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荣获市森林消防工作优秀单位

日期:2017-01-19 / 人气: /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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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荣获市森林消防工作优秀单位  
 
2017-01-16 11:12:48   来源: 中国缙云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陈明 陈妃  

  缙云新闻网讯  近日,从丽水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传来喜讯:缙云县人民政府荣获2016年度全市森林消防工作优秀单位。据悉,全市共有莲都、景宁、缙云、遂昌、庆元、松阳6个县(市、区)荣获优秀单位称号。

  2016年,缙云县森林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消防指挥部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森林消防各项工作,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了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G20杭州峰会期间,做到重点时段“零火情、零火灾、零事故”,向省政府交出了满意答卷。

  责任落实到位。年初县政府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村与农户层层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每村、每户、每个山场,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级森林消防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G20峰会期间,专门下发了《G20峰会缙云县森林消防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人。

  宣传教育到位。认真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发送“森林防火告知书”、“森林消防八项注意”宣传单、《画说浙江森林消防》、《森林消防宣传小册子》等资料6万余份。在全县中小学校播放以防火虎威威为原型的森林消防动漫片,让每位孩子给家长带一句防火提醒语:“野外祭祖不烧香纸、不点烛、不燃放鞭炮,野外用火要审批”。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单、专栏、宣传车、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森林消防、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火源管控到位。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段,组织乡村干部、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村护林组织和老人协会、志愿者等,开展全方位的巡查管护,全面管控野外违章用火,特别在清明节、G20杭州峰会期间,组织大量人员在路口值守,收缴火种,劝阻和制止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土木灰、烧田坎等行为。全年共组织护林员、森林消防队员、志愿者、乡镇(街道)和林业部门干部等3万多人次,劝阻和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排查森林火灾隐患60余起。

  应急准备到位。从春防开始,对全县21支县级森林消防中队和各乡镇(街道)业余森林消防中队进行针对性的演练,适时对扑火队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壶镇、舒洪、七里等配有消防水泵的森林消防中队开展以水灭火专项培训。新购置风力灭火机30台,对各中队风力灭火机等机具进行更换和检修保养,确保随时可用。组织242名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进行集中培训,配发迷彩服、喊话器、电筒、充电宝等器材,督促每位护林员认真履行好管护职责,消除火险隐患。

 

编辑: 徐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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