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

日期:2016-12-13 / 人气: / 来源:本站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修订)

2016年10月

目    录

前 言··············································· (6)

第一章  背景和作用········································· (7)

第一节  现实基础··················································· (7)

第二节  重大意义··················································· (8)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9)

第二节  战略定位··················································· (11)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3)

第三章  空间布局··········································· (15)

第一节  推进“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布局··················· (15)

第二节  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17)

第四章  产业承接园区建设······································· (19)

第一节  促进园区转型升级···································· (19)

第二节  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 (21)

第三节  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 (22)

第五章  产业承接发展重点······································· (23)

第一节  装备制造业······································· (23)

第二节  原材料产业······································· (25)

第三节  轻纺产业··················································· (26)

第四节  战略性新兴产业····································· (27)

第五节  现代服务业······································· (29)

第六节  现代农业··················································· (32)

第六章  产业创新升级········································ (33)

第一节  促进产业技术创新···································· (33)

第二节  建设创新服务体系···································· (34)

第三节  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 (35)

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 (36)

第一节  构建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37)

第二节  提高能源保障水平···································· (39)

第三节  建设水利保障体系···································· (40)

第四节  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 (41)

第八章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42)

第一节  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 (42)

第二节  促进转移产业集约发展································ (42)

第三节  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 (44)

第四节  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 (44)

第九章  区域联动发展······································· (46)

第一节  全面融入长三角···································· (46)

第二节  加强与其他地区联动发展····························· (48)

第三节  带动安徽整体协调发展································ (48)

第十章  体制机制创新········································ (50)

第一节  用好用足先行先试权··································· (50)

第二节  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51)

第三节  构建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51)

第四节  完善社会管理与服务··································· (52)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54)

第一节  完善支持政策······································ (55)

第二节  加强组织实施······································ (57)

附图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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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 城市带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点开发区域,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辐射最接近的地区之一。自2010年1月国务院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国函〔2010〕5号,以下简称《规划》)以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为促进示范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更好地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东中西协调互动、共同发展新格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等,对《规划》适时进行修订十分必要,以在新的发展时期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示范区建设。

示范区规划范围为安徽省长江流域,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滁州、宣城八市全境和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共58个县(市、区),辐射安徽全省,联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下简称“沪苏浙”)。2015年规划区年末户籍总人口310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953亿元,分别占安徽省的45%和68%。规划展期至2020年,远景目标展望至2025年。

第一章  背景和作用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快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为产业跨区域转移与承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东部沿海地区受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周边国家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更加突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更加迫切。皖江城市带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区域内长江黄金水道、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等综合交通体系比较完善,区位优势明显;与沪苏浙地区山水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近,产业分工互补,合作基础较好;自主创新特色鲜明,产业基础良好,配套能力较强;矿产、土地、水、劳动力资源丰富,长江岸线条件优越,承载空间较大;综合商务成本低,生态环境优良,宜业宜居。6年多来,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承接产业转移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生态建设与公共服务得到较大改善,呈现出经济结构日益优化、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的良好态势,有力带动了周边地区发展。到2014年底,《规划》明确的地区生产总值等10项主要指标已提前完成;到2015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也顺利完成。2010年至2015年,示范区累计引进亿元以上省外资金23817.5亿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99.6亿美元,分别年均增长25.4%、21.4%。示范区已成为引领安徽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主引擎,为中西部地区科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进入了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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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支撑条件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尚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节  重大意义

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探索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的客观需要。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区域分工合作机制,进一步探索产业合理布局、要素优化配置、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为中西部地区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示范。

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是更好地发挥皖江城市带综合优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徽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科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全面融入长三角地区发展分工,有利于安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

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是加快中部地区崛起,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可以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比较优势,集聚发展要素,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发展步伐,同时为东部地区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辐射和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区域经济布局调整,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格局。

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拓展我国对外开放新空间,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可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稳定扩大就业,激发内需潜能,拓展区域发展空间,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夯实全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扩大开放,着力深化区域分工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区域联动发展;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综合竞争力;着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着力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皖江城市带建设成为产业实力雄厚、资源利用集约、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结合起来,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先行先试,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产业转移推进机制,促进示范区科学、有序、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

坚持主动承接,优化升级。把承接产业转移与推进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依托自身优势,围绕发展重点,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增强自主发展能力。

坚持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加强区域分工合作结合起来,创新合作方式,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承接方与转移方两个积极性,注重区域内科学布局、有序承接,促进与周边地区良性竞争、互利共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生产能力转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节  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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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安徽,依托皖江,融入长三角,连接中西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探索科学发展新途径,努力构建区域分工合作、互动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点和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合作发展的先行区。创新合作机制,全面深化与沪苏浙分工合作,在设施对接、园区共建、信息互通等方面率先突破,在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先行探索,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形成与沪苏浙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系统推进改革创新的核心区。探索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统筹发展新思路,推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全面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改革试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创造潜力。探索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途径,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新模式,缩小发展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探索体制改革新举措,强化政策支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加快产业集聚,加速规模扩张,推进结构升级,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使皖江城市带成为承接东部、辐射中西部的重要平台,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重要引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做强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壮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和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产业集群,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

