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举行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情况新闻发布会

日期:2016-08-0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原标题:辽宁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和《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

辽宁举行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点整,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辽宁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和《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相关情况。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日前我省出台了全省新的渔业油价补贴调整政策和《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这两份文件是我省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渔民转产转益、增产增收的有力举措,也是我省渔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文件出台后,社会反响非常强烈,为了帮助公众和媒体更深入的了解这两份文件的内容,今天我们邀请省海洋与渔业厅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军同志;省海洋与渔业厅计财处处长屈天威同志;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副处长于清深同志。下面,请李志军副厅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2016-06-28 10:01]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上午好!首先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关怀与支持。下面,我介绍一下辽宁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和《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有关情况。我先介绍辽宁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有关情况。

  一、政策调整背景及意义。

  2006年以来,为保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部署,中央财政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大、支出大幅增加、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继续对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油补。按照原有油补资金管理办法,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补贴前的水平,即汽油高于4400元/吨、柴油高于3870元/吨时,国家启动油补机制。补贴机制启动后,油补资金随成品油价格的浮动而调整,当成品油价格上涨时增加补贴,当成品油价格下跌时减少补贴,中央财政按年据实结算。从2006年启动实施油补政策,到2015年对油补政策全面作出调整,整个过程历时10年。2006年-2014年,我省累计获得油补资金66.8亿元,全部用于捕捞渔民油价补贴,油补政策对促进我省渔业发展、增加从业者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油补政策实施10年来,随着补贴规模刚性增长,补贴机制趋于僵化,补贴效应逐步减弱等问题的显现,油补政策调整势在必行。比如:油补与用油量相挂钩,用得多补得多,容易形成对油价补贴依赖性,影响价格机制发挥作用,不利于行业结构调整,不利于行业节能减排。同时,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一些违规申请补助的行为。鉴于此,经国务院同意,四部门决定对油价补贴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政策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有力促进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有效增强地方资金的统筹能力。

  改革调整油补政策,不仅是财政管理理念、支出结构和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而且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一)调整油补政策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更好地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近年来,渔业行业获得了较快发展,但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我省海洋捕捞渔船近4万艘,但“小、旧、破、木质”渔船占较大比重,安全、舒适、环保、效能性较差。这就需要在保持现有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盘活资金存量,优化支持结构,将以前主要用于弥补运营成本的补贴资金统筹使用,支持标准化渔船改造,着力改善供给结构,使供给体系更好地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

  (二)调整油补政策是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绿色发展的需要。实施油补政策以来,渔业行业用油量稳中有升。通过改革调整油补政策,将相关支出与用油量脱钩,鼓励用油成本“随行就市”进行传导,有利于防止信号扭曲和逆向调节,使价格机制更加灵敏、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保护,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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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调整油补政策是激发内生动力,促进渔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油价补贴妥善解决了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行业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强化了渔业行业对油补资金的依赖。通过改革调整油补政策,实行补贴资金与用油量脱钩并逐年退坡,并将腾退的资金统筹用于渔业行业发展,有利于倒逼渔业行业调结构、促改革、建机制,激发内在发展动力,促进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调整油补政策是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的需要。油补资金是中央财政支持渔业行业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在支持力度不减的基础上作结构优化,实现财政支出由“刚”变“柔”,由“僵”变“活”,由“分”变“统”,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统筹能力和“兜底”责任,进一步补民生“短板”,保社会稳定;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性。

  二、政策预期目标与调整内容。

  坚持“总量不变、存量调整、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以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使油价补贴政策与渔业资源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产业政策相协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从2015年开始到2019年,用5年左右时间落实政策调整,政策调整到位后,预计2019年对国内捕捞业渔民的油价补贴降至2014年补贴水平的40%,促进渔民减船上岸;除大连外,渔船压减数不低于1375艘、功率压减数不低于61785千瓦;更新改造标准化渔船数不低于616艘。此外,通过落实各市减船任务和渔船“双控”责任,建立“先减后建、减补挂钩”机制,将有效压减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同时达到保障渔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减船转产和捕捞结构调整,降低捕捞强度;改善渔业装备,促进渔业现代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目标。

  以2014年我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中央清算数6.69亿元为基数,补贴资金20%部分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由国家统筹安排用于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每年资金额度约1.33亿元,需我省按照中央专项支持范围向农业部和财政部申报符合要求的项目后获得。补贴资金80%部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每年资金额度约5.35亿元,由我省统筹使用。

