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采购结果评价指标有哪些
日期:2018-07-17 / 人气: / 来源:本站
财政部印发的《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强政府采购履约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
那么,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每个指标的评判标准又是什么?本期就这些问题推出4个版面的探讨,以飨读者。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更多关注采购过程本身,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采购结果的评价,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问题。《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多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改革的重点已经发生变化。财政部顺势而为,提出在监管方式上,要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逐步建立采购结果评价制度。
那么,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具体有哪些内容?每个指标的评判标准又是什么?《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部分省级政府采购负责人。
强化履约验收结果评价
"根据经验,以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为标杆,将这些指标作为采购结果的评价依据较为科学合理。"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蔺华藏介绍,该省十分重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青海省政府早在2011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履约验收环节监督。
该意见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对一般性采购项目要按比例抽检,年度抽检率不低于30%;对重点采购项目或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要会同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如果有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未中标供应商同样可以参与其中。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仅要在网上"曝光",财政部门也不会支付资金。
"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目前我们正在想办法解决200万元以下项目履约验收出现的问题。"蔺华藏说。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十分重视验收工作,该中心主任叶剑明表示,集中采购机构要善于抓关键环节,固然要注重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但后期验收管理更应加强,绝不能"虎头蛇尾"。该中心去年9月份开始全面抽检代理项目履约情况,每个月会抽检6至8个项目。
结果评价应贯穿采购全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看来,采购结果评价应贯穿于采购活动全过程,包括需求提出、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整个流程,据此对采购质量、价格或效率等核心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这样做更加科学合理。
黄钢平在实践中发现,采购单位的准备过程一般较长,提出采购需求的时间也比较久,有的部门汇总下级单位的采购计划就需要近半年,从提出采购需求到内部审核,一套流程下来花费了很多时间。如果把这些准备期算入采购项目实施时间,采购周期的确很长。
对采购质量和价格的评价,离不开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标准要求。需求描述准确,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就更能体现"物有所值";需求标准要求高,质量可能会更好,但价格也会更高。
黄钢平介绍,2012年,广西曾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采购周期长、效率低、质次价高等问题,明确提出将"提速、控价、保质"作为评价政府采购工作最关键的三个指标,指明了全区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方向,并且联合五部门开展全区政府采购大调研,寻找"提速、控价、保质"的方法和途径。
以提高采购效率为例,为了解决原来预算执行缓慢的问题,2013年,广西财政厅分管领导亲自狠抓落实,摸清情况,找准重点,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从去年9月份开始,一方面,他们通过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采取约谈等形式,强化其目标责任约束力;另一方面,加快审批采购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让采购预算执行全面提速。
"2013年,我们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从9月初的38%迅速提高到12月中旬的81%,最后4个月支出进度比前8个月提高了一倍多。"黄钢平说。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也认为,评价采购结果,不是单方面就某一个环节作出评价,而是一整套体系,一个完整的采购链条,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始终。该省将加强这方面的研究,让政府采购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以满足合理需求为标准
"评价采购结果,最重要的一点是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求。只要采购需求是合理的,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就应该积极参与投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表示,从实际操作看,如果只注重采购结果,而不注重采购过程,那结果也不会太好。只要源头上能够确保采购预算精准,采购过程规范,加上后期履约验收,整个采购活动都能做到公开透明,采购结果肯定不会差。
黄钢平认为,采购需求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采购结果核心要素,例如质量好坏、价格高低、效率快慢。如果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者其他问题,很容易引发供应商质疑或投诉,也必然会影响采购效率。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王新庄介绍,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结果评价被列为今年该省政府采购重点工作,他们正在积极研究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
