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信局“7·
日期:2016-11-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关于转发市工信局“7·19”特大洪水灾害
受灾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等6个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工信局制定的《“7·19”特大洪水灾害受灾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和《“7·19”特大洪水灾害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市林业局制定的《“7·19”特大洪水灾害林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市畜牧水产局制定的《“7·19”特大洪水灾害牧渔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市文广新局制定的《“7·19”特大洪水灾害文化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制定的《“7·19”特大洪水灾害电网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0日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19”特大洪水灾害受灾工业企业灾
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受“7·19”特大洪水灾害影响,我市西部县区部分工业企业受损严重、生产停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做好企业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减少企业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项方案对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业主要受灾情况
通过前期市县两级摸底,初步统计,全市受灾工业企业共259家,其中涉及规上企业157家、规下企业102家。初步预计影响全年工业总产值约57.7亿元,财产损失约12.9亿元。经过自救互救和指导帮扶,已经有137家企业恢复或部分恢复生产(其中规上企业111家),受损规上企业复产率超过70%。
二、总体思路和原则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明确重点和统筹兼顾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救和政府帮扶相结合、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工业企业尽快重建和恢复生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具备复产基础的企业,入冬前85%以上的实现复产,12月底前95%以上的实现复产,明年汛期前全部实现复产;客观上确实不具备复产基础的企业退出市场。通过企业灾后重建,使重灾地区产业布局进一步合理,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全市工信系统要主动作为、再接再厉,全力推进受灾企业尽早完成重建和恢复生产。
#p#分页标题#e#
(一)市级工信部门。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总体协调和推进,分5个帮扶工作组对重点受灾县区进行分包,并重点抓好对受灾严重和规模较大的20家企业的一对一帮扶。实行一个企业、一个帮扶方案、一个帮扶班子、一个限期重建恢复时间表的“四个一”机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支持资金。加强重点监测和协调调度,推动企业尽快复产。同时,指导县(市)、区工信部门抓好工业即期运行,做好监测分析和协调调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县级工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受灾企业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做好整体协调推进,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重点抓好其余137家规上企业的恢复生产。一是继续做好工业应急准备、工业领域防范应对、工业产品应急保障等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企业加强联系沟通,防止出现新的灾情。二是深入一线实地了解企业灾情,要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摸清域内工业企业灾害损失情况,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打好基础;同时对各级各部门的支持政策积极搞好宣贯。三是分层分类帮扶,推动企业尽快复产。受灾较轻的企业,9月1日前恢复生产;损失较重、需更新设备的,入冬前部分复产,春节前全部复产;受灾特别严重,需进行搬迁或异地重建的,力争2017年汛期前完成重建和恢复生产;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关停并转。
(三)有关受损企业。企业作为重建和恢复主体,要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救,加快各项工作进度。一是做好职工安置。优先解决好受灾职工生活需求,发挥党员骨干带头作用,保护好职工的情绪,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二是集中力量抢修受损生产设备,修复毁损厂房,做好生产服务和后勤保障,为恢复正常生产做好准备。三是衔接客户、稳定市场。根据市场订单需求,精心安排灾后生产,最大限度保住企业营销渠道。四是高度重视灾后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生产设施(装备、线)受淹后,易引发安全事故,要在仔细检查(修复、更换)后方能重新使用,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五、有关支持政策
(一)加强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工信系统技改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统筹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对企业恢复生产原址建设更换购置设备或企业向园区搬迁购买的关键设备给予一定的补助。根据井陉、矿区、赞皇、平山、灵寿、鹿泉6个受灾县区上报情况,除鹿泉外的5个县区共上报受损严重企业54个,恢复生产所需资金约4亿元。初步计划拟从省市技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受灾企业。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的大量资金需要积极向相关部门申报,争取各级财政各类资金对工业的最大支持。
