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的这些事儿,知道的越多办税越通畅!
日期:2016-08-17 / 人气: / 来源:本站
金税三期新系统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实践,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快快看过来~~
常见问题
1、网厅申请代开专票时,系统提示:“三方协议验证未通过,请到大厅验证激活”,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金税三期上线后,由于数据是新导入的,三方协议是与银行的重新对接,有些单位的三方协议会发生验证不通过,目前主要集中在三证合一换号户和纳税人名称中含有括弧或其他特殊符号的纳税人,请发生验证不通过的纳税人携带三方协议、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到办税服务厅核对验证,无法验证通过的只能再次重新签订三方(请带公章和银行所需资料)。
2、过去申报系统里行业可以自行选择,现在选不了,系统自动带的是错的,怎么申报?
答:金三上线后,新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更规范化的业务办理,申报表系统与登记密切相关,目前所带的行业是原来系统登记的,如果不影响您此次申报,可以忽略,正常申报。以后再去办税服务厅变更为正确的行业明细。有些行业涉及特殊报表,如果行业错误,造成无法申报,请及时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后,再更新网上申报数据后进行申报。
3、企业在网上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显示同步失败,或打印不出文书受理单号怎么办?
答:纳税人从网上申请代开专票,然后在自助代开机上代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简便快捷的方式,但是纳税人一定要注意:
(一)在网上申请时要看申请单上是否信息齐全,是否带出了发票办税人员电话,如有数据,可正常提交,若没有带出数据要自行填写,但需要退出网厅后再次登录才行。
(二)若信息都填写完整,提交成功,打印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的左上角须有文书受理单号或表的右下角有二维码,如果没有,无法自助代开,纳税人进系统再次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只能重新再次申请一次,重新打印有二维码或文书受理单号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4、上个月领购了双倍的发票,这个月还可以领购发票吗?
答:上个月由于金三上线,临时调整了用量,这个月恢复原用量,如果纳税人所用发票都已经上传验旧,按差额购票量可以领购发票。如果纳税人一个月可以领购50份发票,结存发票需要小于25份,才可以领购发票。
5、企业申报增值税后再申报一税两费的报表时,系统里计算机代码显示8个A怎么办?
答:金三上线后,凡三证合一18位代码企业都会出现这种情况,继续申报即可。
6、企业已经申报成功,但查询结果显示“纳税申报数据已提交,请到申报大厅完成申报(抄报税,一窗式比对)并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这是怎么回事?
答:这种提示两种可能:一是由于申报成功,比对也相符,而且也可以清卡,但只有扣款没有成功,请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注意问题1中提示的三方协议问题),到办税服务厅扣款或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二是由于申报成功,但比对不符,并且无法清卡,请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增值税申报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票汇总表、手工清卡申请单、公章、其他证明材料如误开的发票等到主管税务所对应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7、增值税申报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网上提交申报前请您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1)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前,必须先在税控开票系统中进行远程抄报操作。(2)营改增企业必须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且必须填写与增值税申报表相符的真实有效的数据。
8、软件升级困难该怎么解决?
答:本月申报软件广普性升级且升级包较大,部分企业由于网速、操作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自动升级中断。请您访问到下载中心下载“北京国税办税软件八月征期汇总升级包”安装,记住有“汇总”字样的那个升级包。
9、代开发票业务电话信息填写有哪些变化?
答:以前业务:电话信息由系统带出不允许修改,如要修改先到大厅窗口变更。现在业务:电话信息由系统带出,如果没有带出,办税人员可自行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10、代征地方税费计算机代码怎么录入?
答:未办理“三证合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110开头,代征地方税费表中的计算机代码可以自行录入。办理了“三证合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911开头,代征地方税费表中的计算机代码自动带出“AAAAAAAA”且锁死不让修改,这是正常的哦!
11、代征地方税费扣款流程有什么变化?
#p#分页标题#e#答:以前业务流程:纳税人在国税申报成功可以直接跳转地税网站进行扣款。现行业务流程:纳税人在国税申报成功后,进入地税的“北京互联网地税局”客户端软件办理。已安装软件的启动软件进入“税款缴纳”模块生成缴款书或三方协议划款。如果不能正常缴款请进入“税费申报”“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明细申报”模块重新填报。
1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特殊说明有哪些?
答: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家业务具实填写减免税明细数据,具体监控条件如下。
一般纳税人的监控条件:免税项目第5列“免税额”大于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5%-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且小于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17%-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监控条件:(1)除减免性质代码为01011701至1704的优惠项目外,免税项目第5列“免税额”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3%(2)减免性质代码为01011701至1704的优惠项目,免税项目第5列“免税额”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5%。
注意:调整及必须完成的事项
13、8月纳税申报期限调整啦!
请您注意,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我市2016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8日,征期调整为2016年8月8日至23日。
14、办税标识变成“纳税人识别号”啦!
请您注意,从8月8日起,您应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原8位微机编码不再使用。
15、地税也管理增值税啦!
