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15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自查
日期:2018-09-03 / 人气: / 来源:本站
信息名称:
霍邱县2015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自查报告
索引号:
003236238/201606-00010
信息格式:
.其他
发布机构:
林业局
组配分类:
落实情况
文号:
霍政秘〔2016〕104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生成日期:
2016-06-13
体裁分类:
报告
有效期:
关键词:
自查报告
内容概述:
为实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常态化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林督一函〔2015〕7号)和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林资函〔2015〕234号)要求,我县对2015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上报
霍邱县2015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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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刘树龙 保密审查人:徐基朴
为实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常态化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林督一函〔2015〕7号)和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林资函〔2015〕234号)要求,我县对2015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自查对象。重点检查32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国有场圃纳入检查,但不参与全县评比。
(二)自查方法。县政府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霍邱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及年初县政府和各乡镇、开发区签订的目标考核具体内容,将乡镇、开发区按照丘岗区、平原区和沿淮湖区分成3个类型,以森林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和林地保有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对森林增长工程建设、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林业产业等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逐项打分评比。
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算,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良好,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自查结果。经评比,全县综合得分91分。其中:优秀乡镇7个,分别为冯瓴乡、龙潭镇、经开区、姚李镇、临水镇、花园镇和长集镇;其他乡镇均为合格乡镇。
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2015年既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快速推进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为此,我县以持续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为依托,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为动力,重栽严管、多措并举,累计投入县级财政资金35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900万元,实现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再上新台阶。具体做法是:
(一)重培育、造管同步,确保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1.保总量,实现林地、森林面积稳步增长。按照《关于印发霍邱县2015年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森组﹝2014﹞8号)建设目标,一是抓好城区环城林带、矿区植被恢复等重点工程。建成城北植物园、城东采摘园和城南湿地公园,利用矿区尾砂充填废弃采石塘口并进行植被恢复17处;二是抓好“三线三边三地”绿化提升。重点建设41公里罗花路林带的扩宽和连接,及霍众路、济广高速等森林长廊的补带、补缺;三是抓好“美好乡村”建设。以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为重点,带动集镇、中心村和自然村庄绿化、美化。一年来,全县共完成各类人工造林合格面积21872.8亩。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造林1504.9亩,长防林8097.9亩;提升新建森林长廊里程26.4公里,创建森林长廊示范段16.9公里;油茶新造林332.3亩;其它造林11937.7亩。截止年底,全县林地总面积59.6万亩,其中有林地51万亩,森林覆盖率10.51%;活立木总蓄积272万立方米;四旁树木总量达1451万株,折算蓄积67.66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16.66%。
#p#分页标题#e#2.慎用林,实现资源消耗科学化管理。一是规范了林地报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和《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在确保重点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的同时,加强林地监管措施。全年申报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霍邱300万吨/年钢铁项目、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霍邱段)新建公跨铁项目和宁夏宁东-浙江绍兴±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重点工程使用林地3宗,使用林地面积16.90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15.8203公顷,临时使用1.0867公顷;消耗林木蓄积1060.78立方米。并对过去非法侵占林地的案件进行了排查梳理,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13宗,恢复林地面积2.37公顷,杜绝了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侵占林地现象发生。二是实现了林木限额持证采伐。全年受理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35份,采伐蓄积11280.28立方米,占年采伐量限额的19.7%。三是合理制定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我县“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为130887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面积2170公顷,蓄积128662立方米;公益林面积366公顷,蓄积2225立方米。较之十二?五年森林采伐限额57223立方米增加了73664立方米,对退耕还林、近成过熟林合理采伐保证了限额。
(二)严管理、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1、从严治警,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县森林公安局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健全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并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了“春季攻势”、“雷霆行动” 等一系列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森林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战果。全年出动警力576人次,出动车辆240台次,受理各类涉林资源案件54起,查处48起,查处率95.2%。其中,立森林资源刑事案案件11起,侦破11起,采取强制措施11人,依法起诉5人;立行政案件7起,查处行政案件7起,处罚7人次,依法查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3起,处罚3人。林业行政罚款 10万余元。
2、常态管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首先,完善东西湖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保护区保护力度。坚持日常管理和定期监测相结合,注重保护区的资源管理和动态监测。在冬季进入候鸟迁徙期间,突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安排专人进行野外监测,实行定点监测和巡查结合。加大巡查密度,加大候鸟保护宣传力度,教育群众爱鸟护鸟。加强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对每天的监测情况通过陆生野生监测网每天实行零报告。其次,做好科普宣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将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印成宣传资料及图片分发到各镇集贸市场、街道、酒楼、饭店等张贴,并在宣传资料注上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别和监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能力。第三,严厉打击,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县森林公安局对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遇警必接,逢案必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查处捕猎鹭类、青蛙等案件3起,放生野生鸟类200多只,青蛙500多只。
3、防控结合,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治理。2015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7万亩(其中马尾松毛虫轻度发生1.1万亩,杨树天牛轻度发生3万亩,松墨天牛1.2887万亩(其中中度发生0.0887万亩),杨树食叶害虫轻度发生7万亩,杨树病害0.3万亩,美国白蛾危害面积210亩。总体发生面积与预测13.5万亩相比,测报准确率为94%;发生成灾面积为0.1097万亩(松褐天牛0.0887万亩,美国白蛾中度发生0.021万亩),成灾率为2.06‰,其他食叶害虫未连片发生。防治面积为13.4万亩次,超面积防控,且全部使用灭幼脲、阿维菌素、苯氧威和飞防用细菌,无公害率超98%。今年我们结合种苗行动,全面摸排,加强产地检疫,对民营个体等同时摸底进行产地检疫,检疫率达99%。按照省市局要求目标管理要求,我县指标为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78%以上,测报准确率85%,种苗产地检疫率95.5%,全部达到目标要求。
#p#分页标题#e#4、警钟长鸣,森林防火重于泰山。今年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以森林防火为中心工作,取消双休日,持续战斗在防火第一线,做到:狠抓宣传,提高意识。防火期间森林公安局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加大了警力的投入,协助各基层政府到各村组张贴防火宣传画,建立宣传员,制作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电视台防火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使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断提高。加强督察,及时整改。森林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防火办和防火成员单位对全县重点乡镇和林区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加大对林区重要地带、重点路口巡逻检查,坚持每日一查制度,并将巡查的情况认真登记,及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常抓不懈,防患未然。精心做好防火预案和演练,在森林高火险期和火灾高发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每周确定一名带班领导。确保在森林火情发生时,森林公安民警始终保持快速反应及时出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火场,组织指挥并参与火情的扑救,确保每一次火情的及时扑灭,实现全年无一例森林火灾发生。
(三)定职责、细化目标,确保目标管理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严明职责。我县对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县、乡(镇)、村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主体,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县长是主要责任人;各乡镇长是实现目标的直接责任人。逐级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工作实绩和责任追究双向管理。
2、严格考核,奖惩激励。为认真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县政府建立了严格的检查验收和考评制度。每年元月,县领导组首先责成林业部门提供各地植树造林、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林业案件发生和森林抚育等完成情况;其次是组织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深入乡镇,按照各乡镇森林资源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表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内容,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最后根据县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打分。
对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各乡镇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对的,除进行通报批评,还取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在2016年2月29日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一、二、三名7个先进乡镇和个人,县政府拿出32万元予以奖励,并颁发了奖牌。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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