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兴发(000780)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日期:2018-04-1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而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以对该部分资产在2006年6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
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为重置成本法。在评估过程中,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指定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
经评估,截止于2006年6月30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而涉及的全部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资产占有单位: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x100%
流动资产
61,757.59
61,757.59
63,565.21
1,807.62
2.93
其中:货币资金
24,692.45
24,692.45
24,692.45
-
-
应收票据
1,659.27
1,659.27
1,659.27
-
-
应收帐款
23,034.99
23,034.99
24,245.18
1,210.19
5.25
预付帐款
7,307.84
7,307.84
7,307.84
-
-
存
货
5,063.04
5,063.04
5,660.47
597.43
11.80
固定资产
82,106.30
82,106.30
106,456.10
24,349.80
29.66
其中:建筑物
42,692.12
42,692.12
54,182.11
11,489.99
26.91
设
备
28,824.09
28,824.09
36,993.55
8,169.45
28.34
在建工程
15,280.44
15,280.44
15,280.44
-
-
资产总计
143,863.90
143,863.90
170,021.31
26,157.42
18.18
净资产
143,863.90
143,863.90
170,021.31
26,157.42
18.18
本资产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起计算,至2007年6月29日止。超过2007年6月29日,需聘请中介机构对委估资产重新评估。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及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报告书。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此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 张宏新
注册资产评估师: 汤志成
注册资产评估师: 许 钧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5日
地 址:中国北京海淀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7层A
电 话:(010)88357080
传 真:(010)88357169
邮政编码:100044
一、绪言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而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名
称: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
所:赤峰市平庄镇城区哈河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孙国建
注册资金:柒亿肆仟陆佰柒拾伍万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沿革及现状:
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前身是1959年始创的平庄矿务局。总部位于东北经济区与环渤海经济圈结合部的内蒙古赤峰市境内,北临中国能源后备基地锡林郭勒盟,南接辽宁、河北。国铁叶赤线纵跨矿区,沙通线横贯北端,赤朝、平双公路交汇贯通,铁路、公路可达京津、东北等各大城市及口岸,交通十分便利,经济地理位置优越,投资环境良好。
公司本部矿区面积210平方公里,煤田面积81平方公里,由平庄煤田和元宝山煤田组成,探明储量16.7亿吨,现有经济地质储量10.1亿吨,经济可采储量7.8亿吨。煤种主要为老年褐煤,发热量在4000—5000大卡/千克上下,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工业锅炉及生活用煤。目前煤炭生产能力1300万吨左右。主要销售市场在自治区东部及辽宁、河北部分地区和企业。集团公司下属7个生产矿,一个在建矿,年原煤产销能力1300多万吨,产值20多亿元。另有铁路运输、电力、机械加工、建筑建材、化工、林业绿化等多个参股、控股企业。总资产50多亿元。现有员工2万多人。
经营状况: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年经营状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总资产
266541
257597
527528
其中:固定资产
196461
150578
385085
总负债
136735
133893
188878
其中:长期
45275
45086
62947
净资产
129806
123703
338649
主营业务收入
66299
98268
185074
净利润
1324
9512
2134
三、评估目的
根据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的计划,需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拟置换资产进行评估,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作价提供参考依据。
在本项评估工作开展之时,上述经济行为已获得……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关于……的批复》(……[2006]25号)。
四、评估范围及其说明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所涉及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具体为以企业提供的资产汇总表和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为基础,凡列入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汇总资产汇总表(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净值
1
流动资产
61,700.18
2
其中:货币资金
24,557.13
3
应收票据
1,659.27
4
应收帐款
23,414.00
5
预付帐款
6,744.84
6
存 货
5,324.94
7
固定资产
73,285.52
8
其中:建筑物
43,354.47
9
设 备
31,155.70
10
在建工程
3,506.04
11
资产总计
134,985.70
12
净资产
134,985.70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06年6月30日。
选择2006年6月30日的会计年中期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完整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同时根据委托方本经济行为的时间计划,选择本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的计划实现日期也较为接近。