请您注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自5月1日营改增改革实施之日起,纳税人销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即二手住房和二手非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增值税继续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其中,我市个人销售二手住房应缴纳增值税继续由各区县房管局代征。除此之外的个人销售二手非住房、企业纳税人销售二手住房和二手非住房应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相应申报纳税功能可以通过“金三”系统实现。
16、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调整啦!
请您注意,《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6年第12号)自2016年8月1日起,将我市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如下:
一、允许扣除的税费。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赁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依次扣除以下税、费: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适用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7、资源税政策重大调整啦!
请您注意,《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改革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11号),自2016年8月起,我市资源税纳税人开采石灰石、矿泉水、粘土、地热资源,应当向开采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资源税。
为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8月1日起,我市资源税纳税人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资源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6年第38号)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
18、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登记申报调整啦!
请您注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地地税局进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登记。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采取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形式。
纳税人应税房产、土地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先到税务登记地地税局修改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后再进行申报。
纳税人应到房产、土地所在区县地税局办理减免税事项。
19、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调整啦!
请您注意,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纳税人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应区分房屋类型(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后,在对应房屋类型下按照销售单价区分的征税子目进行申报。
20、车船税征收管理调整啦!
请您注意,我市地税大厅征收本地车辆车船税。异地车辆的车船税由车辆登记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或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21、房管部门代征印花税模式调整啦!
请您注意,按照“金税三期”总体工作要求,主管地税局委托房管部门代征印花税模式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一是各区县房管部门对取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印花税,由房管部门按件5元贴花。
二是原来由房管部门代征的“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从8月1日起不再由房管部门负责代征,而由地税局负责征收。
纳税人应持相关应税凭证到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局办理缴税业务。
22、附加税费申报调整啦!
#p#分页标题#e#请您注意,您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后,应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对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费等附加税费。您在申报缴纳附加税费时,需要分别填写缴纳增值税额和缴纳消费税额两项,分别计算缴纳对应附加税费。
由于申报表中不体现销售额,系统无法判断是否享受小微纳税人按月10万按季30万减免优惠,请您自行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填写,以确保您及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3、残保金改由地税直接征收啦!
请您注意,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保金将由地税部门代征改为直接征收。地税部门根据企业上年度安置残疾人员情况核定应缴纳数额并负责征收管理。
企业纳税人可通过“金税三期”“网上税务局”模块自主申报缴纳上年度应缴纳的残保金。
24、财务会计制度类型需要报备啦!
请您注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16年8月起启用部分新版财务报表表样,各类纳税人应按照向地税部门报备的财务会计制度类型,按月(年)报送相应财务报表。为确保业务办理的顺畅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对于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及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
请您根据所属行业,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会计制度,以免影响财务报表报送。您应分别向主管国税、地税机关报送会计报表。每个征期内,您需向税务机关报送电子会计报表;在每年7月1日至15日报送6月末纸质会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的纸质会计报表年报。
电子会计报表可采取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或办税服务厅介质申报两种方式报送;纸质会计报表可采取到办税服务厅直接报送、邮寄报送或其它方式报送。
您如未按期限报送,将可能被处以罚款,影响您的征信记录、纳税信用评级。
25、契税车船税退税流程调整啦!
请您注意,因拆迁申请退还契税、因退房申请退还契税、申请退还车船税退税的,您应向地税机关提交申请退税的相关资料。地税机关自接到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库手续。
26、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升级啦!
请您注意,纳税人需要通过网上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重新下载初始化文件,原“天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升级为“天津地税金税三期特色软件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以实现与金税三期系统的对接。请纳税人关注近期发布的相关操作内容,掌握新版客户端使用方法。
新版客户端仅保留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缴几项功能,财务会计制度更新为上文所述8种分类;纳税人可将填报好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或财务报表申报数据导出,在新版网上税务局离线申报功能上传申报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
27、“新版网上税务局”投入使用啦!
请您注意,为对接金税三期系统,8月起,原网上申报系统停止服务,网上报税纳税人可通过“新版网上税务局”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及涉税事项办理。请纳税人关注已经发布的相关升级及使用信息。
新版网上税务局采用CA和“验证码”双重登录,与纳税人手机进行绑定,以提供更好的安全性(目前仅支持本地手机,“携号转网”除外);并提供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事项办理等模块,功能更加丰富,建议税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既能够享受各种便利,也可在征期人流较大时避免排队等候。
28、主动纳税申报理念强化啦!
请您注意,您在产生纳税义务时主动办理纳税申报,请谨慎办理全部税种或所有税目的纳税申报工作,金税三期系统不提供校验或提示申报功能,征期过后,即使遗漏1个税目,系统也将认定为逾期未申报。请您无论在网上税务局申报或上门申报时,务必主动申报所有税种税目。
29、切记完成扣款操作啦!
请您注意,网上税务局将申报和扣款划分为两个功能模块,请您注意并及时完成扣款操作,以免征期结束后出现欠税记录,并被进行相应处理。
30、修改已申报信息程序调整啦!
