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日期:2016-09-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履行好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较为关键的一点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 察干部队伍,特别是当前由于司法改革不断推进,针对权力下放和廉政风险点的转移等新形势、新常态,地区法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积 极开展了系列工作,相关调研情况如下:

一、地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阿克苏地区两级10家法院(含1个中级法院、9个县(市)基层法院)均配备了纪检组长及相应的监察机构,其中地区中级法院、乌什县法院、阿克苏市法院、新和县法院、沙雅县法院已按照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完成了更名工作,两级法院共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5人、专职审务督察人员22人、兼职廉政监察员91人。

(一)明确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精神,按照地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纪委书记、纪 检组长分工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及《责任 追究办法》等,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规范法院纪检组长职责分工,切实保障法院纪检组长突出主业,提高履职能力,较好的解决纪检监察工 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的问题。阿克苏地区两级10家法院现已基本落实了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

地区法院年初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纪检组长、监察处处长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党风廉政负主体责任,对本院纪检监察干部严明 法纪、严格管理,严肃问责。同时,召开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督促基层法院及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办 案程序监督,严格约束监督执纪者自身行为。

(二)加强学习,增强政治定力

过硬的政治定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条件,地区法院过召开本院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监察员座谈会,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 和规矩论述摘编》,党的十八大以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对 《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党内规章制度进行考学,检验学习成效;及时通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 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纪律教育年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深化作风 “三项治理”、忠诚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纪检组长还多次利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议为纪检干部上廉政党课,提 高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要求纪检干部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清廉意识,努力做到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品德 上的纯洁性、行为上的示范性。

(三)严格要求,强化作风建设

地区法院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警、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和廉政监察员对《王 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法官守则》、《法官行为规范》进行了专题学习,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文明用语,规范言行;每周 坚持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周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政策规定要求等;并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和廉政监察员能 够在全院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维护法院的公正形象。

(四)经常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地区法院始终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教育,以学筑基,学以致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学 习计划,开展“岗位学,全员学”活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调查研究、核查办案、统筹协调、风险评估等“四个能力”,正确引导纪检干部在实践中公正办案, 廉洁自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受理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线索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 事宜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决定书格式》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纪 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15年至今,地区中院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地区纪委各类培训5人次;组织地区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审务督察等业务培训4期、参训人数40余人次;组织地区中院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理论学习、线索初核注意事项、笔录制作技巧、纪检案卷装订等各类教育培训20余次,为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能力保障。

(五)加强硬件建设,增强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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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地区中院先后给纪检监察部门配备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多功能一体机、录音笔、扫描仪等硬件设施;地区两级法院均设立了“四级法院举报网站”查控室,指定专人维护,做到专人、专机、专用机房;为了做到执纪有依据、学习有内容,专门购买了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专业工具书50余册,为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硬件设施保障。

二、存在的不足

在 纪检监察机制和司法体制双重改革的背景下,对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愈发明确和强烈:主业更专业、主责更明确、任务更繁重、要求更严格。从调研情况看,当 前地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缘于多种因素的合力,导致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建设方面临诸多挑战和困境。

(一)司法改革中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被边缘化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2014年颁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均提出: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自单独的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但目前司法改革并未明确提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改革的 方向,忽视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顶层设计,导致在改革的浪潮中被边缘化,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变成“弱者”,最终让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有效履行监督者的职责。例如在 改革试点过程中,上海法院法官工资高于普通公务员的43%,青海计划将法官平均工资提高50%。 按照司法改革的精神,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将不能进入法官员额,加之司改缺乏对纪检监察机制的规划,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职级、工资待遇将与法官形成较大差 距,不仅严重打击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而且使纪检监察干部难以承担肩负的重担,将极大影响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干部、机构配备不足

党的十八大把反腐败的重要性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个别在反腐败专门机构力量配备上还未落实到位。从阿克苏地区法院系统现状看,八县一市法院仍有1个法院没有设独立的监察科(室),个别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只配备1-2名工作人员,导致实践中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只有纪检组长1人主持,成为典型的“只有官没有兵”的机构,这与承担的工作重要性及任务的繁重程度极不对称。地区中院2014年受理来信来访13件、2015年受理40件、2016年上半年已达22件, 从以上数据可知近年来地区中院来信来访案件数量呈较大增长幅度,但干部配备不足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在面临信访举报案件大幅度增长时却没有足够人员履行监督执 纪问责职责。与此同时,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及《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应设置负责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司法巡 查、审务督察、综合调研的内设机构,并明确人员配置标准,地区法院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领导重视不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规定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但实践中仍存在认识偏差,个别法院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误认为法院党组或“一把手”是领导主体而不 是工作主体,认为每年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实践中,个别法院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对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定位不准,将党的监督和 法院监察职能混为一谈,错误的认为都是自己的下属和内设机构,习惯于把比较棘手案件或推不动的工作指定给纪检监察机构牵头,但对审判执行的有效监督,特别 是纪检监察部门职级待遇及干部配备等问题又视而不见,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开展。

(四)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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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前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机制尚不健全,普遍缺乏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业绩等细化量化、操作性强的检查考核标准,导致实践中干好干坏一个样。同时法院纪检监察 干部轮岗不够,进出渠道不畅,上升空间有限,加之任职年龄上的硬性规定,干部经常遇到“天花板”,导致队伍缺乏活力,严重挫伤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进 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三转”要求的落实。

三、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意见建议

(一)狠抓思想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

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更加过硬,要把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的表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来检验,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斗争坚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学习,坚定纪检监察 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特别是阿克苏地处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直接关系到案件查办,甚至影响到民族团结 和社会稳定,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反恐维稳斗争中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 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以实际行动忠诚于党,取信于民。

(二)狠抓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地区两级法院必须站在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配齐配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司 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及《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中级法院应设立综合协调科、审务督察科、案件查办科(法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络举报中 心)等正科级内设机构,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应配备专人分别负责上述业务。另外,应从法院其他庭室(部门)择优选拔干警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

(三)狠抓能力提高,加大对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

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熟悉纪检监察业务,还要熟悉审判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监督审判权和执行权。要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实 践锻炼,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一些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选派到地区纪委和上级法院参加案件调查与学习,跟班锻炼。通过实践,培养法院纪检监察 业务骨干和能手。

(四)狠抓规范性制度建设,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出台具有权威性和执行力规范性制度文件,对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从而成为法 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不断强队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全面提高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各方面待遇的情况下,考虑同步提高法院纪检监 察干部的相关待遇,通过落实法院纪检监察干部享受纪检津贴规定等措施,避免待遇相差过于悬殊,影响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稳定。

当前,地区正处在两个“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稳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地区两级法院上下正全力以赴投入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纪律作风在这场反恐维 稳斗争中显得更加尤为重要,反恐维稳斗争情况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约束,作为法院纪检监察干 部,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 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阿克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敖挺)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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