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公布专项巡视整改情况

日期:2016-12-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报道,按照省委部署,2016年4月28日-6月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7月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省国资委党委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迅速启动整改

(一)周密部署,精心谋划。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我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个剖析、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消化,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国资国企改革、8个专项整治等,认真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委党委及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召开7次会议,以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为依据,逐步完善《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委开展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聚焦问题,细化任务。在整改工作中,我委始终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国资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既认真解决巡视反馈中明确指出的问题,又通过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解决好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出资人职责不符合的问题。在整改问题和整改任务上,将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成45个整改问题、163项整改任务,全面开展整改。在整改责任上,将45个整改问题、163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严格按照整改分工、整改期限,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雷厉风行马上改,确保8月底前整改到位;对需要通过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措施抓紧改,确保年底前见到明显成效;对长期坚持的,不断推进深入改,确保长期坚持的工作常抓常新。

(三)加强督查,有序推动。在整改过程中,我委党委及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责任领导坚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强力推动各单位按时序要求,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地完成整改工作。在抓委机关整改落实方面,先后组织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切实按既定时序解决整改问题,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保证全委的整改工作不松不偏、同频共进。在抓省属企业整改落实方面,以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收入分配秩序以及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专项巡视整改、基层党组织收交党费和换届选举等4个专项督查为抓手,督促企业自觉服从整改工作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办事不讲程序、不守章法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二、拉紧责任链条,以“钉钉子”的精神认真抓好整改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我委存在党的领导逐级弱化、党的建设逐级虚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等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1.全力推动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的落实。一是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迅速举办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170余名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参加了培训。7-8月份,党委中心组先后组织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2次,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43篇,努力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二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庆祝建党95周年表彰暨党课报告会上,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大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行了部署。在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和省国资委党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工作部署会上,党委主要负责人又对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出了要求。拟制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推动各级党委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三是加强对省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继续实施“党支部书记培训工程”,指导省属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全部培训上岗。目前,省属企业1万余名党支部书记已全部轮训一遍。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将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统一开展,于年底前完成。指导省属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扎实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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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着力构建机关与企业协调发展的党建工作格局。在委机关层面:一是进一步树牢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及时调整委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机制,及时选配了空缺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班子成员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通过集体谈话、讲党课等形式及时开展党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7-8月份,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共为所在党支部讲党课23场。二是坚持用《条例》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作为学党规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推进《条例》在工作中落实。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专题研讨、结对共建等活动,并结合“五查五看”,对照党章党规,以及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分管处室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三是注重强化机关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锤炼。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采取举办“国资大讲堂”、集中学习宣讲、理论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13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6个党支部委员会进行了补选、改选。

在省属企业层面:一是全面开展省属企业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在2016年初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从2017年起对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全部进行述职评议,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指导省属企业党委建立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注重营造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氛围。针对省属企业实际,组织开展“省属企业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做到一年一主题,两年一总结一表彰。今年“七一”表彰省属企业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68名优秀共产党员、41名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3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强化党员争先创优意识,营造党建工作良好氛围。从留存党费中拿出200万元,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年底前建设20-30个“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三是不断夯实省属企业党建工作基础。探索建立不同类型企业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管理模式,按照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截至8月底,21户今年需要换届的省属企业党委中,已有6户完成了换届,其余15户省属企业党委换届请示也已批复或按程序正在报批,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换届。在肥省属企业需要换届的214个基层党组织中,已有185个党组织完成换届,其余29个党组织因企业组织机构调整、班子成员调整考察等原因将于近期完成换届。

3.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加快自身改革。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不断提高对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的把握能力,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政治担当。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推进依法监管、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简事放权。逐月跟踪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和企业运行动态,科学研判省属企业发展态势,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二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牵头承办了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去产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部署,制定了《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和《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去产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偿还债务应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案、省属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同时对部分省属企业深化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抓好重点改革项目落地,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放大器”作用。坚持以推进整体上市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华安证券公司、军工集团所属长城军工股份公司、能源集团所属安徽天然气股份公司首发上市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铜陵有色股份公司定向增发方案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积极推进建工集团整体上市,交通控股集团所属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一批企业首发上市也已报中国证监会待审。支持省属企业设立专业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集团组建了50亿元规模的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母基金,重点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元集团牵头组建了30亿元规模的安元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省内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国元证券公司实施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积极稳妥实施徽商集团资产与债务重组工作。