六、评估原则
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依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在评估程序、取价标准、资产状态确认时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评估原则。
七、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1、……;
2、委托方与我公司签署的《资产评估服务合同》。
(二)法规依据
1、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财政部第14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会协2003第18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汪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7、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9、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1、资产占有方提供财务会计相关资料;
2、委估设备的发票、合同、车辆行驶证等;
3、委估房屋建筑物的房屋产权证书等;
4、井巷采掘工程平面图、储量动态平衡表等;
5、其他有关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四)取价依据
1、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
2、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原始会计报表、原始会计凭证、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银行提供的对帐单,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3、往来款项询证函;
4、《慧聪商情广告》2006年6期;
5、设备采购合同书;
6、企业提供的生产操作手册、设备台帐、大修纪录、设备设计图纸等有关档案资料;
7、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机电产品价格信息中心编印的《2005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8、《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
9、委托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施工资料;
10、建筑施工结算书;
11、评估范围内主要建筑物工程设计及工程图纸资料;
12、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
13、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14、原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转发《资料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15、《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字479文;
16、《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概算指标》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17、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18、《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资产评估)》98版;
19、煤炭建筑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煤规字[2000]第48号);
20、煤炭建筑井巷工程基础定额;
21、煤炭建筑工程造价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煤规字[2000]第48号)
22、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2004年);
23、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2004年);
2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算规则(2004年);
25、赤峰地区200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动态信息及有关规定;
26、评估人员收集整理的赤峰地区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资料;
27、评估人员对房屋建筑物实地踏勘、记录、分析;
28、评估基准日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汇率及利率;
29、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八、评估方法
(一)方法的选择和确定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和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类型,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及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评估原则,本次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用单项资产评估加和得出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确认评估值。
依据此评估原则和方法,我们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和必要的核查及技术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现在对具体资产评估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二)机器设备及车辆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主要为本次评估的设备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生产经营用各类设备;二是交通运输机具;三是办公用电子设备。该部分设备大量分布于各煤矿现场。
1、风水沟煤矿
风水沟矿开采方式为平硐加斜井。其主要生产设备(如:掘进机、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运输机、破碎机、皮带机、装载机等)均为向集团本部租赁设备。另有相当数量其它生产辅助设备(如:井上运输设备、机修设备、配电设备及生活办公设备、车辆等)。
该矿采煤过程大致为:利用掘进机在巷道内掘进,采用液压支架支护,然后用采煤机采煤(方式为综采),用装煤机将煤块装上刮板运输机,经过破碎、手选工艺段后,利用皮带机输送到煤场或直接输送到铁路专用线上。其流程为:
掘进 →采煤 →装煤 →刮板运输机 →破碎 →手选→
→皮带机 →煤场
该矿设备配备能满足生产的要求,大部分设备为国产90年代技术,各部门制定了不同的规章制度,设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设备维护保养尚可。
2、西露天煤矿
