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陵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
日期:2017-11-07 / 人气: / 来源:本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南陵县进行了巡视。6月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南陵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南陵县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反馈的6方面19个问题的整改,力求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有9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8个问题基本完成,2个问题暂未完成正在有序推进。挽回经济损失2.256亿元。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全县约谈提醒204人次,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10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2人;立案审查6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党内严重警告36人、党内警告17人、免予纪律处分2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人、同时给予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立案侦查1人。建立健全制度58项。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筑牢思想基础。县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巡视期间,就成立了县委整改巡视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对违规聘用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行业协会不规范、断头路等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视意见反馈后,我们于8日当晚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工作指示精神,深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各位常委逐一表态认领整改任务。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拟于近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拓展整改的深度和广度。
(二)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别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巡视整改专题会,深入反复研究,认真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将6方面19个问题分解为75项具体整改任务,均由县委领导牵头负责,各整改责任单位党组(委)担负主体责任,党组(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6月16日,将方案制定情况向省委巡视办、巡视组作专题汇报后开始实施。6月20日,各责任单位的《巡视问题整改具体方案》《巡视问题整改推进时间表》《巡视问题整改制度建设清单》全部制定完成。
(三)强化调度督查。坚持县委周调度机制,对重点问题整改,加强研究部署,统筹抓好落实;县委常委对牵头整改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研究、推进、督办、把关,将责任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清单式督查,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县委3个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县上下共同推进整改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点面结合,抓紧抓实巡视问题整改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开设春谷学堂,打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思想基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集中学习13次,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举办春谷学堂2期。
二是对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完成干部人事管理混乱、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酒桌办公、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专项整治“回头看”。在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专项整治“回头看”中,有干部兼职的45个社会组织,注销了19个,变更了26个;110名兼职的干部,清退109人,完善审批手续1人;制定实施《规范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暂行办法》。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中,正在调查处理3个问题线索。对巡视发现的4名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已完成初核。
三是县委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2.关于“引领科学发展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工程,努力转型突破,争先进位。围绕重点核心发展指标,制定实施《南陵县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调度,将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落细落实。持续完善主导产业系列配套政策,制定实施《引领科学发展能力不足任务清单》《2017年专业招商实施意见》,精准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和高端企业,着力引进规模大、前景好、带动性强的项目。上半年,总投资33.44亿元的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建设。
#p#分页标题#e#二是坚持登高望远、等高对接,按照“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画大同心圆、构建生态圈”的理念,制定《创新融入长三角、承接产业机制工作方案》,编制《打造长三角制造业卫星城规划》《中国物流快递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基地规划》,聚力培植电子信息与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和现代农业机械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打造中国物流快递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基地,目前已入驻快递物流智能装备项目5个。与华立集团、上海灵众达成战略合作,在杭州设立中小型科技企业异地孵化器。与顺丰在智能物流分拣设备、快递智能终端、南陵尚品服装、农产品电商等四个方面加强战略合作。与蜂集万采联合打造快递智能装备和物料生产基地。与申通、圆通、韵达、百世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与中科院微电子所中科微至公司签订协议,引进中科院李功燕博士团队,建设拥有7大世界领先技术的小微智能分拣设备生产基地,建成全省县级首条示范线,9月份将投产,今年产值可达6000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优势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建成中国服装协会合作基地,全力打造“南陵尚品”区域品牌,举办首届服装制造业转型升级智能化博览会。一批高端休闲食品深加工项目加快建设。启动三里白云石深加工绿色园区建设。围绕高资质建筑企业引进与培育,谋划制定建筑业发展若干政策,加速打造“建筑之乡”。蒋塘农业观光园、航天育种示范园及植物园等重点农业产业项目推进顺利。谋划编制全域旅游总体规划,荣获安徽十大全域旅游目的地品牌称号。