观点精萃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刘恒斌
#p#分页标题#e# 评价采购结果,最重要的一点是其是否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求。合理在先,公平在后。只要采购需求是合理的,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就应该积极参与投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黄钢平
采购结果评价应贯穿于采购活动全过程,包括需求提出、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整个流程,据此对采购质量、价格或效率等核心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梓久
评价采购结果,不是单方面就某一个环节作出评价,而是一整套体系,一个完整的采购链条,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始终。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蔺华藏
以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为标杆,将这些指标作为采购结果的评价依据较为科学合理。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仅要在网上"曝光",财政部门也不会支付资金。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俏彬
是否节约资金、是否及时采购、是否保证供应质量等是政府采购结果评价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肯定不是全部,还应对政府采购制度本身是否达到预设目标进行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王丛虎
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应该紧密结合预算绩效,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设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
专家视角:设置可测量指标 评价制度运行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冯俏彬:政采应评价制度建设与运行效果
评价政府采购结果取决于怎样理解"结果"二字,一般情况下可能会锁定在具体采购行为的实施效果上,例如是否节约资金、是否及时采购、是否保证质量等。
这当然是政府采购结果评价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肯定不是全部。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采购折射的是财政部门、采购人及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还应评价政府采购制度本身是否达到预设目标,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现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否有利于促进竞争。所谓政府采购竞争度,是指参与竞标、供货的供应商是否多样化、异质化以及相互之间的独立程度。之所以要对竞争度进行评价,是因为政府采购说到底是一个市场化选择供应商的过程,是一个通过竞争提高政府对外购买商品与服务质量的过程。只有竞争才能保证质量,才能促进公开透明。
实践中对于竞争度的评价可从四点入手。一是相关文件、制度、条文规定中是否有排斥性条款,即通过某些资质、标号、地域、身份等事先将一些特定主体排斥在外。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是否让每一家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通过正当且易得的渠道获取信息。三是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构成,是多年的老面孔,还是有一定的新企业?主要是国有还是民营,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四是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多方面的,例如是否为母子公司,是否有长期业务关系,是否与采购人存在某种特定联系。关键点在于保持、提高供应商的异质化程度。
其次,现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整、透明。政府采购有完整的制度体系,除了相关法律和财政部规章外,各部门应当有对如何实施、管理、评价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与法律规章是否协调?实施效果如何?不协调如何解决?特别重要的是,这些制度是否公开、透明、可及、可执行?都要进行相应的评价,促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
再次,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怎么样。具体包括四点:一是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是否做到"应采尽采";二是年度中政府采购预算的调整次数,如果次数过多过频,则说明预算编制不够严密,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从政府采购预算、决算差额进行观察,是否出现程度比较大的偏离度;四是评价政府采购实施的时效性。
评价政府采购结果除了针对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外,还要适度扩大到对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与运行进行评价,以此防止一叶障目,抓小失大。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评价指标设置应关注采购结果可测量性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再一次把我国业已展开的政府绩效管理推向深入。
众所周知,普通公务人员绩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政府专项绩效、地方政府绩效是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四大核心领域。而我国的政府专项绩效评价又有四个体系,包括财政部门主导的预算绩效评价、发展与改革部门主导的专项绩效评价、审计部门主导的审计绩效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的对本行业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很显然,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属于财政部门主导的预算绩效评价的内容之一。
纵观发达国家绩效管理,其指导思想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也在发生变化。美国奥巴马政府颁布的《2010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修正案》,充分体现了结果导向和服务导向的特点;英国政府的"雷纳评审"则彻底改变了政府绩效管理注重对政府部门监督和控制的模式,由注重过程控制转向结果导向;欧洲其他国家如法国、德国、瑞典的政府绩效管理,,同样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而转向注重结果、讲究效率的绩效管理理念。
