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日期:2017-04-29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三)收益法使用的前提条件及其局限性
  收益法是通过将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的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收益法的运用必须符合以下前提条件:(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预期收益的单项资产或整体资产。对于无法测算未来收益的资产不能使用收益法,例如一些不能单独创造利润的机器设备不能使用收益法评估。(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确定预期风险的最终目的是确定折现率或资本化率。(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虽然收益法的基本思路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理论完善。但是在评估过程中,未来收益额、折现率与收益期限的确定都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对于没有收益的资产或者收益无法测算的资产,无法采用收益法评估,而且未来收益的估算也受到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其次,还原利率的确定随意性大,往往对评估结果产生较大影响。最后,获利年限的确定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比如一个单独的生产线,可能因为预想不到的技术革新而提前下马,导致获利年限的预期出现偏差。
  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选择
  虽然资产评估三种方法各有特点,但是方法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其目标是获得令人信服的、客观的评估值,,三种方法相互联系。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三种方法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例如,成本法中重置成本的取得,可能需要通过市场询价获得。但是,由于评估对象、评估的目的、评估中所能收集到的资料等的不同,我们应该根据相应的条件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笔者认为,评估方法的选择应该考虑如下因素:
  首先,评估方法与评估对象一致。评估对象不同,所要求的评估方法也不同,如果评估对象能满足三种评估方法的相关要素,那么三种方法均可使用,一般评估人员总是寻求最简单、最能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价。对于不同的评估对象,能寻找到的参数不同,可以使用的评估方法也就不同。比如成本法,必须有重置成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的具体参数,我们才能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价值。寻求参数的过程可以说是资产评估的过程。
  其次,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相适应。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评估目的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资产评估目的正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的约束,进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最后,评估方法的选择还要与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相适应。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那么,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比如,对于自制的非标准设备,既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又没有单独的经营现金流量,此时只能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在具体评估过程中,如果三种评估方法同时适用,可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择优选择,也可以同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结果验证。至于某项评估业务需要从两种甚至三种方法来相互验证,一方面取决于各数据的质量和方法的适用性;另一方面也决定于资产业务本身的性质及其价格的灵敏度。
  总之,在评估过程中,要收集适量的相关信息,并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我们所能收集到的资料及评估对象自身的条件来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对于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的业务,还要对差异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一个客观的评估结果。
  
  参考文献:
  [1]姜楠,关于资产评估方法及其选择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资估,2004(6)6—10。
  [2]马小琪,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应用原理与异同分析[J],经济研究刊,2008(6)23—25。
  [3]胡玄能,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与建议[J],工作研究·资产评估,2006(7)中54—55。
  [4]刘玉平,资产评估教程[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14—31。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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