(二)履行“两个责任”方面。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我委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等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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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完善责任制度。在已有的落实“两个责任”3个制度的基础上,又出台了《省国资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使党委、派驻纪检组以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有抓手、可评价。二是加强责任检查。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对委机关各处室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反馈了2015年度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结果,督促叉车集团等13户省属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约谈了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在“较好”等次及以下的2户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红脸出汗”,压实整改责任。指导相关省属企业参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对二级企业的考核制度。三是推动责任延伸。成立调研组深入9户省属企业和6户二、三级企业,对省属企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编发两期《省国资委通报》,介绍4户省属企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指导省属企业党委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二级及以下企业,延伸到省外企业、海外企业以及项目部、办事处等单位,做到经营管理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在组织开展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中,把省属企业履行“两个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纪委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的整改。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加大信访举报件交办和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查报件办理,加大审查力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信访举报件,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在今年已下发给省属企业纪委的54件查报件中,7-8月份查实或部分查实的有26件,已对1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1个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责成书面检查3人,通报批评2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对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快办快结。7-8月份,派驻纪检组根据信访举报,督促省属企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1人被党内警告,3人被提醒谈话,1起集体性公款旅游被及时纠正。二是认真处置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机制,注重从监事会监督、财务审计、信访举报和日常督查等工作中梳理问题线索。按照处置问题线索的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处置每一件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1-8月份,派驻纪检组在已办结的21件问题线索中,对省属企业2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函询、2名领导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1名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退还了违规租用公车费用,1户省属企业清退了部分董事会成员违规领取的费用;责令3户省属企业取消了部分供应商资格和代理权,2户省属企业完善了公务用车、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三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一方面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另一方面把工作力量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上,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通过从轻到重、从普遍到个别、从常态预警到非常态严厉惩治的层层设防,及时匡正和校准党员的言行,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1-8月份,派驻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委共立案58件,现已全部结案。纪律审查结果,给予党内警告的有45人、严重警告的有28人、组织调整的有44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分别有7人、1人和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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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三转”。一是顺应纪检体制改革抓推进。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明确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承担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按照派驻机构职能定位,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再担任委机关党委书记,派驻纪检组交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预防、制度建设等日常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督促推动、加强监督、执纪审查、严肃问责等工作。二是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抓推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省属企业本部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及推进纪检监察力量向基层延伸等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省属企业本部均单独设置纪检监察组织,共有专职纪检监察人员192人。6户省属企业还在本部纪检监察组织中设立了内设机构。大部分二级企业也单独设置了纪检监察组织。1-8月份,新任省属企业纪委书记5人、纪委副书记5人,其中8月份,新任纪委副书记2人。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抓推进。派驻纪检组把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能力作为基础工程来抓,通过开展“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标兵”活动,以及加大选派送学、集中办班、研讨交流等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整体素质。1-8月份,派驻纪检组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的教育培训计划,先后分4批选送了31名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针对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变动大、新人多的特点,派驻纪检组将于10月份举办一期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三)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我委存在对省属企业监管不力、对巡视省属企业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失范等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7.切实加强对省属企业的监管。一是加强“三重一大”决策行为的监督。开展了省属企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执行等情况专项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叉车集团等13户省属企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定情况,督促企业明确和规范董事会、党委会和经理层职责范围,制定完善企业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即将印发《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年底前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企业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制定《省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省属企业依法治企、建设法治国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依法治企的意识和能力。修订了《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待与国务院国资委对接后印发施行。二是加强财务监督。按照《安徽省省属企业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省属企业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工作程序,严把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审核关。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省属企业股票、基金、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债券投资、融资性贸易、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管控,督促企业按照“加强监管、规范操作、防范风险、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高风险投资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三是加强产权管理工作监督。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强化对省属企业国有产(股)权公开进场转让的监管,认真审核企业国有产(股)权转让项目。对非公开协议转让项目严格把关,对重大产(股)权转让事项由委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了省属企业产权登记专项检查,已完成15户省属企业产权登记现场抽查工作,并督促企业对产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产权管理工作基础。按照年初印发的《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三级以下和非主业企业清理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三级以下和非主业企业的清理整合,及时通报清理整合进展情况。截至8月底,已完成57户三级以下及非主业企业清理整合工作,其中清算注销26户、提升级次14户、股权结构调整减少12户、产权转让处置5户,有效推动了省属企业“瘦身健体”。四是加强监事会监督。继续推进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围绕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产权转让、重大投资、领导人员履职,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强化监督。11月底前完成实地监督检查工作,12月底前提交全面监督检查报告。坚持省属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召开2016年第2轮整改落实情况专题例会,听取企业对监事会揭示的535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组织委机关相关处室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审核确认。建立监事会专职联络员制度和监事会函告制度,对监事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向省属企业出具监事会主席风险提示函、监督建议函等形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或规避风险。截至8月底,已向省属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8份、监督建议函1份。五是加强外部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等部门开展外部审计监督,通过外部审计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通过省财政厅外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时向省属企业提示风险隐患。加强外部审计整改问题的跟踪落实,持续关注一些企业重组进展情况,最大程度地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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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继续加大对省属企业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细化委机关指导整改责任。对我委巡视12户省属企业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在2015年归纳的需要整改的12个共性问题,以及明确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省属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整理出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6个重点,要求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并将指导企业整改工作落实到委机关6个处室,进行点对点的指导、一对一的督查。二是严肃督办省属企业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3个督查组深入12户省属企业,对照企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整改期限,逐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党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情况。及时与1户省属企业党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对职工反映集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名中层管理人员提出了岗位调整建议。督促8户省属企业对疑似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进行了核查。12户省属企业通过巡视整改,已完善制度391项,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6起,处理9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三是认真指导省属企业党委探索开展巡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指导省属企业党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和“四个着力”,紧盯“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三种人”等重点,探索开展巡察二级企业党委工作,力争用1-2年的时间完成对二级企业党委巡察的全覆盖。目前,已有6户省属企业开展了巡察监督,为省属企业全面开展巡察积累了经验。

