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人员禁“兼职”

日期:2016-06-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市法制办昨日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草案)》,即日起至8月25日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以给予回扣、贿赂,,或者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相互串通,弄虚作假,为获得不当利益而有意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违规最高将罚款1万元,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张璐)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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