 万元和-15,323.1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2014 年度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度减少-66.31 亿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

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获取项目,支付股权收购价款约 56.6 亿元。2015 年度,公

司支付股权收购款较去年大幅减少,投资者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76,307.08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982.20 万元、444,028.29 万元、 1,260,509.58 万元和

374,562.57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筹资活

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4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39.40 亿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加大土地储备力度,

新增借款增加较多。2015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

增加 81.65 亿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司为保障业绩持续发展需要,增加项目储备

和工程支出,导致融资规模增加。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表 6-26 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比率 3.10 3.10 2.06 2.21

速动比率 0.86 0.67 0.53 0.64

资产负债率(%) 74.83 72.55 69.40 67.85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BITDA 利 息 保

1.01 1.36 1.90 2.42

障倍数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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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

为 2.21、2.06、3.10 和 3.10,速动比率分别为 0.64、0.53、0.67 和 0.86。公司始

终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2015 年公司增加项目储备,导致存货增加,流动比率

上升。由于存货规模较大,速动比率相对较低。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67.85%、69.40%、72.55%和 74.83%。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 EBITDA 利息保

障倍数分别为 2.42、1.90、1.36 和 1.01。近三年,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出现下滑,主要是因为由于自持物业增多而导致结转的营业收入有所降低,利润

总额降低,而同期有息债务规模上升,利息支出规模增加。

2、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

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744 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397

亿元,未使用额度占授信额度 53.36%。

(五)营运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表 6-27 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49 12.41 21.31 63.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06 0.19 0.33 0.31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6 0.16 0.27 0.27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63.17 次/年、21.31 次/年、12.41 次/年和 7.49 次/年。2014 年应收账款周转

率下滑主要系整售写字楼尾款未能回收而导致当期应收账款增加。2015 年应收

账款周转率下滑一方面由于 2014 年末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当

期结转营业收入下降。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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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次/年、0.33 次/年、0.19 次/年、0.06 次/年。2015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出现

下滑主要系当期新增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项目、丰台科技园东区三期、金融街静

安中心、闸北项目等多个项目储备而导致开发成本上升,而同期营业收入出现下

降。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

为 0.27 次/年、0.27 次/年、0.16 次/年和 0.06 次/年。受存货周转率下滑影响,2015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出现较明显下滑。

(六)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表 6-28 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16,703.59 1,556,475.00 2,203,588.57 1,988,257.20

营业成本 366,949.58 1,088,681.71 1,528,742.54 1,242,141.07

营业利润 104,547.13 318,897.19 411,624.31 468,675.21

期间费用 92,527.91 207,515.52 164,529.59 109,296.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12,077.52 102,967.44 22,868.44

投资收益 963.55 7,462.68 2,335.58 9,996.27

利润总额 106,148.30 320,784.94 421,912.74 471,408.11

净利润 75,406.66 226,505.54 311,253.78 352,003.49

毛利率 40.50% 30.05% 30.62% 37.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6% 9.03% 12.61% 13.79%

总资产报酬率 2.39% 4.35% 6.11% 6.96%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3-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1,988,257.20 万元、2,203,588.57 万元、1,556,475.00

万元和 616,703.59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度增长 10.83%,主要原因

是发行人开发项目逐年增加,大力拓展销售,产品竞争力提升,带动公司营业收

入水平增长。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29.37%,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

动增持北京核心城区的优质写字楼项目,影响当期营业收入;二是金融街广安中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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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C、D 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在 2015 年度调减,导致来自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的营业收入相应减少;三是公司部分项目结算延后,影响当期营业收入。

2013-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 1-6 月,营业利润分别为 468,675.21 万元、

411,624.31 万元、318,897.19 万元和 104,547.13 万元。2014 年度营业利润较 2013

年度下降 12.17%,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速放缓,同时公司加大对商务地产投资导

致营业成本大幅上升。2015 年营业利润下降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下滑影响。

2013-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 1-6 月,净利润分别为 352,003.49 万元、311,253.78

万元、226,505.54 万元和 75,406.66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 11.58%,主

要原因是营业成本、财务费用的大幅增加以及投资收益的减少所致。2015 年度

净利润同比下降 27.23%,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下滑影响。

2013-2015 年 度 , 发 行 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实 现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分 别 为

22,868.44 万元、102,967.44 万元和 212,077.5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52,003.49

万元、311,253.78 万元和 226,505.54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当