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坚持可持续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统筹处理好产业承接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领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示范区整体实力大幅提升,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优化,社会文明和谐,人民生活富裕,带动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带,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两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达到63.5%。

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速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国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产业集群,现代产业体系日趋完善。

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机制更加健全,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产业园区实现特色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国内外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初步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降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到2025年,示范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开放开发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合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带。

2020年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规划指标

   

 

单位

 

2015

 

2020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4953

 

24500

 

财政收入

 

亿元

 

2616

 

3800

 

城镇化率

 

%

 

57.5

 

63.5

 

非农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92.2

 

9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开发区所占比重

 

%

 

72.6

 

77

 

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到位资金

 

亿元

 

5892

 

8200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亿美元

 

95.2

 

135

 

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417.7

 

500

 

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2.4

 

2.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20.5

 

21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898

 

4300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486

 

20000

 

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38

 

4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20

 

560

 

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规模

 

万人

 

84.5

 

9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6.7

 

完成国家下达

目标任务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35.6

 

28

 

城市污水处理率

 

%

 

90.5

 

98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55.1

 

完成国家下达

目标任务

 

第三章  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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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东向快速通道,优化产业分工,推进产业集聚,更好发挥中心城市支撑、辐射、带动作用,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第一节  推进“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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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以沿长江一线为发展轴,合肥和芜湖为双核,滁州和宣城为两翼,构筑“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分布格局。

沿江发展轴:包括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沿江五市,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良好的岸线资源,发挥产业各具特色、互补性强、联系紧密的优势,大力发展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形成现代化大工业和物流业的重要集聚区域。

安庆产业组团。包括安庆市和池州市东至县。依托石化产业基础,促进化工产业集聚,构建循环产业链,进一步增强支柱产业实力。重点承接发展轻纺、汽车零部件及船用设备加工、文化旅游等产业,促进产业多元化。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和轻纺产业基地。

铜池产业组团。包括铜陵市和池州市。发挥铜、铅锌、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承接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非金属材料、机械、化工、旅游等产业。建设世界级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和著名佛教文化旅游胜地。

马芜产业组团。包括马鞍山市和芜湖市。利用沿江港口优势和深水岸线资源,发挥骨干企业带动作用,重点承接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家电、化工、建材、文化创意等产业。建设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基地和精品钢基地。

合肥、芜湖双核:发挥合肥作为省会城市、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作用,强化芜湖作为皖江开发开放龙头的地位和重要节点城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两市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发挥辐射作用,带动示范区产业加快发展。

合肥核:包括合肥市、六安市金安区和舒城县。加快合肥都市圈发展,依托合肥—淮南、合肥—六安等城际公路干线,大力推进工业走廊建设,重点承接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家电、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芜湖核:发挥芜湖作为沿江重要港口城市,交通体系完善、产业创新和配套能力较强的优势,密切与马鞍山等地的经济联系,推进跨江联动发展和一体化进程,高起点承接发展汽车、新材料、电子电器、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中心和创新型城市。

滁州、宣城两翼:充分发挥滁州和宣城两市毗邻苏浙、民营经济活跃、矿产储量大、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开发空间广阔的优势,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形成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滁州大力推进与南京一体化发展,重点承接发展装备制造、汽车、家电、农产品加工、现代化工等产业,建设重要的盐化工和硅基材料产业基地。宣城重点承接发展基础零部件、机械设备、农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建设重要的机械制造和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第二节  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增强要素集聚和服务能力。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进一步密切示范区各市经济、技术、文化联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城市功能合理分工。有效降低合肥落户门槛,全面取消其他城市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高产业发展支撑能力。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县城)为支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网络化城镇体系,实现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支撑。

提高合肥、芜湖、安庆等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合肥作为省会城市的行政、商务、金融、信息等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创建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带动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强化芜湖沿江重要节点城市地位,加快芜(湖)马(鞍山)同城化进程,推进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建设,密切与南京都市圈的合作,建设现代化滨江组团式大城市。加快安庆中心城区发展,壮大城市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向东融合,向西开放,推进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交流与合作,建设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打造带动皖西南、辐射皖赣鄂交界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

推进马鞍山、铜陵等资源型城市转型,积极稳妥关闭资源枯竭矿山,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大力开展工矿棚户区改造,加强市、县城区一体化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推进马鞍山与南京、芜湖双向融合,建设新型滨江工业和山水园林城市;推进铜陵城市有序扩张,促进与池州一体化发展,建设皖中南中心城市。加强池州、滁州、宣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引导产业、人口有序集聚,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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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改市(区),加快培育一批新型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调整优化乡镇布局,增强特色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发挥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促进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区相互交织、有机组合,逐步实现职住平衡。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加快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内在品质。

