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8-07-03 / 人气: / 来源:本站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09年5月1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09年5月13日上午10:30。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表决的董事八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东力”)全部资产。

  经协商,转让价款商定初步确定为人民币11,200万元左右。

  公司拟收购的资产包括BOPA薄膜生产线两条,该设备由于管理和技术原因尚未投入使用;土地使用权、生产厂房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生产设施齐备等,能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目前尚未对拟收购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但由于客观原因公司提前和出售方进行了转让价格的商谈。公司在充分考虑了此项资产收购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前提下,和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进行了充分协商。东塑集团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了进一步扶持公司,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抓住市场机遇,巩固公司BOPA薄膜产品的行业地位,对公司此次资产收购做出了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一、如果公司对此次拟收购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后,评估价格低于转让价款,公司以评估价格支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将由东塑集团承担;

  二、沧州明珠根据《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资产收购事项时,本公司保证投赞成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BOPA薄膜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是公司目前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品之一,目前销售情况良好,收益明显。公司已掌握了该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技术和管理优势比较明显。加快BOPA薄膜产品项目建设,是公司已经确立的发展目标,该项资产收购一经完成,能够尽快的为公司带来效益。

  此次资产收购没有属于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情形,所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此次资产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此次资产收购。

  公司董事会将安排本次收购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商务洽谈、签订意向性协议等。公司根据收购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此次资产收购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对此次资产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09-02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仅就此项收购达成口头意向,尚未签署有关书面文件,因此此项收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收购资产尚未经评估,最终成交价格以协议价格为准;

  3、待该项资产评估完成,签订协议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东力”)全部资产。

  此项资产收购没有属于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情形,所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此项资产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此项资产收购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鲁德总字第000715号

  住所:山东省平原龙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宣华

  注册资本:美元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科技塑料薄膜产品

  公司发起人股东:山东新东力制模有限公司、香港台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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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拟收购的资产范围包括:(1)BOPA薄膜生产线两条,,该设备由于管理和技术原因尚未投入使用;(2)为生产必须的土地使用权、生产厂房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能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2、该项资产尚未经评估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项资产收购交易价格商定初步确定为人民币11,200万元左右。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此项资产收购。目前尚未签订交易协议。

  待该项资产经评估完成,签订交易协议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BOPA薄膜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是公司目前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品之一,目前销售情况良好,收益明显。公司已掌握了该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技术和管理优势比较明显。加快BOPA薄膜产品项目建设,是公司已经确立的发展目标,该项资产收购一经完成,能够尽快的为公司带来效益。

  六、其他

  由于客观原因公司提前和出售方进行了转让价格的商谈。公司在充分考虑了此项资产收购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前提下,和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进行了充分协商。东塑集团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了进一步扶持公司,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抓住市场机遇,巩固公司BOPA薄膜产品的行业地位,对公司此项资产收购做出了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如果公司对此项拟收购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后,评估价格低于转让价款,公司以评估价格支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将由东塑集团承担;

  2、沧州明珠根据《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资产收购事项时,本公司保证投赞成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七、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4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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