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6.50%、33.08%和 93.63%,占比持续上升。受发行人业

务结构影响,发行人持有大量用于出租的写字楼及商业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大,2015 年度发行人投资的金融街中心改扩建项

目、金融街广安中心部分写字楼和商业竣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导致 2015 年

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大幅上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7.53%、

30.62%、30.05%和 40.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3.79%、12.61%、9.03%

和 2.96%,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主要是净利润变化所致;总资产报

酬率分别为 6.96%、6.11%、4.35%和 2.39%。

(七)营业收入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 6-29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开发 - - - - - - 555.92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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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 524,540.94 85.06 1,400,562.90 89.98 2,078,254.27 94.32 1,876,823.08 94.39

物业租赁 59,398.24 9.63 92,606.85 5.95 69,726.53 3.16 67,301.31 3.39

物业经营 30,191.27 4.90 55,580.48 3.57 51,167.51 2.32 43,269.58 2.18

其他收入 2,573.13 0.42 7,724.78 0.50 4,161.45 0.19 257.1 0.01

合计 616,703.59 100.00 1,556,475.00 100.00 2,203,309.76 100.00 1,988,206.99 100.00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土地开发营业收

入分别为 555.92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土地开发收入逐年下降,主要

原因是随着金融街区域的开发完成,报告期内发行人一级土地开发逐渐减少。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房产开发营业收

入分别为 1,876,823.08 万元、2,078,254.27 万元、1,400,562.90 万元和 524,540.94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90%左右。2015 年公司房产开发营业收入同比下

降了 32.61%,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动增持北京核心城区的优质写字楼项目,影

响当期营业收入;二是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在 2015 年度调

减,导致来自金融街广安中心 C、D 地块的营业收入相应减少;三是公司部分项

目结算延后,影响当期营业收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物业租赁收入分

别为 67,301.31 万元、69,726.53 万元、92,606.85 万元和 59,398.24 万元。2014 年

度物业租赁业务收入增长率有所下降,主要是金融街中心项目改扩建导致可租面

积减少。2015 年物业租赁业务同比增长 33%,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增持优质写字

楼项目投入租赁运营,使租赁收入增加;二是现有写字楼、商业项目优化客户/

业态结构、增加增值服务、创新企划活动,使租金价格和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物业经营收入分

别为 43,269.58 万元、51,167.51 万元、55,580.48 万元和 30,191.27 万元,总体保

持平稳增长趋势。

(八)重大投资收益以及补助情况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收益以及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表 6-30 发行人投资收益以及政府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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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1,662.95 749.25 179.9 3,124.34

投资收益 963.55 7,462.68 2,335.58 9,996.27

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获得的政府补

助为 3,124.34 万元、179.90 万元、749.25 万元和 1,662.95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的比例仅为 0.66%、0.04%、0.23%和 1.57%。发行人对政府补贴的依赖度较低。

发行人 2013-2015 年度及 2016 年上半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9,996.27 万元、

2,335.58 万元、7,462.68 万元和 963.55 万元,2014 年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3 年有

所下降,主要是 2013 年度公司收到信托投资计划投资收益 9,789.95 万元,2014

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2015 年公司股权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业务和信托投资

计划合计实现投资收益 7,053.29 万元,投资收益再次实现上升。

(九)期间费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表 6-31 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费用 22,789.71 55,086.96 37,517.33 38,435.57

管理费用 28,178.11 61,615.28 62,312.64 49,352.07

财务费用 41,560.09 90,813.28 64,699.62 21,508.73

合计 92,527.91 207,515.52 164,529.59 109,296.37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09,296.37 万元、164,529.59 万元、207,515.52 万元和 92,527.91 万元。 2013-2015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 5.50%、7.47%和 13.33%,期间费用金

额及占比均呈现上升的趋势,主要来自于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增加。

1、销售费用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

38,435.57 万元、37,517.33 万元、55,086.96 万元和 22,789.71 万元。2015 年销售

费用同比增长 46.83%,一是公司散售项目占比较去年明显增加,产品结构变化

导致销售费用增加;二是公司四季度新开盘项目较多,项目前期销售推广费用较

多。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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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

49,352.07 万元、62,312.64 万元、61,615.28 万元和 28,178.11 万元。2014 年度发

行人管理费用同比上升了 26.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发

生了管理费用,但尚未形成收入利润;2015 年度,公司加强了费用管理,管理

费用略有下滑。

3、财务费用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21,508.73 万元、64,699.62 万元、90,813.28 万元和 41,560.09 万元。2014 年财务