西露天矿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资产(大小机电设备二千余项)主要是: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主要为露天矿生产使用的剥离、排土、运输、破碎、装载、选煤等设备,及疏干、供电、通讯、信息、办公等辅助设备,车辆包括办公车辆、矿山运输车辆、辅助生产车辆及生产指挥用车。
西露天矿地质成矿条件符合露天开采要求,该矿于1958年开始开采。采矿能力:年产150万吨原煤。主要生产工艺为:钻孔、爆破、电铲挖掘机剥离煤层外围的土石层,通过电铲挖掘机、铁路电动牵引机车、侧翻自卸矿车运送剥离物(土、石)排弃到排土场。原煤用铁路电动牵引机车、侧翻自卸矿车运送至选煤厂。工艺流程为:
钻空机钻炮眼 →爆破 →电铲剥离 →电铲采煤 →
→电机车牵引运输 →选煤场、(排土场) →选煤场皮带机 →
→磁选 →破碎机 →振动筛 →浮选 →煤仓
由于本矿1958年投产,许多主要生产设备均为超期使用,但历年有大量的设备维护保养费发生,对主要生产设备定期维护。故设备状况良好。
评估人员经现场勘察了解,认真查阅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并向相关人员了解,该矿设备大部分均运行正常(包括租赁设备)。
3、古山煤矿
古山煤矿于1958年开发建设。二井1966年1月投产,设计能力30万吨。一井1970年5月复建,1975年5月投产,设计能力30万吨。三井于1974年11月开建,1978年12月投产,设计能力30万吨。选煤厂于1974年建设,1983年12月投产,设计年入洗能力120万吨。
其主要生产设备为:掘进机、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运输机、破碎机、皮带机、装载机等,另有部分生产设备为向集团本部租赁设备。另有相当数量其它生产辅助设备(如:井上运输设备、机修设备、配电设备及生活办公设备、车辆等)。
由于本矿投产较早,许多主要生产设备超期使用,但历年有大量的设备维护保养费发生,对主要生产设备定期维护。故设备状况良好。
评估人员经现场勘察了解,认真查阅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并向相关人员了解,该矿设备大部分均运行正常(包括租赁设备)。
4、六家煤矿
六家矿是95年建矿01年扩建的年生产为120万吨的竖井矿,主要设备有滚筒式采煤机、磨擦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掘进机等。
在本次评估中,我公司对机器设备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核查,查阅了设备的的购置日期、产地、各项费用的支出凭证等技术资料和文件。通过与运营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多次广泛的交流和对设备的实地观测,比较充分地了解了设备的运行情况。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方法
本次委估设备的购建周期均按煤矿项目建设合理周期计算,资金平均投入。对于办公电子设备,由于运输方便、安装简单,本次评估不取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和安装调试费用。
(1)对于能查询到现行市场价格的煤炭生产专用设备,根据分析选定的现行市价,根据送输距离及难易程度考虑其运输费用,套用《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概算指标》的相关规定计算安装调试费,按照“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标”的相关规定计取其它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生产准备费、联合试运转费及工程保险费等),按照项目合理建设周期计算确定资金成本后综合确定重置全价。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现行市场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2)对于能查询到价格的通用设备,根据分析选定的现行市价,根据送输距离及难易程度考虑其运输费用,依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大型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评估时考虑),按照项目合理建设周期计算确定资金成本等费用后作为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市场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其它费用
(3)查询不到现行市场价格各类设备和自制设备,参考相同用途设备的价格情况,根据设备制造困难程度、材料、人工等投入状况和有关价格信息资料,经评估人员与有关专家讨论,估算设备的建造价格,然后考虑其运输费用因素(自制设备不计),安装调试费用及资金成本等费用后确定重置全价。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设备估算建造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它费用+资金成本+其它费用
(4)对于闲置的老旧设备或待报废设备,按现行二手市场价扣除一部分清理费用后确认评估值。
(5)对于公路运输设备,按全新车辆的市场价格加购置附加税及上牌照费用来确定重置全价(对于矿区内使用的车辆以购置价考虑合理运费后作为重置全价)。
(6)对于铁路运输设备,按全新设备购置价格,加合理的运杂费(包括过轨费、人员差旅费等)及合理的资金成本后确定重置全价。
(7)对于办公电子设备,由于运输方便、安装简单,本次评估不取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用和资金成本。以基准日当地市场价格确认重置全价。
设备成新率的评定
本次评估成新率的测定采用理论成新率法和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具体操作时,主要根据现场勘察鉴定所掌握的材料,根据设备现状,结合行业特点及有关功能性,经济性贬值因素,并参考设备的规定使用年限及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
(1)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
通过现场检测,根据设备现时状态、设备的实际已使用时间、设备的常用负荷率,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维护保养状况以及设备的工作环境与条件、设备的外观及完整性等方面,在广泛听取设备实际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由专家与该厂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技术鉴定来确定其成新率。
(2)年限法成新率(理论成新率)
设备成新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
(3)评估成新率的确定
A.一般设备以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成新率或年限法成新率确定每台(套)设备的成新率。
B.重点大型设备按照两种方法的权重比来确定综合成新率,其中使用年限法占40%的权重,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占60%的权重。即: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40%+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确定成新率 60%。
C.公路车辆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依据其性能、外观、大修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其行驶里程和寿命里程结合使用年限测算其成新率。总的寿命年限主要以1997年7月5日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的新的“汽车报废标准”和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文为依据。
