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2016-07-24 / 人气: / 来源:本站
自2006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11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来,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与省林业厅、省银监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共同制定实施了配套的办法,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使我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针对森林资源评估的特性,提出“量价分离”合作模式,促进森林资源评估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2010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和云南银监局等4个单位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10]37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在森林资源评估过程中充分发挥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价值量评估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具有森林资源调查的技术优势,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调查出具森林资源蓄积数据(量核查)、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具价值估价报告的“量价分离”合作模式。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明,这种方式有利于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从而保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质量。该办法的出台,为解决我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不规范、林权抵押贷款评估难、抵押物管理难、抵押物变现难的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促进了我省森林资源评估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注重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提供人力保障。
云南省是我国的四大重点林区之一,境内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林地面积广阔,林种资源丰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省为更好地为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流转工作服务,狠抓评估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一是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为基础平台,2010年举办了两期共人参加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题培训,邀请国家林业主管部门领导、高校林学专业教授,以及业内专家讲授森林资源产权交易政策与趋势、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知识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与案例。二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联合先后在我省举办了四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班,全省815人取得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证书,基本保证每个县有两至三名取得合格证书的咨询人员。截至2011年底,共有26家评估机构的80多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从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资格。为森林、林木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创造了条件。目前,他们已成为各地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中坚力量。为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积极筹建森林资源评估专家委员会,规范行业操作
为深入开展我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加强行业监管,更好地为林业改革服务,我省多次组织召开省国资委、产权交易所、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业调查院规划院生态分院和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在广泛听取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当事各方以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与省林业厅共同组织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同时,积极推进《云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起草工作,邀请各方专家对工作规则进行研讨,现已基本形成了涵盖委员会工作职责、机构组织、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则。
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范围日益扩大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我省森林资源评估目的不断扩展至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国有企业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资产处置、林木采伐权拍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拍卖、公司分立,以及以公司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公允价值评估、抵押贷款等;涉及的林木类型包括经济林(澳洲坚果林、橡胶林、印楝林、咖啡林、核桃等)、用材林(思茅松、云南松、桉树、龙竹林、西南桦等)、绿化苗木(滇朴、银杏、石楠、樱花、柳叶榕、红叶乌桕、滇润楠等)等。从市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来看,森林资源评估的经济行为会越来越复杂,对森林资源评估的难度和要求也越来越高。据初步统计,2010年至2011年底,我省实际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20个;实际完成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258个,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林地面积共323.42万亩,评估价值为99.96万元,评估收入为862.22万元。
五、注重数据积累,初步探索出符合我省实际的评估模型。
#p#分页标题#e#近两年来,资产评估机构在承接了近100多万亩思茅松的评估业务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在对思茅松出材率、生长率等相关参数进行分析研究中,建立了思茅松成本法、收获现值法、木材市场价倒算法等森林资产评估模型,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下一步的工作的思路
一是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尽快发布《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办法,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进行规范;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应按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执行;监管部门应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完善对森林资源评估的监督管理,促进评估工作不断规范运行。二是强化森林资源评估队伍建设,注重培育一批具有森林资源评估专业精湛的中小评估机构;三是继续积极与省林业部门合作,积极推进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筹建资产评估专业技术委员会;四是多方协作积极探索,评估机构、林业部门、科研院校需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出一套规范、适用、针对性较强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参数、操作技术规范、工作底稿等,以指导森林资源评估工作,满足不断扩大的森林资源评估市场需求。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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