费用较 2013 年度上升了 43,190.89 万元,同比上升 200.81%,一是由于公司积极

筹措资金,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土地投资同比大幅增加,二是由于报告期内陆续

有项目竣工,项目销售和回款存在滞后,部分利息支出不能资本化,导致财务费

用增加。2015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40.3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

公司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且公司已竣工尚未销售项目不能利息资本化。

(十)资产减值损失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

别为-21,565.39 万元、21,801.86 万元、13,029.34 万元和-159.50 万元。资产减值

损失由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构成,明细如下:

表 6-32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坏账损失 -159.50 8,607.36 4,257.77 -689.67

存货跌价损失 - 4,421.98 17,544.09 -20,875.72

合计 -159.50 13,029.34 21,801.86 -21,565.39

2013 年,发行人生物医药 11 号地实现销售,将其 2012 年计提的 20,875.72

万元减值准备予以冲回;2014 年,重庆融景城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7,544.09 万元;2015 年,重庆融景城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

面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421.98 万元。

按照账龄不同,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不同,对 3-6 个月、6 个月-1 年、1-2

年、2-3 年、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分别计提 3%、6%、15%、30%和 50%的坏账准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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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发行人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损失,随着账龄的增加坏账损失有所增加。发行

人坏账损失逐年增长系每年新增应收款项及以前年度应收款项尚未收回导致账

龄延长所致。

五、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一)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发行人以“立足北京,面向全国重点城市和地区,以商务地产为主导,适当

持有优质物业,以快速销售型项目为补充,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的中长期战略为指导,积极推进金融街区域开发建设,面向全国重点城市和地区,

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

发行人开发的商务地产项目的客户定位是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国内大型企业

总部及中小型企业提供办公及商业配套建筑产品;开发的住宅项目的客户定位是

为满足消费者首次置业、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提供不同类型、不同配套设施的

产品。

发行人将充分发挥发行人的核心能力和品牌优势,打造金融街绿色商务地产

品牌,通过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商务地产运营和持有物业的盈利

能力,推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面对行业发展形势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的总体经营工作思路为“合规

经营、调整结构、提升能力、创新发展”。公司坚守“以商务地产为核心,以住宅

地产为基础,适当增持优质物业,提升全价值链运营能力”的业务模式,开发业

务加强存货去化、提升产品溢价,自持业务优化业态结构、提升管理能力,创新

发展房地产细分市场和价值链前后端业务,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合规经营,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公司完善制度体系、深化

风险调研、强化内控监督,使风险管理和内控监督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领域、

全过程,提高公司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保障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在规范

运作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和安排项目的工程建设、销售签约、手续办理等工作,

全力争取实现年度经营计划。

2、调整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2016年,公司通过调整存货结构、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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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自持结构、改善债务结构,综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通过采取积极销售

策略、运用新型营销工具、全面落实4C服务体系、加强营销渠道管理等措施,

加大存货去化力度,加速现金回流;公司优化自持物业结构,适当增持北京、上

海等核心城市核心区域优质物业,逐步减少低效资产,提升自持业务运营效率和

盈利能力;公司改善债务结构,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探索和推进项目供应链融资

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3、深耕一线,积极获取优质项目资源。2016年,公司计划新增项目投资权

益金额约133亿元。公司坚持“聚焦一线城市,把握京津冀一体化机遇,关注人口

吸纳力强、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的区域中心城市”的项目投资策略,科学把握房地

产市场规律,拓展项目获取方式,重点加强一线城市核心城区城市更新、产业升

级等项目获取力度,以合理价格获取优质项目资源。

4、提升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2016年,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溢价能力、

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强化成本管理能力、深化信息管理能力,苦练内功提升市场

竞争力。公司加强产品研发,打造以客户体验和客户价值为核心的全方位精品,

提升产品溢价能力;公司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增加增值服务内容,提升客户服务

能力;公司精细管控成本,加强项目全周期目标成本管理,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公司结合企业战略与业务需求,深化信息系统全面应用,提升信息管理能力。