车辆成新率的计算公式为: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
里程成新率=(经济寿命里程-已行驶里程/)经济寿命里程 100%
在确定成新率时,取以上两者最低值(对于无行程里程记录的车辆按年限成新率确认)。
D.铁路车辆成新率的确定,以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成新率或年限法成新率两种方法的权重比来确定综合成新率,其中年限法占40%的权重,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占60%的权重。
E.本次委估办公电子设备的成新率全部采用理论成新率法。根据设备现状,结合行业特点及有关功能性,经济性贬值因素,并参考设备的规定使用年限确定成新率。成新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
F.对于按现行二手市场评估的闲置的老旧设备或待报废设备,不计成新率。
(三)房屋建筑物
平煤集团位于内蒙赤峰市东南50公里。毗邻辽宁,几近京津,是东北与华北两大经济区域的结合部。下属七个矿区内有100多公里自营铁路和自建公路形成便捷的交通运输网,自营铁路有四处与国铁叶赤线和京通线接驳,亦可通过高速国道南下京津,东接辽沈,交通条件优越。
房屋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概况
1、风水沟煤矿
风水沟煤矿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煤矿始建于一九八五年,九五年正式投产,现年产300万吨。
风水沟煤矿现有房屋建筑物130项,建筑面积67,600.03平方米,账面原值34,708,926.22元,账面净值18,242,881.39元。其中己经办理房产证的共41项,建筑面积40,588平米,未办理房产证的共89项,建筑面积27,011.79平米;构筑物90项,账面原值26,895,413.71元,账面净值12,350,354.78元;管道沟槽103项,账面原值23,261,193.00元,账面净值10,311,020.84元。
风水沟煤矿的房屋建筑物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至本世纪2005年。生产和专用厂房以排架结构为主,如矿修车间、机修车间、加工车间等,采用钢筋砼基础、柱、梁、板,水泥地面,木门,双面钢窗,集中供暖,双回路供电。;辅房、仓库和办公楼等以砖混结构为主,如矿办公楼、主扇房、锅炉房、配电室等。构筑物以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为主,如公路、工业广场、围墙、检修棚等。管道沟槽主要为动力网及各种管道、输变线路等。
房屋和构筑物建筑质量较好,维护及时,水,电,暖安装工程配套,正常使用。
2、古山煤矿
古山煤矿现有房屋建筑物274项,建筑面积82,711.98平方米,账面原值27,833,188.00元,账面净值12,787,859.63元。其中己经办理房产证的共141项,建筑面积52,623.47平米,未办理房产证的共133项,建筑面积30,088.52平米;构筑物84项,账面原值18,996,001.00元,账面净值9,901,478.34元;管道沟槽71项,账面原值7,169,170.00元,账面净值2,162,553.84元。
古山煤矿分一井、二井、三井和选煤厂,房屋建筑物建成于1968年至2005年。办公用房和普通厂房主要为砖混结构,如办公楼、新浴池、选煤厂主楼、火车轨道衡室等;其它为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如会议室、设备库、俱乐部等;主要厂房为框架、排架结构,采用钢筋砼基础、柱、梁、板,水泥地面,木门,双面钢窗,集中供暖,双回路供电。构筑物主要包括公路、皮带通廊、储煤仓、采煤坑等,以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为主。管道沟槽主要为各种上下水管道、输变线路、通讯线路等。
近几年,部分办公楼重新装修,并有少量新建房屋。
3、六家煤矿
六家煤矿现有房屋建筑物53项,建筑面积59,460.54平方米,账面原值46,841,013.70元,账面净值39,645,997.39元。构筑物47项,账面原值17,118,214.30元,账面净值14,103,835.44元;管道沟槽19项,账面原值16,481,341.00元,账面净值13,704,484.58元。
六家煤矿的房屋建筑物建成于1997年至2004年。办公楼和普通厂房主要为砖混结构,如矿办公楼、破碎间、副井井口房等;主要厂房为框架、排架结构,如原煤储仓及筛分破碎间、工业广场锅炉房、扇风机房等,采用钢筋砼基础、柱、梁、板,水泥地面,木门,双面钢窗,集中供暖,双回路供电,办公楼墙面抹灰刷白,厂房和其它房屋为清水墙。构筑物主要包括公路、排水沟、围墙等,以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为主。管道沟槽主要为广场热网、各种上下水管道、电缆等。
近几年,部分办公楼重新装修,并有少量新建房屋。
4、西露天煤矿
西露天煤矿现有房屋建筑物245项,建筑面积74,348.58平方米,账面原值32,807,382.32元,账面净值15,885,487.88元。其中己经办理房产证的共15项,建筑面积3,444.11平米,未办理房产证的共230项,建筑面积70,904.47平米;构筑物111项,账面原值23,812,738.84元,账面净值8,297,101.19元;管道沟槽145项,账面原值18,465,140.00元,账面净值7,795,064.11元。
西露天煤矿的房屋建筑物建成于1959年至2005年。办公楼和普通厂房主要为砖混结构,如办公楼、锅炉房、职工浴池等;其它为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如运输段办公楼、调度室平房、住宅楼煤棚等。主要厂房为框架、排架结构,如年检及定检车间、选煤厂跳汰车间、二牵引厂房等,采用钢筋砼基础、柱、梁、板,水泥地面,木门,双面钢窗,集中供暖,双回路供电,办公楼墙面摸灰刷白,厂房和其它房屋为清水墙。构筑物主要包括铁路线及道岔、涵洞、桥梁等。管道沟槽主要为洗煤厂池、热力网、各种管道、输变线路等。
5、核算中心
核算中心现有房屋建筑物62项,建筑面积48,253.91平方米。账面原值13,941,327.62元,账面净值8,158,117.86元。构筑物18项,账面原值1,277,712.00元,账面净值890,413.88元。
核算中心的房屋建筑物建成于1958年至2005年。办公楼和普通厂房主要为砖混结构,如仓储用房、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六家变电主控室等;其它为砖木结构,主要为仓储用房。构筑物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水井等,以混凝土或钢结构为主。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重置全价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其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 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首先,评估人员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征将评估对象归类成组,对于主要建筑物和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和类比调整法。
A.主要建筑物采用决算调整法
根据待估建筑物的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预决算资料和建筑物建成后历年来进行的维修决算工程量为基础,结合现场勘察结果,对决算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后,按北京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出评估日各个主要建筑物和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的工程造价,并计入评估基准日现行的国家及北京市对建设项目收取的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后,根据工程建设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得出建筑物的重置成本。
