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汇小贷:出售资产的公告

日期:2018-08-21 / 人气: / 来源:本站

  证券代码:832381 证券简称:国汇小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京维安博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公司所持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以人民币1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维安博通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进行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企业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有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其他说明

  无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北京维安博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17层1725-A,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17层1725-A,法定代表人为苏海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9111010807171406XJ,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本公司持有的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10%

  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大连

  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注册资

  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27号

  B座7-8层0781号-0785号

  股权资产信息说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0.00%

  大连高新园区中融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建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0%

  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00%

  大连中山正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00%

  大连中山德云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00%

  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00%

  大连西岗中合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00%

  经营范围:信息登记、信息评估、信息发布、对接服务、投资信 息咨询、财务会计咨询、企业信用评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及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 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本次交易前,,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1,100,00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协议生效条件:经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收到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过户时间为相关部门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

  五、本次出售资产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出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拟签订的《大连市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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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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