四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制定完善企业提质增效计划,帮助企业申报项目扶持资金,确保各级惠企政策落地生根。设立县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制定“一事一议”重大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外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全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重点产业项目服务调度常态化,全面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全过程问题。深入推进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拟定《关于加强南陵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更加突出园区服务企业功能。
五是县政府对县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3.关于“统筹协调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和统筹协调,始终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切实加强政府性项目谋划和管理,全方位、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南陵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落实政府性重点项目定期调度、督查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聚力解决城区“断头路”问题,全面落实县主要领导月调度、分管领导随时调度、县督查室定期督查通报机制,加大依法征收力度,7条断头路年内建成6条,2018年建成1条。秋浦大道6月底已复工,8月份全面完成征收任务,11月底前建成。环城北路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已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年底前建成。大工山路7月中旬已复工,力争9月上旬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年底前建成。和顺支路已启动招标,8月份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年底前建成。格里西路经反复深入论证,调整建设方案分期建设,一期于年底前打通,解决“断头”问题,二期根据城市建设需要适时启动。东山路7月中旬已开工,年底前建成。格里路8月份复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征收任务,2018年8月底前建成。
三是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全面详查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将矛盾突出房地产项目所涉信访问题,纳入年度信访积案暨信访突出问题台账,落实信访“问题、责任、监督”三个清单,全力以赴化解矛盾。
四是县政府对县重点局、住建委、征收办、交通局、籍山镇、家发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二)“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方面
4.关于“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p#分页标题#e#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制定实施《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的意见》,健全县委抓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经常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调整县领导基层党建暨“双联系”工作联系点,强化经常性走访。建立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
二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制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程纪实制度,明确对象、内容,规范“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3件,结案120件,党纪政纪处分109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党建和发展工作双百分制考核,已完成2016年度考核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党组织评先评优、党员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
5.关于“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充分利用“爱党建”等平台,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确定每月27日(爱旗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缴纳党费、接受党课教育、围绕专题讨论、参与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定《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年具体行动方案》,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二是县委办支部已规范使用《支部委员会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课记录簿》,设立党员活动室,建立健全周例会学习制度。县委组织部机关支部已召开支委会,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严格按制度规定开展组织生活。
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6月份以来,县处级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就绪、近期召开,对照分析检查材料,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辣味十足。
四是县委对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责令县直工委对县委办支部和县委组织部机关支部通报批评,对2名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6.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全县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8个,从“双联系”单位选派8名优秀干部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一月一调度”督促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提档升级。全面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拟定《推进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工作的意见》,完成全县各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编制,统一设立村纪检委员(社区纪委书记),并由其兼任村务监委会主任或负责村务监督工作。强化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村级“零招待”制度。对21个村存在套取资金、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纪依规处理39人(开除党籍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22人、党内警告12人、免予纪律处分2人)。
