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国土资源局实行重大问题风险评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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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国土资源局实行重大问题风险评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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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国土资源局实行重大问题风险评估

 
2010-07-08 17:12:12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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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8日电 为有效避免决策失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山东省潍坊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时机与条件、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涉稳问题等先期作出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意见》确定了评估领域,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城区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土地整理和村庄改造、挂钩试点、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矿山生产安全、地质灾害的防治、测绘管理以及重大信访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评估内容包括:合法性评估,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合理性评估,测评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可行性评估,测评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可控性评估,测评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在评估程序方面,有关科室、单位在履行职责中,把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向本部门社会风险评估机构提出申请。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等作出评估风险预测,并形成评估报告。依据评估结论,对评估事项提出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意见。

同时,该局明确了风险评估处理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及时研究对策,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鞠春彤)

 

责任编辑 庞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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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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