  省统筹资金分为市县主导实施和省主导实施两类。其中:市县主导实施项目主要是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油补),为基数性质并有固定标准,按照农业部实施方案采取因素分配法将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市县,每年资金额度约4.4亿元,截止今年3月,省财政厅会同我厅已将今年对市县的补助资金全部下达。

  省主导实施项目为需要全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优化资源布局、成果共享以及跨区域实施的项目,每年资金额度约0.95亿元,具体项目类别为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配套补贴、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配套补贴、标准化渔船选型、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渔业资源修复与资源养护科技创新示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及渔业渔政省数据中心建设。

  三、我省政策调整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及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视频会议精神,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研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2015年7月,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全国视频会议后,在省政府领导下,我厅与省财政厅积极配合,坚决落实“省长负责制”,成立了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厅,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了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从细化方案、形成初稿、专家论证、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政府审批,到最终的上报备案,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流程,保证了方案的科学性。正式印发了《辽宁省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和《辽宁省2015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同时上报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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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细化配套补助标准。为进一步促进减船和更新改造,我厅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深入渔村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各市渔业主管部门、专业机构、渔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借鉴部分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5000元/千瓦的补助标准基础上,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15-2019年分别按照2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每千瓦的标准配套补贴。优先压减老旧渔船、木质渔船、大中型渔船以及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作业方式的渔船。明确市(县)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从省配套补贴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对转产渔民的就业扶持,包括安置公益性工作岗位、转产到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等,以保持渔区社会稳定。对未纳入国家减船转产项目,渔民自愿报废淘汰的老、旧、木质渔船;安全、节能和防污染性能较差的渔船;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比较严重的作业方式的渔船,更新建造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海洋捕捞渔船“双控 ”政策的海洋标准化捕捞渔船,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中央专项资金补贴标准的20%给予补助。

  三是简政放权,统分结合,充分发挥市县作用。为充分发挥市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政策实施的灵活性,我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为省主导实施和市县主导实施两大部分,其中:省主导实施项目为需要全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优化资源布局、共享改革成果以及跨区域实施的项目,,资金约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16%,重点支持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配套补贴、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配套补贴,以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标准化渔船更新改造任务。市县主导实施项目主要是从实际出发,便于当地按照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有利于当地监管便利,更能发挥当地积极性、创造性,共同做好这次油补政策调整工作。资金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84%。资金切块下达到市(县),由各市(县)根据省实施方案确定的使用方向及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专项用于两个方面:一是渔业生产成本补贴;二是用于渔民转产转业、支持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清理定置网具、渔业资源修复与养护、水产种业建设、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以及“互联网+现代渔业”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

  四是严格程序,科学分配,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为及时落实油补资金,我厅与省财政厅积极沟通,于2015年10月预拨市县70%油补资金,使政策调整资金及时下达到基层。同时,我省制定了严格的资金审批程序,与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基础上将资金分配方案报省长办公会审批,确保资金分配方案科学。截止目前,2015年度资金已经全部下达。

  下一步,我省将以农业部四个实施方案为引领,再次推进油补政策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做好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按照两部方案对油补上限的规定,组织各市县做好测算和发放工作,让渔民真正受益;二是做好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实施工作,重点落实减船转产和更新改造项目、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发挥中央专项资金对渔业发展的引领和牵动作用;三是积极引导金融资本与渔船更新改造的深度融合,形成渔民自筹、财政补助、金融支持的良好格局。辽宁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我介绍《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休闲渔业是指将渔业、旅游和环境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餐饮、健身、科普等活动与渔业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产业。当前,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面前,传统渔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渔业发展调结构转方式势在必行。发展休闲渔业对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渔民增收和渔业转型,延长渔业产业链,拓宽渔业增值空间,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农业部关于促进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12〕35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全省旅游、服务业“十三五”发展有关部署,结合我省渔业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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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总结了“十二五”休闲渔业发展概况。总量不断扩大,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区域特色明显,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分析了休闲渔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三是指明了“十三五”休闲渔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四是明确了“十三五”休闲渔业发展方向。提出了重点发展休闲垂钓、渔事体验、都市渔港、海底观光、精品购物、渔俗节庆、水族观赏、特色餐饮、渔俗文化和渔业科普十大产业类型。五是规划了“十三五”休闲渔业发展区域布局。划定鸭绿江流域休闲渔业产业区、辽东半岛休闲渔业度假区、辽河口休闲渔业园区、辽西滨海休闲渔业度假区、内陆淡水休闲渔业区和中部水族观赏休闲渔业区。六是提出了保障措施。通过政策保障、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培养人才、加强研究和强化服务六个方面来促进《规划》实施和落实。