(二)协调金融信贷支持。经调查摸底,西部5个受灾县(区)27家企业共有6.69亿元的融资需求。工信部门要帮助企业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有关银行和保险机构,最大限度满足和支持企业恢复重建。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对受灾投保企业尽快安排保险赔付;协调银行对因灾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允许延期,对受灾企业的贷款需求给予优先支持,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在担保、质押物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指导工作,坚持奋发有为、主动作为,要抓住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p#分页标题#e#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成立抗洪抢险应急保障和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分5个帮扶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到井陉、赞皇、矿区、平山和灵寿5个受灾较重的县区进行实地帮扶。有关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省工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开展工作,按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受灾企业重建和复产工作进程,并做好梳理上报工作,实现工作进展动态更新。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的材料收集和宣传报道,要注重在企业重建和恢复生产中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弘扬正能量。各级各部门要提振工作热情,形成浓厚氛围,坚定必胜信心,全力推动受灾地区工业经济实现涅磐重生。
附件:1、市工信局重点帮扶“一企一策”企业名单(20家)
2、县级工信部门帮扶重点受灾工业企业名单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19”特大洪水灾害通信设施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
受“7·19”特大洪水灾害影响,我市西部县(区)通信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损毁,市联通、移动和电信三家通信公司受损基站共计5477个,市铁塔公司受损基站3033个(市铁塔公司基站与联通、移动和电信公司基站有交叉,需单列),市联通、移动和电信三家通信公司受损线路共计3630皮长公里。为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通信服务,为灾区提供可靠的通信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省、市灾后重建工作总体部署,优先满足救灾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全面加快灾区基础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通信服务尽快恢复。
二、重建目标
2016年8月15日前,最大限度临时恢复通信,为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通信设施的加固、替换和重建工作,全面恢复正常通信。2017年汛期前优化全市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建立应急保障长效机制。
三、重建任务和内容
市联通、移动和电信三家通信企业负责光缆、干线通信基础设施的恢复任务。其中,市联通负责813个受损基站及相关光缆、干线的恢复重建工作;市移动负责4171个受损基站及相关光缆、干线的恢复重建工作;市电信负责493个受损基站及相关光缆、干线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铁塔公司负责机房、铁塔、电源市电引入及干线通信设施的恢复任务,负责3033个受损基站的恢复重建工作。
各通信企业要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做好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减少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四、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
(一)应急抢修(8月15日前完成)
针对灾后通信网络现状,采取开通卫星信道、调遣应急通信车、架设微波传输、抢修恢复原有通信基础设施等措施,为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
(二)规划重建(11月15日前完成)
#p#分页标题#e#
1、调查摸底,科学选址。组织市各通信企业全面统计受灾情况,认真分析受损原因,制定抢通、加固及新建计划,启动重建选址工作。
2、统一规划,做好衔接。各通信企业汇总各地重建方案,形成全市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做好与各县(区)政府总体规划的衔接。
3、精心设计,实施重建。加快开展立项设计和恢复重建工作。鼓励分片包干,各有侧重地推进重点工作,尽快完成灾区通信设施的加固、替换和重建工作。
(三)完善长效机制(2017年汛期前)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优化全市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形成科学指挥、有序调度的应急保障长效机制。
五、支持政策
各级政府对灾后通信重建项目涉及到的项目核准、规划许可、基站选址、道路开挖、用地用林等,要特事特办,从速审批;对施工占地赔偿和设施占地费用等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安排相关领导负责维护正常施工秩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通信重建开放相应通信管道资源。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优先保障通信抢修、施工车辆通行;对漫天要价和恶意阻挠施工的行为要从严从速惩处。各级电力部门要在施工用电和接电、电表申领、临时供电等方面提供便利;优先保障通信站点供电,满足通信重建工作急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组织市各通信企业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协调重建工作中有关事宜。各通信企业分别成立市县两级灾后重建指挥部,由市县分公司主要领导挂帅,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二)流程保障措施。市各通信企业加强与各自总部、省公司沟通,取得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灾损重建项目的立项审批进度,争取特事特办,缩短项目实施时间。
石家庄市林业局