B.对于一般建筑物主要采用类比法,即选择决算资料齐全的建筑物,用决算调整法计算工程造价及重置成本,然后以其每平方米单位造价作为参照物。与被评估建筑物进行比较,调整各项差异因素,推算各个被评估建筑物造价,摊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是指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的完好状况与全新建筑物的比率。根据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对房屋主体结构、内外装修以及安装工程的完好程度进行鉴定,采用完好分值率法和年限成新率法,确定综合成新率。
完好分值率测定依据建筑物的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墙体等结构部分,屋面、楼地面、内外墙面装修、门窗、天棚等建筑部分,以及水、暖、电、卫等设备部分,各占建筑物造价比重确定其标准分值;再由现场勘查实际状况确定各类的评估完好分值,根据此分值确定整个建筑物的完好分值率。即:
现场勘察成新率(%)=完好分值/标准分值 100%
年限成新率是根据建筑物的已使用年限和耐用年限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 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 40%+现场勘察法成新率 60%
(四)井巷
根据申报资产的特点及评估目的,对于井巷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综合造价+前期费用+资金成本
(1)综合造价
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综合造价=直接定额费+辅助定额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劳动保险费+税金
其中:直接定额费——分不同工程类别、支护方式、支护厚度、岩石硬度系数、断面大小等不同分别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辅助定额费——分开拓方式及一、二、三期、尾工期施工区巷道、总工程量、巷道断面、井筒长度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取费——根据煤规字[2000]第48号文关于《煤炭建设各类定额、指标、取费标准及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各矿井建设施工情况计取。
(2)前期及其它费用
前期及其它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联合试运转费、勘察设计费及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凿井措施工程费等。根据煤规字[2000]第48号文关于《煤炭建设各类定额、指标、取费标准及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即计价格[2002]第10号文》测算出企业合理的前期及其它费用。
(3)资金成本
按照合理的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因此,相应的年贷款利率为6.03%计算。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煤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附着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按矿井开拓系统划分,井下可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区域的储量决定。因此,在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矿井设计资料,了解井下各类巷道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支护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和回采对巷道的影响;其次到井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巷道实地查看了巷道的支护状况和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法;第三根据各类巷道竣工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在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矿井地质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
(五)在建工程
1、对委托方提供的在建工程评估明细表所列在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和验证产权.尤其注重在建工程申报项目与固定资产项是否有重报内容。
2、财务分析
收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分析预付工程款数额、工程付款进度、与实际完工进度之间差异,确定资产占有单位对在建工程享有的权益边界。
3、现场实地勘察及基础资料收集
实地勘察在建工程,了解工程实际进度.收集工程预算书及设计文件、完工程度记录、现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的预算定额、综合费用定额、综合调差系数、钢材价格等造价管理文件及省(区)市规费标准等。
4、评估方法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将实际支付的工程款项中不合理支出剔除,再按照各类费用的价格变动幅度进行调整,得出在建工程的评估值。如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本成本,需加计资金成本。
(六)流动资产
根据资产占有方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进行评估。
1、货币资金
对于银行存款,以企业提供的数字为基础。对存款户头和金额以基准日银行对帐单进行对照了解,在核实帐面数,对帐单核对无误的前提下,以核实后的数额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
以经审计后的数额为基础,评估人员对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到期承兑的票据,通过审查收款凭证确认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对在评估现场工作日未到期、且未背书转让的票据,抽查了未到期票据原件,确认基准日账面记载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在核对无误的前提下,以核实的经审计后数额为评估值。
3、应收款项、预付帐款
均以企业提供的经审计后数额为基础,评估人员对应收和预付帐款进行函证了解。对于预付帐款,了解款项的发生时间及业务容,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的数值为评估值。对于应收帐款,对企业提供的数额,通过核实原始凭证,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状况,判定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对于企业明确提出无法收回并出具书面证明资料的款项,评估人员在对相关资料分别进行了解核实后,对于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对确定无法收回部分,以零值确认评估值;对于企业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及基准日后评估报告出具日前已收回的应收款项,以调整后帐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账面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中以零值作为评估值。