不同于过程控制的绩效管理理念,结果导向的绩效管理更加注重产出的效率、效益、效果,其绩效指标设置也更加关注结果的可测量性。
同样,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应该紧密结合预算绩效,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设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功能、透明程度以及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具体来说,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的指标设置,既要充分考虑与采购预算情况相比,更应该考虑与往年的节支情况相比,还要考虑与不同地区、乃至不同国家的情况相比;政策功能指标设置应该围绕采购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如设置节能采购的总体情况指标、与往年情况的比较指标、与发达国家的比较指标等;透明度指标设置应该通过预算情况的可获取性、招标公开程度、中标公告可获取度、质疑答复投诉处理的公开性等具体结果性指标来实现,而非制定多少制度和规章来衡量;合法性指标设置应该通过查处违法案件、供应商满意度等指标来衡量;公正性指标则应更多地通过主观测量的方法,如供应商的主观评价、普通公民的主观评价、采购人员的主观评价来实现。
指标一:采购人满意度是重要砝码
#p#分页标题#e# 嘉 宾刘跃华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纪检员
张小科 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
李 猛 山东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跃华:采购人使用部门的评价是衡量采购结果优劣的一个重要砝码。
一方面,"是骡子是马拉出来蹓一蹓",使用人最有话语权,其反馈情况是揭示采购结果的最佳因素;另一方面,要通过回访,调查采购结果是否发挥出应有作用。
例如药品、办公设备、车辆等通用类货物采购,能够发挥出最佳的治疗效果、工作效能、安全性能,并迅速、及时地兑现售后承诺,这样才能体现政府采购的优越性,是最佳的采购结果。
张小科:采购人是采购项目预算编制者、计划申报者、需求提供者和结果使用者,对采购结果评价有最直接的发言权。在采购项目立项科学、采购对象市场可选、采购人价值中立的前提下,可以从四个方面衡量采购人满意度。
一是竞争的充分性。竞争是否充分反映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的合理性,是判断采购结果优劣的重要因素。其衡量指标可用投标响应系数计算,即用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除以设定或法定的最少投标供应商数量。这一系数越高,表明竞争越充分。
二是价格的合理性。采购项目的经济性主要关注成本节约程度,可用节支率作为关键衡量指标,具体包括预算资金节支率和市场平均价格节支率两个指标。前者主要揭示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程度,后者更能准确反映采购项目的节支效果。政府采购实践中,要防止片面追求节支率,忽视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内在品质的现象,否则会导致表面上节约财政资金,实际上却可能造成更大的浪费。
三是质量的符合性。其一,以质量监督部门、项目监理机构的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有关质量技术要求的符合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合同未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可按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执行,代表质量品质的核心技术参数所占权重要相应提高。其二,从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的角度,把返修率、维修费用等作为辅助评价指标。
四是承诺的客观性。采购人对采购结果的满意度,不仅与质量、价格直接相关,还与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紧密相关,例如其资质信誉、技术力量、工期保证、售后服务等。评标过程中,对上述内容的判断依据是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投标承诺,只有通过履约验收,供应商承诺的客观性才能得到真实体现,采购人方能对供应商承诺兑现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因此,采购人对供应商投标承诺客观性的评价,是衡量采购项目优劣的重要标尺。实践中,可以用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实际体现出的资质信誉、技术力量、工期保证、售后服务等情况与投标承诺的符合率作为评价指标。
李猛:成交产品是否达到技术需求标准,要看产品使用过程中是否能让采购人满意,这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检验,远期才能看到效果。
通过询问相关当事人,可能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和前期市场调查的产品差不多甚至还要好,这是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二是不如前期市场调查的产品,后期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或者要投入较高的维护费用,这是采购人最不能接受的;三是产品质量还可以,但没有良好的售后和技术服务队伍,售后技术人员不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评判标准概括为:成交产品是否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并且技术成熟、售后服务体系完善。那些刚刚上市,甚至还没有销售业绩的新产品,质量和服务有待市场检验,存在较大的使用风险,即使报价再低,也没有采购人愿意充当"小白鼠"。
指标二:采购质量是关键 履约验收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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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宾
刘跃华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纪检员
李迎玖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资深人士
陈仕伟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三部副部长
刘跃华:合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是确保采购质量的前提。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得到的采购结果,很难说有好的质量。
评价采购质量,"物有所值"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实践中要从重价格因素、重资质要求向重技术质量转变,充分体现价格服从质量技术这个关键点。
李迎玖:履约验收是采购人的一项重要责任,操作执行机构在合同签订、抽检验收等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履约质量的监管又是财政部门的责任。
