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实行森林资源巡查报告制度 重大案件须上报
日期:2018-02-04 / 人气: / 来源:本站
原标题:十堰实行森林资源巡查报告制度 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4小时内必须上报
十堰日报讯(记者 纪枫波 通讯员 李镇海 报道)记者24日从市林业局获悉,为切实解决林地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林业厅有关要求,,十堰将全面实行森林资源巡查报告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理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度,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4小时内必须上报初步核实情况,并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主要包括:擅自开垦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等违法使用林地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达到1公顷以上的,属其他林地达到2公顷以上的;盗伐林木数量达到30立方米以上 (含30立方米)或幼树1200株以上 (含1200株)的;滥伐林木数量达到60立方米以上(含60立方米)或幼树3000株以上 (含3000株)的;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对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及时、歪曲事实真相的直接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责编:周迪 杜凯)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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