二是开展党费收缴集中培训,开展党费收缴和党员发展等专项督查,完成对各镇、村(社区)督查。严肃查处许镇黄墓村党总支7年不交党费等问题,结合发现的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给予黄墓村党总支原书记、副书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财务经办员、计生专干党内警告处分,欠缴党费全部追回。弋江镇柿坝村党总支10名党员党费已追缴到位,对柿坝村党总支通报批评,对村党总支书记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
三是制定《全县2017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注重在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外出农民工,尤其是35岁以下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提高农村党员队伍质量。已拟定《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激励保障机制的办法》,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定期开展“集结在党旗下”活动,目前已举办4期。
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54人已依规依纪处理到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4人、党内警告40人。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p#分页标题#e#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制定“一规划、三意见、五办法、两清单、全纪实”,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两个责任”考核,县委负责同志全程参与,既挂帅、又出征。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党组(委)书记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经常听取汇报、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巡视以来对扶贫、环保等重点领域实施问责106人次,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科级干部4人)。巡视反馈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约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推行“两个责任”月提示、季督查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69人次。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101人次,诫勉谈话53人次,函询17人次。
8.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的与主责主业无关的分工,县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33个,镇和县直单位退出257个;对发现的6名纪检干部兼职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制定实施《南陵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三转”管理规定》,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力量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教育和能力培养,增强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高办案质量。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机关案件移送沟通协作,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县管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对科级干部立案审查6名,党政纪处分9名。对2012年以来735件案件卷宗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共性问题45个。强化对镇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案件“二次把关”。制定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实行月调度、通报和联系制度,强化执纪审查工作的实时跟踪督查。开展镇纪检干部跟班学习、案件质量互查互评、参与巡察等工作,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三是县委巡察“一办三组”全部组建到位。综合派驻纪检组缺少工作人员、20个县直单位未设派驻纪检组问题的整改,将结合省市对县级纪检机构改革统一部署一并进行,现暂时采取2个综合派驻纪检组联合工作、县委巡察组加强巡察等方式加以解决。受到党纪处分的2名纪检干部,1人已退休,1人拟结合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进行组织调整。制定实施纪检系统干部管理监督和干部家访等制度,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防“灯下黑”。
四是县委约谈县纪委班子成员和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案件审理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自身发现问题线索为零的籍山镇纪委,向县纪委作深刻检查。
(四)“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南陵县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制定实施《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及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和全程纪实办法,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制定实施《南陵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署名推荐办法(试行)》,定期汇总分析。注重多渠道选拔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对2012年以来未推荐提拔干部的13家单位干部队伍逐个研判,条件成熟的及时提拔使用。已从县安监局提拔2名干部,从县城管局提拔1名干部。
#p#分页标题#e#三是科学统筹干部调配,制定《南陵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南陵县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加快推进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建立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运行分析研判机制,结合2016年度综合考核,对同一岗位任职不满2年即调整的和任职5年及以上未进行交流轮岗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同一岗位任职10年的1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
