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高危单位评估报告
日期:2016-09-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下列项目(见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24)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时,评估结论直接判定为“差”:
a) 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手续或备案抽查不合格的;
b) 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d) 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e) 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f) 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g) 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h)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
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i) 甲、乙类厂房设备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的;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04-10
- 长宁区二手车收购交易市场「颖荣二手回收公司04-03
- 版权评估为金融与文化架桥 10部剧版权=近亿元03-26
-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赔偿基金开启“广03-08
- 普洱日报数字报01-31
-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已评估事项实现率100%01-16
相关内容 Related
- 无形资产评估之非专利技术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哪11-26
-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吗?有什么要求?11-26
- 康盛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04-17
- 我国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成立04-16
-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04-15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