第四章  产业承接园区建设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强化管理,推进现有开发区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载体,促进项目向园区集中,实现园区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

第一节  促进园区转型升级

按照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突出的原则,加强开发区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将开发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先进制造业与高技术产业的集聚区。

促进园区规范发展。依据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和区位调整,实现有序发展。完善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布局,集约发展,着力提高现有开发区产业聚集度。适应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前提下,推进开发区扩区、整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推进园区特色化发展。立足承接产业转移需要,依托自身优势,明确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选准主导产业,推动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完善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打造园区品牌,积极创建中德合作智慧产业园等中外合作园区,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园区。加快产城融合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开展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

实现园区绿色集约发展。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提高入区项目档次和质量。加快园区环保、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新能源应用示范产业园等。加强用地调控,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认真落实开发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的要求,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推行公司开发管理模式,创新融资方式,实行市场化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高起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产业转移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节  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

适应产业大规模、集群式转移趋势,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在皖江沿岸适宜开发地区高水平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推进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新兴的现代产业密集区,有力推进示范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坚持规划先行,用先进理念制定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为集中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完善集中区建设管理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集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项目选址,转出地可与安徽省协商选定。充分调动相关各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在规划、项目、产业、资源等方面联动,完善区域内共建共享及利益协调机制。着眼长远,充分重视产业发展与城镇化、社会进步、自然环境相协调,构建宜业宜居的现代产业和城镇体系。 

专栏皖江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布

依托芜湖市,在沈巷、二坝、白茆镇等地建设省江北产业集中区,主要承接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健康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协作、共同发展。发挥皖江北岸深水岸线资源优势,推进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建设,重点承接临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港城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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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池州市,利用皖江沿岸承载空间大的优势,在梅龙街道等地建设省江南产业集中区,主要承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高端服务业等产业,促进产业合作、联动发展。

 

第三节  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

合作共建开发区。引进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鼓励示范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区、战略投资者和中央直属企业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开发区,推进组团式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示范区内有条件的市、县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区。支持苏滁现代产业园、郎溪无锡工业园等合作园区建设。

创新合作共建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共建开发区:在现有开发区内划出部分土地,建设园中园,按照统一规划,由开发方组织实施,具体运作;将开发区整体委托,建设托管园区,由受托方进行规划和开发建设;合作各方联合建设共管园,共同规划,联合开发。

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合作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议定合作方式,明确责任义务和经营期限。合作共建园区的发展成果由合作方分享,合作共建期间,引进项目投产后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按比例分别计入。

第五章  产业承接发展重点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瞄准国内外迫切需要转移的产业,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装备制造业

引进国内外优质产业资本和先进技术等要素,对接区域内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改组改造,加强技术研发,掌握核心技术,形成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壮大一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工程公司,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汽车。推进奇瑞、江淮、华菱等自主品牌汽车骨干企业联合重组,根据发展需要积极承接国内外汽车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转移,整合国内外品牌、技术、人才等资源,持续提升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水平和制造能力,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承接和整合发展新能源汽车、高性能重型载货车等整车,以及动力总成等提升整车性能的系统化、模块化关键零部件,打造一批汽车及零部件专业园区,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和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技术自主化,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自主品牌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和出口基地。

机械设备。推进示范区企业与国内外产业资本、技术研发机构、工程设计机构合资合作和兼并重组,发展冶金、建材、环保等专业设备制造业,培育工程总承包公司、设备成套公司和系统化工程公司。提升发展工程机械、电器设备制造业,在新能源设备、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施工机械、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等领域实现突破。积极研发数控机床和关键功能部件,以及汽车行业制造检测设备,建设大型铸锻件、气液传动密封、精密模具等基础件和配套产品区域性研发制造中心。承接发展特种功能船舶和船用动力设备、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制造业。研发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飞机修造、航空航天零部件。

专栏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芜湖、合肥、马鞍山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安庆、宣城、滁州、铜陵、巢湖、六安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合肥、马鞍山工程机械基地;无为、合肥、天长、芜湖等电缆产业集群,合肥、芜湖等电器设备产业集群;马鞍山、铜陵等冶金设备产业集群,合肥、芜湖水泥设备产业集群,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等环保设备产业集群;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池州等机床,沿江大型铸锻件产业集群,宣城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群。

沿江造船及船用设备产业集群,铜陵、马鞍山等轨道交通关键部件集群。

 

