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审计评估机构被出具监管警示函

日期:2016-07-11 / 人气: / 来源:本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证监会2015年度审计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进行了介绍。此次检查发现审计评估机构在内部治理和项目执业质量等方面总体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检查发现的问题机构当中,证监会对10家审计、评估机构出具了监管警示函,对1家责令改正,对3家进行监管谈话。这些机构涉及的38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27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也被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各证监局还根据检查情况,对8家审计机构及52人次注册会计师、7家评估机构及12人次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对部分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审计、评估机构,证监会已启动稽查(调查)程序。

   邓舸介绍,2015年,证监会统一组织对7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9家审计机构、4家评估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抽查123个执业项目。同时,各证监局结合辖区情况,对29家审计机构、23家评估机构的162个执业项目自主开展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审计、评估机构在内部治理和项目执业质量等方面总体上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

   在内部管理方面,部分审计机构内部管理薄弱,未实现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部门人员力量薄弱,部分执业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流于形式。在独立性方面,仍存在部分注册会计师未遵循独立性要求违规买卖股票的现象。在项目执业质量方面,部分审计机构未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存在风险评估与后续实质性程序不匹配,控制测试程序流于形式,,函证、监盘、分析程序等关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与收入、存货、关联交易等相关的重要实质性审计程序缺失,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政府补助、循环贸易等领域的审计程序缺失、审计证据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部分评估项目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缺乏合理依据,关键评估假设或参数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评估过程存在明显专业、计算、逻辑或引用错误,选取的可比公司明显缺乏可比性,评估方法选取不恰当、理由不充分,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未充分披露与评估结论相关的重大事项。其中,未对委托方、评估对象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独立分析、调查与判断,直接以此为依据进行评估测算的问题较为普遍。

   邓舸介绍,证监会根据检查情况,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审计、评估机构的38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27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也被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各证监局根据检查情况,对8家审计机构及52人次注册会计师、7家评估机构及12人次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邓舸还透露,针对部分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审计、评估机构,证监会已启动稽查(调查)程序。

   他说,今后证监会将结合资本市场改革要求,继续加强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不断强化审计、评估机构的把关责任,以现场检查为抓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推进监管转型,提高监管效能。通过督促审计、评估机构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记者 马婧妤)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