5、创新发展,打造全价值链服务能力。2016 年,公司商务产品和住宅产品

重点完善“智慧楼宇+4C 中心+ O2O 服务”和“健康社区+ O2O 服务”,自持业务完

善运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抓住旅游行业快速增长机遇,进行旅游业态升级,实

现“旅游+地产”协同发展;完善“Life 金融街”的功能、内容和体验,力争成为国

内成功的商务核心区生活社交平台;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逐步形成资

产管理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开拓轻资产运营服务,实现资产管理服务对外输出

业务的发展;打造金融集,构建更具活力、更加前沿的金融平台型场所,将公司

服务从空间租赁、物业服务延伸至商务服务和资源对接。

六、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

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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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

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25 亿元;

(三)假设本次债券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完成发行并且清算结束;

(四)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

响如下表:

表 6-33 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历史数 模拟数

流动资产合计 9,113,254.91 9,363,254.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83,711.73 2,383,711.73

资产总计 11,496,966.64 11,746,966.64

流动负债合计 2,938,881.94 2,938,881.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64,177.34 5,914,177.34

负债合计 8,603,059.28 8,853,059.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93,907.36 2,893,907.36

资产负债率(%) 74.83 75.36

流动比率(倍) 3.10 3.19

七、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 3,310,700.98 万元,应付债

券余额为 2,108,814.45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147,5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金额为 607,041.51 万元,其他应付款中有息债务 3,000.00 万元,有息债

务总额共计 6,177,056.94 万元。

(一)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表 6-34 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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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47,500.00 2.39 152,500.00 2.63 53,000.00 1.27 126,000.00 4.17

一年内到期的

607,041.51 9.83 633,555.34 10.92 1,200,331.51 28.75 608,979.84 20.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310,700.98 53.60 3,174,616.67 54.71 2,582,497.25 61.86 2,285,377.15 75.56

应付债券 2,108,814.45 34.14 1,597,587.58 27.53 - - - -

其他应付款 3,000.00 0.05 244,622.00 4.22 338,905.33 8.12 4,068.59 0.13

合计 6,177,056.93 100.00 5,802,881.59 100.00 4,174,734.09 100.00 3,024,425.58 100.00

以 2016 年 6 月末为测算基础,结合发行人目前已发行债券情况,不考虑相

关费用及利息支出,公司 2016-2026 年有息债务到期偿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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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35 2016-2026 年有息债务到期偿付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总计

短期借款 147,500 - - - - - - - - - - 147,5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288,317 112,800 - - - - - - - - - 401,117

借款

长期借款 - 483,785 1,018,401 1,031,765 386,500 63,075 106,500 - - 63,500 - 3,153,526

已发行债券 200,000 - 150,000 - 520,000 900,000 400,000 - - 100,000 - 2,270,000

2016 年 6 月后发行

- - - - - 150,000 - - - - - 150,000

债券

其他债务 - 3,000 - - - - - - - - - 3,000

合计 635,817 599,585 1,168,401 1,031,765 906,500 1,113,075 506,500 - - 163,500 - 6,125,143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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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息债务的担保结构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如下:

表 6-36 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406,000.00 6.57 406,000.00 7.00 152,000.00 3.64 - -

抵押借款 2,031,672.49 32.89 1,772,247.01 30.54 2,300,268.76 55.1 1,471,963.28 48.67

保证借款 1,060,985.00 17.18 1,040,990.00 17.94 617,500.00 14.79 797,010.00 26.35

信用借款 2,678,399.45 43.36 2,583,644.58 44.52 1,104,965.33 26.47 755,452.31 24.98

合计 6,177,056.93 100.00 5,802,881.59 100.00 4,174,734.09 100.00 3,024,425.59 100.00

(三)主要有息债务情况

1、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银行贷款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6-37 发行人主要银行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银行名称 金额 性质 放款日 还款日 期限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一 280,000.00 抵押 2015-9-28 2018-9-27 1+1+1 年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二 200,000.00 抵押 2016/5/25 2019/5/25 1+1+1 年

发行人 90,000.00 信用 2015-6-5 2017-6-1 2年

金融机构三

发行人 76,000.00 信用 2015-7-23 2017-7-21 2年

发行人 金融机构四 152,000.00 质押 2014-04-16 2019-04-15 5年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五 100,000.00 保证 2015-7-1 2017-6-30 1+1 年

发行人 金融机构六 77,000.00 质押 2015-5-29 2018-1-12 3年

发行人 金融机构七 66,000.00 抵押 2014-04-02 2024-03-17 10 年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八 62,000.00 抵押 2012-05-03 2020-05-03 8年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九 49,000.00 保证 2015-8-31 2018-8-30 3年