第二节  原材料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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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战略投资,实施重大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强化资源保障,妥善关闭资源枯竭矿山,推进节能、降耗、环保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促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冶金。引进国内外重点企业与示范区骨干企业联合重组、建立战略联盟。重点承接发展钢材短缺品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及精深加工产品。加快推进马钢、铜陵有色、芜湖新兴铸管等骨干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支持矿山深部和外围资源勘查,推进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和合理开发,鼓励骨干企业境外探矿办矿;提高废杂金属再生利用水平,建立沿江废杂铜拆解中心。推进合肥铝厂节能环保改造,适时发展铝电联营。建设全国重要的精品钢材和有色金属材料及深加工基地。

现代化工。积极引进国内外石油化工骨干企业,规划建设安庆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等专业化工园区;加快推进安庆原油加工炼化一体化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和化工园区建设。稳步发展煤化工、盐化工,加快承接发展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高端合成橡胶及专用化学产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化肥、硫磷化工、精细化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轮胎、橡塑制品等产业竞争力。 

专栏原材料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安庆现代化工产业基地,定远、肥东煤化工盐化工园区;合肥轮胎,芜湖、合肥塑料制品产业基地(集群),芜湖、滁州玻璃等硅基材料产业集群,宣城碳酸钙加工基地,青阳方解石,含山、定远石膏,庐江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业深加工集群,宁国耐磨材料产业集群。

 

第三节  轻纺产业

充分发挥农产品、劳动力资源和区位优势,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引进知名品牌,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加速轻纺产业扩张升级,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智能家电。进一步引进知名品牌家电企业,顺应大流通、大数据、大互联发展趋势和消费结构升级与节能减排要求,发展绿色环保型、高效节能型、信息智能型和个性化家电产品,积极建设家电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重点承接发展智能家电、家电关键配套产品,提升主机配套零部件本地化率。发展各类知名品牌小家电产品。鼓励家电企业建立战略联盟,联合开展产品研发、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物流配送、国际市场开拓等。

食品加工。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和产业资本,发展食品精深加工业,重点承接发展粮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果蔬、水产品和方便食品、功能食品及特色食品等产业。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发展饮料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建设与东部地区对接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

纺织服装。鼓励东部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示范区转移,打造皖江纺织产业基地。承接发展高档精梳纱线、丝光纱线、色纺纱线,多功能、环保型差别化纤维和天然环保纤维,交织织物、装饰用布、产业用布制造等产业,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提升印染及后整理能力。加快承接发展服装、鞋帽、箱包制造等产业,提高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能力,引进面料、辅料、配件生产企业,建设专业交易市场。

专栏轻纺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合肥、芜湖、滁州智能家电产业基地,天长秦栏电子电器产业集群。

沿江粮油加工基地,合肥、马鞍山乳制品,马鞍山、宣城等畜禽肉类加工,沿江、环巢湖水产品加工基地,滁州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安庆、芜湖、马鞍山、铜陵、六安等沿江纺织服装基地,安庆桐城、六安舒城羽绒制品,六安舒城童车童床、芜湖鞋帽产业集群。

 

第四节  战略性新兴产业

充分开发科技资源和挖掘市场潜力,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新一代电子信息。以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为重点,承接发展新型平板显示、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等产业,做大新型显示产业规模,建设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新型显示产业基地。积极发展与重大整机项目相配套的集成电路、电子材料及新型元器件产业,加快完善产业链。加速开发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智能语音等产品,承接软件外包。加快发展安全电子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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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装备。引进培育机器人本体、伺服电机、减速器、驱动器以及系统集成企业,推进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机器人产业基地。大力承接发展大型数控液压机和锻压装备、加工中心和高档专用数控机床。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相互融合,推进工业机器人商业智能系统、远程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等关键环节智能化。

生物医药。承接发展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与试剂、疫苗、抗体药、现代中药制品等产业,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提升产业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发展特色良种繁育、饲料酶制剂、生物化肥、生物农药等生物农业。提升非粮原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基材料、工业酶制剂等生物质产业。壮大生物酶节能降耗、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藻类等生物环保产业。加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壮大生物农业产业规模。

新材料。积极发展高强度汽车板、高性能家电板和电工板、高速车轮车轴、海洋用钢等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提升铁基新材料产业竞争力。重点开发高精度铜板带、高档铜箔、高强高导铜合金等高端产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铜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基地。

新能源。支持开展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发电工程一体化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研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大型光伏地面电站,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标准化发展。加大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基本实现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全覆盖。

专栏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群)建设重点

合肥、芜湖新型平板显示基地,合肥集成电路、智能语音产业基地,池州、铜陵等集成电路产业链,合肥安全电子产业集群,芜湖、合肥汽车电子产业集群,铜陵电子材料等产业集群。

合肥、芜湖、马鞍山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芜湖、合肥、马鞍山机器人产业基地,合肥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芜湖通用航空、马鞍山高端数控机床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

铜陵铜基新材料产业基地,马鞍山铁基新材料产业基地,合肥、马鞍山磁性材料等产业集群,安庆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江北产业集中区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基地。