具体来说,一看合同签订质量,是否有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符的情况,是否存在签订不完整、不及时情况。二看验收手续完备情况,采购人是否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三看抽检验收结果,是否有以次充好、不按合同履约等违约情况。四看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使用人对产品质量是否满意,售后服务是否及时、按承诺进行。
采购质量也是评价采购结果的关键指标,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文件制作、评审过程和结果、合同签订等环节的质量情况。一看采购文件质量,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的要求。二看采购活动的规范性,是否有违规行为。三看废标和重复招标情况。明确废标原因和主要责任归属,根据废标次数和责任进行打分评价;分析重复招标情况,根据重复招标次数和导致重复招标的原因进行打分评价。
陈仕伟:评判采购结果的内容较多,履约验收是提供保障的环节。四川省财政厅明确规定,履约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但参与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可以来自多个方面。
供应商履约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履约验收工作,也可以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履约验收,可以防止供应商虚假应标,以次充好,有效保证采购质量。一是对货物进行全面检测;二是随机抽检部分产品;三是进行破坏性检测(适用家具采购)。
履约验收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验收报告。该报告是评判采购结果、反映采购质量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履约验收组织情况、验收过程、验收结论三部分。
履约验收组织情况要载明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采购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和数量、交货时间、组织验收单位、参加人员。验收过程要记录验收时间、验收方式、验收内容。条件许可的,通过摄影或摄像将整个履约验收过程记录下来,特别是随机抽取需要进行破坏性检测的产品,形成验收现场的证明材料。多点位验收的,每个点位检测完成后,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现场签署验收意见。有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可以前移,采购人有权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如发现所用材料、加工工艺没有履行投标承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记录在案。
履约验收结束后,要及时出具验收结论。验收小组应该针对验收内容完整给出评价意见,采购人和供应商分别签字确认。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项目,要由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
指标三:结果好不好 效率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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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宾
李迎玖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资深人士
李 猛 山东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冬云 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资深人士
李迎玖:采购效率是采购人重点关注的指标之一,如何达到规范和效率的统一,是操作执行机构追求的目标。一看按时办结情况,采购活动各环节的时限要求是否超时,与采购人沟通需求是否一次性通过,是否在总时限内完成采购;二看项目是否反复,采购人和用户是否因采购时间长而不满意。
李猛:采购实践中,大多数采购人比较关注周期长短。很显然,采购结果评价体系应包含采购效率。
采购项目的时间成本主要包括三点:一是采购人从落实资金、申报计划到委托采购的时间,这由工作流程决定,基本没有灵活性;二是采购文件制作时间,进度由采购人员业务水平决定;三是因信息公告变更造成的延迟开标(报价)时间。
一般情况下,制作采购文件容易耗费时间,原因是少数采购人前期对项目市场调查较简单,提供的技术参数不明确,需要操作执行机构工作人员论证其通用性,然后再和采购人沟通,来回拉锯式磋商需要时间。即使最终采购到较好的产品,但如果付出了大量的时间成本,也不能说取得了良好的采购结果。
评判标准概括为:采购项目实施过程是否最大化实现快捷高效。一是看计划申报程序是否科学合理,监管部门是否要求限时办结;二是看采购文件完成时间,应提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三是分析延迟公告发生的原因,是否能提前避免。
另外,不同采购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程序和方法,会直接影响采购效率和结果。任何采购方式都是为项目服务,但由于地域不同,同一采购项目不一定适用一样的采购方式。比如设备采购,地市级以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可能有很多供应商参与,但区县级却难以形成充分竞争。
如果一个项目仅仅是为了满足形式上的需要而一再重新招标,将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效率低不说,结果也不一定好。对于此类项目,只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如果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完全可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其他采购方式,并且可以将其他地方的公开招标成交价格作为评定结果的依据,既能提高效率,也能保证价格。
评判标准概括为: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合理地选择和审批采购方式。只要采购方式能够更好地为项目服务,达到好的采购效果,采购人就可以依法选择。
刘冬云:如果采购活动进展不够顺利,出现质疑甚至是投诉情况,很难说会有较高的采购效率。由此看来,投诉率是衡量采购效率的一个重要二级指标。
投诉率=政府采购投诉查处次数÷政府采购项目实际完成个数×100%,是指政府采购活动中遭投诉查处次数占全部采购项目的比重。该比值越大,表明其规范操作程度越差,效率越低,越需要加强管理。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其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从另外一个层面看,该指标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反映供应商的法律维权意识程度。
指标四:发挥政策功能 追求社会效益
嘉 宾
宋 军 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副秘书长
张小科 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
宋军:政府采购结果评价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工作绩效。