四是县委对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10.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健全干部经常性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加强干部日常监管。今年以来共约谈16人、函询4人、诫勉7人。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清理出县农委、卫计委、教育局7名不在岗人员,目前已全部返岗,对相关人员已启动调查。同时制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3名公职人员因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开除党籍1人、取消退休待遇1人、立案审查1人;对涉及民间借贷官司的26名公职人员进行梳理调查,辞退2人。
二是对648名在职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逐卷集中审核,发现580份存在问题。其中出生日期一项不一致的126人,参加工作时间一项不一致的126人,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两项均不一致的328人。对上述问题档案,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最先最早、全面取证、严格组织认定的原则,采取调阅原始户籍材料、转正定级批复材料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逐人逐份认定整改到位。制定实施《南陵县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审批管理。完成全县688名干部(含档案在市管理干部36人、退休不满3年科级干部4人)出国(境)证件信息核查,收缴因私出国(境)证件123本,做到应缴尽缴。
三是扎实开展违规聘用人员清理整治,制定实施《违规编外聘用和借调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运用单位申报、工资支出清查、社会公开监督等措施,全面摸清了编外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照国务院2013年3月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全县42个单位未经批准聘用的人员进行清理清退。通过宣传动员、人事冻结、停止财政供给、督查调度、严肃追责等措施,已完成42个单位清理清退工作,8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制定实施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管理、岗位薪酬、借调人员管理等制度,建立编外人员信息库,推行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度,建立完善了聘用人员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四是县委责令县教育局党委作深刻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对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予以组织调整,对分管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对1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委党委对县房管局局长进行了约谈。
11.关于“少数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全面清理检查,19名公务员兼任职务已全部清退,15名事业单位人员已按规定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县经济开发区1名正科级干部兼任4家公司法人代表,已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正在办理免职手续。县财政局一位中层干部兼任8家企业董事或监事,已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调整、任免工作。
二是完善防范和监督机制,对现有企业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防止干部注册企业的“防火墙”功能。利用“12380”综合举报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县委对23名干部兼职涉及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五)“‘四风问题’树倒根在”方面
12.关于“政绩观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引税”行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等问题,目前,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运输等行业税收奖励政策,加强源头治理,防范廉政风险。全面开展引税、垫税行为自查自纠,何湾镇的兴农劳务、通源建材、金顺建材、丰望建材、常通建材、志城建材6户企业均已依法依规进入登报注销阶段。许镇镇通过兴业房地产公司“垫税”虚增税收1477.22万元,已据实调整了许镇镇当年财政收支决算数据。
#p#分页标题#e#二是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南陵实际,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上。出台《调整和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根据各镇区域特点、产业优势和发展基础,合理划分镇级发展类别,优化财政收入考核,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对2017年镇级财政收入计划进行了合理调减,比2016年度各镇收入实际完成数下降7.8%,其中何湾镇下降20.6%。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县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专项用于重大项目引进扶持,努力培育基础财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对占用的3939.2亩耕地分类处理,其中3310.4亩耕地已调整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对占用628.8亩低洼田培育的绿化苗木进行移植、恢复耕地,10月底前全部完成。制定实施《南陵县林业重点工程年度目标考核制度》,今后所有的林业绿化项目,实施前必须由国土、规划部门对用地情况进行审核,杜绝占用耕地栽树。
四是县委、县政府班子及相关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县政府对何湾镇、许镇、县农委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何湾镇、许镇作深刻检查。
13.关于“执行‘八项规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小金库”和“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回头看”,通过单位自查自纠和组织重点检查,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2起,收缴1.48万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修订了《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挤占挪用资金、违规接待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县卫计委将县中心血站房租作为改制资金存放在同路公司的180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南陵一中将应收的食堂承包费41.72万元,直接用于320余名教职工就餐支出问题,除因人员死亡、离岗调出等特殊原因外,其余37.03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诫勉和约谈各2人。家发中学虚列41.49万元设立小金库问题,除部分用于教师午餐、值班补助支出暂未清退外,其余36.44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已启动调查。11个村违规套取资金问题,除纪检、审计部门认定的部分正常支出外,其余已全部追缴到位,并对3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党内严重警告23人、党内警告2人)。