合肥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绩溪抽水蓄能电站。

 

第五节  现代服务业

强化承接产业转移配套服务,积极承接国内外高端服务业,优先联动发展物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建设与沪苏浙联系紧密的现代服务业基地。

现代物流。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快发展公路、铁路、水运联运和江海联运,形成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规划建设合肥空港物流园区等若干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园区,形成全国重要的区域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进发展一批品牌化、专业化物流企业,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提高物流业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和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对接。推进皖江城市带商贸物流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积极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加快构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网络互联互通,使皖江城市带成为沟通长三角与广大中西部地区的重要纽带。

金融服务。支持示范区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徽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探索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大型企业集团、汽车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发展以服务农村为主的村镇银行等地方中小银行,规范发展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推进皖江金融试点,积极发展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稳健发展互联网金融。建设统一的产权市场。完善铜陵铜产品交易市场。努力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加快建设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文化产业。发挥示范区人文资源优势,主动承接国内外文化产业转移,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推动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媒体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和产品,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建设。依托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城市,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现代传媒、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提升网络服务水平,推进文化影视基地、数字出版基地、动漫产业基地建设,构建影视动漫游戏一体化产业体系。壮大出版发行产业,建设以合肥为重点的中部地区出版物发行集散中心。大力发展会展业,积极承接发展体育健身、演艺娱乐、文化休闲等产业,扶持发展黄梅戏等地方戏曲艺术,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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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大力推进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和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重点开发建设九华山、天柱山、敬亭山、巢湖等山水文化旅游景观,积极开发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等城市文化旅游景观,合理开发升金湖、牯牛降、桃花潭、丫山等生态旅游景观,建成国内一流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加强以市场为主导、资本为纽带的旅游合作开发,支持国内外旅游企业跨地区并购重组,促进皖江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国内外资金、品牌和管理,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经营和服务水平。实施精品旅游战略,将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购物娱乐、商务活动结合起来,延伸旅游产业链。完善旅游商品销售体系,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推动旅游企业集约化经营,发展具有全方位服务功能和较强竞争力的旅游集团。 

第六节  现代农业

着力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格局,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种植业。大力发展水稻、棉花、油菜、蔬菜和茶叶生产,调整种植结构,推进绿色增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加快优质稻谷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继续加快建设沿江优质棉花、“双低”油菜生产基地,提高生产能力和水平。扩大蔬菜生产规模,建设优质安全蔬菜供应基地。继续实施茶产业振兴工程,整合培育品牌,建设皖南山区、大别山名优茶生产基地。

养殖业。扶持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引进和发展大型龙头企业,稳定发展家禽、生猪、奶牛,推进特色畜禽养殖业发展。在适宜地域推进畜禽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畜禽养殖废物等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防疫服务体系,建设优质安全畜产品示范基地。大力开发特色水产品,发展旅游休闲渔业。利用皖江地区丰富的水产资源,着力建设标准化健康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林业。加强天然林保护,推进商品林基地建设,合理布局林产品加工企业,优化林业生产结构,有效利用荒山荒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扩大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高效经济林基地生产规模,培育生物质能源林,推进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实施林业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林业新型化、规模化、精品化发展,推进合肥、芜湖、马鞍山苗木花卉基地建设。

第六章  产业创新升级

围绕产业承接发展重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强化技术创新要素支撑,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融合。

第一节  促进产业技术创新

推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强化示范区产业创新能力,在汽车、机械设备、冶金、化工、家电等优势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公共安全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吸纳一批高端人才,引进一批先进技术,实施一批重大专项,提升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水平,在一些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形成自主创新技术溢出效应,引领产业集群式承接。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支持转移企业加快融入承接地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在承接地建设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基地,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转移产业,促进转移产业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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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支持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积极引进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推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发展壮大若干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承担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订。实施企业家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注重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节  建设创新服务体系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高层次人才、大学生等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活力,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城市。利用“互联网+”,积极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使创新资源配置更灵活、更精准。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辅导,提升创业公共服务水平。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智能家电、现代化工和新材料等领域,打造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培育更多的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型企业。

构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发展面向大众、服务企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平台,积极发挥技术创新平台对产业转移的吸纳集聚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支持设立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强化创业服务中心、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孵化器功能,改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面向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合肥技术创新成果交易平台、芜湖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提升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和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会的影响力。

促进创新要素对接。加强示范区与沿海地区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创新要素对接,建立科技资质互认制度,实现创新平台共享。支持示范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科研机构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相互参股、共建经济实体等形式,建设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同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进一步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作用,合作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第三节  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

优化创新环境。深化研发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推进产学研协同合作。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建立鼓励创新的分配制度。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对完成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加大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支持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加强自主创新信用担保和再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推动高级人才柔性流动,加大海外人才吸引力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指标作为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合肥、芜湖、蚌埠科技人才和创新型企业集聚优势,推进合肥等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支持合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化体制机制创新,集聚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产业。在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建成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

