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北仑区法院创新司法评估工作调查 助力

日期:2016-08-20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本报记者 贺 磊 本报通讯员 黄 宇 廖次艳

  今年6月底,浙江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集中开拍37套单身公寓,吸引了大量网民的关注。以往这37套几乎相同的房产在登录拍卖平台之前,必须全部经过司法评估估价,每套评估费用约2000元。这一次,37套房产中只有8套进行了评估,其余房产价格参照这8套房产的评估价格确定,节省了评估费用5万余元。“这些房子当中价格最低的一套,起拍价只需要12万元,评估费虽不多,却也是一笔支出,省下这笔钱,当事人很满意。”北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陈彦介绍道。

  陈彦是北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老人”了。法院的对外委托工作,主要包括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方面。在对委托司法鉴定领域进行节点监管改革和率先尝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之后,陈彦和同事们又把视野拓展到了司法评估领域。

  如今的司法评估工作都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开展的,然而,该规定内容较为笼统,大量实施细则都由各地方法院在实践中细化。但也正是这样的大框架,给了北仑法院探索的空间,让他们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方案。

  2015年1月,北仑法院率先出台《司法评估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全面改进司法评估工作机制。实施一年多以来,司法评估效率、质量明显提升,平均耗时缩短为10.23日,新评估标的拍卖成交率达94.9% ,上升23.48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节约评估费17.04万元。

  司法评估对大部分人而言都是一个陌生的领域,这次的改革是一次怎样的改革,又是什么促使着这一群人一直奔跑在创新的道路上?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北仑法院。

  朴素的初衷

  “一样的房子为什么每一套都要评估啊。”“评估也太慢了吧法官,能不能帮我们催一下啊。”耗时太长、收费过高,几乎是法院所有对外委托工作都会遇到的抱怨。

  “我们尝试所有改革的初衷其实都很简单,就是想给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更多的便利。”说起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创新,陈彦的回答却显得很朴素。她向记者介绍,当初他们尝试建立鉴定节点监管机制,确定了收案、立案、选定鉴定机构、委托移送、发缴费通知、现场勘查及结案等22项鉴定重要用时节点,并据此将各个节点用时以数字化方式展现出来,统计平均用时,查找影响鉴定进程的共性问题;率先试水司法拍卖之时,他们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将拍卖的全过程全部搬上网络,消除了买受人的佣金负担,扩大拍品受众面,打破地域局限。

  此次改革评估工作,也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听的抱怨多了,就会把明明习以为常的工作翻出来再仔细琢磨,看哪里规定不明确、哪里还能有提升的空间。”陈彦说。毋庸置疑,司法评估机制的优化,能够缩短评估用时并直接缩短执行工作用时,能够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让他们得到尽可能多的补偿,为解决执行难这块“硬骨头”出份力。

  最初试水司法网拍工作之时,法院受到了来自拍卖行业的集体质疑。这一次改革,当然也会影响到评估机构的利益,为了尽可能获得评估机构的支持,法院工作人员反复调研。他们充分论证创新估价方式的合法性,确定部分拟拍卖财产可以不进行评估后,他们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就拟拍卖财产可不进行评估的又进行了细分。同时,对宁波地区30多家评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水平进行排摸,并多次开展集中征求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他们还拆解了评估各个工作阶段,确定了最优的内部流转方案。此外,尽可能丰富房地产价格参照途径,与房管、地税等部门协商,开通同地段同类型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信息查询绿色通道,由专业部门为法院提供不评估标的的实时基准参考价。

  丰富的估价方式

  谈及此次改革的主要做法,陈彦介绍,一方面是改变全部交由评估公司评估的单一做法,另一方面是实行评估收费与评估绩效挂钩。

  “大家都知道‘鲶鱼效应’,道理是一样的,引入竞争机制,评估公司才会有压力,才能有动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收费标准。”北仑法院分管对外委托工作的副院长吕宁说道。针对评估标的的不同属性、状态等,他们确立了多种评估估价方式,如今,评估机构一改以往被动等待法院安排现场勘查、评估费预收不及时、报告复核时间长的问题,工作积极性、配合度显著提升。

  减少需要评估的财产种类。结合以往评估情况,确定了5类拟拍卖财产可以不进行评估,包括: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并协商确定拟拍卖标的价格的;财产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动产;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市场价格公开的金银及其制品。在该院的实践中,尤以第一种情况出现得最多,北仑当地一家银行就曾和对方当事人协商,将其所拥有的200万股股权参考市场价确定价值为380万元,这200万股股权最终以多少价格成交,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由市场判定,当事人双方都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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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立房地产变现价的参照法。房地产拍卖的数量在司法拍卖中占了很大比例,数量多、价格高,是司法拍卖界的“老大难”问题,因此,该院特别针对房地产评估作了细致规定。在一年内法院曾经评估过的同一地段的拟拍卖房地产,可以参照原评估报告,结合现下的市场行情确定房产变现价;同地段同类型房地产的系列案件,原则上仅评估其中一套,评估价格可作为其他房产的参照;辖区内的房产,如果经过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核实并能够提供同地段同类型房地产近一年内的市场交易价格的,可以参照市场比较法确定变现价。该院最初试行新的评估办法时,就是在执行一起银行与张某、陈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拍卖同地段同类型的11间商铺,引导双方从11间商铺中选择了面积较小的3间进行评估,其余8间参照前3间的价值定价,为当事人节省了评估费1.8万元,而且耗时仅8天。