请您注意您如想修改已申报信息,在已申报未缴款状态下,可进行申报取消,再次申报。如已申报且已缴款,请您到地税大厅办理申报更正。
31、选择税款缴纳方式需要注意啦!
请您注意,网上税务局提供两种缴税方式:三方协议在线扣款缴税和打印银行缴税通知单到银行缴税。
#p#分页标题#e#如选择打印银行缴税通知单缴税方式,不能再选择三方协议扣款。同时,导出缴税通知单后退出,将不能再次进入打印通知单界面。因此,选择打印银行缴税通知单时,务必保证已成功导出pdf格式的通知单,并保存好。如未导出成功,请您到地税大厅打印缴税通知单。
32、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注意啦!
请您注意,各税种只能办理当期申报。工会经费和财务报表可申报当期、补报往期。财务报表当期申报后可修改,往期申报后将不能修改。
33、避免征期最后一天申报纳税啦!
请您注意,尽量避免在征期最后一天进行申报纳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征期最后一天即为税款缴纳最后期限,如您未能及时缴款,申报次日即形成欠税,,将影响您的征信记录、纳税信用评级,同时也可能将被加处罚款和滞纳金。
34、用户名及密码找不到有办法啦!
请您注意,您如果忘记网上税务局用户名密码,可携相关证件到地税局初始化密码。也可在网上税务局用手机验证码方式找回用户名密码。
35、跨行政区域经营申报纳税要注意啦!
请您注意,您如果有跨行政区域税源,需与各税源属地地税局分别签署三方协议,否则无法采用在线划款方式缴纳税款。与各属地地税局签署的三方协议可使用同一银行账号。纳税人在签署三方协议时,需提供如下相关信息:缴款账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开户银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等。上述信息需提前掌握。
36、登记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有麻烦啦!
请您注意,请完整准确地填报您的登记信息,房产、土地、车船、投资人、实缴资金等重要涉税信息填写不实,将会给您带来极大的风险;请您准确填写您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准确与否,将影响您是否能及时获取税务机关相关信息;您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如需变更,请务必及时办理,避免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非正常或非正常注销户。届时,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将可能出现某些行为受限。
37、个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要完成啦!
请您注意,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1.2.08”升级为“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已安装代扣代缴程序的计算机可直接连接外网后在线升级,具体升级方法参照发布《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客户端升级》等相关内容。
无网用户(安装代扣代缴程序的机器未连接外网)或新办纳税人可直接安装金税三期标准版程序。
初始化文件可在程序内直接联网获取,或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获取。
8月份征期开始,网上申报用户可直接在程序内进行申报和扣款,无须导出申报文件;由于新版网上税务局不提供个人所得税扣缴文件上传功能,无网用户须导出申报文件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38、个税代扣代缴系统初始化导入要完成啦!
请您注意,您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导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金税三期版初始化文件:
(一)联网升级自动获取导入:客户端采取连接互联网方式进行升级的,可以自动导入金税三期版初始化文件,无需人工操作。登录系统-参数设置中心-个税扣缴-测试连接。显示“接收服务器通讯测试成功”,即完成导入工作。
(二)临时联网在线获取导入:通过临时连接网线或通过安装无线网卡等方式临时联网的,进入系统后会自动导入初始化文件,无需人工操作。具体流程与第(一)条一致。
(三)到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初始化文件自行导入:2016年8月8日起,可到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初始化文件后,自行导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具体流程为:登录系统-基础设置-信息获取-介质导入-选择介质文件(前缀为15或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压缩文件)-导入。显示“获取信息成功”后,即完成初始化文件导入工作。
39、CA证书升级工作要完成啦!
为确保您能正常登录新版网上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您的CA数字证书(包括红色Ukey和蓝色Ukey)需要进行升级,升级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请您务必完成CA证书的升级更新事宜。证书升级更新请尽量采取网上自动升级。CA证书升级为免费项目,您无需支付升级服务费。
#p#分页标题#e#中网威信CA证书(蓝色Ukey)如遇升级失败您无法自行解决,可选择到CA证书服务网点现场升级。选择现场升级时请您携带CA证书(无需协办函),当场即可办结。
中富信安CA证书(红色Ukey)如遇升级失败您无法自行解决,请拨打中富信安客服电话022-88330066进行咨询。
40、房产土地信息税源采集要完成啦!
请您注意,为避免“金税三期”系统中由于您的税源信息缺失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纳税,请您携带房产、土地证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公章等到登记注册地税局相应税务所填写房产、土地信息采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表样及填表说明详见“天津财税政务网”——首页——办事服务——资料下载或到管理单位办税服务厅领取。
再次提醒纳税人:由于金三系统刚上线,还不稳定,问题还有些待解决,办税服务厅人流量比较大,请大家尽量错峰办税。由于各地区会有差异,请与当地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本文转载自北京国税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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