2、主要信托机构借款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信托借款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6-38 发行人主要信托借款情况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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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银行名称 金额 性质 放款日 还款日 期限

发行人 金融机构一 149,985.00 保证 2014-9-23 2017-9-22 3年

发行人 金融机构二 147,500.00 质押 2015-8-17 2016-8-16 1年

1+1+1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三 123,200.00 抵押 2016-4-28 2019-4-28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三 100,000.00 抵押 2015-7-14 2017-7-13 1+1 年

发行人子公司 金融机构四 55,000.00 保证 2015-7-21 2017-7-20 2年

3、主要保险机构借款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保险借款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6-39 发行人主要保险机构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银行名称 金额 性质 放款日 还款日 期限

发行人 200,000.00 保证 2015-2-10 2020-2-9 5年

金融机构一

发行人 120,000.00 保证 2014-3-25 2019-3-24 5年

发行人 金融机构二 300,000.00 保证 2014-3-25 2019-3-24 5年

发行人 金融机构三 150,000.00 抵押 2013-9-5 2018-9-4 5年

4、主要其他应付款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主要有息债务情况如下表所

示:

表 6-40 发行人主要有息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债权人 借款金额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50.00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怀柔区国有资产公司 1,450.00

5、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

2015 年以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了两期中期票据、一期境

外人民币债券、两期(三个品种)公募公司债券和五期私募公司债,均尚未到

期,具体情况如下:

表 6-41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期限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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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金融街 MTN001 2015/1/27 5 4.80 28.00

15 金融街 MTN002 2015/4/24 5 4.99 24.00

2015 年境外人民币债券 2015/6/17 3 5.55 15.00

15 金街 01 2015/8/19 3+3 3.84 40.00

15 金街 02 2015/8/19 5+5 4.20 10.00

15 金街 03 2015/8/28 5+2 4.24 40.00

15 金控 01 2015/10/15 1 4.00 20.00

16 金控 01 2016/2/24 3+2 3.83 20.00

16 金控 02 2016/4/12 3+2 3.80 15.00

16 金控 03 2016/6/1 3+2 3.85 15.00

16 金控 04 2016/7/12 3+2 3.73 15.00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1、按揭担保情况

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按照房地产销售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

押贷款担保。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子公司上述类型担保余额为 113,800

万元。

2、其他担保情况

发行人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经发行人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上述担保情况如下:

表 6-42 其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关联关系 担保金额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44,100.00

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40,000.00

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36,000.00

上海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00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7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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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8,000.00

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1,600.00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5,000.00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5,714.00

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5,000.00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3,400.00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2,000.00

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1,110.00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6,608.00

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00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7,599.00

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420.00

合计 909,551.00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 3,953,002.78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表 6-43 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 年末账面价值 科目 受限原因

F2、F4 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45,494.20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购物中心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330,025.76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德胜国际中心 B 座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69,469.58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富凯大厦房屋建筑物所有权 6,905.52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A5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320,503.29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里兹酒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49,393.27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用于借款抵押

通州商务园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 54,654.03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和平)中心部分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 10,377.19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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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 年末账面价值 科目 受限原因

天津大都会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265,520.66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津门酒店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84,849.36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用于借款抵押

惠州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121,298.86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重庆融景城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11,750.11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海伦中心项目在建工程 392,765.88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天津张家窝 H 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96,144.41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天津华苑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122,020.02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京西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327,865.38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荔湾区广钢新城一期项目部分在建工程 7,992.32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萝岗长岭居项目在建工程 3,519.20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上海静安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252,204.58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美晟国际广场 191,607.50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南苑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 509,223.32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天津东丽湖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 27,178.28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荔湾区广钢新城二期项目部分在建工程 337,803.38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丰台科技园东路三期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 196,631.99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 148,000.00 银行存款 用于借款质押

(四)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置地”)与

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地产”)就受让中信地产拥有的北京

中信城 B、C、D 地块(以下简称“中信城地块”)签署了相关合作意向书和协议。

截至 2015 年底,中信城 C 地块和 D 地块已拆迁完毕并已取得土地转让登

记表;B 地块根据相关协议划分为 B1、B2、B3、B4、B5 五个地块,各地块分

片交地、分片接收、分片付款,B 地块剩余 22 户待拆迁。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向

