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专员办:四项机制推进财政预算监管

日期:2016-09-14 / 人气: / 来源:本站

随着专员办工作转型不断深入,山西专员办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角色定位,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四项机制”,着力把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嵌入财政主体业务,扎实有序推进专员办转型发展。

一、建立预算监管情况通报机制针对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中监管对象、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要求等都相对固定的基本特性,采取召开专题通报会、专题研讨会或下发书面通报等方式,对专员办监管情况、预算单位存在问题、预算监管工作要求等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引导各单位及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动态整改内部管控偏差,进一步推进预算监管工作,整体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预算、资产、财务等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下发书面整改意见,要求被监管单位有针对性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提高了预算监管工作质效。

二、建立联合联动监管机制。一是建立与向财政部各司局请示汇报机制。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具体联系人,对财政部授权文件和工作中存在的政策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充分领会和掌握业务司局的工作意图及具体要求,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开展预算监管工作的最大功效。二是建立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与地方财政部门建立预算监管日常工作联系机制,推进协同监管。先后组织与山西省财政厅、农业厅、交通厅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对山洪防治灾害专项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补贴等监管工作议定目标,确定方案,达成共识,从而整体提升监管质效。三是建立与中央预算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预算监管工作会议制度、资料报送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沟通制度等,进一步掌握基层预算单位情况,充实预算监管主要内容,夯实预算监管基础数据库,在动态提升财政预算监管层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精准度。

三、建立处室间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处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山西专员办预算监管工作处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牵头处室负责、相关处室协同配合,研究议定预算监管、转移支付预算监管等事项的年度监管工作思路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统一研究制定相类似监管事项的监管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具体方案和工作要求。通过处际联席会议集思广益,统一口径,已顺利完成预算审核、决算审核、转移支付督导等各项工作,形成统筹部署、分工负责、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明确牵头处室职责。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明确部门预算监管工作资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等专项工作管理制度,明确牵头处室负责对相关牵头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提醒督办、事后考评等基本职责。同时,还牵头负责建立相关工作数据库、工作台账和工作报表,按季度进行统计汇总分析,组织各处室交流探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提出解决办法和处理建议,并且负责督促各处室在预算监管工作中查漏补缺,总结并固化相关好思路好做法,改进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操作规程,动态提升预算监管工作水平。

四、建立工作成果动态评析机制。为了跟踪财政监管工作成果利用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制定实施《山西专员办工作成果动态评析试行办法》,,对各处室出具或上报的审核审批报告、检查报告、处理决定、调研报告等体现工作成果的各项材料,严格与财政部下发的对上述工作批复、处理决定、情况通报、工作总结等结论性材料进行逐项对比分析,评析每项工作的成效、不足,重点是按照重要性程度查找差异情况,分析具体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提高工作质效的实施意见。对于总结出的工作规律和已验证有效的基本措施,及时纳入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在动态分析总结中提高财政预算监管整体能力。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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