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管

日期:2017-12-01 / 人气: / 来源:本站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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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2-12-03  

 

房地产评估机构

  按照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142号)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健全完善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专职估价师信用档案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基本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完善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各机构需报送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机构基本信息(见附表1)各一份。

  二、为完善房地产估价机构专职估价师信用档案,各机构需为每一位专职估价师分别报送以下资料: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注册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贴有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登记表(见附表2)各一份。

  三、建立和完善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营业务信息报送制度。自2011年1月开始,各评估机构于次月的5日前,将上月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基本信息(见附表3)按规定格式整理后,以书面材料形式(每一页须加盖机构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

  四、各房地产估价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如实填报各项信息和资料,并于2011年228日前将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专职估价师信用档案资料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

  附件:1

  2.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登记表

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房地产评估机构基本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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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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