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评估案例

日期:2016-07-09 / 人气: / 来源:本站

委托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对叶**所有的湘******起亚牌小轿车进行价值鉴定评估

受理日期:2016年01月18日

鉴定日期:2016年02月18日

鉴定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停车场。

基本情况:

2016年01月18日湖南明鉴司法鉴定所接受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湘******起亚牌小轿车进行了车辆贬值损失评估。我所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2016年01月18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检验过程:

评估车辆:湘******

(1)厂牌型号:白色起亚牌YQ27142A小型轿车

(2)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03月21日。

(3)发动机舱密封不严实、渗油;电瓶无电;

(4)鉴定评估基准日:2016年01月18日。

(5)评估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停车场。

分析说明:

本评估项目采用重置成本法,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资料,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结合市场询价、提交报告的程序,对评估车辆估算出现有市场价格。

    鉴定意见:

通过必要的评估程序,本所对受评估车辆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湘******起亚牌YQ27142A小型轿车评估价值确定为:

人民币:******元整(¥******元)。

(注:此评估价值未计入以下情形产生的车辆价值损失:该车2015年度未年检;9起违法记录及罚款金额920元未处理。)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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