9.严格规范省属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一是重申收入分配纪律。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违规获得的收入,提出了“两个一律清退”的要求:在薪酬兑现上,要求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超标准领取的薪酬一律清退;在薪酬外奖金等其他收入上,要求省属企业违规发放给领导人员的奖金和实物奖励一律清退。二是开展收入分配秩序专项督查。在省属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省属企业开展收入分配秩序专项督查,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违规获得的收入,要求限期清退。通过企业自查和我委督查,省属企业中有15户企业存在领导人员以过年过节费、取暖降温费、证书职称补贴等形式违规获得收入的问题。截至8月底,已有11户企业完成了清退工作。三是加强收入分配秩序管理。按照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指导意见和分类考核的要求,年底前完成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对亏损企业利润指标考核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正在拟制省属企业副职业绩考核指导意见,合理拉开副职业绩考核得分和级别差距。拟制了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待省薪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要求省属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做好账务处理,不得虚构业务往来,不得通过做假账实现虚假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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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我委存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预算管理执行不严、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对所属行业协会管控不力等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10.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督促委机关各处室、各岗位工作人员树牢“一岗双责”意识,在履职尽责的同时,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特别是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本处室的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风险防控有机融合,教育大家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拒腐防变意识,做到秉公用权、合法用权、珍重用权。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力事项进行了规范清理,将原47项权力事项精简、整合为10项,并依据权力清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同时,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委机关各处室,根据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力事项变动、反腐倡廉建设等新情况、新要求,结合职能调整、岗位变化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践,对本处室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各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新一轮调整、补充、优化。通过调整优化,委机关各处室共确定权力事项91项、编制职权目录20张、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1张、明确各岗位廉政风险点711个、制定防控措施793条。三是突出精准防控。要求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经常对所属人员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常分析评估本处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可能引发违规违纪情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向所属人员发出预警;经常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本处室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不断完善预防、监控、处置等权力运行措施。要求相关处室督促省属企业严格执行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资产处置、招标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1.严格预算管理。一是指导省属企业加强资本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印发《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属企业全面梳理查找预算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尽快建立覆盖各级企业、涵盖收益收取、利润分配、支出项目计划申报、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预算项目执行和监管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于10月底前报我委备案。二是规范省属企业资本预算资金账务处理。组织省属企业对历年来资本预算资金账务处理情况进行自查,要求严格按照《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规范,按预算确定的项目和用途,合理使用预算资金,及时落实国有股东权益。巡视反馈点名的3户省属企业已对预算资金账务进行了规范处理。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对部分实施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了实地督查,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巡视反馈点名的1户省属企业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邀请专家对“省属国有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4个分项目进行了终验,余下的4个分项目将于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1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教育大家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用党的纪律教育每一名党员,用党的纪律管住每一名党员;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纪约束之下,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守规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后,及时制定学习计划,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问责条例》划出的底线。二是严格所属行业协会管理。聘请中介机构9月底前完成对国有资产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协会的经费审计工作,对违规发放的福利,年底前清退完毕。同时分别发了整改函,督促国有资产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协会年底前完成章程修订,进一步明确其职能和业务范围,完善内部管理。对未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书画摄影协会进行清理和财务审计,督促收回了理财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委机关在该协会兼职人员全部辞去所兼职务。根据《安徽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与省民政厅联系,争取将国有资产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协会纳入脱钩试点单位。对委机关未经审批在行业协会兼职的人员进行了清理,32人次在职人员、3人次退休人员已辞去所兼职务。三是认真选择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招标法和《安徽省省属企业审计业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承担委托项目的审计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对正在承担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加强跟踪评价,发现有《安徽省省属企业审计业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所列违规情形的,及时清退出库或叫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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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行组织纪律方面。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我委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不够规范、省属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措施不力、对省属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监督不力等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和《省国资委工作规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将把牢方向、依法依规、民主集中、落实责任贯穿到重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召开会议提前通知、会议材料提前送达,留有足够的思考时间,让与会人员能在会上充分表达个人观点和意见。