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

加快皖江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构建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区域能源供应水平,强化人水和谐的水利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

第一节  构建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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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以快速客运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为重点,加快区域对外通道、区域内快速通道及重要枢纽客运设施建设,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布局的快速客运铁路网,推进皖江城市带城际轨道交通体系的规划建设。加快合肥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形成多种客运方式相衔接的城市快速客运体系。加快煤炭等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实施既有铁路及主要站场扩能改造。

完善高等级广覆盖的公路网。以加强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互连互通为重点,继续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完善公路路网结构。以促进皖江南北两岸城市联动为重点,加强跨江通道和疏港道路建设。以示范区内部沟通为重点,加密、改造、升级干线公路,加快农村公路和连接重要景区的旅游道路建设。

建设大密度航空网。完善机场布局,提高机场吞吐能力,扩大航空运输服务覆盖范围。完善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功能,形成华东地区重要的干线机场;完善安庆机场民航设施;建设芜宣民用机场,规划建设蚌埠、亳州、宿州机场。积极拓展示范区至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网络,努力增加国际航线,提高航班密度。

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内河航道。高标准整治长江干流航道安徽段,加快建设引江济淮航运工程,加强主要支流航道整治,提高航道技术等级,改善通航条件。统筹规划皖江岸线资源利用和港口布局,调整优化沿江港口结构,打造以芜湖港、马鞍山港为中心的皖江航运枢纽,加强分工合作,提升安庆港、铜陵港、池州港港口功能。推动沿江港口、合肥港一体化发展。重点建设沿江集装箱和煤炭、矿石、石油等专业化运输系统。推进物流配套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大型临港产业的能力。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依托芜湖港、合肥港、马鞍山港、安庆港、池州港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江海直达船型的研发和推广,推进江海直达运输,提高可通航船舶吨位,增强可靠性。

建设全国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升交通智能化水平。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安排,注重线路、节点的匹配和衔接,尽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集疏运体系完善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重点结合铁路客运专线、机场建设,规划建设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积极推进铁路、公路、港口等多种方式统筹布局的货运枢纽站场和物流中心建设。

专栏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重大工程

铁路:黄山杭州、合肥安庆九江、合肥淮安连云港、合肥南京、芜湖宣城绩溪、安庆黄山金华温州等高速铁路,庐江铜陵、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合新六、蚌滁宁等城际铁路,合九、皖赣、宁芜铜铁路扩能。

高速公路:溧阳宁德、武汉上海(安徽段)、德州上饶(安徽段),北沿江、滁州淮南、芜湖黄山等高速公路。合宁、合安、合巢芜、芜宣、宁芜、合叶、宣广等高速公路改扩建。

跨江通道:建设池州、姑孰公路过江通道,横港、铜陵开发区、芜湖城南、泰山路、马鞍山龙山路城市道路过江通道,宿松、海口、安庆、池安、江口、梅龙、龙窝湖、弋矶山第二、九华路、湖北路、慈湖公铁两用过江通道。

航道:引江济淮、合裕线扩能、店埠河、水阳江、青通河、丰乐河、兆河、滁河、顺安河、漳河、秋浦河、皖河、姑溪河等航道整治。

港口:合肥港派河港区、马鞍山港郑蒲港区、芜湖港三山港区、铜陵港江北港区、池州港江口港区工程。

 

第二节  提高能源保障水平

充分发挥安徽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优势,根据区内负荷需求,适时建设一批燃煤火电项目,保障区内电力供给。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建设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发电、垃圾发电等工程;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和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示范工程;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工作,适时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特高压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准东至华东(皖南)直流输电工程、武汉—皖南线路工程、安庆站新建工程及安庆—浙中线路工程等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完善区内各级输配电网,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输电供电可靠性。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投入,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建设芜湖、铜陵大型煤炭储运基地。建立江北、江南天然气联络线,将省内川气和西气联网,保障区内双气源供气。 

第三节  建设水利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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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防洪减灾水平。进一步加强长江干堤维护和管理,加强河势崩岸监测和应急处置,实施长江干流崩岸治理及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开展华阳河蓄洪区建设,进一步控制长江河势。结合城市防洪和圩区排涝,加强沿江重要河流湖泊治理,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青弋江、水阳江、裕溪河、滁河、皖河、秋浦河治理工程,推进巢湖等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争取启动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保证沿河县城及园区防洪安全。完成合肥、芜湖、安庆等重点城市及重要区域防洪规划修编,完善城市和重点防洪保护区防洪减灾体系,保护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成下浒山水库,按照国家政策安排有序推动长江洲滩圩垸分类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加固任务,加快沿江大型排涝泵站建设和改造,建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建立洪水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与洪水预警预报系统。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统筹城乡供水,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水源保障。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快合肥、芜湖等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源地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快引江济淮工程建设。建成江巷水库,推进凤凰山水库、港口湾水库灌区等工程审批建设。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江淮丘陵区和山区灌区水源工程。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合肥、铜陵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范围。