“7·19”特大洪水灾害林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我市西部山区发生的“7·19”特大洪涝灾害,山区林业生产受灾严重,损失巨大。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7·19”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林业方面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灾情况
太行山绿化:据山区各县(区)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太行山绿化受灾面积169.43万亩,其中成灾面积39.79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00560.64万元。受灾区域涉及西部太行山区的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灵寿县、矿区、行唐县和鹿泉区七个县(区)。其中山区果园受灾面积112.23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9005.2万元。国有林场:受灾国有林场涉及灵寿县、鹿泉区、赞皇县、井陉县四个县(区)6个国有林场,直接经济损失1810.54万元。其中冲毁林区道路32.41公里,损毁房屋17间,漏雨39间,冲毁围墙188米,冲走大树1.5万株,冲毁新造侧柏、油松林1100亩、林下中草药种植430亩。国有苗圃:受灾苗圃涉及井陉县、平山县、赞皇县三县,苗圃被冲毁、淹死核桃苗木170万株,围墙倒塌170米,苗圃地冲毁150亩,直接经济损失578万元。湿地:湿地受灾主要涉及平山冶河湿地公园,成灾面积10.8万亩,资源损失2800万元,设施损失2100万元。
二、指导思想
#p#分页标题#e#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新的发展理念为统领,本着从实际出发,结合林业生产特点,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分类施策,政府引导、自力更生,自救为主、支持为辅的原则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工作重点
根据受灾情况,强化分类指导,结合林业生产特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灾后恢复。对受损较轻的基建设施、土地、道路等开展有序清理和修复加固工作。对受灾绿化地块及时排水、清淤。对被洪水冲倒的林木、果树及时清理折枝、扶正、培土、固牢;及时喷药,防止病害的发生蔓延;根据受灾情况适当叶面喷肥、合理修剪,增强树势。
(二)灾后重建。本着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受损严重的基础设施、林业绿化工程等,做好规划设计进行灾后补植补造和重建。
四、目标任务
2016年8月-2017年12月完成灾后恢复和重建。
五、时间安排
(一)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
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水淹树木的排涝扶壮,恢复生长。8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规划,9月1日前完成损毁果园的加固修复,增肥整地。12月底前完成27.93万亩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补植补造和重造。2017年春季重新建园。5月1日前完成其余受灾面积的补植补造和重造。
(二)我市苗圃地恢复重建
国有苗圃到2016年9月1日前完成受损苗圃清理整地,12月底,完成苗圃地、围墙等损毁基础设施改造。2017年春季,新育各类苗木200万株。
(三)国有林场恢复重建
国有林场到2016年8月5日前完成林区损毁道路简易修通。11月中旬,完成损毁林地秋冬季补植补造。12月底,完成损毁基础设施改造。
(四)湿地恢复重建
平山冶河湿地公园到2017年12月底,完成资源清理、损毁设施改造。
六、资金筹措
#p#分页标题#e#
按照民生保障优先、资金使用高效的原则,尽快开展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对损失严重的林果业适当给予补贴,具体办法由市林业局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林业方面灾后恢复重建以自筹资金为主,同时全力争取上级灾后重建资金,鼓励社会捐助。采用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捐助活动,支持灾区重建,遵照捐赠人的意愿,根据救灾实际需要,统筹使用救灾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建立造林绿化灾后重建领导机构,加强对林业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强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部门之间要做好协调联动,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扎实有效。
(二)制定重建规划方案。各县(区)要按照我市整体规划和部署,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灾情种类、不同受灾程度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后恢复重建指导意见,细化实施方案,分批分步推进实施。
(三)做好指导服务。各县(区)林业部门要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受灾乡村、农户、果园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有针对性的对林农、果农开展灾后树木的抚育管理技术培训,将林业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四)多方筹措资金。一是鼓励群众积极开展林业生产恢复重建,积极筹措林业生产恢复建设资金;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和资金支持;三是加大融资力度,积极争取各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四是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完善造林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和措施,吸收企业、造林大户、合作社等积极参与受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我市林业恢复重建速度。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7·19”特大洪水灾害牧渔业灾后重建和
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7·19”强降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6〕30号)、《石家庄市“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石政发〔2016〕32号)和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后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冀牧医牧函〔2016〕55号)精神,指导受灾养殖场户做好灾后自救,减少损失,确保灾后无大疫,尽快恢复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集中开展养殖环境消毒灭源工作。针对当前天气炎热、动物尸体、排泄物容易腐烂,极易造成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不利条件,各地要再组织一次受灾畜牧、水产养殖场彻底消毒灭源活动。要求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等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畜禽饲养、加工、交易等场所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要进行堆积发酵、无害化处理;要加强畜禽饮用水源保护和消毒,严防病从口入,特别是曾发生疫情地区,要反复消毒,不留隐患。8月15日前完成。