选拔叉车集团等13户省属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时,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及时听取派驻纪检组和监事会主席的意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三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不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有关制度,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注重提高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工作质量。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委机关层面: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要求,在摸排机关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机关干部交流轮岗计划,7月中旬已启动了重点岗位有关人员的交流轮岗,年底前完成计划任务。拟制了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待完善后印发。年底前出台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省属企业层面:拓宽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来源渠道,加大企业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力度。严把人选考察关,坚持考察时间服从考察质量,适度扩大考察对象谈话听取意见的范围,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相互比较、印证,重视“少数人”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考察对象。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绘制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编制操作指引,继续完善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促进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和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二是切实加大省属企业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对叉车集团等13户省属企业副职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严格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指导省属企业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实行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集中管理。全面排查了叉车集团等13户省属企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责成有关企业依纪依规,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国家工作人员,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完成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2015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汇总统计,按照10%的比例抽取了9名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作为随机抽查核实对象,对2名拟提拔担任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对象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督促省属企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进行梳理,并填报有关报表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三是扎实开展省属企业选人用人专项督查。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省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企业对2013年以来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在省属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会同省委组织部组成2个督查组深入8户省属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督查组当场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企业抓好整改。专项督查结束后,将认真分析省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突出的,及时会同省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约谈、函询企业党委主要负责人,并研究制定规范省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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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切实加强省属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省属企业党委换届考察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了7户省属企业党委换届“两委”人选考察工作。1-8月份,共调整省属企业领导人员15人,其中提拔2人。配合省委组织部对马钢集团等13户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后备人员和中长期培养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调研考察。成立3个调研组,对叉车集团等13户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和中长期培养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调研考察,建立了后备领导人员人才库,分类管理,动态跟踪。结合选人用人专项督查,重点了解部分省属企业后备领导人员培养情况。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认真抓好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员,以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领导人员个人教育培训档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党务知识、经营管理、经济金融、国企改革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抓党建抓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先后举办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研讨班”、“省属企业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培训班”,共培训70名省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会同省金融办举办了“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专题研讨班,选调了40名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参训。三是加强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对省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书面调研的基础上,深入4户省属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了解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以及落实人才支持政策等,全面掌握省属企业人才发展现状,了解近年来省属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组织7支省属企业科技团队申报第九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以省重点人才工程带动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六)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我委存在“四风”整治不彻底、执行纪律不严等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16.坚持不懈改作风反“四风”。一是不断加强直接联系职工群众工作。建立“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双联系”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按照“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工作;组织机关各处室以结对帮扶、结对共建、党员干部走访基层和“五到企业,和谐共建”活动为载体,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党员服务、为企业改革创新服务,努力打造省属企业之家。1-8月份,班子成员赴省属企业调研人均超过15天,梳理汇总出31个问题,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帮扶措施及时反馈相关企业,推进企业与相关部门对接。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私设“小金库”以及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滥发津贴补贴、“酒桌办公”等8个专项整治方案,迅速组织省属企业和委机关、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并分别上报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三公”经费管理上,积极开展厉行节约、降本增效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活动,严格财务管理。1-7月份,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19.3万元,同比下降65.6%。在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对津补贴发放实施动态监督,切实强化管理;对以前年度占用企业领导人员风险抵押金、专项资金结余和其他往来结余资金发放福利的情况,将采取逐年退还的办法进行弥补。在“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省属企业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正确把握公务活动与外事、商务活动的界限,明确提出企业接待党政机关调研、检查等,一律不准安排宴请;省属企业之间、企业内部非商务往来,一律不准安排宴请。