4、存货
在核对帐目的基础上进行存货抽查核实,并核查存货仓库帐,了解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并对存货的仓储保管状态等进行调查,取得存货的现行价格。
对于原材料:以清查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考虑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等费用,综合确定存货的评估值;对于残冷背次原材料等,按市场价格并考虑各项费用确认评估值。
对于产成品:根据公司成本核算程序,验证其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于能能够正常销售的商品,以其市场销售状况,判断产成品的历史成本与市场价格背离情况,若产品正常销售、周转较快,则以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扣除销售环节费用及部分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九、评估过程
我公司接受评估委托后,随即选派资产评估先遣人员,于2006年9月开始进行前期工作,配合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制订资产评估工作计划。随后组织评估工作组于2006年9月19日进驻资产现场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最终于2006年10月25日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我们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查验其产权归属,整个评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达成委托关系,并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选定了评估基准日;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资产占有单位布置资产评估申报表,协助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及申报工作;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制订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和计划。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查验其产权归属,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2、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实;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4、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5、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往来帐目、发票等财会资料;
6、与经营及实物资产使用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经营流程及未来发展趋势,了解设备及车辆运行及保养情况;
7、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通过网络查询有关制造、销售、管理单位;
8、对企业实物资产及债权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三)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根据委托方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在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的评估结论是: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估资产在评估报告书给定的评估目的下,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值为:流动资产评估值为63,565.21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值为106,456.10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170,021.3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70,021.31万元,与评估前审计调整后账面净资产相比,本次评估增值26,157.42万元,增值率为18.18%。
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x100%
流动资产
61,757.59
61,757.59
63,565.21
1,807.62
2.93
其中:货币资金
24,692.45
24,692.45
24,692.45
-
-
应收票据
1,659.27
1,659.27
1,659.27
-
-
应收帐款
23,034.99
23,034.99
24,245.18
1,210.19
5.25
预付帐款
7,307.84
7,307.84
7,307.84
-
-
存
货
5,063.04
5,063.04
5,660.47
597.43
11.80
固定资产
82,106.30
82,106.30
106,456.10
24,349.80
29.66
其中:建筑物
42,692.12
42,692.12
54,182.11
11,489.99
26.91
设
备
28,824.09
28,824.09
36,993.55
8,169.45
28.34
在建工程
15,280.44
15,280.44
15,280.44
-
-
资产总计
143,863.90
143,863.90
170,021.31
26,157.42
18.18
净资产
143,863.90
143,863.90
170,021.31
26,157.42
18.1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另册)。
以上评估结果中,关于呆坏账、盘盈、毁损、报废资产的评估是根据基准日资产及负债清查核实后的实际状况而给出的估值意见。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相应的财政和税务报批。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本公司及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评估结论是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2、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给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产权依据、财务会计数据、企业生产经营资料、未来经营状况及收益预测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负责,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亦未考虑该等资产所欠付的税项,以及如果该等资产出售,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4、本次评估对应收帐款科目的坏账的确认,是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估值意见,仅为此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依据,不作为企业核销坏账的依据。