县政府对县财政局、卫计委、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作深刻检查,上述单位对本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三是对县经济开发区2013-2016年发放交通费及加班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单位2013年前,按人均60元/月发放交通费、200元/月发放加班费23.58万元,2014年已停止发放。对县生猪办2013-2016年发放加班费及津补贴36.03万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县生猪办为临时机构,由1名公务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为临聘人员,发放的36.03万元基本都是聘用人员加班费,对其中1名公务员发放的1500元加班费已追缴。对县公安局春节发放家属慰问金29.92万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局于2012年春节按800元/人,发放给274名民警家属。县政府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委、公安局、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作深刻检查,上述单位对本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四是对县农委2012-2016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47.32万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10人立案调查,开除党籍4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免职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共处罚金22万元,收缴违法所得16.92万元。对县公安局及直属交管大队于2013年7月前在县保安公司支出办公经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共支出招待费、车辆修理费、协管员福利和民警家属春节慰问金等283.13万元,县保安公司已于2013年7月停业,县委责令县公安局党委作深刻检查,并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县商务局在金谷粮油公司支出招待费、招商费、职工福利费等117.83万元进行调查处理,已责令退缴2013年以后发放的职工福利费12.24万元,责令县商务局党委向县委作深刻检查,并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p#分页标题#e#五是责令县政府办、县农委等单位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问题进行整改,对所有账目进行梳理核查,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并责令向县委作深刻检查,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纠有关问题10个,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许镇一名党委委员违规饮酒问题进行了初核,拟立案调查。
14.关于“招商引资雷声大、雨点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南陵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2017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面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对新引进的项目,严把项目入口、质量、投资强度关,强化履约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招商实效。对2012-2016年签订的289个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已建成投产183个。对进展缓慢的106个项目,通过约谈企业、强化跟踪服务、依法处置等措施分类处理,目前已复工9个,计划复工14个(年内复工6个),终止83个。
二是加强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法院对接,建立存量资产处置快速通道,通过土地双清、腾笼换鸟和企业并购重组、参股合作、出售拍卖等方式,加快开发区59户停产企业的资产盘活,已盘活13家。针对企业将场地租给驾校使用问题,已取缔2家,对1家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违建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制定实施《开发区企业厂房出租暂行办法》,规范租赁管理。
三是县政府对县招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15.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讲重作”专题教育,强化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实施《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解决推诿扯皮、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全面整顿作风。
二是制定实施《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工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败诉的18起案件进行清查,调查失职渎职等行为。县民政局5起败诉案件均属男方提请撤销婚姻登记案件,此类案件只有通过法院诉讼判决撤销登记,才能使男方获得再婚的权利。县国土局6起败诉案件中,5起为程序轻微违法,1起为举证不足。另外7起败诉案件中,1起为二审撤销一审判决,1起为执行芜湖市与最高法司法解释相冲突的规定导致;4起为未完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1起构成行政不作为,为房屋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案件,县住建委已对其进行调查。
三是责令县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委向县政府作深刻检查。县民政局对县婚姻登记机构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县国土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六)“工程、担保等领域管理混乱”方面
16.关于“招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县招标工作不规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2012-2016年所有非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目前,已完成巡视反馈的82个项目的排查,其中经过公开招标不成功后变更招标方式的20个,直接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61个,化整为零、采用小型工程发包方式的1个。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61个项目中,50个项目符合当时县内非公开招标审批流程,11个单一来源项目均为市、县地产品采购目录产品(金牛变压器)。化整为零、采用小型工程发包的项目是弋江镇三个村示范项目村庄整治复垦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19.2万元,项目涉及27个村民组,为节约工期、加快施工,经设计单位设计,并分级审批,按照当时《南陵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对外招标,中标价为589.8万元,资金节约率28%。
二是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原有招标审批制度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现已重新修订了《南陵县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同时,强化标后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全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市县一体化,规范招投标全过程管理,确保各环节公开透明,做到应招尽招。