政府采购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调整经济结构,支持民族企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和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采购本国产品率、采购环保产品率、采购节能产品率、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率、采购不发达地区产品率、采购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率、年度公开招标率等。
政府采购经济效益是指支出与得到的对比关系,是资金分配比例性、资金运用有效性的统一。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年度采购支出占GDP的比重、年度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年度采购支出增长率、年度采购人员经费支出占采购总支出的比重、年度采购公用经费支出占采购总支出的比重、年度采购人员人均采购额等。
对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就是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或组织的工作成绩和由此带来的诸多效果作出评价估量。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节约指标、费用指标和盈余指标,具体有政府采购工资性支出、政府采购办公费用、人员效率、平均项目周期(天数)、年政府采购盈余总额、人均盈余、采购文件合格率等。
张小科:与单纯的市场交易行为相比,政府采购体现着政府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因此,政府采购对国家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等政策导向的体现程度,是其结果评价的重要维度。尽管这一维度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价上,但在微观层面对单个项目的结果评价也不容忽视。
一是政策功能体现程度。通用类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主要考察其对支持本国企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的体现程度。
二是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工程项目,应重点评价其在经济发展、财税增收、就业促进、生态环保等方面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随着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改革的全面推开,对服务类项目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类项目,还应重点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评价。
指标五:采购价格最直观 广受公众舆论关注
#p#分页标题#e# 嘉 宾杨先平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部长
李迎玖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资深人士
陈先生 中南某省政府采购协会研究员
刘冬云 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资深人士
杨先平:评价政府采购结果,质量、价格、效率应该是最关键、最核心的三个指标。其中,价格更为直观,并且广受舆论和公众关注。
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应在唱标过程中注意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设有阴阳报价,也就是供应商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情况而选择对其有利的报价。例如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有一个报价,并故意将折扣声明函放置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当其发现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具备竞争力时,就会提醒主持人还有折扣声明未宣读;反之则默不作声。
投标报价也经常会出现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与总价不符、不同文字文本描述不一致、报价金额明显错误等情况,当报价同时出现这几种情况时,将会面临优先排序的问题,此时应按修正的价格真实反映标的价格原则确定优先顺序。
《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业界的注意和重视,那就是市场平均价应该如何界定。
采购实践中,不同标号、规格和用途的投标产品,价格差异还是比较大的。要想推算出比较合理的市场平均价,既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又要邀请专家进行论证。
李迎玖:采购价格广受公众关注。一看中标(成交)价格是否高于相关价格。将中标价格与市场平均价、同类产品中标价、电商价格等进行比较,有无价格畸高情况,并分析畸高原因,明确责任。二看有无人为抬高价格现象,是否存在勾结串通行为。三看是否有超低价中标现象,超低价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是否符合投标承诺。
另外,虽然政府采购目标是实现"物有所值",但节支率仍然是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可以反映采购活动的效益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当然,还要比较历年采购项目花费的成本效益比率,看是否有不计成本、个别公开招标项目成本过高现象。
陈先生: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由此可以看出,采购结果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价格、质量、服务、信誉、节约资金、保护民族产业、保护环境、促进就业、促进公平竞争、反腐倡廉、社会稳定等内容。
以价格为例,它是政府采购最直观的因素,采购人要在保证质量、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具体判断标准是:政府采购价格是否低于市场平均价;政府采购价格是包含质量、服务、维护等要素在内的综合价值;实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政策功能,现阶段有可能会提高采购价格。
刘冬云:《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要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采购价格可以派生出两个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执行率和节支率。
其中,预算编制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00%,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数占当年采购计划数的比率,主要反映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程度及资金使用效益。比率越高,说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越规范,资金使用效果越好。
