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十条具体措施落实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日期:2017-01-29 / 人气: / 来源:本站
2016年3月9日,“稳增长 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在昆明举行。云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勇表示,云南省林业厅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狠抓落实。
确保重点项目林地需求
随着云南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开工,特别是加速推进“五网”建设,滇中城市圈一体化建设,使云南建设项目林地需求量持续大幅增长。目前,年均刚性需求在2万公顷以上,远远超出国家给云南每年6900公顷的定额限制,林地指标缺口巨大,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为此林业厅将积极争取国家备用林地定额支持,全力保障全省“五网”建设、公共事业、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的需求。截至3月7日,省林业厅已审核审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37件,使用林地定额1680公顷,占今年国家预下达给我省3100公顷林地定额的54.2%。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29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7件,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办结率和重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批准率均达100%。
创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式
对需国家批准的公路、铁路、油气管线、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中的桥梁、隧道、围堰、导流(渠)洞、进场道路和输电设施等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可以办理先行使用林地手续;公路、铁路、水利水电、航道等建设项目临时占用的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批准可以延续使用;跨市(县)的公路、铁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可以分区、分段、分批次办理使用林地;出台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管理措施,科学引导“林光互补”模式开展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统一报省林业厅审批。
简化使用林地报批要件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取消了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取消收取现场查验费;取消使用林地报件材料中原需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文件;取消天保工程区采伐天然林占用人工林采伐限额审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简化使用林地报批要件,大幅降低了行政相对人办事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提高使用林地审批效率
对全省范围内重点、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林地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做到即到即审、即审即办。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或转报;报件要素不全的,实行补件一次性书面告之制度,通知业主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要件;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的及时退件。切实做到报件零库存,确保办结时限内清零。
依法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2016年1月1日起,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云南在全省范围内执行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截至3月7日,省林业厅已依法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440万元。
加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扩大云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将主动配合国土等部门争取国家调减省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力求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区非基本农田陡坡地实现应退尽退,确保2016年完成165万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建设任务,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278万亩。
持续稳步推进林权有序流转
2006年云南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通过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云南林业注入了巨大的发展动力,生态得到保护、产业得到发展。目前,云南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已实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建立三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41个。2月4日,中国首个林业大数据中心和林权交易(收储)中心在昆明揭牌,2018年建成后,林业创新资源将实现全国乃至全球共享。将充分利用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深入推进林权流转,用市场化手段推动森林资源整合,为林农、企业提供良好的资产资本互换环境,提供林权登记、变更、流转及森林资源评估等全方位服务,加快产业研发型、科技研发型、休闲观光型森林庄园建设。截至目前,云南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167亿元,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惠及921家企业2.3万户农户。
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
#p#分页标题#e#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观赏苗木、森林生态旅游、湿地生态旅游等特色林产业。强化“互联网+林业”,积极推进林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政策创新,改进扶持方式,引导传统林业转型升级,推进林产业提质增效。建设培育林业产业园区,形成产业聚集、资源共享、产品链接的产业高地。确保2016年林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争取到“十三五”末,全社会林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林农从林业中获得的人均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大力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积极培育林业生产、经营和营销典型,加快发展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6年新增省级林业龙头企业60户、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80家。积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建立林业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加快组建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林业产业经济平稳发展。整合全社会资金,加快建设林业产业“小巨人”,力争“十三五”期间打造2—3个千亿元级林业龙头企业。
强化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
加强与各级财政、发改等部门协调,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加大林业投入,加快林业项目资金分解下达速度。省林业厅已明确,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补助资金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未明确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上级补助资金必须在30个工作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04-10
- 长宁区二手车收购交易市场「颖荣二手回收公司04-03
- 版权评估为金融与文化架桥 10部剧版权=近亿元03-26
-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赔偿基金开启“广03-08
- 普洱日报数字报01-31
-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已评估事项实现率100%01-16
相关内容 Related
- 无形资产评估之非专利技术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哪11-26
-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吗?有什么要求?11-26
- 康盛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04-17
- 我国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成立04-16
-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04-15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