(二)严格规范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对受灾死亡畜禽的处理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有关要求和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砸死、淹死、病死等死亡及死因不明畜禽,进一步组织力量收集并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禁宰杀、食用、转运、加工因灾死亡及病死的畜禽尸体,严厉打击倒卖、屠宰、加工因灾死亡及病死畜禽违法行为,防止死亡畜禽及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8月15日前完成对发现的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p#分页标题#e#
(三)开展畜牧水产养殖栏舍修复和重建工作。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水毁设施修复与重建。2016年9月底前完成受损较轻的畜禽圈舍修复,2017年上半年对受损严重的养殖场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重建,对列入禁养区的养殖场要科学规划、选址搬迁,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施工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受损鱼塘、工厂化车间及大棚的修复,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重建任务。
二、支持政策
(一)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支持力度。市、县畜牧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购置消毒药品、防控疫苗,免费发放到受灾县和养殖场户。对本次因洪涝灾害死亡的生猪无害化处理纳入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
(二)对损失掺重的规模养殖场恢复重建给予政策支持。对损失惨重的规模养殖场恢复重建和搬迁新建养殖场,一是优先享受各级财政补贴项目,并对已享受过国家补贴项目的新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符合项目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二是优先利用财政风险准备金等担保基金进行贷款担保。三是对从国家核心育种场购进的优良二元母猪按照国家政策优先给予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要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牧渔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方案制定和项目资金安排,协调解决恢复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畜牧的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指导组和专家组,对重点受灾县进行指导。
(二)制定规划方案。各县(市)、区要制订具体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方案,特别要结合《石家庄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于禁养区受灾户,要因势利导,做好养殖场迁移的帮扶工作,让其搬迁到适宜养殖区恢复生产;对于适宜养殖区的受灾户,要在科学选址和场区规划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建立避险意识。
(三)做好银企对接。要积极做好银企对接,筛选推介优质项目,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要组织专业力量协助保险机构抓紧入保产品核灾定损,加快理赔速度,弥补受灾损失。
(四)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各级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对受灾养殖场(户)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落实灾后生产自救技术措施,并针对灾后养殖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生产自救技术方案,促进灾后生产顺利开展,确保大灾之后畜牧水产业生产不受大的影响。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7·19”特大洪水灾害文化设施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恢复重建项目基本情况
#p#分页标题#e#
井陉、灵寿、平山、赞皇、井陉矿区等五个县(区)共上报灾后重建项目665个,其中文化场所503个(含图书馆1个、文化馆4个、乡镇文化站(所)17所、村文化室133所、村文化广场232个、数字影院2座、戏台111处、器材库〈室〉3个);文化设备受损单位157个(含2个县级院团、35个农民艺术团、98个农家书屋、17个乡镇资源共享工程、5个非遗项目);广电设施设备受损单位5个(含发射台道路、电视塔基地、演播厅、机房、农村有线电视光缆等设施,发射机、交换机、监视器、摄像机等设备)。
二、总体思路
(一)恢复重建目标
2017年8月底,全面完成文化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使灾区文化场所、文化广电设施设备等达到和超过灾前水平。
(二)恢复重建原则
1、加强协调,统筹兼顾。以改善基层文化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优先恢复文化场馆和广电设施,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满足受灾地区群众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发挥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对受灾严重地区给予重点支持。