#p#分页标题#e#三是县委、县政府班子及相关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7个涉及单一来源招标方式的业主单位,县政府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作深刻检查。
17.关于“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管理、变更缘由、审批程序、决算审计等环节,对全县政府性项目工程量变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执行审批不规范、前期工作不扎实、随意性较大等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不扎实,作风不严谨。目前,已完成巡视反馈的37个项目的核查,合计中标价1.09亿元,审定价1.61亿元,平均审定价超中标价48%。具体情况如下:
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3项,为家发镇“村村通”、九连敬老院、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二标段),主要因前期设计不到位,实施时增加了道路、围墙、水电配套等建设内容,由业主单位家发镇、籍山镇、县教育局提请县审计局予以审计,分别超中标价14.3%、10.4%、18.2%。县政府对县审计局、家发镇、籍山镇、县教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时任分管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责令上述单位作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
履行审批程序的33项。其中三里中心小学、县医院变电站、交通卡口、三荻路改建、沈亭村供水主管、南陵一中新校区栈道及挡土墙、南陵一中新校区路水电、南陵一中食堂等附属设施、南陵一中报告厅空调安装、开发区支路七南道排、开发区烟墩路道排、梅园新村2#3#楼附属、干部公寓装修、钟村地质灾害治理、籍山镇城市防洪配套、万安廉租房1#2#楼等16项,主要因前期工作粗糙,勘探、设计不到位,清单编制环节漏项出错,出现较大变更,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县领导批准实施,业主单位提请县审计局审计,分别超中标价21.9%、55.2%、41.8%、11.0%、34.8%、179.2%、48.4%、40.7%、87.8%、17.2%、14.1%、19.5%、29.9%、11.9%、20.2%、13.7%。其中南陵一中新校区栈道及挡土墙工程,主要因工程地段未做勘探导致实际的清淤和回填土方工程量与清单差距巨大,实际清淤和回填工程量分别为清单量的20.4倍和3.5倍,审定价242.32万元,超中标价86.8万元179.2%。县政府对县教育局、重点局、交通局、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县委办、国土局、籍山镇、家发镇、工山镇、公安局、交警大队、南陵一中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上述单位作深刻检查。对南陵一中时任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召开南陵一中相关项目专题剖析会,对南陵一中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单位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县教育局对三里中心小学进行调查问责。
弋江大道、县体育场改造、“三馆”改造、“三馆”配套景观、清城敬老院等5项,主要因前期设计不到位,配套项目服务、使用功能增加了附属工程,项目变更经县专题会议、县领导批准实施,由业主单位县重点局、文广新局、许镇提请县审计局审计,分别超中标价62%、13.3%、55.6%、42.9%、22.9%。县政府对县文广新局、许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上述单位作深刻检查。
县国省级土地整理一、二、三标段等3项,主要因前期设计不到位,需要增加部分建设内容,方案经项目指挥部会议讨论通过,由业主单位籍山镇、弋江镇提请县审计局审计,分别超中标价49.7%、99.3%、46.6%。县政府对弋江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上述单位作深刻检查。
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二、四标段和县污水管网漳河西干管等3项,主要因前期工作不细致,未充分考虑到国道管理、防洪要求,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经县投资委员会讨论通过,由业主单位县建投公司提请县审计局审计,分别超中标价78.2%、105.7%、65.8%。县政府对县建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上述单位作深刻检查。
黄冲水库、江家冲水库、胆塘水库等3项,主要因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变量。经县领导批准,由业主单位籍山镇、何湾镇提请县审计局审计,分别超中标价45.7%、35.9%、19.2%。县政府对县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县水务局作深刻检查。
#p#分页标题#e#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七标段,主要因前期论证不充分,根据县人大、政协调研意见,从项目轻重缓急出发,将项目地点由小杨冲水库调整至南庄水库。经县领导批准,由业主单位烟墩镇提请县审计局审计,超中标价71.8%。县政府对县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县水务局作深刻检查。
经开区支路九南侧厂区支路,主要因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本条道路位于丘陵区,为减少道路两侧大量土方开挖、外运成本,避免该区域综合开发成本大幅增加,调整施工方案,经县领导批准,由业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提请县审计局审计,超中标价28.6%。县政府对县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县开发区管委会作深刻检查。
青弋江分洪道安置房(一标段二期)建设工程,主要因业主单位混合报审导致审计报告与合同对应关系出现混乱,一标段一二期实际审定价4239.03万元,超过合计中标价4016.67万元约5.2%。县政府对许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上述单位作深刻检查。
审计台账错误1项,为县国省级土地整理四标段,审计台账中标价348.96万元,实际中标价537万元,审定价467.31万元低于实际中标价。责令县审计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问责。
二是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原有的工程量变更管理审批程序不规范,漏洞较多,随意性较大,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目前已制定实施了《南陵县政府性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陵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分级审查、先追责后变更的原则执行变更,从源头防止随意变更。
三是县委、县政府班子及相关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18.关于“违规担保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县不良担保贷款追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不良担保贷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采取拍卖资产、以物抵债、查封资产等措施,加大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力度,目前已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593亿元,其中清收资金4422万元、以物抵债2178万元、查封可控资产9330万元。建立了法律顾问个案指导机制,由律师团队对个案进行分析处理,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建立部门联动协查机制,重点查询48户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车辆、社保等信息,目前已向法院移送32户查询结果,已全部查封保全,剩余16户于8月底全部移送。
