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行业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

日期:2016-07-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记者从福建银监局和省农办昨日举行的福建银行业支持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会议获悉,福建省银行业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 

    福建省银行业将采取六项措施,改进支农金融服务:

改善信贷管理机制。省联社建立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有效支农信贷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对种植业、养殖业的信贷投入,对传统农业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信贷逐年下降的,要采取有效约束措施;

创新支农信贷品种。积极推广海域权抵押贷款、农用大型机具贷款、农村住房按揭贷款等品种,加大小额扶贫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

合理确定支农信贷期限。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特点,在保证或抵质押充足有效的情况下,可适当发放中长期贷款;

切实降低农民贷款成本。引导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支农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合理设置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对偏远地区可探索定期上门服务、圩日集中办理、委托介绍等方式;

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为农民提供快捷的汇兑结算服务,,加大银行卡发行力度,在乡镇以下增设ATM服务终端。

搭建六个融资平台,切实加大支农信贷投入:

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平台。将三明等地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向全省推广,向其他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推广;

搭建海域权抵押贷款平台。逐步开展滩涂养殖承包权等海域权抵押贷款,建立海域权评估、登记等市场服务体系,加大海域权抵押贷款投放;

搭建农业生产合作组织贷款平台。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关系,提供包括信贷、结算等在内的金融服务;

搭建农产品产供销贷款平台。重点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和经销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搭建农村小企业贷款平台。组建小企业担保公司,简化小企业抵押、评估和登记等手续,建立企业资产拍卖转让市场、产权转让市场;

搭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财政性支农建设资金对政策性和商业性信贷资金的导向、吸附和杠杆作用,对一些大型农村基础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实行银团或社团贷款。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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