中信地产支付款项共计 73.52 亿元,剩余 26.66 亿元尚未支付。

2015 年年中,由于政府调整规划,中信城 C、D 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由 12.3

万平米调减为 10.7 万平米,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中信城 B、C、D 地块整体地上

建筑面积 50 万平米相关变化的通知。中信城 C、D 地块为公司已经销售并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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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于 2015 年竣工交付的项目,C、D 地块规划建筑面积调减,导致公司 2015 年

来自中信城 C、D 地块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应减少。

2016年一季度,中信城D地块部分写字楼顺利实现交付和结算,公司实现了

营业收入和利润。

2016年上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金融街广安中心D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之补充

协议二》。2016年上半年,该部分写字楼顺利实现交付和结算。

16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

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

股东大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批准,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

人拟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

资金用于核准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得变更。发行人所

属的房地产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开发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根据发

行人未来的经营规划,经营规模的扩大及项目建设的推进将面临较大的资金需

求,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为项目开发提供资

金支持,更好地应对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二)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设立了偿债保障金专户,该账户作为本次债券的唯一偿债账户。偿

债保障金专户设置最低留存额,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存续期付息日五个交易日

前将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于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十个交易

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

户;于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二个交易日前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

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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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监管银行在本次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二个交易日营业结束之前,应当检查

偿债保障金专户的金额,如果款项小于当期需要还本及/或付息的金额,则应当

立刻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应当在本次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一

个交易日前中午 12 点前将差额的全部足额即时划付至偿债保障金专户。

(三)受托管理人监管方式

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发行人和监管银行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的检查与查询。受托管理人有

权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内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授权受托管理人的本次债券项目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监管银行查

询、复印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户的资料;监管银行应当及

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按照上述用途使用,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

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从债券发行前的 74.83%增加至

75.36%。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

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

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

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合并

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发行前的 3.10 提高至 3.19。发行人的流

动比率明显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

力进一步增强。

16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发

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

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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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制订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公

司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

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

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四条规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

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

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

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发生或者进入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整顿、和解、重组

或者申请破产等法律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是否委托债券

受托管理人参与该等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

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在本期债券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在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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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上述第(7)款约定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

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

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规定,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单独

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履行会议召集人的职责。单独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

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

16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

会议召集人(该名被推举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取得其已得到了合并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同意共同发出会议通知以及推举其

为会议召集人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应当作为会议通知的必要组成部分)。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应当向有关登记或监管机构申请锁定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锁定期

自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时起至披露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取消该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止,上述申请必须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被相关登记

或监管机构受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七条规定,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 个交

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

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

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

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5 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

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

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召集人可以就其已公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会议通

知,但补充会议通知至迟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7 日前发出,并且应在刊

登会议通知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

16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

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除上述事项外,非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

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变更原因,并且原则上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

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规定,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

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拟出席该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至迟应在会议召开日之前 5 日以书面方式向会

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所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

值,并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即进

行参会登记);未按照前述要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无权参加该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

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期

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

召开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规定,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

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所在地级市辖区内的适当场所召开;会议场所、会务安排及

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外,

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

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

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可以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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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

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

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将内容完整

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在监管部门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

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

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

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

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并表决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

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

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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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受托管理人代债券持有人行使表

决权时,债券持有人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表决意见,并注明如果债券持

有人未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不得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发行人、债

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

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

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网络等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

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

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

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

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果由债券受托

管理人召集的,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

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召集的,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指派的代

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的本期债券的

持有人召集的,由该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会议主席未

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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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

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

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其证

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

定休会、复会或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

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

做出决议。

(四)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

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

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

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为“弃

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

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

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

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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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

即时点票。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

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

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

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

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

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占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3)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一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

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连同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一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

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

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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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

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

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二)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五)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

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受适

用法律、法规和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

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应在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自发行

人本期债券债权初始登记日起生效。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发行的本期债券视为同

意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其中指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为同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各期债券的

债券持有人组成。如未作特殊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相关条款适用

于本次债券中各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各期债券持有人认

可并承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上述效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八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称的“以

上”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

17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任贤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二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二)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16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

系。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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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债券受托管理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

行人聘任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

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

权利和履行义务。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受托管理人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

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债券持有人自愿接受继

任者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发行人享有以下权利:

1、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3、对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

发行人有权予以制止;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4、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

行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发行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与本息偿付,并应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

约定。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17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应当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债券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联