三是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因公出国(境)管理要求,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继续从严审批出国(境)团组,从严控制出访团组和人数,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和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本着精简、从严的原则,对已审批的年度出国(境)计划进行了调整,将原定的6个出国(境)团组压缩到4个。继续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出访审批,严格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的任务、人选、行程和境外停留天数。四是认真落实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了《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要求。加强对省属企业落实《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制定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全面规范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截至8月底,已有22户省属企业制定了配套制度。五是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四风”不放,坚持做到逢节必查和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作风督查,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关注“四风”隐形变种问题,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对不收手不知止、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1-8月份,共查处省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起,处理9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其中7-8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同比增长85.7%,处理27人、同比增长92.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同比增长85.7%,公开通报曝光了8起典型案例、22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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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深化委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通报省直机关效能建设暗访情况,讲评机关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情况,进一步明确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拟制了进一步深化省国资委机关效能建设实施办法,加大日常督查力度,严格效能问责。二是注重加强机关管理硬件设施建设。拟制了机关考勤系统方案,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按照“符合相关规定、反映国资特色、体现工作职责”的要求,突出国资监管、廉政建设、作风效能、队伍建设等内容,将在机关办公楼各个楼层悬挂宣传标语牌,进一步营造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氛围。三是积极开展立足岗位作奉献活动。围绕“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机关效能提升、确保中心工作完成”主题,通过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在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组织全体党员作“四讲四有”公开承诺以及在工作岗位放置党员服务公示牌、“党员先锋岗”标识牌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争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持续发力加压,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深入推进整改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委所确定的163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48项、占29.4%,取得阶段性成效72项、占44.2%,如期完成了第一阶段整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3个方面,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压实责任,坚决彻底把反馈问题改到位。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把推动巡视整改与强党建严纪律、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转作风、推改革促发展结合起来,坚决防止上紧下松、点紧面松、前紧后松,切实做到思想再到位、组织再到位、措施再到位,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坚定不移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贴身紧逼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持续盯紧,加强监督,防止出现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持续用力,善作善成,防止“卷旗息鼓”;对尚未开展的,将制定措施,迅速启动,确保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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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好转化,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突出巡视政治要求,放大整改综合效应,善于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问题,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快速转化巡视整改成果,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加强对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的指导,切实解决党的领导逐级弱化、党的建设逐级虚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纪检监督、巡视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以及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出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纪律审查。,例方面导体现在集团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团,当作一次检验工作成效层层压实责任,不断传导压力,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为国资监管工作和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干部人才支撑。

(三)强化担当,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抓好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切实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制定省属企业功能界定方案、省属企业分类考核办法、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操作指南,修订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投资监管办法等,促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围绕做强做优做大省属企业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通过实施“五化”战略,发展“六大”产业,不断提升省属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和完善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紧紧围绕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等,加强当期监管和事中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成果的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强化监督成果运用。贯彻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按照“依法依规、由近及远”的标准,抓好国资监管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建立健全与管资本要求相适应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制定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的监管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密切跟踪国务院国资委职能调整情况,研究在新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下委机关内设处室和职能调整工作,更加有效地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更加有效地管好国有资本投向、运作、回报、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2687828;邮政信箱: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省国资委党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30091;电子邮箱:jiwei@ahgzw.gov.cn。 

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党委

2016年9月14日 

原标题: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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