预算执行率=政府采购计划金额÷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是指政府采购计划金额占预算的比率,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实现程度。
节支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一政府采购执行金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是指政府采购项目节约资金占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反映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所取得的资金节约效果。采购活动节支率越高,资金节约效果越好,但也有可能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的问题。
延伸阅读
#p#分页标题#e#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纪检员刘跃华:
项目不同 评价指标略有差异
对于采购结果评价,除了一些共性指标,针对不同项目也会有一些差异性指标。
例如家具采购,评价依据主要是对基材、辅材的节能环保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四点:一是同类产品中有害物质释放量是否最低;二是材质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三是是否满足使用单位的工作需要;四是售后服务是否及时响应。
对于空调采购来说,评价依据主要是节能、环保要求,评价指标包括五点:一是能效比是否最佳;二是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三是后期运行成本是否最低;四是排放物是否安全可靠(非氟里昂产品);五是售后服务是否及时有效。
汽车采购的评价依据为乘坐、操控、通过、配置、排量、排放标准、油耗、最大扭矩、制动等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四点:一是能效比是否最大;二是安全保障措施是否最强;三是配置是否最齐;四是质量保证期是否最优。
对于软件开发项目,评价依据为功能需求、中间件配置、源代码、接口等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六点:一是操作是否简便易学;二是模块功能是否最强;三是界面色彩是否适中;四是软件是否与其他系统兼容;五是预留接口是否开放;六是软件架构是否最优。
制服采购的评价依据为纱支比例、纱支强度、色牢度、混纺比例等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六点:一是手感是否舒适;二是样品是否挺刮;三是纱支是否最优;四是色牢度是否最好;五是混纺比例是否适中;六是有一定的备料,便于少量添置。
相关各方认同度反映采购活动公信力
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宏观层面是指对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微观层面是指围绕采购项目进行结果评价。具体到某一个项目,由于采购对象不同,加之不同采购项目在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上各有偏重,其评价依据必然是多元的。但就共性而言,应坚持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方法,相关各方认同度是一个重要方面。
除了采购人外,政府采购相关各方认同度的高低,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采购活动的公信力,因而也是评价采购结果的一个重要视角。
一是评标委员会认同程度。采购结果是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出来的,理论上各成员应对采购结果完全认同。但由于采购文件可能存在瑕疵甚至缺陷、投标供应商可能存在虚假投标响应甚至围标串标,因而评标结果可能不完全代表各成员的主观认同程度,评标委员会的主观认同程度仍应作为采购结果评价的重要因素,具体可用认同采购结果的评标专家人数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比重作为评价指标。
二是未中标供应商接受程度。理想的采购结果应该是采购人感到“称心如意”,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物有所值”,未中标供应商也能“心服口服”。未中标供应商如能平静接受采购结果,则从侧面说明采购活动总体上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实践中可用质疑率、投诉率作为评价指标。
三是监管部门的认可程度。这直接代表采购文件、过程及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
湖北荆门出台绩效评价办法
5月28日,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印发《荆门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办法(暂行)》(荆财采规〔2014〕156 号),从绩效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体系、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和工作职责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
随该办法一同印发的《荆门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表》列出了经济指标、效率指标、管理指标、定性分析指标4个一级指标。其中,经济指标包括预算编制效率、增长额、增长率、规模率4个二级指标;效率指标包括规模效率、预算执行效率、资金节约率3个二级指标;管理指标包括信息公告率、执行完结率、投诉率3个二级指标;定性分析指标包括管理效率、合规性、政策功能、社会效果4个二级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主要二级指标均有计算公式。经济指标的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效率=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00%;增长额=政府采购执行金额-上年同期政府采购执行金额;增长率=(政府采购执行金额÷上年同期政府采购执行金额-1)×100%;规模率=〔政府采购执行金额÷(公用经费支出金额+专项资金支出金额)〕×100%。
效率指标的二级指标规模效率=政府采购执行金额÷政府采购项目实际完成个数;预算执行效率=政府采购计划金额÷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资金节约率=(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一政府采购执行金额)÷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00%。
管理指标的二级指标信息公告率=在指定媒体公告的采购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项目实际完成个数×100%;执行完结率=办理合同确认函的项目个数÷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项目个数×100%;投诉率=政府采购投诉查处次数÷政府采购项目实际完成个数×100%。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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