网网站,同时将披露的信息或信息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

供公众查阅。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 3 个交易日内书

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其影响,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

的应对措施,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或交易/转让

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预计不能或实际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或利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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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

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

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按受托管理人要求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机构

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登记日

之后一个转让日将该名册提供给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述情形外,

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受托管理人

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6 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发行人

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一旦发现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12.2 条所述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

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详细说明违约事件的情形,并

说明拟采取的建议措施。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追加

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

担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同时配合受托

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因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

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2 条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受托管

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3

条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落实全部或部分偿付及实现期限、增信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偿付安排、重组

或者破产安排等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并及时报告债券持有人、书

面通知受托管理人。

9、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四条项下各项职责

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

17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和数据,支持、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发行人认可受托管理人有权不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和信

息。如发行人发现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

整或可能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或者

提供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受托管理人使用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系未经所

需的授权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在先义务,发行人应立即通知受托管理人。

10、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

能够有效沟通,配合受托管理人所需进行的现场检查。

本期债券设定保证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敦促保证人配合受托管理人了解、

调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要求保证人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经审计的年

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对保证人进

行现场检查。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

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3、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其他额外费

用。

14、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

跟踪信用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应当同时向发行人和深交所提交,并由发行人和

资信评级机构及时向市场披露。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至少于每年六月三十日

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发行人应当在债权登记日前,披露付息或者本金兑付等有关事宜。债券附

利率调整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利率调整日前,及时披露利率调整相关事宜。

债券附回售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满足债券回售条件后及时发布回售公告,并

在回售期结束前发布回售提示性公告。回售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

回售情况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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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

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

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

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

(如有)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如有)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全面

调查和持续关注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

受托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

(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半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通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的规定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

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

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规定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

18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要求发行人、保证人(如有)解释说明,提供

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

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

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

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11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

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免歧义,本条项下受托管理人实施追

加担保或申请财产保全的,不以债券持有人会议是否已召开或形成有效决议为

先决条件。

因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

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2 条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受托管

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3

条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

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

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

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相关主体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形

成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或全部委托,下同)或部分债券持有人(未形成债

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而部分委托,下同)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

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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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为免歧义,本条所指受托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

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包括法律程序参与权以及在法律程序中基于合

理维护债券持有人最大利益的实体表决权。其中的破产(含重整)程序中,受

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代为进行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接

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表决重整计划等。

13、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

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本期债券到期

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对于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通知、

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

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

管理人依赖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件、传真或其他

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出的合理指示并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应受保

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但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依赖显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的除

外。

(五)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

1、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应由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承担的有关费用

或支出外,受托管理人不就其履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而向发行人收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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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发

行人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包括场地费等会务杂费)、公

告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

证费等合理费用;

(2)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追加担保等受托管理职责而聘

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

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受托管理人认为聘请该等中介机构系为其履行受托管

理人职责合理所需,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发行人不得拒绝;

(3)因发行人预计不能履行或实际未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

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其他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发行人应在收到受托管理人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五个

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3、发行人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

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以下

简称“诉讼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支付:

(1)受托管理人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债券

持有人汇入的因受托管理人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发行人提起诉讼或仲裁

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2)受托管理人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

(如有)的使用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费

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用

的,受托管理人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

程序的责任;

(3)尽管受托管理人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

但如受托管理人主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确认,受托管理

人有权从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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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如有)、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

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第(1)项至第(13)项等情形的,

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5 条第(1)项至第(13)

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

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六)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

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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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

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第

9.4 条约定的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

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

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

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

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

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

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

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

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

仍未予纠正;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

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4)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形。

3、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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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第 12.2 条第(1)项规定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

息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

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有关

法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

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

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第 12.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第 12.2 条第(1)项

除外),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并可依法

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监管机构。

4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

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

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受托

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募集说

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

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

国法律。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

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发行人住

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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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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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

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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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世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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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刘世春 高靓 吕洪 上官清

祁怀锦 林义相 牛俊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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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声明》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字:

胡国光 陈广垒 卢东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之签章页)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栗谦 杨轩 王志刚 张晓鹏

张梅华 祝艳辉 吕洪斌 盛华平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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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

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签字):

杜美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黄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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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签字):

【】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或者资产评估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

的资信评级人员(或者资产评估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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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受托管理人声明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杜美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黄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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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发行人2016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备查地点

在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处查阅本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金融街公寓 D 座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二层

联系人:任贤浩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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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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