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高危单位评估报告

日期:2016-09-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下列项目(见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24)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时,评估结论直接判定为“差”:

a) 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手续或备案抽查不合格的;

b) 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d) 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e) 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f) 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g) 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h)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

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i) 甲、乙类厂房设备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的;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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