企业核销坏账还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有关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5、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对所提供委估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查验情况予以披露,但不对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验证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6、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7、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赤峰市元宝山区建设局已出具专项说明:“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书范围内全部房产,无论其有无房屋产权证明,均系平煤集团所有,产权权属无争议”;本次评估相关面积以企业提供的现场实测数值作为计算标准。待该部分房屋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后,以产权证书记载面积为准。
8、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置换的存货-煤炭的数量,以企业申报提供的数量为依据。
10、本次评估所给出的最终评估价值是基于假定委估资产未来持续使用,并且资产不发生重大改变的前提下。
十二、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评估人员未发现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若资产数量及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即:1、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当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2、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所阐明的原则、依据、前提、方法和程序,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现有用途、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所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当前述原则、前提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2、本报告评估所揭示的评估结论是对2006年6月30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我公司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该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3、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被评估资产和委托方实现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目的有效。
4、本评估报告在评估机构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5、本评估报告需提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进行备案,在取得备案批复后方可正式使用。
6、本评估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及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所有备查文件及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亦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起计算,至2007年6月29日止。超过2007年6月29日,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8、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报告书的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本公司将不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四、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6年10月25日。
谨此报告!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 张宏新
注册资产评估师:
汤志成
注册资产评估师:
许 钧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5日于中国.北京
备查文件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备查文件附有评估结果汇总表和委托方或委托方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档案资料或财务资料。本备查文件仅供委托方使用或与本报告有关的当事人用作了解评估有关情况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未经委托方及评估机构允许,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承诺函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们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置换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在报告中所述假设前提和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我们对资产评估结果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
2、对涉及评估的各类资产及进行了合理的抽查、核实;
3、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4、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
5、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6、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为干预并独立进行。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5日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项目
资产评估人员名单
项目审核人:
汤志成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
许 钧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人员:
许 钧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人员:
王 红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人员:
余小化
资产评估人员:
任 俊
资产评估人员:
丁 峰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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