第四节  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

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统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通信管线、基站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覆盖。全面推进城乡光纤网络建设,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加快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扩大无线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加强皖江城市间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共享,建设区域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加快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区域信息共享体系,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提升区域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信息便民利民和公平普惠水平,完善区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区域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政府网站和政务热线,实现政务移动办公和远程办公,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推进区域信息共享。加快与沪苏浙网络基础设施对接,加强在电子口岸、信用建设、交通信息、空间地理信息、应急指挥联动等领域合作,推进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领域信息资源的合作开发与共享。

第八章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承接产业转移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示范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节  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

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重要依据。严格资源节约和环保准入门槛,转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避免产业转移中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扩散,严禁落后生产能力转入。严格执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学管理,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等标准。

第二节  促进转移产业集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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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加强用地调控,提高投资产出强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产业园区土地资源清理整合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优先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补充和保护耕地资源。引导矿山企业向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勘查、开采区集中,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划准入条件,有效配置各类矿产资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开展中水回用,促进城市建筑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节水型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推广节水技术工艺,鼓励实施行业节水对标,积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鼓励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筑)等重点行业改造生产流程,优化生产工艺,延长产业链,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合理规划园区企业结构和布局,鼓励企业通过资源共享、废弃物利用等途径发展循环经济。优先支持示范区企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开展低碳经济园区试点。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进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再生金属、废塑料等无害化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到2020年示范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第三节  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

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综合利用、集约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提高岸线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合理安排沿江产业开发、城市建设,有效保护岸线原始风貌。编制实施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高开发利用水平。贯彻落实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岸线开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严格岸线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程序,实行岸线有偿使用。强化岸线监管,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有效整治岸线开发秩序,提高岸线使用效益。

第四节  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

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综合治理,实现由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向环境质量改善转变。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转变。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关闭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执行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污水排放标准。加强大气重点防控区管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大气排放标准。新建和扩建园区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省级以上开发区原则上都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研究落实转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支持示范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公告制度。

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推进重大节能工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节能单位、重点产品能效提升,加快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全面落实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积极推动规划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进“两控区”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和自愿减排交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运,积极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乡村清洁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加快推进长江、巢湖流域和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支持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构筑以皖南山区、大别山区、长江干流、巢湖为主要屏障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推动建设环巢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环城绿带,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建设美好乡村,大力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促进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专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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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工程。

巢湖流域绿色生态屏障构筑工程:实施植树造林、山体修复、富磷山区水土流失修复、水源地保护、重点污染防治、重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引水、灌区配套与节水等重点工程。

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程: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合肥、芜湖、铜陵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

 

第九章  区域联动发展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区域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扩大与沿海地区的经济合作,密切与中西部地区的联系,辐射带动安徽省其他地区发展,形成区域联动发展格局。

第一节  全面融入长三角

加强与沪苏浙全面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对外开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一体化发展。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原则,构建示范区与沪苏浙地区合理分工的产业体系,建设面向沪苏浙的优质农产品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交通物流基地、旅游休闲基地和高素质劳动力供应基地。推进与沪苏浙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金融、信息平台、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构筑一体化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继续推进“皖电东送”,建立相对稳定的能源供需关系。推进与沪苏浙在科技要素、人力资源、信用体系、市场准入、质量互认和政府服务等方面对接,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加强双边及多边合作。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建设区域统一市场。加强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协调互动,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联防联治。

鼓励和支持沪苏浙优先向示范区转移产业。优化长三角地区开发格局,促进产业布局调整,加速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重点支持沪苏浙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等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汽车和机械设备的基础件、配套件、零部件等配套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生产及组装环节向示范区转移,着力促进金融、物流、旅游、创意、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向示范区延伸辐射。

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完善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制”,加强高层定期磋商,研究决定重大合作内容,协调落实重要合作事项。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活动。完善跨区域融资平台,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转移企业发展。鼓励示范区内市、县、开发区和科研院所等与沪苏浙建立交流与合作机制。 

第二节  加强与其他地区联动发展

加强与沿海其他地区互动。进一步加强面向珠三角、京津冀、海峡西岸经济区等东部地区的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形式,提升合作层次,积极实施徽商回归工程。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承接电子信息、橡塑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共同建设安徽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台资、港资、澳资产业园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的交流合作。加强芜湖、马鞍山等沿江港口与沿海港口的合作,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出海口。

密切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发挥省会城市会商机制作用,全面深化示范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协同发展。利用“中部论坛”“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经贸合作平台,促进示范区与中西部联动发展。鼓励成立商会,发展中介组织,推进企业跨地区合作。