2、争取支持,全力推进。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申请中央、省、市及地方各项财政投入、对口支援等资金,使政策安排、资金投入及重建规划相互衔接,有机配合,形成合力,有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3、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市文广新局抽调骨干力量,深入一线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指导受灾县(区)文广新局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三、恢复重建任务和资金来源
(一)恢复重建任务。结合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文化设施恢复重建任务。按照“受损多少、重建多少”的原则,对受灾文化设施、文化场馆进行恢复性重建,完善辅助设施,采购急需文化设备。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根据乡(镇)村规划体系要求,合理布局,集约用地,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组织实施。
(二)资金来源。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及地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采取自筹、对口援建等多渠道解决。村文化活动室重建资金,列入“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范围的,使用省以上资金统筹解决(省确定);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未列入示范工程的村文化室,由市、县统筹相关资金解决,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补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28日-8月15日)。受灾县(区)文广新局于8月1日前完成受灾情况摸排,科学评估损毁情况;8月15日前,完成本级文化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月16日-2017年8月31日)。2016年8月底前,受损较轻的文化设施恢复性建设项目全面开工,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2016年10月底前,受损严重、形成D级危房的建设项目完成开工前手续,2017年8月底前完成重建或异地新建。
五、保障措施
#p#分页标题#e#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文广新局成立灾后重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文化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工作。受灾县(区)文广新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全面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落实责任,确保质量。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明确建设各方责任,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管理。施工加固和重建工程完工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三)加强督导,强化宣传。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列入对县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文广新局组成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检查组,深入灾后重建一线,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督促指导。积极宣传灾后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恢复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弘扬正能量,增强凝聚力,同心协力做好文化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
“7·19”特大洪水灾害电网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做好井陉、赞皇、平山、灵寿等县洪涝重灾区的电网恢复重建工作,全力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电力设施受损及恢复情况
此次强降雨造成公司经营区域内电网设备严重受损,共造成2条220千伏线路、1座220千伏变电站,7条110千伏线路,13条35千伏线路,510条10千伏线路停运,停电涉及243个乡镇、719个村庄、11565个台区、共计66.6244万用户。共计受损杆塔48基,倒杆9690基、断线14870处,配变损毁545台、低压柜损毁605台(面),受损表计33109个,受损表箱19037个。受损光缆53.8公里,通信设备2台,蓄电池2组,电脑、打印机3台。房屋受损面积72451平方米。总经济损失3.08亿。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电力公司的坚强领导下,领导干部和广大电力员工全力以赴、连续奋战,截至7月28日21时30分,石家庄市区及各县受灾村庄全部恢复供电。
二、总体要求
#p#分页标题#e#
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电力公司决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过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电网、发展的方式解决问题,全面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紧密衔接政府重建规划,建设与技术改造并举,全面加快电网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电网运行管理,确保主网安全和主设备安全,确保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
三、工作要求及原则
(一)结合市委、市政府灾后重建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受灾地区电力设施隐患排查和状态评估,系统梳理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制订治理措施,实施“一线一策”、“一站一策”。
(二)根据暴雨灾害影响,重新校核电网设施抗洪能力,按照差异化设计原则,提高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变电站防洪、线路杆塔防风及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结合河道、泄洪区以及灾区道路修建计划,及时调整电网规划及变电站站址和路径方案。
(四)结合受灾区域城乡规划调整,以及电网受损区域薄弱环节技术分析,举一反三,科学调整电网规划,统筹建设和技术改造,持续改善电网结构、装备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有效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五)坚持标准化建设原则。应用河北省电力公司最新发布的典型设计、标准物料和标准工艺等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恢复重建工程,规范和简化设备类型。贯彻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充分考虑区域负荷增长潜力和长远用电需求,科学确定设备选型。