二是1户企业代偿资金1887万元,其中对1000万元担保贷款,县中小担保公司在决策时,风险意识淡薄,审批把关不严,明知该公司负债较大、资金链脆弱,仍提供反担保,导致担保代偿。目前经依法追偿,已收回94万元代偿资金,其余代偿资金追偿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该企业的股权、林权、土地、厂房、设备等,评估价共3257万元,已全部挂网拍卖,拍卖所得县中小担保公司有优先受偿权。经核查,当时县中小担保公司业务人员在尽调时发现风险点并提醒公司审慎担保,对业务人员尽职予以免责,相关责任人已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是违规担保的2585万元涉及7户企业,其中6户企业2185万元,因当时《南陵县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不够规范,在上述企业反担保措施未做实的情况下,对照当时规定,由镇或开发区管委会等载体单位出具监管函、承诺函作为反担保措施,仍然提供了担保。1户企业400万元,因两证名称不一致未能办理抵押手续,现已置换反担保措施,对其股东持有的股权办理质押手续。目前上述7户企业反担保措施已全部落实。县政府对县经信委、中小担保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上述单位作深刻检查。
四是违规出借资金3800万元涉及7户企业。2户企业涉及1500万元系担保业务,为解决企业欠县建投公司借款,县中小担保公司提供了担保。其中为1户企业担保的500万元已清收到位,另一户企业未收回的1000万元代偿款已依法追偿,房产、土地已依法查封,设备已进入拍卖程序。4户企业2100万元,因银行抽贷、断贷导致企业无法归还借款。经依法追偿,已收回371万元、1户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债权11.2万元,剩余资金已采取司法途径进行追偿。1户企业200万元,系为化解县农发行不良政策性贷款,由县中小担保公司向其提供了借款,目前已收回140万元,剩余资金已依法起诉,待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目前,通过催收、拍卖等方式,已收回违规出借资金1022.2万元。经核查,县中小担保公司给5户企业借款的行为,超出县中小担保公司经营范围,1户企业反担保措施未落实。鉴于上述企业违规出借资金情况较复杂,由县纪委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p#分页标题#e#五是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担保贷款管理制度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担保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出台了《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规则,进一步完善担保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担保、违规出借资金的行为。加强审计监督,将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纳入年度必审单位。
六是县委、县政府班子及相关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19.关于“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欠缴土地出让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共涉及6宗地块19208.11万元,其中净地出让1宗1348.49万元,毛地出让5宗17859.62万元。净地出让的逸和长润公司地块,欠缴1348.49万元,已处罚违约金500万元;县法院查封了企业53套住宅和4间门面房,评估价值1485万元,,已挂网拍卖,拍卖所得抵缴土地出让金。毛地出让未交付土地的5宗地块,其中荣鼎、宏金公司地块,为2010年9月国土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发之前出让,符合当时相关政策规定。荣鼎公司地块的2011.92万元已缴纳。宏金公司地块的10900万元,采取限期净地交付、分期缴清出让金的方式,于2017年9月底前交付、清收70%,201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若企业仍不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将依法中止合同,收回土地。地大置业、欧美嘉、南天建材公司地块为2010年9月后出让,不符合“净地出让”的政策规定。地大置业地块的2839.2万元已缴纳到位。欧美嘉公司地块的1913.5万元,对已开工建设的29.417亩补收了土地出让金135.52万元;中止交付毛地29.633亩,冲减出让金1777.98万元。南天建材公司地块的195万元,补办交付土地18.43亩,已补收土地出让金119.834万元;中止交付毛地11.57亩,冲减出让金75.166万元。目前已收缴土地出让金6199.61万元。
二是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土地出让审核把关不严,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不够等问题,修改完善了《南陵县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办法》,强化土地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要求。同时依法依规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尽快完成土地净地交付。
三是责令对部分地块毛地出让把关不严的县国土局,向县政府作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县政府对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推进不力的籍山镇、工山镇和县征收办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三、树牢四个意识,全面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一)持续用力抓整改。牢固树立“越往后攻坚任务越重”的思想意识,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对已完成的继续巩固提升,对基本完成的加快推进、全面收官,对暂未完成的紧抓不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
(二)从严从实强党建。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双百分制考核制度,落实结果运用,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完善问责制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三)标本兼治建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整改,推动建章立制。通过制度堵住漏洞,规范源头,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计划建立健全制度75项,目前已完成58项。
(四)统筹兼顾扩成果。做好结合文章,将巡视整改与产业发展、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夯实基层基础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加快实现产业强、结构优、环境美、百姓富的奋斗目标。
#p#分页标题#e#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6824010;地址:南陵县党政大楼8010室,邮编:241300,邮箱:nlxsgz@126.com。
(中共南陵县委)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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