  三、《规划》的作用与影响。

  《规划》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全省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渔业资源、渔业设施、渔业生产基地、渔村人文资源以及渔民生产生活方式等渔业要素与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等休闲活动的有机结合,为渔业产业提质增效提供充足动力。一是将促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的前提下,促进渔民增收,缓解过度养殖、捕捞给资源和环境带来的压力,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将推动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利用休闲渔业丰富业态吸纳传统渔业劳动力,促进捕捞渔民向休闲渔业产业工人和服务业从业人员转变,是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有效途径。三是将加快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利用休闲渔业发展带动道路、房屋、渔场基础设施建设和餐饮、娱乐、住宿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渔村建设和渔业经济发展,带动渔民增收,改善村容村貌和文明乡风。发展休闲渔业可提高渔民素养和竞技水平,加快渔业现代化进程,推动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四是将拓宽旅游发展空间。根据不同的消费者需求,形成不同的渔区特色,提供不同的休闲服务,形成独特的产业链条,使消费者可以有选择地进行休闲渔业体验,拓宽了旅游发展的新领域和新空间,助力旅游产业发展。五是将拉动水产品消费。休闲渔业发展转变了人们对水产品消费的传统理念,由单一的“吃鱼”转变为“吃渔家饭、住渔家屋、干渔家活、享渔家乐”等多种需求,促进水产品供给由消费数量型向休闲质量型转变。通过生产体验、渔区休闲活动等形式让消费者在旅游、竞技、户外休闲体验中品尝和购买新鲜的、鲜活的原生态水产品,在愉悦心情的同时,极大地促进水产品的消费。

  四、《规划》的贯彻与落实。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做好《规划》实施与监督落实工作,合理确定近期、远期休闲渔业发展目标,分解任务,分类施策。我们将以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为切入点,实施休闲渔业品牌战略,加大创建力度,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达到50家以上,并做实做大,提升档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各示范基地的影响带动作用。同时,我们将研究休闲渔业模式的升级提档和开拓创新工作,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涉渔休闲组合模式,拓宽发展渠道,助推全省休闲渔业大发展。到2020年,我省休闲渔业经济总产值力争超过110亿元,休闲渔业产值占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比重达到5%以上,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设施完备、产品优质、效益显著、社会和谐的发展格局,助力现代渔业发展,促进渔村经济、渔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

  以上是我此次发言的全部内容。再次衷心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前来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怀、支持我省的海洋与渔业工作,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2016-06-28 10:23]

  凤凰网记者提问:刚才我注意到您说休闲渔业工作要以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为切入点,我的问题是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展的情况。

  [2016-06-28 10:35]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军:“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打造休闲渔业精品,积极推进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点)创建工作,加快休闲渔业发展。目前,我省已创建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3家,省级以上休闲渔业示范基地43家。今年,我们于4月下发文件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全省各地积极申报,目前正汇总整理,下一步将认真做好评审认定工作。今后几年我们将加大创建力度,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达到50家以上。

  [2016-06-28 10:36]

  新华网记者提问:减船转产补贴和更新改造补贴将采取什么方式兑付给渔民?

  [2016-06-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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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计财处处长屈天威: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配套补贴、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配套补贴,由市(县)渔业部门采取“先减后补”“先改后补”的方式兑付资金。具体为:一是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贴。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渔船报废拆解或处理手续,取得《渔业船舶报废、拆解或处理证明》原件,可以给予补贴。二是更新改造补贴。中小型海洋渔船(24米以下)更新改造建造完工后,取得《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简称三证),凭上述证书领取资金补贴。大型渔船(≥24米)更新改造采取“建补结合”方式,即对已经明确渔船更新改造和承担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可以先期拨付50%的项目资金,以保证项目能够按期实施。主体工程完工并通过四方验收的再拨付40%的补助资金。渔船建造完工并取得“三证”、其他项目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的,再下达剩余的10%的补助资金。

  [2016-06-28 10:40]

[责任编辑:郑成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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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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