(六)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河北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可研、计划、物资、建设等关键环节管控,对项目实施全寿命周期管理。加强项目审计,防止搭车建设或与其它资金混用,保证专款专用。各专业部门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一线,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里程碑管理,按照总体进度安排,落实工期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队伍监督,认真核查队伍资质,确保手续完备。
四、重建任务及时限
一是加快作好电网恢复重建工程可研设计和论证,提出电网供电能力恢复措施,建设和改造方案和规模。2016年8月1日前提出初步建设和改造需求,8月8日前完成项目可研编制,8月15日前确定恢复重建建设方案和规模。8月底前新建改造线路(含电缆)、变电站、台区、户表等工程全部开工。
二是对功能性应急恢复的电力设施进行规范性治理,2016年9月底前全部达标。
三是对因灾受损35千伏线路,按照勘测设计方案抓紧进场施工,确保2016年10月底竣工投运,通信设施随线路同步完工。
四是对非生产房屋和供电所房屋修复,2016年10月底完成。
五是加强设备隐患排查,对处于低洼地带和易受洪水冲刷的输变电设施和城市地下配电网设施进行防汛治理,2017年5月底完成。
六是2017年汛期前完成全部灾后电网重建工程。
五、资金筹措
#p#分页标题#e#
预计电网恢复重建资金需求6.6亿左右(具体金额在重建项目可研评审后确定),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予以保障。一是积极向河北省电力公司汇报电网受损和灾区重建工作情况,争取省公司资金支持。二是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结合市政府重建方案,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三是积极作好电网受损资产的保险理赔,加快各项补偿资金的及时到位。四是对于居民等用户资产的电力设施,已完成抢修并恢复送电的工程,积极申请市财政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重建指挥领导小组,公司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统一指挥全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班子分片包干现场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快速推进灾后电网重建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部署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周通报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深入一线,对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实施中的困难,有序推进各单位电力设施灾后重建工作。
(三)建立对口援建机制
针对井陉、平山、赞皇、灵寿等受灾严重的县域,建立灾后恢复援建机制。发挥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管理优势,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调动全公司的设计、施工力量,调配全公司储备的各类物料、设备和器械,以重灾区乡、镇为基本单位与受灾较轻的县公司形成对口支援格局,并安排公司相关领导一包到底,督导受灾乡镇快速恢复电网。
(四)落实物资供应
积极申请招标采购绿色通道,减化环节,增加设备材料批次和协议库存设备材料批次,确保足额满足重建项目物资需求。统筹优化物资调配,强化物资产品质量及到货进度管控,加强物料标准化、成套化配送。对需求变化做到快速响应、准确供应。加强应急物资回收再利用,并做好记录。
(五)全力保障电力供应
一是继续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总结抗洪抢险经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和各级应急预案,补充各类应急物资,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防汛值班和应急值班,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洪水汛情等紧急情况,及时发布电网风险预警。
二是强化重要用户用电安全保障。加强高危及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开展一次供用电设施隐患风险排查,指导和帮助用户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全面评估水库和大坝、水文站、医院、交通枢纽、通讯设施等用户的供电安全系数和防汛抗灾能力,提高供电保障能力,逐一制订应急预案,做好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电准备,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六)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通过微信、微博及时推送停送电信息,对停电范围较大的客户小区安排人员走访。积极宣传灾后重建的各项政策,及时报道灾后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任务和事迹,切实做到“你用电,我用心”。
附件下载,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04-10
- 长宁区二手车收购交易市场「颖荣二手回收公司04-03
- 版权评估为金融与文化架桥 10部剧版权=近亿元03-26
-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赔偿基金开启“广03-08
- 普洱日报数字报01-31
-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已评估事项实现率100%01-16
相关内容 Related
- 无形资产评估之非专利技术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哪11-26
-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吗?有什么要求?11-26
- 康盛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04-17
- 我国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成立04-16
-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04-15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04-14