  实行建筑类小标的物替代评估。漏水、裂痕、小面积损毁,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也可能引起当事人的大矛盾,因为这些问题引发的纠纷开展耗时、耗力的评估鉴定,多少有些得不偿失。该院明确,对标的额小于5万元的轻微建筑物质量问题等引发的纠纷,借助宁波市“81890求助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与他们建立合作机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组织内的评估专家免费出具评估意见。

  精细的绩效收费标准

  以往的评估工作中,当事人都是通过法院,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评估机构,其后期何时完成评估工作、完成质量如何,于当事人而言,都没有有力的举措加以约束。实行评估收费与评估绩效挂钩,是给当事人和评估机构之间的关系加了一道保障,两者才能真正处于平等的地位,互相督促。宁波一家资产评估公司的负责人甘先生就笑称:“现在接到活都是想着抓紧干,保质保量高效完成,不然收费要打折,那可是实打实地影响真金白银啊。”

  在广泛征求评估机构意见后,法院将支付费用的比例初步确定为六成、两成、两成,也就是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预收全额评估费的60%,剩余的40%再分为20%的效率评估费及20%的质量评估费,根据评估绩效进行结算。

  在对评估机构的约束中,首要的是提升评估效率。为此,他们把鉴定节点机制成功推广到评估领域,用量化的节点把控评估节奏,评估工作总耗时严格限定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为对外委托部门、办案部门、评估机构设定6、7、7的工作时限。为每个案件制作评估节点登记表,详细记录“立案日期”“机构选定结果告知执行人员时间”“预收费日期”“结算日期”等24个时间节点。对于评估机构来说,超期5日以内的,他们收到的效率评估费就会减半,超期5日以上的,则直接被取消了该项费用。此举施行以来,法院共评估标的304件,平均耗时10.23日,环比缩短9.17日;其中2件因评估机构超期3日完成,被减半收取效率评估费,共核减3790元。

  “快是要提高效率,但不是一味催促评估机构盲目赶工。”陈彦特意强调,评估工作的成果也要严审,评估质量要有保障,20%的质量评估费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设置的。法院明确,除个别情况外,如果不动产经过三次拍卖、动产经过两次拍卖后依然流拍的,不收取质量评估费,以此督促评估机构科学评估。新方案施行后,新评估标的的拍卖成交率达到94.9%,环比上升了23.48个百分点。同时,他们要求评估机构在提交评估报告时一同提交电子报告、视频资料等,解说稿由评估师编写,可以直接用于网拍标的展示,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法院的网拍工作量。

  创新在路上

  “任何创新工作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总是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加以改进的,我们有这个心理准备,也在一直完善我们自己的‘作品’。”吕宁回顾以往工作时谈及,司法网拍工作时,他们除就拍卖平台具体设置不断提出建议外,还曾先后通过开辟拍卖信息预约窗口、与金融机构联系为竞买人搭建贷款平台等举措,助推网拍工作更便民、更高效、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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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评估机制改革也是如此。施行过程中,他们注重数据的积累、总结分析及运用,开发了评估收费结算管理软件,该软件可以记录评估标的的价格、收费等信息,能够根据评估标的总额并结合绩效收费法,自动计算评估收费金额、按比例分配不同阶段的评估收费,与此同时,软件还具有评估费用结算与拍卖节点表比对功能,自动提醒结算费用、定期汇总未结算案件数量及待结算评估费金额。“我们有2件超额收费的评估案件都是系统提示之后调整收费的,也给当事人节省了3000多元评估费呢。”陈彦补充道。

  此外,为了更好地运用房产价格评估绿色通道,加大对房产价格的数据分析,他们搭建了房产数据分析库,对近一年来评估房产的评估价格、位置、房产类型、面积、装修情况、评估时间等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区域房产的价格走势及单价,为同类型同地段标的不评估、协商拍卖价格等提供参考。陈先生是市区一高档住宅的所有权人,评估费用较高,在查看了北仑法院数据库信息后,陈先生连连赞叹,当即向申请人提出直接以法院提供的参考价格作为评估价格。申请人也发现,法院提供的价格是该院在一年内曾经评估的同一地段同一类型的已拍卖房地产的成交价格,该价格与自己在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的价格比较贴近,表示同意。双方按照参考价格自行协商之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评估工作的改革对于司法网拍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评估效率和质量都提高后,网拍的首拍成交率从36.06%提升到41.12%。无论是当事人还是评估公司,都从这次改革中获益,认为这样的评估方式更简易、更高效、也更实惠。“每次从繁杂的数据、枯燥的程序中发现能够完善和改进的工作点,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当事人满意,我们自己也很有成就感。”陈彦笑道。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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