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出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甘肃长安

日期:2016-10-06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本网讯(通讯员 贾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张掖市在下发《张掖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和《张掖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近期又制定出台了《张掖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稳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协调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评估主体:规定重大决策的提出、重大政策的起草、重大改革的牵头、重大项目的报建、重大活动的组织等部门负责所涉及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自评工作;重大决策的做出、重大政策的决定、重大改革的决定、重大项目的审批(审核)、重大活动的组织等部门负责所涉及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或者牵头部门商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为评估主体;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指定评估主体,不重复评估。对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拟实施县区应同步组织开展稳定风险评估。

  《实施细则》要求:重大决策(政策)提出(起草)部门、重大改革的牵头部门、重大项目报建部门、重大活动的组织部门在向重大政策(决策、改革)决定部门、重大项目审核(核准)部门、重大活动主管部门提交《政策(决策)草案》、《改革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时,要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表》,未提交稳评报告及报备表的,一律不予审议、审核、批准。重大活动需公安机关提供安保工作的,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稳评报告及报备表,未提交稳评报告及报备表的,,公安机关一般不组织安保工作。

  《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了评估范围:规定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范围参照市维稳办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目录(修订)>的通知》(市维稳办〔2014〕51号)中所列的事项,对于“目录”中未列入、存在风险、需要评估的其它事项由相关部门列入评估范围,按规定予以评估。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内容:明确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共28项内容进行评估。

  《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评估程序:要求严格按照明确评估任务,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民意;缜密分析预测,客观评估风险;形成评估报告,正确进行决策;加强风险管控,及时化解矛盾五个程序开展评估。同时明确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重点评估专业化、复杂评估规范化、一般评估简易化”的思路,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群体利益的事项一般要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赔偿、涉及一些群体利益的,由评估主体严格按程序要求和内容进行评估;对不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赔偿、不涉及群体利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的事项可简化评估程序和内容。

  《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在撰写评估报告时,严格按照市维稳办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参考样本和相关表格的通知》要求,从“评估事项基本情况、开展评估工作情况、社会稳定风险的客观评估、具体查找出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制定化解控制风险预案、评估结论和决策建议”七个方面认真撰写,确保评估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结论正确。同时指出:对于涉稳隐患较小的,可在评估报告中针对查找出的风险隐患,逐项对应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化解措施;对制定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要明确承担落实责任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于涉稳隐患较大的,必须单独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方案或工作预案,明确本部门、单位负责方案或预案落实的责任科室或责任人。

  《实施细则》还对稳评工作考评要求、考评结果的运用以及责任查究相关事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张掖市委政法委供稿)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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