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区将取消二手房交易评估费
日期:2017-10-31 / 人气: / 来源:本站
27日,记者从日照市物价局获悉,日照市区的存量房信息开始录入“山东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而且存量房的交易计税基准价格也已制定好,这样今后二手房交易评估费将被取消。
计税基准价格将根据
市场情况不定期调整
市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
新政策规定,目前日照市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已经确定,而计税基准价格是综合评估调整了日照市2013年5月份市场价格后制定的,计价标准均为标准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
住宅类存量房价格标准的制定,以房型为楼房、楼层为标准层作为基准,并以此为基础,结合相应楼层做调整。
据介绍,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由日照市物价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根据日照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市区存量房信息
将录入数据库
该政策还规定,对于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将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中的成交价格为依据。
“从12月1日起,存量房交易将不必再去中介公司进行房屋价格评估,可直接以房屋交易合同约定价格到地税局进行纳税申报。”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日照市区范围内进行存量房交易时,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高于或等于存量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核定的价格时,,即按纳税人申报的价格进行征税。
“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核定的价格,且没有正当理由时,即按存量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核定的价格进行征税。”该工作人员说。
文件出台后,日照市存量房基础信息数据将录入“山东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数据库中。
如果交易涉及到系统中没有录入的商业房和住宅小区,计税价格则由税务机关委托同级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鉴定。
新规定实施后
将有效避免偷漏税
据日照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出台后,将减少评估环节的人为因素,避免为偷漏税款而瞒报、虚报成交价格、提供虚假价格的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减少税收征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纠纷,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能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价格管理,提高征税机关办事效率,特别是交易不再进行评估,取消了纳税人的交易评估费用支出,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据初步统计,以今年1-9月份日照市城市规划区内二手房交易额计算,就可为纳税人节约交易(评估费)成本累计1000余万元。”该工作人员说。(记者 辛周伦)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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