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法院规范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工作流程

日期:2016-10-11 / 人气: / 来源:本站

  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出台《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工作流程规定》,避免隐形超审限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已委托司法鉴定审计49件,评估6件,拍卖8件,平均办案期限36天。

  实行统一管理。该院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司法鉴定、审计、评估和拍卖工作。建立案件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型案件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统一登记。 

  明确申请流程。对当事人申请或法院决定对专门性问题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和拍卖的,案件承办人应在2日内填写《移送鉴定、审计、评估、拍卖案件登记表》,报庭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统一移送案件资料交专人办理。

  严格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该院2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其在重庆市《国家司法鉴定人员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协商选择鉴定、审计、评估机构或向市高法院提交委托拍卖申请及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案件承办人应在2日内补齐重新报送。

  加大监督力度。对双方当事人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机构协商不一致的,该院于2日内通知其到院重新选择。设置摇号机,邀请监察科干警到场监督,通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的方式,,打消当事人合理怀疑,保证法院工作公开透明。

  强化沟通协调。该院建立跟踪机制,对委托机构鉴定、审计、评估等超过1周以上时间的,及时电话联络、询问进度、提醒办理,以良好沟通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申请人责任。针对部分申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拖延时间,影响法院办案效率问题,该院要求申请当事人在被委托机构发出交费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委托费用,逾期未交造成鉴定、审计、评估不成的,法院可作终结处理,并及时通知案件承办人。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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