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购公司多项专利失效 康恩贝或陷同业竞争“漩
日期:2017-03-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康恩贝(600572.SH)日前公布拟以“现金对价+定向增发”的方式受让朱麟持有的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拜特制药”)51%股权。公司股价在4月8日复牌后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高位放量震荡的走势。
券商预计此次收购是又一次重磅品种收购,较好地丰富了其产品线。不过,也正是这次收购提示了其与另一家上市药企益佰制药(600594.SH)千丝万缕的关系。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阅相关信息发现,此项收购完成后,拜特制药与益佰制药将不仅存在关联关系,甚至有同业竞争的嫌疑。而即将转投康恩贝的拜特制药则存在多项专利失效的情况。
上阵“父子兵”
在康恩贝披露的拜特制药审计报告涉及的关联方关系中提到,截至2014年2月28日,朱麟为拜特制药实际控制人,朱岳兴为朱麟之父。由于朱岳兴同时为益佰制药董事,并持有该公司2.24%股权,益佰制药为拜特制药的关联方。另外,拜特制药还向益佰制药租赁厂房及设备,2013年向其支付租赁、水电费共计382.567万元。
实际上,根据益佰制药发行上市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朱岳兴也是公司发起人之一,在发行上市前共持有益佰制药42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降至6.31%。益佰制药上市至今,朱岳兴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康恩贝披露的信息显示,2012年4月,朱麟实际控制的贵州得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得雅投资”)对拜特制药增资,持有其87.80%的权益。随后,得雅投资又收购拜特制药其他股东权益,2012年11月之后,得雅投资持有拜特制药全部股权。此次出让拜特制药51%的股权后,得雅投资将仍实际持有49%的股权。而且,通过参与定向增发,朱麟将直接持有康恩贝的股权。
拜特制药主要产品为丹参川芎嗪注射液,主要用于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全、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其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引起的胸闷、心绞痛、心肌梗塞、缺血性中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症。
而益佰制药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产品涉及抗肿瘤类、心脑血管类、呼吸类等领域。肿瘤和心血管是公司聚焦的市场,肿瘤产品组聚积5大产品,心血管产品组聚积6大产品。
2012年,益佰制药抗肿瘤药品实现销售收入121278.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3.84%,是公司最主要的营收来源;心脑血管药品销售收入为44624.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9.81%,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
同业竞争疑云
朱岳兴仅持有益佰制药少量股权,且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即使与朱麟为父子关系,拜特制药与益佰制药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仍很难界定。
一位券商投行高管认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键是要看其对益佰制药的控制力,看益佰制药上市之初,其是否做过相关承诺。
而在益佰制药招股说明书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自然人、法人股东的确均做出过承诺:“目前未在其他公司从事生产与本公司相同的产品,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在作为本公司的股东期间,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和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本公司产品的产品;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发生。”
不仅如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根据拜特制药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20项专利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查询发现,几乎每项专利的发明人名称一项均有朱岳兴的名字。
上述投行高管认为,这样看问题就相对比较严重了,应该认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作为所持专利的发明人,可以理解其已经参与到拜特制药的研发当中,同时朱岳兴又是上市公司益佰制药董事,具有投票权,可以接触到上市公司核心利益,若参与其儿子所控制的公司当中,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多项专利已失效
而在拜特制药上述所披露的专利权中,已有8项涉及外观设计的专利,目前状态为“未缴年费终止失效”。这些失效专利包括药品包装盒(羚羊感冒胶囊)、药品包装盒(痔疾栓)、药品包装盒(六味木香胶囊)、药品包装盒(丹羚心舒胶囊)、药品包装盒(脑灵素胶囊)、药品包装盒(哮喘胶囊)、药品包装盒(复方天麻胶囊)、药品包装盒(苑叶止咳糖浆)等。
不过,在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根据委托方康恩贝的要求,上述20项专利中仅有第1~7项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其他项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即上述失效专利中,仅有药品包装盒(羚羊感冒胶囊)一项被列入评估范围。
“如果没有明确是失效专利,没必要将其披露出来,将失效专利披露,可能是中介机构核查不仔细,因为多项失效专利也并没有纳入评估范围,,影响会小一些,应该不至于构成误导或虚假陈述。”上述投行高管认为。
此前在拟IPO公司中,曾有星网锐捷(002356.SZ)因多项专利失效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更早之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推进IPO的过程中,由于其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导致最终IPO被否。插图/苏益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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