第三节  带动安徽整体协调发展

统筹示范区内各市联系,打破行政壁垒,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区的体制机制对接,加快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上下游产业和配套产业互动,促进示范区与其他地区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支持省内其他地区加快发展,增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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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地区,健全南北结对合作长效机制,深化示范区与皖北地区分工合作。联动发展现代农业、能源、化工、机械、农产品加工、旅游、电子信息等产业。提升淮南、淮北、蚌埠重化工业发展水平,推进重点煤矿续建和接替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煤电一体化,积极推进平山电厂、平圩电厂三期等工程建设,将两淮矿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煤电化基地。促进蚌埠硅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等产业发展。推进阜阳、亳州、宿州等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汽车等产业,推进煤炭、石英沙、农产品等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皖西地区,联动发展生态农业、原材料、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和旅游等产业。将皖西建设成为合肥都市圈及武汉城市圈的产业配套基地、农产品供应基地、旅游目的地。重点发展优质农林产品生产,推进金属资源勘探和合理开发,大力开发大别山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推进淠河总干渠及杭埠河、丰乐河综合治理和大别山区小流域治理。完善大别山水环境生态保护赔偿机制,加强生态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皖南地区,联动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引进国内外优质资本和智力资源,有序开发皖南旅游资源,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沪苏浙联动发展无障碍旅游,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充分展现皖南徽文化、佛文化、道文化内涵,形成以黄山为重点的国际旅游胜地,创建大黄山国家公园,打造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构建以文化旅游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推进黄山市服务业改革试点。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新机制,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管理一体化,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建设具有徽文化特色的宜居城乡。扶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第十章  体制机制创新

鼓励示范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完善政府服务,建立高效运作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加快构建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  用好用足先行先试权

支持和鼓励示范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领域先行先试,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措施,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中西部地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积累经验、提供示范。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探索跨区域合作新途径,适时调整行政区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和城镇布局;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加强土地管理的有效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用地需求,支持芜湖市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试行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的环保政策,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价格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水价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试点范围;开展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适应转移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加快政府管理创新步伐,落实首问负责制、办文办事限时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坚持依法简政放权,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理顺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权责关系,形成促进承接产业转移合力。深化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第三节  构建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完善法制环境。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清理有违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条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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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宽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领域和行业限制,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提高民间资本的准入效率,合理引导非公资本以参股、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改革,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做大做强。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放宽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比例;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改革企业登记管理方式,,试行告知承诺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公平竞争。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融资、人才、技术、管理、市场、信息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努力改进政府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大力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引导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扶持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公平竞争、自愿联合,规模集聚、携手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第四节  完善社会管理与服务

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支持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推进与承接产业相配套的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转岗职工技能培训;大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并逐步实行全部免学费。鼓励示范区内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统一助学政策。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深化职业院校分类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校企对接协作机制,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为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公平机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和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大力推进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兴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福利、社区服务、优抚安置、救灾应急保障机制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多边合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以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建立皖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建立国家级引智基地,支持示范区参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在示范区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支持企业到欧美设立人才工作站。加大青年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力度。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推动高级人才柔性流动,加大海外人才吸引力度。示范区与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沪苏浙双向选派优秀干部挂职或任职。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机制和人力资本优先发展积累机制。对部分紧缺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对合肥、芜湖两大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引导人力资源与产业对接;支持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继续给予示范区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第一节  完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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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策。对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内的投资项目,享受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相关支持政策。对示范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国家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审批核准及投资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财税政策。规划期内,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自主创新和环境建设。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落实好新税法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等产业转移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的自主创新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鼓励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支持示范区在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支持示范区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担保风险基金。探索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积极探索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土地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统筹协调承接产业转移特别是集中区的用地需求。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产业集中区等各类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根据示范区建设情况,适当增加安徽省用地指标。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新增耕地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施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

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在示范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产业基地。鼓励在华外资金融、保险、会计、审计机构在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外资并购示范区内企业,参与区内企业改造。引导和鼓励海内外优秀人才到示范区创业、投资。支持区内企业广泛承接服务外包,推进合肥、芜湖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帮助企业境外上市和融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在符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理构建保税物流监管体系。支持示范区城市成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口岸、海关、商检等部门协作,大力推进示范区口岸与沿海省份区域通关改革。健全透明稳定的商业制度和规范的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培育熟悉国际规则的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地区之一。

第二节  加强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联系,协调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具体实施方案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产业承接重点,密切与沪苏浙等沿海地区联系,抓紧推进相关项目实施,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围绕规划目标及时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要继续加强与安徽省的联合与协作,不断深化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规划的实施,引导和支持本地产业向示范区有序转移,推进自身产业结构加快升级。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制定本部门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指导安徽省与沪苏浙等沿海地区共同推动产业转移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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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会同安徽省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皖江是指长江安徽段。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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